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伯吉斯
时间随想
像我这样的住在欧洲的作家们常常在半夜三四点被纽约或洛杉矶打来的电话叫醒。打电话的人没几个抱歉的,要说他们也知道他那儿是大白天而接电话的人的睡眠已经给毁了。与苏联在统治世界这方面较劲的美国人觉着是他们在主管着时间。美国时间乃天下唯一的时间。可他们又至少有三档美国时间,而合众国内在时间上的两大派又以东岸和西岸划分。加利福尼亚与纽约大打出手的问题是:洛杉矶的上午九点是真实的,纽约的中午十二点就是苍白无力的假冒。纽约时间又是华盛顿时间,如果我们说的是华盛顿市的话。可是华盛顿州呢?西北角上的那个,又随着太平洋时间走了。美国的时间真是太讨厌了。都合众国了,可时间没合也永远合不成吧。如果您想打电话问纽约的准确时间,您必须拨打“神经紧张” 那个词儿的几个字母。在洛杉矶呢您就拨“溃疡腐烂”那个词儿的几个字母。这两个代号表明时间都为美国人干了些什么。
十九世纪的时候这种情况更差劲。一八七零年若是一位独行侠要从华盛顿特区往旧金山走,他要过一个地方拨一次表的话,就得拨二百次。美国在时间概念上的混乱在全世界都有所反映。每个法国的城市都有自己的当地时间,参照的是日晷。时间要向空间低头的。世界整合,景象一新的时代,快速火车蒸气火轮都不在话下了,可人类就是做不到对他们的怀表产生足够的信心;在时间概念上人类早被打败了。墙上挂的家庭式钟表把时间告诉家庭。市政厅的钟又把时间告诉这个城市。但是其它城镇的那些个钟呢都仿佛是陌生人甚至是仇敌。有些事是要按宇宙时间办的。一八八四年就有过那么一件事。
那年二十五国派代表到华盛顿特区出席本初子午线国际会议。几番狂论暴吵之后终于得出一个决议,就是伦敦郊区的那个格林威治应当被认定为零点子午。一天的长度定下来了——大家都是二十四小时——而地球也被以每小时为间隔刻出了二十四个时区。我们往东走就要不断地加一小时。往西走就减一个钟头。有那么一个瞬间,在碧蓝的太平洋上,我们发觉整个的时间体系在一个起点上破碎了。我们倒底是丢了一天还是又多赚了一天要全看我们朝哪个方向旅行。人类也许理智,但时间不是。时间仍然使我们神经紧张又使我们上火溃疡。
但一八八四年的会议摧毁了几个时间上的最大矛盾。当时有一点争执不下的是,在世上有了铁路和无线电报的时代,圣彼得堡应该比格林威治早一分零十八点七秒。自然地,沙文作风的法国人反对一个英国郊区小镇在计时上的霸权而且加冕巴黎时间为全世界的时钟之王(而巴黎时间与格林威治本初子午时实际上完全一致)。约瑟夫·康拉德(波兰裔作家,以《黑暗之心》垂名后世——译注)写的小说《特务》里描写无政府主义分子密谋炸掉格林威治天文台。这代表了对中央集权式的所谓标准行为决心造反的一种怒气。为什么我腕子上的这块便宜的手表就是不对的而格林威治的那座大钟就总是对的呢?答案是,注意这个答案要很慢很慢地才会被全世界接受,时间是一个公共机构,无论是国王、总统,还是收拉圾的工人,都得向时间鞠躬。时间呢?一直高于国王和总统,它一定就是上帝。要捣毁格林威治的特务们准是无神论者。
然而,曾几何时时间已被多多少少作为一种有秩序的世界结构接受了,而这个世界为了自身利益也必须服从之。每个人都同意一点,即时间乃一客观现实——好像就有这么一种东西,而又绝不是像你我大衣口袋里的东西那么实也绝不是你我头脑中的胡思乱想。对时间的主观态度在有些用词儿里可见一斑,它们往往显得主观得自相矛盾,比如我们说“时间如飞梭”或者“时间重重地悬在那儿”。时间是敌人,英国人至今还在问时间的时候说“敌人怎么样了?”时间又是朋友:“时间会治愈所有伤痛”。诸如此类的主观臆断常常给人的感觉是与真正的时间无关而是一种内心时间,简直就是鬼。真正公开的那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是在十四世纪的时候被接受的,这是一个发明机械钟的时代。伊萨克·牛顿在一六八七年给时间下过定义:“绝对的、真实的、还有数学的时间是天生的自有的,恒定地流动且与它物毫无关系。”而十九世纪末公布的格林威治定律证实了牛顿的话从策略上看很高,但科学感上稍差。
