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民众视野中的社会分层

2004-04-29 15:22渠桂萍王先明
人文杂志 2004年6期
关键词:社会分层乡土资源

渠桂萍 王先明

内容提要不同于马克思的阶级分层理论和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二十世纪20至40年代初,华北乡村民众在接受“阶级”理念之前,对于自身生活社区的层级结构有一整套内生的评价标准与区分体系,据此,社区成员依次区分为“士绅领袖”阶层、乡村“能力型”阶层、“普通大众”阶层和“劣势”阶层。其中,士绅领袖阶层具有权威性地位,在乡村社会起主导作用;乡村“能力型”阶层凭借能力与技能在社区内也有一定的支配作用;“普通大众阶层”则生活能力较低,具有依赖性;“劣势”阶层由于生活能力极低和道德因素为乡村成员同情或鄙视。这种社会分层的维度是植根于乡村文化脉络的“乡土资源”。

关键词社会分层 阶级分层 多元分层 乡土资源

〔中图分类号〕C9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04)06-0122-08

一、问题的提出

社会分层是社会学家借用地质学描述地层结构的方法区分社会成员层级地位的概念,其理论源头是马克思的阶级分层理论和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其中马克思的阶级分层理论长期以来在中国学界占据主导地位,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解析中国乡村社会结构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职业革命家和以陈翰笙为代表一批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在大量社会调查基础上成功运用马克思阶级分层法区分了乡村社会的不同群体,其意义“不仅是凝聚行动力的学术号召,还是认清中国农村社会事实的一种有现实意义的学术视角,将不同经济基础但生活在同一块乡村土地上的农民划开来,从而使农村社会的结构更加清晰,也为广大农民的落后贫困提供了有说服力的解释。” ① 然而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强调社会结构而非社会成员行为特征的阶级分层与所研究的行为主体分层意识之间存在很大距离,也在一定程度使复杂的乡村社区结构趋于简单,进而无法立体的、多角度、多层次的对乡村会结构进行全息透视,其局限性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四方面:

其一,阶级分层强调:“社会不平等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其实质是以财产关系为核心的生产关系, ② 而体现乡村社会成员意识的区分维度则是在地缘、血缘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并糅杂了儒家伦理道德观等文化因子构建而成的综合评判准则,不是简单地归结为经济标准。

其二,阶级意识在乡村成员内生的观念中较为淡薄,甚至不存在。“阶级分析”的逻辑起点源于西方社会的历史经验,中国乡村则有其自身发展的线索,“不同于法国和俄国的农民(农奴),中国农村不具备诸如法国的农民领地和俄国的农庄这类可以作为农民集体阶级行动固定单位的公共组织。 ① 因此,社区精英与普通大众之间联系的纽带相当牢固、且表面上较为和谐,阶级意识在乡村普通成员的意识中无法自发产生。

其三,“阶级分析”基础上衍生的道德准则与乡村社会内生的道德评价体系不一致,如被知识精英视为不合理的地租,在农民看来却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 ②

其四,中国乡村复杂的社会结构与成员之间多样的社会关系使“阶级分析”与贫富逻辑、社区地位高低不能完全吻合,如有学者考察抗战时河南北部某一地区的租佃关系时发现:“出租土地者绝大部分是贫穷的农户……剥削者是穷人,被剥削者是富人。” ③

与马克思不同的是,韦伯则认为社会的分层结构是一个多层面的统一体,除了经济地位之外,至少还有两种同样重要的因素导致了社会的不平等,这两个因素就是权力和“声誉”,因此,他主张从经济、权力和声誉三个角度综合考察一个具体社会的不平等。韦伯试图建构一种普适性阶层理论,然而在考察富涵独特传统文化与伦理价值观且发展迟滞的近代中国乡村时,笔者认为更应注意它的特性,这种特性是有生命的鲜活个体,它在乡村固有的文化情境中孕育而出并以乡村集体成员的日常思想行为及话语为载体,“普通民众的社会生活和日常经历以及他们的所思所虑和所作所为正是社会史研究的指向。” ④ 为此,对于中国乡村的社会分层研究,无法脱离乡村社会行为主体及其分层意识,“没有阶层意识的‘阶层说'只能是一种建立在分类学意义上的、供人观赏的静态‘目录'而已。 ⑤ 而搭建一种与乡村社会行为主体意识有直接关联的社会分层模式,有助于展现有血有肉的乡村社会结构全息面貌。笔者欲不揣简陋,另辟蹊径,立足于本土社会实践,从乡村成员的社会意识入手,对二十世纪20至40年代初乡民内生的分层观作初步考察,并尝试建构一种与分层观相吻合的乡村社会分层标准与模式。

