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破产”多感叹

2004-04-29 00:44
企业文明 2004年5期
关键词:破产企业破产国有资产

巴 茅

近日碰到一个已宣布破产企业的职工,问他近来干些啥,他幽默地说:“守灵”当问到是哪个亲朋好友又病故了时,他笑了笑说:“不是为病故的老职工,而是为死掉的企业守灵。”虽然话里含着调侃,但其神情并不轻松,多有无奈。

企业快要破产,往往留下办公室、劳资部门、财务部门、机动部门、公安部门等“留守队”,其余的人则打发回家,让各人自找饭吃。这些被打发回家的职工,年轻一点的有点本事的,可以重新找到一份工作,年龄大的、无能耐的只好呆在家里等着破产。而这位“留守队员”在为企业”守灵”,还算比较幸运的。不管怎么样,总算有点事干——在为企业站好最后一班岗,而且有工资可拿——虽然低了点,但“守灵”这种活儿谁真正愿意干呢?

为病人故去或为老人仙逝“守灵”,这无可厚非,但为自己工作多年的企业而“守灵”,实在为职工所痛惜。

一段时间来,一些企业经营者争着破产,以为破产才是出路、才是捷径、才是上上策,却不为企业破产而感到内疚和羞耻。这是不是正常现象呢?诚然,企业破产过程中原因诸多,既有生产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想用破产来摆脱债务和甩掉包袱的;也有不想有所作为,以破产来推卸自己的责任的;还有企业被蛀虫掏空了,想尽快“资产重组”变国有为私有的。原因种种,现象多多。一句话,”破产”已成为当今不少企业经营者热门、时尚的追求。

既然要追求就必须想方设法,其所花心血,恐怕决不亚于当年创业时的劲头。为了让破产合法化,企业职代会也被动用起来了,职工代表通过层层被做工作,似乎大致理解了企业不破产,已无回天之力的招术和办法的道理,虽不情愿但也无奈地举起了“赞成”的手。而破产消息一当传开,尤如菜市上的买卖,贱买贱卖不亦乐乎,不少机床设备、库存物资权当破铜烂铁一律甩卖。难怪一些沿海的小企业主不远千里跑到破产企业来抢购,大有当年“八国联军”到中国掠地夺城之势。为何出现这种情况,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心中有数,而广大职工的心里也有数。

其实,当企业处于困境时,并非一定要破产,如果企业能挺起腰杆干起来,靠改革改制,杀出一条生路等上策。

选择破产,当然很方便,一破了之,只要把职工打发回家就完事,再用不着像“孙子”一样跑市场了,算是解脱了,有的还因“破”发了财,岂不美哉!但倒霉的确是职工。职工从此失去了自己工作多年乃至几十年的工厂,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和劳动手段,“爱厂如家”没有了“家”,“敬业爱岗”没有了“业”和“岗”,想为企业作贡献却没有用武之地,一技之长成了一技之短,生活越来越艰难,有的沦为最底层的城市贫民。非但如此,企业破产了,下岗失业人员增加了,而这部分人被推向社会,为社会就业增加了难度,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更让人揪心的是,大家眼睁睁地看着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上千上亿元国有资产顷刻间蒸发掉了,怎么不痛心疾首呢?他们不情愿自己的企业破产呀!

破产当然是一些企业“逼上梁山”,迫不得已的选择,依法破产是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是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是“要死不活企业”的一条出路。但这不是惟一的出路,也不是最佳选择。振兴搞活搞好才是最好的出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才是众望所归。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应当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新的贡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立新的功绩。要发展就要有新思路、新举措,就要出实招、求实效、打好改制转机攻坚战、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堵塞各种漏洞,使之真正实现保值增值。

在中共中央举行纪念毛泽东主席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续写中华民族复兴的辉煌史诗。这无疑是给我们的巨大鼓舞和有力鞭策。因此,国企领导人在企业生死决策问题上必须从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必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慎重决策,权衡利弊,三思而行。在企业处于艰难困境时,应当有挺过困难,战胜风险就是胜利的雄心壮志,百折不挠,自强不息,满怀信心地带领职工群众通过不懈努力一步一步地到达理想彼岸。如此,我们的职工就不会为企业的破产“守灵”出力,而是为企业的振兴深思竭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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