然而世界时钟的大时代也正是科学发现的时代。内在时间、主观时间在格林威治天文台也被判定是同样真实的。文学对这种双重现实是再熟悉不过了,但文学又从来没有真正地严肃对待过这个问题。十八世纪的爱尔兰狂人劳伦斯·斯特恩弄出过一本小说叫《特里斯兰·散迪传》,至今还是最前卫的一本书。这本书探讨的就是私人时间问题。时间的伸缩像根猴皮筋儿。一分钟的思想能占三十页。但是在那同一个世纪里伊曼努尔·康德提出组装过的时间这个概念并视之为康德思想体系的最基本的概念划分。康氏看起来是不光要为形而上学发言同时还想大谈常识。而正是相信直觉的艺术家们才看得见私人时间与公众是如何地势不两立。
环球公共时间建立伊始的兴奋期里也出现过一批颇富想象力的作品出现,它们与斯特恩风靡历久的反小说杰作一样不容忽视,而且它们对时间的双重现实这个问题还真说出过点东西来。奥斯卡·王尔德写《道瑞安·格雷的画像》就让主人公把公共时间,连带着公共道德转化到他的肖像里,肖像里的他是在私人时间里可以一动不动了。而这个私人时间呢又展示给了公众,公众又着了迷:怎么这个美男就永葆青春俊孔常在呢?真实的或者叫客观的时间,应该说是原罪和衰亡的记录,此时此刻都在涂了油彩的画布之下隐匿了。王尔德的这本书可以被当作是一部形而上的小说,虽然不能算是太重大的一部。而真正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小说中的时间哲学要在马赛尔·普罗斯特的作品中才能找到。
《追忆逝水流年》?开宗明文,书名即指出时间不是流动的而是固定的。(普氏的书名法文原意是“找寻丢了的时间”有“时光重拾”的意思。现在流行译名——译注)我们似乎是穿过时间去旅行而且丢掉了过去接近了不断推进的未来,但是,普罗斯特说,虽然丢了可还能再恢复。光靠想是找不回来的。它就在那儿了,在记忆中藏着,穿着通过物理魔法的运作冒到当下来。年轻时的马赛尔吃一块在茶里蘸过的点心的时候,上回做过同样举动的那个场合就不请自来了,这种回忆不是由于那逝去的时光里那淡去的口味,反倒是当下现实的新鲜感。空灵的体验—— 一股体味、一种口感、一段音乐的旋律——将打开通向真实时间的门,这个时间不是哲学家们脑子里消散的流思也不是钟表发条的钥匙。在这找回来的逝去的时间里天堂被发现了,并且这是唯一有意义的现实。
时间成了大部分现代小说的素材。弗兰兹·卡夫卡的主人公都是精神病,而大部分的精神变态都源出于一种与时钟相悖的感觉。内心的那个疾步独行,而外边儿的这个按部就班地走着,但私人时间和公共时间二者都是非人化的——一个属于魔幻,而另一个则是机械的抽象动作。时间与人性无话可谈。詹姆斯·乔伊斯,他有劳伦斯·斯特恩的爱尔兰幽默,开过时间一个玩笑。在他的《尤利西斯》里,有个一九零四年六月十六号的十六个小时,在这十六个小时里利奥波德·布鲁姆在都柏林瞎逛,而时间正是与荷马《奥德赛》的二十年之旅完全相同。怀胎九月结果一朝分娩于医学院几个学生醉意的嬉笑中;而旁白呢,以一种横贯阿尔弗雷德大帝到托马斯·卡莱利的英语散文风,把他们扩展到历史的千年时光里。布鲁姆的太太玛犁私通之时,布鲁姆的手表戛然而止:在私人的心醉神迷和家庭原罪面前,公共时间会变得毫不相关。
没人会把文学当作是通往现实本质的指南(尽管我们若是真的这么做了情况也许更好)。我们宁可听信那些哲学家的,当我们能听懂了他们的时候,并且我们这个时间紧缩时代的初期出产了亨利·柏格森。柏氏攻击过法国笛卡尔主义的逻辑概念和不变概含。他宣称,天下没有牢不可破的东西,而那个期间——时段——才是唯一真实,而且,正因为这个时段不会呆着不动,所以来自空间概念下的任何技术都不可以分析它。只有我们的钟和表,而不是空间实体,才敢于去度量非空间概念的东西吗?不错。时间肯定是主观的,这东西是和那个观察家附在一块儿的,当然啦那个观察家身外呢又是个非存在,也就是一物无有。这一点,又当然啦,也有其对主观点,就在艾尔伯特·爱因斯坦的物理学里。万物都是相对的,虽然光速是恒常的。如果时间无定力,那空间里也就什么都没有。时间与空间大概就是一回事儿,而且二者都很神秘。
