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剑啸 雪 峰
2005年3月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魏庆福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63岁的魏庆福曾有辉煌的经历。他是中国工程控制领域专家,PICMG中国协会会长,还是国家研发防伪税控系统的攻关组组长,原航天金穗高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董事,曾为研发国家防伪税控系统做出过突出贡献。而如今,因贪污公款上千万,并私分国有资产500余万元,身陷囹圄。真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看守所里的魏庆福头发变得花白,仿佛瞬间老了十岁,失去了知识分子的清高和官员的威严,只是用颤抖的声音回忆着那些被欲望吞噬的岁月……
案发:私买商保牵出巨案
2002年年初,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称金穗公司动用500余万公款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该院反贪局随即介入此案调查。
航天金穗高技术有限公司由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一、三、五研究院、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五家国有公司共同投资组成。该公司于2000年9月变更名称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魏庆福担任该公司总经理(正局级)。
1998年,考虑到职工的养老问题,58岁的魏庆福指派下属杨伟、公司总会计师张士林了解有关养老保险的情况。杨、张二人咨询团体商业保险投保有关事宜后向魏庆福作了汇报。三人研究后决定由公司给职工投保,投保的具体事项由杨伟和张士林承办,魏庆福负责审批支出保费数额。从1998年开始至2000年12月,先后四次投保共计509万元。
2003年1月20日上午,魏庆福被“请”进了反贪局。面对举报中涉及的问题,魏庆福声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30条的规定,金穗公司在完成“数字密码式发票防伪识伪机”等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后,经董事会决议,总经理有权处置每年利润的5%,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
面对这样一个成就卓越却毫无法律常识的高级知识分子,检察官告诫他:“你的行为已经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
“我这么做,是为了为公司留住人才,这是有人阴谋陷害!”魏庆福振振有辞地辩解。
经进一步查证发现,公司董事会对此并不知情,而且科技成果产品所产生的效益分配权为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魏庆福为所有员工发奖金,与上述成果奖励无关,而且财务制度也不允许设立福利基金和经理基金。那如此数额的保费从何而来呢?检方最终发现,魏庆福利用为公司采购国外芯片的机会,采取加大支付协议付款金额,再要求对方以支付多付款项的手段,与物资部经理兼总经理助理罗家增先后将225万元人民币、132万余美元纳入小金库中并侵吞。
同年1月31日,魏庆福被逮捕。
贪欲:伸向钱袋的大黑手
魏庆福今天的牢狱之灾,主要应归因于他那不可遏制的贪欲。正是这种贪欲,使他在认识香港商人吴超凡的那一刻,便迅速向堕落的深渊滑去。
吴超凡,超凡实业公司总裁,曾在北京某大型计算机企业集团高层任职,专做芯片代理。“唯利是图”的吴就像一只逐臭的苍蝇,早在1992年就盯上了魏庆福这只大金蛋。当时魏庆福还在容达公司,两人因业务关系而熟识,容达通过吴的公司进口电子元件。吴以“懂技术”的形象博得了魏庆福的信任,两人交往甚密。当然,回扣才是使两人成为朋友的关键因素。只是因为那时数额较少,没捅什么漏子。
然而,一旦播下罪恶的种子,就会在合适的气候和土壤中结出罪恶的果实。1996年6月,魏庆福升任航天金穗高技术公司总经理,开始负责该公司的全面工作。看着魏庆福步步高升,吴又找到了魏庆福的门下。魏对吴的来意心知肚明,于是安排手下人罗家增与之接洽,而背后操纵谈判全过程的,正是魏庆福那只看不见的黑手。
吴超凡明白,魏庆福位子越坐越高,胃口自然会越大。为了钓住这条大鱼,他主动提出代理商报价可以有3%的返点,并说这是芯片业的行规。罗家增把吴的条件向魏庆福做了汇报。魏对此甚为满意,决定亲自和吴超凡谈。两人会谈后,魏决定KTI芯片由吴超凡代理进口,金穗公司按37美元单价向吴超凡付款,吴超凡按30美元向英特尔公司付款。另外金穗公司通过吴超凡进口一些电子元器件,吴返给3%的回扣,共计225万元。为掩人耳目,魏庆福对手下人说要把回扣款集中管理,用于公司事务,并指使罗家增把钱转到他朋友陶某的账号上。
魏庆福等人肆意花销这笔费用,深为自己这招“瞒天过海”而得意。什么都不用做,只需签字盖章,大笔的钱就像纸片般飞来。他真的上瘾了,胆子开始大起来,随后以同样的手法,贪污高达130余万美元。只是这次合作对象换成了王亨——华达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9年底,魏庆福与美国英特尔公司商谈进口一批KTI芯片,最后双方商定价格为每套22美元。魏庆福为了从中得到差价的利益,让王的华达公司做代理,按每片37美元付给香港华达公司,剩余差价133万美元。
面对高达千万元的回扣,魏庆福心动了。由于此前魏庆福的决策失误,导致航天金穗公司产生了大量亏损,所以他想用这部分钱把公司的亏损补回来,退休后自己也可以做些项目。因此他决定暂时把钱存入他在香港的公司,留着以便日后支配。
魏庆福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权钱交易,迅速积累了大笔财富为他所用。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他那招“为同志们谋点福利”本想博点感情资本,却不料暴露了自己那只贪欲之手,终被反贪局抓个正着。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魏庆福一脸无辜的神情,大声咆哮:“我没罪,你们凭什么抓我?”他说自己没有贪污公款,所谓“侵占款项”都是全公事公办了。魏庆福称,那些被指控贪污的款项都有账可查,只是没有通过正常的用款程序而已,他本人没有贪污其中一分钱。至于“侵吞本公司公款132万美元”的指控,他辩解说,那是芯片代理行的行规,他没想把这些钱据为己有,并从这些钱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公司事务。检方之所以知道他们拥有这笔钱,也是他主动向检察机关坦白的结果。至于用公款为职工买商业保险,那完全是为遏制公司人才外流的无奈之举。
“说到的这1000多万,我一分钱都没拿回家!说我贪污太冤。”魏庆福一再向司法机关表白。
面子:把魏庆福拉下了水
很多人对于魏庆福的案发感到吃惊,纷纷表示不解:已德高望重的国家级专家,为什么还对钱如此痴迷呢?
