家庭暴力的文化根源(三篇)

2005-04-29 00:44
检察风云 2005年8期
关键词:冷暴力暴力家庭

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细胞”就是家庭。所以,“家庭暴力”不仅危及一个家庭的幸福,也危及社会的安定团结。本期“风云大讲堂”请婚姻问题专家对“如何看待家庭暴力现象”进行了探讨,并就上期讨论的话题“该不该对腐败群体分类”继续给予关注。本栏目每期推出两个话题,欢迎专家、学者“坐堂”讨论。

如何看待“家庭暴力”现象

家庭暴力的文化根源

家庭暴力不是一件令人感到光彩和荣耀的事,即使是在男尊女卑、男权主义传统观念盛行的过去时代。问题是,既然家庭暴力已经臭名在外,为何能够在实际生活中经久不衰、长期存在并且还不断花样翻新?

这需要从文化的深处找原因。

传统社会是一个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社会;女性在社会上没地位,在婚姻家庭中同样没地位;男人可以支配女人,也可以任意打骂女人。但是,请大家注意,女人之所以如此,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一种主动行为或以退为进的主动行为。正如恩格斯一句名言所说:“男子获得了对妇女的胜利,但是桂冠是由失败者宽宏大量地给胜利者加上的。”女性的这一历史性退让行为,包含着一个重要的文化目的或文化期待:让男人也对婚姻家庭负起责任,并通过承担婚姻家庭责任的过程塑造期望中的理想男人。

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是,传统社会的男子在享受对于女性的种种优先权利和优势地位、待遇的同时,也有一个起码的前提,即要有能力养活老婆孩子。否则,不仅会使男人没面子,而且也将从根本上失去对女人指手画脚的资格。据最新的科学研究发现,人类并非从一开始就有男女,而是先有女人,而后才有男人。男人的出现,有相当的证据表明,是为了应付仅靠女人无法应付的灾难或起码是生存的艰难。所以,人类社会进入文明阶段后的很长一个时期里世界各地普遍实行的男主女从、男外女内、男强女弱两性关系模式,一定意义上,正是为了应付人类生存艰难处境、特别是让男人承担更多责任而进行的一种文化安排、文化设计。倘若不是为了生存和因为生存的艰难以及对男人有着更好的期待,女人也许大可不必需要男人,当然也无需容忍男人的家庭暴力。

就男人来说,其对女人的施暴,不仅丝毫不意味着他的强势和强大,反倒恰恰表露了他的脆弱无助和自卑无能。许多打老婆的男人,表面上看去似乎根本不把女人放在眼里,一副牛气冲天的架势,实际上,骨子里最依赖女人、最怕失去女人、最怕被女人瞧不起。女人对他来说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不可或缺。一旦或缺或者哪怕仅仅是感到有可能或缺,都有可能引发他的担心、绝望从而失去理智、发生暴力。说得尖锐点,女人是男人的文化支撑和文化路标,没有女人就等于男人没有了灵魂、没有了方向。这才是男人打老婆的隐秘本质和真正原因。

我们指出了深隐家庭暴力背后的文化根源、文化支撑,目的绝不是为了肯定家庭暴力继续存在的合理,而恰是为了对家庭暴力釜底抽薪。这就是要从传统的成才、生活、生存文化模式中解脱出来,重塑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文化模式。因为传统文化模式为人们所设计的生存、生活和发展的目标过于狭窄,提供的实现目标的方式方法、途径手段等也过于单一,因此容易导致人性、人格发展的受阻和扭曲——家庭暴力其实正是人性、人格发展受阻、扭曲的极端表现。

不见拳脚的“家庭冷暴力”

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

“家庭冷暴力”作为一种隐性的暴力形式,给对方的伤害比显性暴力更大,甚至还会造成精神隐疾。

深受“冷暴力”之苦的当事人,心理上和精神上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他们大多有委屈感、被控制感,感情变得脆弱易激动,心理上常常处于孤独状态。由于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加上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不能做伤情鉴定,因此,即使当事人将“施暴者”告上法庭,也会因缺乏足够的证据,而使案件无法得到处理。

一般情况下,“家庭冷暴力”大多出现在知识分子家庭。他们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来折磨对方,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其一,由于本身受教育程度比较高,多少还顾忌“君子动口不动手”这种社会角色的约束,觉得用拳脚相加这种暴力方式并不符合自己高学历的身份。其二,掌握被害者的心理,深知从精神上折磨对方,更能从精神上拖垮对方,让其主动就范。其三,现在普法力度不断加大,人们一般都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果拳脚相加,使对方身上留下伤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于是,一些学“乖”了的人,就采用另一种更“高级”的暴力方式。