而在刚不久的苏维埃俄国就有人对时间与空间的全新概念大为不满。一九零八年,也就是俄国革命的九年前,列宁为了给苏维埃物质论做准备,便写了一本书谈这个问题。正当新派科学家和哲学家大谈主观现象和人类生理学的丰富多彩时,列宁不得不大叫一声,说时间和空间都只是客观现实,永远的现实。卡尔·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体系下的十九世纪物理学要的就是这么说。苏维埃俄国也就因此,用过时的体系解释万物包括不存在的上帝,只能活在过去了。他们的钟硕大无比表也沉重有力,还有红军的皮靴填空间。他们把自己从细腻微妙的现实中割裂出去了。
然而没人能从时间的更微妙的现实中逃出去。在电影里,胶片能让时间快起来、慢下去,停在不动的当下甚至还能返回去。我们必须把这些都看作是现实,因为眼见为实嘛。另外内燃机的发明也是因狂迷时间而带来的一项革新,因为它占有了现代概念的速度,可以解释为在最小时间内占据了最大空间,这个因速度而有的空间跨越不是又给时间一个新的定义吗?内燃机了不得。时间是宝贵的(美国人说就是钱),那又必须得省着点。不过对时间要是太意乱情迷也会被绊一跟头,就像“泰坦尼克号”。时间制造了文明都市的新节奏,也促发了一些新的神经病同胞。人们需要艺术也得跟得上劲儿。一九一二年,巴拉最早画运动的感觉:他画过一只跟在女主人后边儿狂跑的德国小猎狗。因为画出了动感所以看着像只蜈蚣。但是电影就可以让人看到更像是真的运动。静态艺术不得不走多角度透视这条路,结果是立体主义。
美国人斯蒂芬·克恩教授称一九一四至一九一八年间的大战为立体战。当毕加索看到伪装坦克在推进的时候,他声称是立体派画家发明了伪装和遮掩或叫欺人判断的障眼法,他是对的。伪装掩蔽的发明者确实心仪立体派成员并表达过感激之情。格楚德·斯坦因说到这次大战时也讲:“这场一九一四到一九一八年的战争,在构架上真的和以往的战争都不一样。这种布局不是以前的一将居中统率千军的摆法,而是无头无尾,边边角角都重要,其实就是立体派绘画的构图。”这是空间对新概念的时间做出的回答。时间自身无力成为主观的什么东西。公共时间的作用只是一个有力的协调机制。那真是一场铁路时刻表之战。一九一四年八月,在头几次交战的过程中二百万法国军队乘四千二百七十八趟火车完成作战布署,而只有十九次晚点。腕表,一战前被当作是娘们儿的东西,这回成了指挥有方的徽章。“对准手表。”然后就全齐了。
一战是一场新观点的战争,包括天空都似乎是要调整过去的行将衰亡的时空句法。只有立体主义能够展示出那场战争的样子:毕加索早在萨拉热窝事件前很久就把技法准备好了。技法比过去任何时候都好使;二十年后,当《格尔尼卡》被天上来的炸弹轰了一回的时候,时空概念真都是新的了。艺术与战争都表达同样的“时代精神”,但艺术往往超前一大块。一战和二战期间的时间经验是一种新的均衡参与,而绘画和文学早就说出来了。战役打响了要依赖于公共时间,但战士是活在内心时间里——时间被置之度外,这才是真的吓人哪。是功是过已变得太无聊,一分钟的恐惧感可能永远也挥之不去。
正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思想家们加上艺术家们曾试图恢复世纪初流行过的老派的时间哲学。当下的时间已成为负担了,也许能从当下逃往过去或未来时间——不是靠普罗斯特的那个用茶泡过的甜蛋糕,这魔法不好掌握,而是通过技巧高超的默念和智能控制。现在没人把H.G.威尔斯写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梦幻小说《时间机器》当回事儿了。其实威尔斯早已探讨了过去和未来时间的物理性能,认为这二者有可能是像个两个轮子的自行车,只是十分的老道和高超罢了。而威氏的这套时间新解,就是说时间纯粹就是另一个度角的空间,这好像还真让一些人听进去了。时间即是第四维。一个物体在一个三度空间伸延自己,比如上上下下吧,一旦这个物体哪怕连瞬间的存在都没有:它需要时间才能存在其中。把时间当作纯粹是一面空间来对待这个想法太让人兴奋了。一个人可以做时间旅行,但不是威尔斯书里写的那位英雄的做法。时间旅行应该是内心体验。
英国哲学,总是倾向于理想化的一种,似乎要验证公共时间是幻觉而心理时间是现实。麦克塔格特教授就教过这个概念而且还号称有三种心理时间——双重时间是一种,即以前和以后相对;三重时间即昨天今天和明天;还有一种是改变后的双重时间,即后来的时间被前边儿的给改了。这最后一种的最佳例子在音乐里有。一首贝多芬的最后一部分跟这段音乐的开头可能完全一样,可是我们经验之后认为经过中间段落之后,前后部分是变化了的。不像普鲁斯特,麦克塔格特不教过去的时光可以重拾。对他来说,时间纯粹就是一种观点。
