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何以发生?

2005-01-08 05:47刘俐莉
当代文坛 2005年4期
关键词:施暴营长施暴者

刘俐莉

2002年,名不见经传的新疆作家董立勃创作了小说《白豆》,2003年,小说发

表在文学期刊重地《当代》上,并获得“当代最佳奖”。在“2003年中国文学年度人物

评选”中,董立勃被评为“进步最快”的作家。此后,《烈日》、《清白》、《米香》、《风吹草低》等小说相继刊发在国内重要的文学刊物上,继续着他蒸蒸日上的创作势头。

通过对这些小说的总体考察,笔者认为董立勃小说中构成故事的重要元素之一是男人对女人的施暴行为,有施暴就有发生这种现象的动因,即有其发生的逻辑。本文关注的正是小说中的施暴逻辑,总体上,构成董立勃小说中施暴的逻辑呈现为三种形态:本能促发、伦理要求和权力压抑,并试图进一步分析形成这些暴力的逻辑源头,考察从中表现出来的作者对政治、权力、历史和个人命运的深沉思考。

一 本能促发

数千年前,孔老夫子就说过:“食色,性也。”对女性的追逐是正常男性的本能,而男女生理的差异和体力的悬殊客观上造就了施暴的可能性。有研究者提出“从人体解剖学上看,强迫性性行为的可能性无疑是存在的。仅这一因素就可能足以产生一种男性的强奸意识形态。”所以,“许多关于强奸的理论视强奸为现实生活不可避免的物质存在,并推断说强奸犯体力上征服其目标的能力是强奸的基础。”在我们的语言世界中,女性被塑造成为一个客观存在的潜在的暴力客体:女性可以被施暴,女性招惹暴力,女性对施暴感到羞愧,害怕公开承认被施暴,现存文化竭力

试图把一个女性化的妇女造就成性侵犯完美的牺牲品,各种各样的女性化技巧倾向于支持强奸脚本。在董立勃的一系列小说中,男性的强大被夸大,女性的性征被突出,施暴者和被施暴者形象差别和心理差异构成施暴行为的基础,成为促发施暴行为的本初动因。

首先,小说中的施暴者多是一些孔武有力而且处于性饥渴的成熟男性,他们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聚焦在四周女性身上,《清白》中的两个国民党残兵,《白豆》中的老杨、马营长,《风吹草低》中的于瘸子,《米香》中的老谢等等都符合这一条件;而女性都相对柔弱,大多生理尽管成熟,心理却懵懂未知,所以施暴发生时女性毫无防备,体力差异使反抗徒劳无益。在多处的暴力场景中,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都同时被强调,面对不能改变的先天差异,“又高又大”——又矮又小的强烈对比,女性只能成为被屠宰者,多方反抗直至晕眩从而被强暴。

テ浯危“女性的躯体之美同时还存在着扰乱男性正常秩序的危险。”被施暴的对象被作者肉感化、身体化,塑造成具有诱惑力的形象,这个潜在的暴力客体更具有诱发因素,增加了促发暴力的动因。在《白豆》中,作者通过三个男人的眼睛,逐步挖掘出白豆身上极具诱惑力的性别特征。在故事叙述者眼里,白豆长得并不好看,但她却具有肉眼第一眼看不到的女性肉感美,老杨看到她“腰显得圆细,胸显得鼓圆。”老胡发现白豆“一眼看过去,就是女人的那种后背。”马营长发现“站在白豆身后,无法不看到她的屁股,看到她的屁股后,也无法不多看几眼。”正是这种发现使她意外成为三个男性的争夺对象,成为暴力对象。《米香》中宋兰跌倒时暴露的身体,被作者物化为“真的很像是只被剥了皮的兔子。兔子很好吃。这时的老谢真的很饿了,老谢三十岁了,可老谢还一直没有吃过这样的兔子肉。”真是“食色,性也”的完美结合。

在这个层面上,叙述者虽然对历次暴力行为,及事件发生后产生的后果都有细腻的描述,但并没有明确批判这种本能促发的施暴逻辑,毕竟男女两性间的吸引为情非得已,何况仅仅只有本能促发,未必真的能给予文明时代的这些男性施暴的勇气,在其背后必然有更深的促因。中国历史传统造就了社会对男女两性的不同伦理准则,由于伦理要求的差别,施暴者和受暴者受到不同的社会待遇,影响着男性对暴力后果的判断,在本能促发男性对女性施暴的背后,成为促发这种暴力行为的另一重要动因。

