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玉明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大致经历了三
个阶段:一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即放权让
利阶段;二是经济责任制,即以承包为主
要形式的经营责任制阶段:三是产权改
革的突破,即股份制改造阶段。
如今,随着国企改制的进行,国企已
经基本脱困,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股份制改造只是
产权改革的第一步或者说是初级阶段。
有关国企改制的实证研究表明:除负债
率外,企业改制后的利润率(销售利润
率)、运行效率、职工人数和销售收入都
没有发生显著变化。也就是说,改制并不
足以从本质上提高企业的效益。这就要
求我们深入分析探讨国企改革的深层次
的问题,抓住根本原因,解放思想,寻求
对策,推动国企改革深入进行。
一、当前股份改制中出现的新问题
当前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中出现的问
题主要是,改制企业总股权结构设计上
存在这两个极端倾向,一是股权过于平
均。有的企业改制前有职322000多人,股
份改制后拥有股权的职工人数达到1500
多人。而且,拥有股权的数量没有显著的
差异。其实,这也是一种平均主义。有人
称之为“股份大锅饭”。这种情况势必导
致缺乏监督、控制方面的动力和激励;致
使管理制度难以完善,即使有合理的制
度也难以被代理人良好的遵照执行。二
是股权过于集中。突出表现在—亡市公司
中国有股一股独大,处于绝对控制地位。
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道股权拥有量
差异极大,即使全部中小股东联合起来,
也难以制约第一大股东。结果就可能是
大股东可以随意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证券市场的有序运行
都没有好处。从本质上讲,这些情况都没有
很好的完成产权改革所应达到的目的。
二、产权激励不到位
古人云:有恒产者有恒心。产权激励
应该是最根本的动力之源。只有真正实
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促进了产权的流
动,提高了产:权的运营效率,才能使企业
适应社会化、现代化的需要。如果产权激
励没有真正到位,产权不明晰,很难想象
会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从人力资
本的激励到企业的技术创新等等促进企
业发展的措施也就全部成为空中楼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不同的产权主
体之间能够进行广泛的、公平的、有效率
的产权交易,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才能
真正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市场经
济发达与成熟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
产:权的市场化,这也是现代产权制度的
一个重要内容。所以说,推动国有企业改
革向更深层次迈进,归根结底仍然是产
权制度创新问题。
三、政策建议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判断一件事情
的对与错很难,而最好的方法是看其对
经济的发展是否有效。既然我们当前的
主要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
放和发展生产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那
么,我们就应该不断创新、积极探索那些
有利刁:经济发展的各种积极措施。
1、关于国企比重问题。在此问题
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国企必须保持
较高的比重;二是全盘私有化。其实,
依据本文以上所述,不难看出,合理的
比重应该是对经济发展有效的比重。采
用囚企形式有效就应该采用国有形式;
采用国有形式效率不好或者说存在比国
有更有效的其它形式,则当然应该采用
效率更高的形式。具体来说:对于军
工、造币、烟草专卖等行业,从当前人
类发展的阶段来看,采取国家垄断地经
营模式是最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
对于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应该采用国有
国营的模式;对于那些投资大、回报期
长,私有经济不愿介入,而对社会发展
必不可缺的行业,应该由国家采取合理
的形式来经营;对于其它行业尤其是竞
争性行业,国有资产应该作为市场中交
易的一员,在真正的竞争博弈中寻找自
己合适的位置。
2、关于产权改革。本文前面部分
已经得出结论:在市场经济中,对刁:囚
有企业不是最有效形式的领域,进行适
宜的产权改革是必须的。那么,如何适
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国企的产权进行
合理、彻底的改革,将是我国经济发展
中不可回避和亟待解决的课题。
①国有企业效益低下的一太原因就
是所有者虚位、双层代理的问题。十六
大提出了分级所有的理论:国家要制定
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
别代表国家腰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
者权益,权力、义务和责任统一,管资
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
体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
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
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
职责。其它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
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分级所有”的提
出为国有企业的更深层次的改革创造了
环境。这样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代理关系
得到了解决。中央政府可以全力对关系
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进行有
效的管理;而地方政府则可以名正言顺
的去倾力解决第二层代理关系,有效调
动国有资产,使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其
应有的作用。
②产权改革应采取何种形式。这应
根据生产力发展的理论和“三个有利
于”的标准,充分学习借鉴国外的经验教
训,结合当地的实际环境条件,寻找合理
的办法。关于改革的具体措施,我们不应
指望中央来制定统一的方法。从成本和
效益的角度,这种做法也是不合理和不
可能的。
(上接第9页)⑧产权改革中国有资产的
处理。前几年对国有资产能不能卖的问
题,曾有过激烈的争论。现在,这个问题
已经不会再引起人们的争议。但是国有
资产如何量化却远远没有达成共识。在
改革过程中,有许多企业认为自己多年
上交的税已抵去国有投资的部分,剩下
的都该是自己的了。这种“无偿量化”的
做法是违反等价交换的市场经济基本原
则的;在现代法律下也是行不通的。现
在,比较公认的基本原则为“谁投资、谁
所有”。但由于过去数十年,有些企业的
投资帐目很难划清,界定起来非常困难。
东西德合并时的“一马克企业”可以给
我们很多的启示。当时东德在进行私有
化时,要求不管谁来买国企,不计较你钱
多钱少,但出资购买者必须上报两个计
划:一是企业为原有员工制定详细的安
置计划。出资人不能在买下企业后,把员
工全部甩给政府,政府是不承担这个责
任的。二是企业增资计划,就是计划给企
业增多少钱,怎样给企业带来活力。一马
克只表示这是一种交易行为,并不代表
把企业分给你。除此“一马克”之外,那
两个“计划”是非常关键的。谁想买企业
时,如果不能拿出足够资金使企业变活
并妥善安置职工的话,他根本就没有购
买的机会。我国在进行国企改革时,也应
该通盘考虑企业和社会的成本效益,不
能仅仅局限刁:如何对国有资产进行精确
的量化。
3、关于“两权分离”.经营权和所有
权的分离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
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现代企业制度
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成熟程度的产
物。而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处在建立和成
长阶段,所以,对于现代企业制度中“两
权分离”的要求,只能逐步建立,而不能
搞“一刀切”。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
要坚决执行“两权分离”的原则,建立规
范、合理、高效的企业制度:而对于不具
备条件的企业,则应该使所有者来经营
企业,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再顺应
形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