但是对过去的时间的确存在的可恢复性似乎还真有过一番论证。几位牛津女子学院的尊贵女子游历了凡尔赛宫之后发现她们被送回到了路易十四的法兰西。几位女子于是著书立说,取名《奇险一游》,真有不少人还当了真。实际上不过是几位女子进到一片历史的虚饰里转了一圈,而所谓路易十四的法兰西不过是着了戏服的人刻意的搬演;可是时光倒流的想法谁愿意不信呢,因为那实在是太让人发疯了。然而,还有让人更加疯魔的。数学家J.W.丢恩断言人人皆可到未来游历一番。他也出了本书,书名叫《时间实验》。他的理论是时间乃一空间风景,而这道风景的全貌我们大概是看不到的,因为我们缺那么一种“大脑飞机”往那儿飞。
他的这种观点就是说我们没法看到未来是因为我们根本不想看。看见未来是危险的。所有用扑克牌给人算命的人都会证实这一点。我们的死亡就在未来,最好我们不要知道是哪天的几点。但是,J.W.丢恩说了,不管我们高兴不高兴我们有时还就看见未来了!我们定期地,尽管常常是形式扭曲地,在我们的梦里看见未来。这位数学家渐渐养成了一个习惯,枕头边儿上放个笔记本然后把梦都笔录下来。他的结论是很多很多的梦使用的未来的材料就跟过去经历的片断同样地多。他说在梦里,我们不会受世俗习惯日常生活的限制,眼睛不会盯着过去也不会正常地走入未来。在梦里我们在精神上是自由的,这种自由的一部分允许我们去亲见未来。
您还别小看了这位数学家的理论。必竟不是所有的梦都是弗洛伊德式的(含蓄地批评弗氏的以性心理释梦的武断——译注)。不错,我时有梦见弗洛伊德大夫在给我解梦时说就在那个梦里他也算是关键的组成部分。其实我们的那些梦经常就得等着,在乍醒还睡迷迷糊糊的劲儿过了之后,等着将来有朝一日这梦自个儿就解通了。若是让我从我自个儿的经历中举出个能服人的例子呢,我就说说几个月前我做过的一个梦。梦里头我正给人上课讲的是约翰·拉斯金,而我的结论是拉斯金的宏伟悲剧能写出来是因为他把自个儿完全变成了一头大象。那个梦十分生动,新鲜明快又充满了情景细节。但是这个梦到了一个月后才解开。一个月后是在米兰一个朋友的公寓里,我看见墙上挂着蚀刻版画,画里是暹罗象神,还有一桌子,桌上放了一本约翰·拉斯金的新版本的传记。二个影像叠映合一便成了梦的旁白。但这二个影像分明是属于未来时间了。我还可以举出更多的例子J.W.丢恩的书里例证也不少,已经足够去召示或是保护一个说法。丢恩的书令读者颇为信服,他的理论也真是有点儿东西。
这种理论对一九三零年代的英国文学曾发生过某些影响,尤其是对戏剧。据亨利·詹姆斯的故事“旧日感怀”改编的《伯克利广场》一剧说的就是现代一个青年要在十八世纪找到自个儿,也是把自己从当下给运回到了过去。J.B.普瑞斯特利写过三出“时间戏”——《时间与套路》、《危险角落》和《先前到过此地》——均以时间娱悦观众,但依常识似又说不通。这段时期正是二战前后,文化上有种短暂万变的特性。因此要看到重要的一点,就是剧本表现的多有逃离当下现实,飞到过去飞到将来的游离欲。但我们现在是弄明白了,说到底,如此地掌握时间是不可能的。
但这里头依然神秘莫测。我们靠二种时间模式活得已经挺乐的——内在时间,伸缩自如随已暇想;还有外在时间就是数字钟——而且我们认识到这两种时间各有其有效的形式。我们也认识到都市的时间不是大自然的时间。自然是循环往复的,春天要回来的。可数字钟表明时间是线性的一直走呀走,直走到人类的末日。时间不是一完整的单位也不是康德讲的什么哲学必然,时间是真理,我们已学会了要和这真理一块儿活着。从前呢有个大爆炸,然后时间开始了,跟空间一路走。时间也是给生出来的,像你我是被生出来的一样,所以时间也不能比我们长生不老到哪儿去。就连莎士比亚也说:“时间必有一停。”但是,早在莎士比亚以前,圣奥右斯丁便考证了三种传统的时间,结论是这东西不存在。他说过去是不存在的,未来还没到存在的时候,而当下这段又没成形。因此时间是假冒的,我们最好还是开始想想永恒吧。
忠告良言是也。听贝多芬然后我们就能往永恒里走,虽说“第九交响乐”的演奏时间只是五十五分钟。做爱,就像埃及妖后说过的,那个时辰永恒就在我们的四目和两副嘴唇上。时间并不与我们为敌。时间不会让我们变老也不会致我们于死地。玛丽莲·梦露在死前不久讲过一句至理名言:“是引力把我们都送到终点”。不是时间。时间只是在一旁看着,用的是平常心。我们应该对时间也报以平常心。除非我们有个特别重要的约会。