二 伦理要求

女性一直存活在男性的目光里,躯体形象的创造权牢牢地把持在男性手中,躯体的伦理价值也是通过男人的叙述构造出来的。一般情况下,女性受到了侮辱,在法律层面,侮辱者承担着被惩罚的罪责,而在道德伦理层面上,处于弱势的女性得不到应有的同情,因为在男权文化传统中,妇女的身体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某个男人,妇女对于自己的身体只具有托管权。从物质到精神,被强暴的妇女都会处于无地自容的境地。

正因为如此,作者一开始就营造了故事中女性生存的伦理道德环境,施暴的结果单一化,男女的认知同一化。即使是懵懵懂懂的白豆也能清楚认知“女人一生下来,就有一个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这个伤口,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女人的要害处。它常常会把一个女人置于死地。几乎不用谁来告诉女人,女人就明白那个伤口的重要性。为了保护着这个伤口不受破坏,女人总是那样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如果发现有遭受破坏的危险,又会变得刚烈无比,甚至不惜以命相拼。”而施暴的对象在满足了本能需要的同时,大多都能够清晰预知施暴导致的伦理后果,而且他们本来施暴的目的正是为实现这个结果,他们等待的结果是被施暴的女人缄默无声,嫁给他们,在传统的伦理道德中这是理所当然的,除非女性愿意背负不贞的包袱。《白豆》中的老杨的暴力行为正是对这种伦理的深思熟虑;《风吹草低》中的于瘸子之所以强奸小姨,也是源于这样的思维方式,所以,他强奸了小姨后“只说,我马上要娶小姨,等着吃喜糖吧。”《米香》中宋兰被施暴后,老谢提出的办法是“你嫁给我就行了。”宋兰在劝诫米香如何得到许明时,也使用同样的逻辑,可是,在针对男性时失效了。男性和女性在共同的伦理道德观念之下,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在现代社会伦理中,强奸被视为心理变态,被病理化,强奸犯被妖魔化,而在原始生态下,强奸原本像抢劫一样只是一种“社会自然史”的犯罪行为。在故事中,生活像一个怪圈,无论这些被施暴的对象用何种方式打倒了施暴者,最终她们仍然接受了暴力主体,完成了伦理预想的结果——不论是自愿接受,还是无意识。白豆嫁给了实际的施暴者,又选择了等待被冤枉的“施暴者”;多年之后,小姨还是成为了强奸者于瘸子的妻子;而嫁给施暴者的宋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以至于叙述者甚至赞叹“像他们那么幸福,那么恩爱,在下野地不多,怕是在世界上也不会有多少。”因为这些暴力主体在作者笔下并没有被丑恶化,他们也有自己的无奈和无知,他们按照自己的本能欲望和伦理预想生活,同样是下野地的弱者。

在伦理逻辑层面,民间的群众暴力参与了悲剧的建造。《清白》中农场的人对受暴的穗子和谷子横加非议,带来她们生活的彻底改变;《白豆》中被施暴的白豆不但没有得到人们的同情,反而引起众怒,男人试图占她便宜,女人则认为她丢了女人的脸;《风吹草低》中的小姨也被人们孤立,这些间接参与者并不比施暴者清白,他们共谋造就了暴力事件,上演出下野地的一幕幕荒诞又真实的悲剧。作者表现出对所有无知而残酷的悲剧参与者既同情又批判的双重倾向。

三 权力压抑

男人对女人的暴力并不是一场纯粹的两性之间的战争,在很多时候,女人代表的不仅仅是自身,是男性之外的第二性。“在种族仇恨和政治仇恨所激发的暴力当中,女性身体往往就是被争夺和占领的对象。……侵略者借助于男性‘性霸权来完成种族和政治的‘殖民。”⑤在男性之间的日常争夺和较量中,女性身体也被他们视为征服对方的战利品,有权力的男性利用权力获得女性,没有权力的就利用自己的力量强暴女性再获得女性。小说中,一些施暴者被塑造成地道的边缘和弱势群体,当社会愿望无法实现时,他们无力反抗代表政治和社会身份的强势,政治和社会的力量如此强大,没有一个能够把握的客体,弱小的女性被当作了具体的替代体,性与政治纠缠在一起,蕴涵着“对人的欲望、暴力、权力的揭露与申控。”

