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薇薇
家园合作是幼儿园教育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为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笔者通过走访北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发现,在家园合作方面,幼儿教师基本持有两种家园合作的意识:一是“服务”的意识,二是“利用”的意识。这两种意识指导下的家园合作在实际操作时是不同的。
学前教育研究2004年2期
1《合作经济与科技》2024年13期
2《婚育与健康》2024年10期
3《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7期
4《陶瓷科学与艺术》2023年11期
5《中国商人》2024年7期
6《教师博览》2024年4期
7《师道·教研》2024年6期
8《中国对外贸易》2024年6期
9《伴侣》2024年6期
10《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