玛丽莲
她死了整整三十年了,死在那么一个时代,一个以一位总统被刺死而告终的时代。要是她今天还活着她该是六十六岁。算不上特别高龄,但肯定不再是出卖色相的时候了。她死在自己的青春与美貌的至高点上,而这正高度便利了她的神秘,虽说对她自己来说可能未必想如此。显然地,她自己想死,但就是很可能还不到时候。一般大家都接受的说法是她不是自杀而是被黑手党所谋杀,或者不说黑手党叫流氓也行,如果要照顾到美国人对这种称谓的脆弱态度的话。她曾深深地卷入了,从情色这方面来说,那位总统和他那位当联邦司法部长的弟弟的生活,可谓非一般的有染。黑道视这兄弟俩为死敌,只因为他俩扬言要灭掉美国这一景儿。于是道儿上的人便要一块儿灭这兄弟二人,捎带着要除了哥儿俩的性爱女神,也许是拿做她这一票当作了一次热身。这个大故事里有个神秘的阁楼密室,那就是肯尼迪家族的倒塌与罗马神殿的倾覆如出一辙。不同的是,罗马女神是永远不可能死的。玛丽莲毕竟是我们时代最重要的一个偶像呵。黑手党,起源于那座经典的岛屿,以至不懂得全部希腊悲剧之精髓,他们真的是还有大事可为嘛,比如对那几位不肯成为贪官的意大利法官还可以再下下工夫的。
让我们跳出政治脉络再来看看玛丽莲。她是银幕上的金发女神之一,仅有的二位女神之一;另一位当是简·哈露。美国电影虽说出产了不少的性感巨星,从吉什姊妹到梅·马什以来都算上,可登峰造极者必竟凤毛麟角。琼·克劳复与白蒂·戴维斯算巨星,但她们均以剧情中的强悍取胜,毕竟缺乏男人要看的一种女人本色的东西,比如那种天生的妩媚与脆弱。再说以上二人根本不是金发。琼·克劳复的眼眉黑得太过武断,而白蒂·戴维斯在毛发上又让人什么都记不住。在美国电影的染色技术上,金发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海迪·拉玛尔有点靠谱,可她天生却是黑发而且又是外国人。外国血统使去看电影的美国人很不安,这时他们当然都忘了自己也都是移民来的。玛琳·德翠克够金黄,但她的德国劲儿加上她性向上的说不太清楚,更使人不舒服。美国要的是——而且显然地咱们非美国人也想要的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金发女神。有资格入选的可能有一大堆,但是——琼·布朗岱,道瑞丝·戴还有好多——她们都太像张三李四他姐姐或是街坊那家的大妹子。简·哈露和玛丽莲·梦露就不同了。
金子是一种稀有金属,金发之金也同样是稀有的,尽管实际上一把一把的倒不难找到。世上大多数女人的头发是乌黑发亮的:这也是第三世界女性的主要旗帜,当然第三世界现在成了第二世界了。在欧洲大陆北部,金发还曾是一种护佑又曾是一种诅咒,因为男人若是这种金发必使人想到纳粹党。金发的条顿人(日耳曼人的一支,亦泛指德国人——译注)又让人联想到在力量上和蠢笨的程度上像绵羊或像老牛。到了十九世纪金发女人才被人为地整出一套神话。最好的描写见于德斯塔尔夫人的小说《柯琳》。柯琳本是一黑发白人女子,极富戏剧天才,但她的男人转而投向一个只会勾人的金发女。诱惑本身是不自觉悟的:男人倒向金发女人是因为这样的女人天生孩子样,一副无辜和无助;她们需要烈火金刚的保护。在乔治·艾略特的《丝磨坊》里,玛吉·图利沃这位黑发女豪杰,却需怀揣一只金发娃娃才便于偷到她的男人。狄更斯《双城记》里也写露西·马奈特,也是一只娃娃,用她柔美的秀发表征她童身的洁净而为的还是迷惑在下流世界里泡坏了的男人。D.H.劳伦斯的太太弗丽达贵为德意志帝国金发女男爵,但她似乎沾污了秀发者必洁净的迷思。赫胥黎的黑人太太玛丽娅有一次被弗丽达在家里讲的粗口惊呆了:她本以为金发女人都干净的不得了。