据魏庆福交代说,这是一张张“面子”把他拉下了水。在这里,既有“朋友的面子”、“老领导的面子”,还有“部下的面子”,一张张关系网洒向魏手中的权力来攫取利益。在面子与原则面前,魏庆福最终选择了面子,深陷关系网的漩涡之中,成了“面子”的牺牲品!从这个层面上说,魏是可悲的,是亲朋好友伸出的一双双手将他推上了审判台!
中国人讲知恩图报,忘恩负义之徒从来都是遭千万人唾骂的。魏庆福不想成为一个被唾骂的人,所以只要老领导一开口,他就毫不犹豫地批出180万,给足了老领导面子!
1997年初,时任北京容达公司总经理的秦容带北京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成功(该人是魏庆福的前任领导)找魏庆福。吴成功说某公司资金周转不开,开发的医疗器械无法投产,想从魏庆福处借一些资金,为此,吴成功还带来了一封一高层领导的便条,便条上讲希望魏庆福能帮忙。同年4月17日,魏庆福以“预付货款”将180万元人民币支票交给了吴成功。后来因为经营不善,某公司经营亏损、到期无法偿还航天金穗公司的借款,180万元就此打了水漂。当时有人向公司董事会反映魏庆福四处向外借钱的问题,魏庆福听到风声后,为尽快将此事处理完,千方百计做手脚才将此事遮掩过去。
中国人讲义气,为朋友甘愿两肋插刀。魏庆福虽是一介书生,但也颇有些江湖豪气,甩手500万为朋友做担保,撑足面子!2000年7月,禁不住朋友相求,魏庆福私下以公司名义与北京成远软件公司签订了500万元的担保协议。后来北京成远软件公司还不上贷款,华夏银行中关村支行要求航天金穗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作为此事的责任人,魏庆福肯定要负首要责任。当时,魏庆福即将退休,为了不因此影响离任,他决定用王亨那里存放的差价款来堵北京成远软件公司贷款这个窟窿。
中国人讲“忠”。魏庆福对忠于自己的部下,从来都是毫不吝啬的!2002年2月,魏庆福就在自己即将退休的时候,开始为跟随自己多年的老部下罗家增打算。他把20万元回扣款作为住房补偿慷慨送给了罗家增,而罗用14万元为自己购买一辆捷达轿车,另6万元为个人挥霍。
对于普通人,只要能让他感到有面子,他也是挥金如土。
这样的事情举不胜举:1996年8月,调24万余元给珠海国贸弥补某书记的贸易损失;自己以专家身份到成都讲课,发现学生要成立科技公司,他又投资50万元……
事实上,魏庆福远没有傻到只把钱往人家手里塞的地步,他当然明白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一个注重别人面子的人,怎么会不首先看重自己的面子呢?
据魏庆福交代,他之所以大肆收取回扣款,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弥补签订缅甸天然气合作项目所带来的损失。2000年11月6日,魏庆福未经董事会开会讨论决定,私自与中机东方贸易公司签订合作项目,接受了上千万元的缅甸天然气项目。当时他认为此项目前景很好,但没有想到外贸合同受到董事会成员反对,魏庆福被迫终止与中机东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为赔偿中机东方贸易公司的损失,魏庆福万不得已从王亨那里收取回扣款用于处理缅甸项目的善后事宜。
魏庆福不但为当权时的面子着想,还想到了退休以后的生活。为了继续过“有尊严、有价值”的生活,为了面子光彩地活着,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敛财机会,为自己铺好退路。
59岁:辉煌的记录停格了
2004年6月3日,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查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魏庆福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罗家增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张士林的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魏庆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决定提高商品销售价格,截流差价公款人民币225万元、美元132.8万余元的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虽然,魏庆福所贪污款项的去向比较特殊,没有出现购房、购车等挥霍行为,但是由于其在任期间私自决定投资的缅甸项目、承担担保责任等,已经给单位造成了近千万元的损失,魏庆福用该款弥补损失,堵此窟窿,已属事实上的个人占有公款。
2004年8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魏庆福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
63岁的魏庆福恐怕要终老牢狱了。
魏庆福是可悲的,可悲之处就在于他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理所当然,并没有什么值得忏悔和悔恨的。这依然能从他辩驳的话中窥见一斑:“我做这行也很久了,大家总要相互给个面子才行,不然怎么混?社会就是靠面子来运行的。”
也许,魏庆福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时代的悲剧。是什么使我们党和国家培养出来的优秀干部在最后一班岗上倒塌,滑向堕落的深渊?这难道不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吗?
警醒吧,被贪欲蒙蔽双眼的人们,莫伸出那双罪恶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