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7日,福建省民族宗教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莆田市召开。福建省各区市民族宗教局,省级爱国宗教团体,民族乡和有关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共90人参加了会议。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以及福建省委,省政府,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关于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有关要求,从2001年开始,福建省民族宗教系统积极开展了持续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经过三年多来福建民宗工作部门和民族宗教界的共同努力,福建省民宗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全面铺开,深入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此次在福建莆田召开的工作经验交流会,旨在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以及福建省“四五”普法工作要求,总结交流三年来福建民宗系统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和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推动和促进“四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圆满完成福建省民族宗教“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总结经验,注重实效,加强督察,再接再厉
步入21世纪,国内外形势风云变换,国际上民族宗教问题日益凸显,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新时期新形势下,作为我国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地区的福建省,也在民族宗教方面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民族宗教无小事。认真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是依法治国,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妥善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客观要求。省厅领导的重视,思想的统一,措施的落实,为福建各地做好“四五”普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经验交流会上,福建省民族宗教厅巡视员陈希超同志作了普法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了三年来福建省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四五”普法工作的情况和经验。2001年下半年起,福建省厅领导高度重视做好民族宗教“四五”普法工作,并将其作为促进民族宗教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福建各地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工作规划,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地普遍召开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会议,传达省厅动员会议精神,部署普法工作。利用讲座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四五”普法的浓厚氛围。举办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普法骨干培训班,推进“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多方面多角度开展法制宣传,形成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小高潮。
三年来,福建省民族宗教系统各单位根据“四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努力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做法和经验。会议中,莆田市民族宗教局、漳州市民族宗教局、福建省天主教爱国会、涵江区双福回族村、厦门南普陀寺、霞浦县水门畲族乡等单位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这些单位在普法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的共同点在于:领导重视,形式多样,措施有力,抓好示范,成效显著。会议上,陈希超同志还部署了下一阶段普法工作任务。明确指出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化“四五”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抓实干,进一步强化“四五”普法工作措施;注重实效,进一步把“四五”普法工作任务具体化;加强督查,进一步推动“四五”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鼓励福建省各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开拓创新,再接再厉,求真务实,努力推进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开创福建省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重在经常,重在开拓,重在广泛,重在实效
这次“四五”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得到了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国家民委的高度重视。国家宗教局政法司副司长张训谋、信息处长肖虹专程莅会指导。会议上,张训谋副司长充分肯定了福建省民族宗教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成绩,希望福建民宗系统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全面贯彻新时期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宗教工作,结合行政许可法和即将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加强督查和总结工作。
会议最后,福建省宗教厅厅长林文斌就进一步深入开展福建省民族宗教系统“四五”普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他指出,普法工作要重在经常,要将其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常抓不懈,督促检查,持之以恒,细化量化,落到实处。普法工作要重在开拓,坚持点面结合,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学用结合,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上下结合,努力营造氛围。普法工作要重在广泛,做到重点提高和普及宣传相结合,扩大覆盖面,不留空白点。普法工作要重在实效,把整体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作为衡量普法工作成效的标准。
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民族宗教方面的依法行政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次福建省民族宗教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为福建各地提供了一个加强交流,互相学习的良好契机。我们相信: 作为民族宗教工作重点省份,福建省会继续开创民族宗教“四五”普法工作新局面,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