安妮塔·鲁斯小说的题目着实又加强了一种美国人的刚愎:《金发女郎君子好求》。电影是据这本书改编的,玛丽莲演的露莱丽。女豪杰靠金发和木讷取胜,但又不至于木讷到连宝石是一个女孩最好的朋友也不知道。安妮塔·鲁斯又跟着写了《然君子非黑发不娶》,尽管她后来又考虑过写《君子好君子》好发泄她对男同性恋者的不满。美国金发女在文学中被渲染始自1920年代。电影上的金发女要张嘴说话的,所以他们立即跟进。秀色可餐的简·哈露金发秀得人称白金,实乃天生的美国尤物。她演的尽是出身寒微的姑娘:因为美国概念里是未曾有过金发的贵族淑女的。她扮的角色总是略显粗俗,这正使她最为合适。弗丽达·劳伦斯的女爵母亲在好非要嫁给矿工的儿子时直言道她是作贱自己甘为人婢,就是英国人叫的“下人”。而准确说来,简·哈露还真具备那些“下人“的感染力;你看她的身子,透着肉香而且娇弱;而她心魂的脆弱又由她那玩偶一般的美发表征出来。娃娃通常都是金发的。谁能想像芭比娃娃,美国人的造物,会生出一头暗发让人看了便想起吉娜·娄娄伯利吉达或者是索菲娅·罗兰呢。
玛丽莲·梦露取代了简·哈露,但她一辈子的神秘至少是像她银幕上的塑造同样的丰富多姿,她驾驭的世界远比简·哈露的阔大许多。她嫁过职棒天王周·迪马吉奥。她还嫁过阿瑟·米勒这位犹太大儒兼才淹他人的美国编剧泰斗。当然啦,她找到的情人足可称得美利坚国的最高梯队。可是呢,玛丽莲演得人物却仿佛都是一个模子扣出来了,没心眼儿的傻丫头但凭一头金发也成天生丽质;凭借这番套路玛丽莲得以大红大紫。还是脆弱二字,堪称主旋律。在影片《如何嫁得百分富翁》里,玛丽莲演的这个姑娘近视得让人绝望:没戴眼镜的时候她可以往墙上走。这个角色使她逗乐又不至于太可怜。她的典雅,戏服的剪裁加体态的匀称,加上她无意中(或是有意中,我们永远也不会清楚)使出的情欲传达,这一切蓄意引人开怀一笑。而这笑里最有自制力的却又是她自己。
阿瑟·米勒在自传里提示了一下这么个意思,即男人在她面前会欲火难抑,偷偷地自慰,但人家并不是招摇自个儿的身子,好像模特儿或舞女的职业作派,而是把身子展示出来,展示得让看的人心起乱意。世人有些玛丽莲·梦露极富盛名的裸照,但那都不是全裸,事实上和幻觉上皆未全裸。神祗的显现一闪即逝有时已恰到好处,就像那个至今让人狂迷不已的镜头:地气阵阵吹来,吹起她遮着玉身的短裙,该电影名《七年之痒》。
能使出圣洁的魅态去撩拨人,数她是当之无愧的大明星。有一种素质她可能是从梅·维思特那儿学来的,那就是假冒勾人的勾人金发女连性事都是假冒的。她,真实的那个她,可以装作是游离在体外,这时她的身体可以似人非人,光艳得仿佛爱情女神的那副模样。这种吓死人的纯真无邪加上吓死人的性爱磁力能把人勾惑得体毛直竖、心跳提速。世上当然是找不出比这更挠人的了。总的来说,玛丽莲对实际的性爱不大以为然。她从不勾人上床,而即便是上了床,她行房的快意也仅只止小小。自然啦,说出这些来,对她的形象丝毫无损。
不管怎么分析,玛丽莲的形象都可以被恰当地解释为法力无边。本该是个悲剧形象但又不是。如果玛丽莲确曾美丽过,那大概一定是展现了一个高度的希腊美感。但是悲剧这个范畴不只是单纯地伴随着漂亮二字的。因为,尽管她身子生得美是勿庸置疑的,可她的脸庞却找不到古典美的结构线。这张脸有个扁圆的小鼻子,好像是很喜庆的,这足以供人把玩;而这种可把玩性又正是我们认为的一位美国姑娘的属性——开放,自由和一点儿好斗。这张脸非常的平民,是讲俚语的人的。这张脸不会出自希腊或意大利。那是一张美国脸蛋儿啊,流露出来的是美国式的乐观精神——天哪!可惜给用错了。但是,就因为是美国主导了我们的时代,因此这个时代的头牌性感偶像必将来自美国这片土地就没有什么不妥。这是一片充满梦想的土地;梦想尚未成真,就像玛丽莲自己。
法兰西与我自己
法兰西用不着定义了,但“我自己”需要。我是个什么东西呢,我是不住在大英国内的大英子民,爱尔兰与盎格鲁——诺曼人的窜种儿,在英格兰的西北边儿长大,古罗马城邦曼彻斯特的公民,我们家的信仰——虽然倍受新教徒的驱赶和迫害——是坚定不移的罗马天主教。以上各项特征,无论从诚心的效忠还是从诚挚的感情这两方面来讲,都解释了我到底为什么要跳过英格兰的东南边儿,这块文化上很排外的领地,而在法兰西找到我自己的家。法兰西哟,正像那对“英语”这个词儿基本上不屑一顾而对“大英”这个词儿又根本不知所出的法国话一样,接纳了我并让我觉得宾至如归。即便是再选其次,我会往爱尔兰奔,那儿离英格兰的西北边儿是挺近的。对于这块地盘儿上出产的我这么个人来说,都柏林和巴黎都比伦敦像个都城,因为她们更富同情心也更有些意思。