下野地的所有男人都是权力的“被流放者”,所以,“在下野地没有可用漂亮来形容的女人。漂亮的女人到不了下野地。”即使如此,下野地的男人还是处于权力等级之中。《白豆》存在着这样的权力场,力量上老杨处于劣势,老胡看中了白豆,老杨只能选择放弃,权力上老胡又处于劣势,马营长看中了白豆,老胡也失去了选择的机会。白豆臣服于吴大姐的劝服,因为吴大姐是以“组织”的名义行使说媒的权力;吴大姐在面对地位平等的老杨和老胡时,采用了表面看起来很公平的抓阄方式决定了白豆的婚姻;而在死了老婆的马营长看上了白豆后,吴大姐又采用温柔的手段“逼迫”白豆选择马营长,劝服老胡放弃白豆;马营长在婚前想强暴白豆,白豆无可奈何,因为就算是喊出了声,谁敢来阻拦马营长啊?但当白豆遭到“匿名”的强暴之后,马营长迅速抓获了“凶手”,并不再娶白豆而娶了另一个女性,这样,既维护了男人的尊严,又维护了当权者的威严。《清白》中的施暴者是已经流落在下野地的两个国民党残兵,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他们是完全的弱势者。于是,有压抑就有反抗,女性就不幸成为权力压抑的替代品。老杨对白豆的强暴,既有他对强势的老胡的反抗,也是对强权的马营长的反抗,既然他无力反抗气力大的老胡,也无力反抗权力大的马营长,就只能强暴更弱小的白豆,通过对白豆的占有而达到心理上的平衡。而两个国民党残兵对两个女性的强暴,未必不是失去政治优势的泄愤。在此,弱势群体寻找替代体的反抗导致了女性的悲剧。

权力/支配关系是决定人的命运的本质关系。“在权力拥有者那里,是否真的犯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权力对‘犯罪的命名。”⑦为了维护权力的庄严性,《白豆》中的马营长、陈参谋和一只眼的罗“首长”等当权者导致老胡的绝望;《风吹草低》中同样的施暴事件,权力拥有者场长却亲自出马劝说小姨放过施暴者;《马刀和箫》中,赋予妓女新的道德观和人生观的营长为了权力,公然允许雪儿被强暴,导致了雪儿的死亡;《米香》中的许明为了权力否认和米香的关系,使怀孕的米香走投无路,开始了另一种自我放纵、令人心痛的生活。作者清晰看到权力异化了拥有者的人性,赋予拥有者摧毁弱者的力量,从对人物悲剧的叙述中透露出一种对权力扭曲人性的痛楚和憎恨。

董立勃的一系列小说都发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以50—70年代为时代背景;一个特定的地点——新疆下野地的一个农场,一个基本的事件——逃离不掉的惨烈的暴力事件。小说凝聚出人生独特又典型的浓缩点,在对本能、伦理和权力暴力逻辑的讲述中,表达自我对政治、权力、社会和个人命运的思考,男性女性的本能诉求永远不能改变,传统和民间的伦理道德变革也不在一朝一夕,权力的支配关系也必然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形态中,暴力是否仍然要继续?我们到底该如何看待过去?如何面对未来?留待我们再思考!

注释:

①②莎伦·马库斯:《战斗的身体,战斗的文字:强奸防范的一种理论和政治》,选自《性别政治》第38页,王逢振主编,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③南帆:《文学的维度》第165页,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

④卡维波:《我们需要妖魔化强奸犯吗?》,转引自http://intermargins.net/Column/ning yinbin01.htm,国际边缘/名家专栏。

⑤张闳:《民族主义“粪战”中的“小燕子”》,转引自http://cul.sina.com.cn/reading,2004年4月2日。

⑥⑦孟繁华:《“下野地”的暴力和悲剧——评董立勃的长篇小说〈白豆〉》,《深圳特区报》2004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 尔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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