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取得的成就
1、民族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1990年国家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加大了对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助学金”向民族地区投入了1.3亿元,资助因家境困难的各民族儿童上学。此外,师范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专项经费的分配,也继续向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安排的四期世行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贷款中,投入2亿美元重点支持西部民族地区200个县发展教育事业。几年来,国家利用国债和其它专项经费,通过实施国家扶贫教育工程、“211”工程、西部每省区重点建设一所高校、西部校园网建设、西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高校扩招资助、普通高中发展、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等项目,对西部民族地区投入的经费达53.68亿元。近两年中央财政安排的30个亿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和“十五”期间50个亿的义务教育专款也重点投向了西部民族地区,同时,各省、自治区也加大了对民族地区教育的投入力度,使少数民族教育的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2、 民族地区“两基”工作进展顺利。2003年西部地区新增实现“两基”县(旗)、市、区41个,其中民族地区新增32个。目前,全国民族自治地方699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中已有405个县(旗)、市、区实现了“两基”目标,占民族自治地方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57.9%。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内蒙古、宁夏、新疆、广西、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的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与全国基本持平。在历史上教育基础曾经最为薄弱、现代教育几乎从零开始的西藏自治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也已达83%,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取得了较大进展。
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国少数民族大多分布在自然环境较为艰苦的高寒山区、牧区等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较落后,义务教育发展还相对落后,发展也不平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在民族地区的山区、牧区和边境地区的315万余寄宿制学生中,还有近三分之一的贫困学生。“两基”工作还处在攻坚阶段,还有294个县(旗)、市、区没有达到“两基”要求。已经“普九”的民族地区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巩固提高的任务十分繁重。中小学教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经费投入尚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民族地区发展义务教育的任务还很艰巨。
为加快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采取的政策措施
针对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落后状况,“十五”期间,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了对民族地区教育的投入。2004年2月,国务院召开了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作会议,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西部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1、在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国家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基础上,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重点扶持民族和西部贫困地区,加快“两基”进程。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西部和民族地区的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通过“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等特殊措施加大资助力度,确保西部和民族贫困地区家庭困难的学生就学。
3、把未“普九”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优先列入“十五”第二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4、进一步加强西部和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把它作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山区、牧区、边境地区办学条件和改善贫困学生学习生活条件的重点工程,以此推动民族地区“两基”目标早日全面实现。
5、组织内地发达地区高校、中小学积极为西部地区和民族贫困地区培养、培训各民族教师,并鼓励内地教师到民族地区任教。同时,采取举办短训班、组织教育管理及教学改革经验交流、到内地高校挂职锻炼、在职进修等多种措施,帮助民族地区培养、培训师资。
6、为进一步推动和巩固西部和民族贫困地区“普九”工作,提高西部和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的综合素质,从2000年起教育部实施了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已有17个省、自治区的近80万名教师参加了培训。为缓解西部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经费紧缺,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义务教育的步伐,2004年3月教育部将启动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项目。
7、配合西部和民族地区远程教育计划,实施民族地区中小学民语教材光盘制作项目。
8、落实全国教育援藏、援疆工作会议精神,采取一个或几个内地地级市(区)对口支援西藏一个县的方式,重点帮助西藏对口县改扩建中小学,加快和促进西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继续做好为新疆培养、培训汉语教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