我年轻的时候,法兰西这门课很重要因而法国话就成了必修课。我们修了拉丁文,希腊文和法文这些主要的文明语文。假如我们想修德文和西班牙文,有不少人还真学了,我们就只能在课余时间上小班或自修识字课本。由于深入法兰西的唯一途径是通过她的语言,因此初级的法文考试就不全是像一般认字儿那么简单了,而是要带着国家意识来学。我们头几趟到外国旅行毫无疑问是要到法国或比利时。我们错误地而且毫无道理地视此国为法国的附庸。可换句话说,此国人讲法文对我们来说好像比巴黎人说的还好懂,有些词儿的用法比那些拐弯抹角的法国人还更合点逻辑,这是因为此国人除了通法文外还懂弗拉芒文,而弗文与我们讲的话是出自同一语系的。再说了,此国人和法国人相比好像更具亲和力。对英国人来说,法国人从来就不像是个马上能讨人喜欢的民族。
那么到底,照英国人的看法,法国人哪儿不对呢?他们总是看着像火气大的人,说话带刺儿态度轻慢,他们要是客气了那就不是要讨人喜欢而是要提示你,他们想伤你更狠。他们那些不为人称道的特性,特别是在几处官僚作风的中枢,每每在每天的上午最鲜明,也就是在吃不太饱的早饭和吃的太过的午饭之间的这段时间。因此英国人就总是断定,倘若法国人改吃英式或美式早餐加上午餐时少消费一点儿,他们定会更讨喜一些。换句话说,法国人火气大定是和肝有关。他们是个“为肝而发作”的民族。英语里讲法国人是“蛤蟆”从来都不是指它们的样子或跳跃的能力,而是影射他们的吃食。英国人觉得法国人在吃上太过了。换句话说,英国人被法国大菜的花样,怪异和丰富给吓着了,然后就怪罪到法国人天生的肝性行为。英国人压根儿就没肝。他们有的是蛀牙和常常犯酸的胃。
法国人卑视浓茶,牛排和样子像腰子的布丁。虽然对这个态度英国人大感恐怖,但英国人是常常要到法国去解馋。他们早认识到一点,法国人办到了绝大部分英国人不可能办到的:人家法国人把烹调当成了一门了不起的艺术。而英国人奔着吃去的时候是颇有积极渴望的样子但又肯定是带着某种犯罪感。他们蛮习惯于像钻进巴黎的窑子一般钻进巴黎的饭馆,为放纵了自己的一些感觉而惭愧不已;而这些却都被法国人视为再自然不过的美事,也就要求通过艺术手断去扩大之去精化之。还有一种清教徒式的难堪常常让我心痛,那就是人们饭前说着法文的“邦那倍递”的时候,大声地让人好好吃。曾有一英航的空姐,在尼斯的上空向乘客致辞挥别的时候也用法文道了“邦那倍递”,仿佛那一片蔚蓝的海湾还抵不上一桌饭菜似的。这弄的很多人,包括我自己,无地自容。
大家都有个共识,那就是在奥利弗·克伦威尔的不长的共和时期保留下来的清教徒文化遗产使得英国人对法国人的依壁鸠鲁传统是既怨恨又倾慕。至少在文学和俗文化里,法国人对待性爱的态度是远比英国人公开,更加机智精巧,少一些犯罪感,可能和英国人所能许可的相比还要少一些道德感(而且跟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比更少了。威尔士人另当别论)。相对于清教徒传统所充许的,法国人对待婚姻——或只是英国人这么相信——常常是更无情的。照英国人看法国人的观点,婚姻永远像是无奈的嫁妆,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而爱情就不同了,而且只能是婚外进行。这一点说到底,我们是已经从莫伯桑那儿领教了。欧洲的了不起的婚姻男女是英国人无疑。他们的新教式的清心寡欢,作为延续下来的习俗,规定他们要严肃对待婚姻而且视未婚的情欲行为乃滔天罪行。这种情况在美国甚至更糟。在美国,因头一批来寻找洁土圣地的清教徒父辈们立私通为首罪,结果呢,便宣告了一个离婚不难或一夫多妻时有发生的摩登时代。
对英国人来说,作为一个逻辑大国法兰西是容易接受的,因为笛卡尔阴魂不散。法国人都是笛卡尔派,谁说他们自己也不都明白这个词儿的意思。英国人认为这个哲学名辞意思是听心的不如听脑的或是听身体里别的地方的就是不如听大脑的(不过法国式的享乐主义不像是确认过这个说法)。我们有个懂得些中国学问的就倾向于这么个观点,法国人在种上和中国人相似,他们天生的逻辑就与古希腊的形式毫无一致之处。按照西方人大致的认识,中国人会对这些归结于枝节问题,中国人发觉一只猫比一支两足雌性动物更像一个桌子,因为猫和桌子都有四条腿。法国人的天份,在英国人眼里,就是思路清晰,而这清晰的思路总是和诡辩和演绎分不开的。这使法国文学、法国音乐和法国绘画光辉灿烂。英国艺术黯然无光,所以英国艺术由法国人看来就像是在伦敦大雾里游泳。英国人的逻辑实在是太缺乏细节。地中海精神的景物简约质朴,为全世界所赞美,但人家的喜乐绝不显得弱智,这种优秀的品质在雷诺阿和德彪西二人的作品里都有。相反在您期待最高的二国——西班牙或意大利——倒找不着这种感觉,因为这二国太过沉溺于巴洛克。法国艺术里的光感和甜美,这法兰西生活的理想写照,正是英国人羡慕的。