至于“被施暴者”,他们在家庭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要么缺乏技能,没有固定的职业,没有生活来源;要么生性懦弱,终日忍气吞声,逆来顺受。针对这种情况,受害者必须走自强之路,努力提高自己,让自己从依附局面中解脱出来,争取应有的权益和尊严。另外,还要破除“家丑不可外扬”、“委曲求全”的陈腐观念,一旦认定与对方和好无望,实在无法再维持下去的话,就要勇敢作出决定。与其维持一个没有亲情、没有爱的家庭空壳,倒不如把自己解放出来,重新组织家庭,再扬生活的风帆。

近些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家庭“冷暴力”,即在市场经济中,夫妻双方由于背景、学历、机遇等条件不同而导致女高男低的社会地位或经济地位的落差。其中一些女性出于对这种落差的不满,对男方竖挑鼻子横挑眼,于是,“被施暴者”便是这些处于弱势地位的男同胞。

这类女性用家庭“冷暴力”折磨对方,目的也很清楚,拖垮对方,结束这种没有感情的婚姻。爱的反面是什么?一位美国心理学家通过实验得到了别出心裁的结果:爱的反面除了恨,还有漠然。社会学家们将此实验移植到家庭建设中来,认为婚姻家庭的大忌是冷漠和忽视。

“冷暴力”是客观存在的,但目前很难把它纳入法律权力范围来,因为法律是一种“公权力”,不能完全介入夫妻私生活。要解决它,更多的要依赖道德建设。同时,类似妇联这种社团式的组织提供的相应援助也很重要。此外,夫妻双方应改变观念,敞开心扉,正视问题,加强沟通,用心经营和提高婚姻质量,实在不行,好结好散,不要用“冷暴力”来折磨对方,也不必受“冷暴力”的折磨。

反家庭暴力从“零忍耐”开始

人们常把家比作港湾。它让躁动的心灵得到小憩,让疲乏身躯得到酣眠,让所有的祝福、问候、牵挂成为生命意义的佐证。

然而,当家庭暴力介入家庭中时,家庭这道港湾便布满阴霾,不再宁静。家庭暴力不仅销蚀家庭这块乐土,而且破坏社会的单元细胞,成为社会公害,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作为妇联一名维权干部,在工作中经常接到一些关于家庭暴力的投诉,遭受家庭暴力的不单有妇女,还包括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男性,但是涉及女性的家庭暴力居多。我省妇联系统信访接待婚姻家庭问题投诉反映,其中女性反映遭受家庭暴力的约占26%左右。某市“110”接到的家庭暴力警情,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的占90%。长期生活在家庭暴力阴影下的妇女,身心备受摧残,人格极易发生扭曲,造成精神恍惚,乃至出现心理或精神障碍。有的由于施暴者采取令人发指的残忍手段,使受虐妇女身体和精神所承受的折磨达到极限,产生了以暴力反抗暴力的想法,为解脱自己的苦难,结果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此外,更为我们关注的还有那些生活在家庭暴力中的儿童,他们在目睹其母亲受到暴力摧残,听到母亲无奈的求助、看到母亲累累伤痕时,对孩子无疑会产生毁灭性的影响。有资料表明,在未成年犯中有近70%生活在家庭破裂,父母离异的环境。这些触目惊心的悲剧,所产生的后果,足以向全社会敲响警钟:家庭暴力不是私事,而是社会公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令人欣喜的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法律层面,2001年《婚姻法》第一次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并在离婚、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修改的宪法中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这是历史性的进步,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儿童、老人等具有特别的意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就是尊重人权的最大表现。在道德层面,通过“消除性别歧视”、“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制止和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女性的主体意识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在提高,一个有利于防治家庭暴力,保护妇女人权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家庭暴力的解决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衷心地告诫姐妹们,当你遭遇家庭暴力时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反抗家庭暴力,一定要从“零忍耐”开始,当他打出第一拳时,你一定要说“不”。因为,第一次家庭暴力往往是丈夫在家里实行强权统治的第一次尝试。如果你容忍了第一次,等待你的将是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的家庭暴力,而且会一次比一次严重。忍耐是一种传统美德,但绝不能用在对待家庭暴力上。反抗家庭暴力的方式可以通过找对方父母、单位、当地妇联组织、民政调解机构、社区警务室反映以及采取报警、报案、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

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民心所向,民声所呼,民众所盼,是时代的要求,历史发展的必然。只有反对家庭暴力的观念深入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家庭暴力得到有效遏制,家庭才能成为温馨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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