法国人,依我之见,值得骄傲的太多了,而且这使得他们显得武断骄横,俗称沙文主义者。沙文主义,我们用的还是法兰西语言学里的一个词儿,从语义修辞的角度讲是叫作“历时性的”一个概念。因为法国人看法兰西是看时间段的,这和他们看空间的概念是一样的。法国人总是准备着改写历史,他们常常是对眼下的这段历史显得很奋勇,感觉非吾莫属;而此时号称太阳王的路易十四王朝的恐怖虽然没被忘得一干二净但已被大胆地忽略了。英国人对外国沙文主义不是太忌恨的原因是他们还没有被当作过武器去直接对抗过敌方。已故将军戴高乐的沙文主义咄咄逼人,记忆中是英国人对戴将军大为不悦。而这位高个子男人呢自称只是个军中的士兵,开枪的时候的身份是政治家,并且有点儿胆小。他享受过英国人的好客以及战争岁月里的拔刀相助;而当英国人欲成为欧共体的一员时戴高乐却态度鲜明地反封,说英国人哪里是欧洲人呢。在加拿大,戴高乐还轻率过一回。他高喊过一声“魁北克自由万岁!”听上去巨傻而且是建立在笛卡尔的反逻辑概念上了。他蛮以为凡是讲法文的地方就是法兰西的疆土了。这种法兰西主义是难以接受的。但反过来讲,戴高乐的法文讲的舒缓而清晰,这又使好讲法文的英国人爱上了他。
我想法国读者应该知道一点,那就是在大英帝国里迷恋法国东西和法国方式的大有人在。大多数英国知识分子爱法国胜过他们爱英国。教过我历史课的老教授(A.J.P)泰勒几年以前公开地说过,活着的有点儿学问的英国人都巴不得自个儿是生在法国的。那样的话只会给法国增加小小的一部分人口,因为总要承认有点学问的英国人天生就没几个。学问或者知识在英格兰算不上太受青睐,而且知识阶层这帮人是特别的不爱国。不像巴黎,在伦敦是没有什么文人俱乐部的。瓦尔特·贝吉贺曾说过,英国人还有救是因为他们愚蠢,这么笨的一个国家本应该是在1940年就不会接着和纳粹德国打了但是可以学学理智的法国人,去要求讲和。然而英国人考虑的是,他们需要法国的智慧——就像他们需要法国的美味和美色——才能向世界有个交待。因此据查尔斯·皮吉所言,就是上帝也需要法国人才能让世人对宇宙有个感觉。英国人够敏感,因为都知道英语只是法语的一半,而且要感谢1066年诺曼人的入侵,这样一来就能有法国人给英国人讲解他们不明白的那些字了;比如吧,什么存在主义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还有解构主义以及议会政府分权而治等等。
正宗的迷恋法国的英国人并不住在法国:他们只是尽可能经常地造访她。我就是住在号称独立公国的摩纳哥,一处可以由法国律制管辖并且体现法式火车、煤气、电力和邮局之类好处的地方。法国人特别欢喜将这些纳入一个大法国的概念,仿佛西班牙人总想着收回英属的直布罗陀海峡。这弄得我自己,跟其他摩纳哥居民一样,总是对法国不放心。但是这种猜疑难道不是由我的母国培养出来的吗,应该是早在住到密特朗氏共和国的接壤处以前就开始疑身疑鬼了。法国人和英国人大概是有某种共同的猜忌吧。双方要吞食对方领土的野心都不是太吓人——必竟不是亨利八世和拿破仑·波拿巴的时候了——但他们彼比都怕对方搞出一些背弃行动,比如放弃北约、或是和苏联太亲热、或是加收对方奶酪和香肠的关税。法国人不喜欢英国人。而反过来英国人却酷爱法兰西。在“法兰西”和“法国人”之间是有区别的。英王亨利八世就说过他是那么的爱法兰西以至于他不忍霸占法兰西的一个小省。从前有个英国老夫子,在终于有过与女同房的体验后,宣称此事于普通国民大有裨益嘛。现在也有不少普普通通的英国人会操着几个法文字儿说着“红酒洋葱烧牛肉”和“夹心巧克力酥球儿”这些东西对法国人的健康会很好嘛。不幸的是我们正需要法国厨子才能得到这些美味,就像我们需要法国人才有波德莱尔和马拉美的书才能写得出伯辽兹和拉维尔的音乐。我们是离了法国人什么都不行。意思是反正我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