二、二十世纪20至40年代初华北乡村的社会分层

有关二十世纪初期中国乡村的社会分层论题,如前所述,学者多以马克思的阶级区分法观察乡村社会层级结构,而从乡村民众自身的视角与感受为基点来区隔社区群体的论著,尚不多见,仅在部分论述中有所涉及,如美国学者姜士彬在《晚期中华帝国的大众文化》一书中,提出“晚清中华帝国阶层划分基于三点重要的区别:教育、法权和经济地位。中国的社会分层便按照从受过良好教育、具有特权、处于主导地位的精英到目不识丁、处于依附地位的普通人依次排列。” ⑥ 程 在讨论义和团运动的起源时,利用大量的第一手口述史料罗列出晚清民国年间乡村民众心目中的“能人”序列。 ⑦ 以上学者对乡村社会群体的区划及其标准,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乡村民众的社会意识,但文中提出的划分阶层的重要指标,并不能完整地展现民众现实生活中所形成的复杂分层理念,且二者并非将乡村社会分层作为专题深入剖析,遂为此论题的进一步研究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在展开论述之前,有必要首先将乡村民众的社会分层观作一界定。对乡村民众分层观的解读,需将其植埋于乡村特定的文化脉络中去理解。杜赞奇在定义“权力的文化网络”时指出:“文化”一词是指各种关系与组织的象征与规范,这些象征与规范包含着宗教信仰、相互感情、亲戚纽带以及参加组织的众人所承认并受其约束的是非标准,” ① 分层观即是行为主体在“文化的网络”中形成的对于自己与其它社区成员所处社会地位高低的感受与认识,这种认识在长期生活实践中不断沉积而成,并深受特定的文化情境与社会环境的影响。乡村民众视野中的社会分层则是乡村民众在分层观基础上对社区内不同群体的区划和社会地位的确认,这种区划不仅意味着不同阶层之间的特质与界线,同时也是社区成员潜伏的分层意识的外化,它不是停留在社会阶层不同的物质利益层面,而是多层次要素构建成评判准则模塑的结果。不同阶层成员的社会位置以特定的生活方式、社区角色、声望评价、权力地位表达出来,其评价准则深嵌于乡土社会的文化语境中。从笔者收集的史料来看,建立在乡村成员社会意识基础上的社会分层可依次区分为“士绅领袖”阶层、“能力型”阶层、“普通民众”阶层、“劣势”阶层,不同的阶层的区隔依据是与乡民特有的分层观相一致的。以下我们依次来看不同阶层的特征:

(一)士绅领袖阶层:“士绅”阶层作为一个历史概念,多数学者认为其内容包含获得功名者与乡居退职官员两大部分,“在近代社会中,无论是举贡生员还是乡居缙绅(职官),凡获得封建社会法律所认可的身份、功名、顶戴,无论出仕未仕,概属于士绅。” ② 民国时期,科举制度的废除和儒学独尊地位的丧失,使得传统绅士失去了制度保障,其身份界限与庶民不再有显著区别。但在乡土社会中,历史发展的惯性并未使得“士绅”从乡民的视线中消失,“到了30年代,‘乡绅'已经成了表示社会和财产地位较高的那些家庭的一个模糊概念”, ③ 在乡村话语评价体系中,这一群体享有极高的声望,拥有极强的社会凝聚力、预见力与感召力,受乡村民众的遵从与依赖,在社区中居于权威性的地位,其特征可以概括为三方面:

其一,社会地位的多元因素确定性。这一特性指“士绅领袖”阶层的社会地位非单一的经济因素所能确定,而是经济、政治、教育等多重因素交叠共塑的结果。单就土地而言,在资源有限的华北乡村,它是决定乡村社会成员地位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前提条件,如下表对山西兴县84名士绅名流土地数量的统计。

(表一) ④

户数 1 8 9 55 11

占有土地数亩 1500以上 3000-15000 1500-3000 300-1500 300

表一显示出在贫穷落后的晋西北乡村,士绅在土地资源的占有量实为可观,但在乡民心目中,其权威地位绝不是仅凭其所拥有的财富确立,而是通过公共事务、行医、经商、写状子等多种途径获得的。 ⑤ 又如山东台头庄,“仅有财富并不能使家庭在社区中享有社会地位。” ⑥ 还有满铁调查中河北沙井村教员赵斌对士绅资格的定位:“问:什么样的人能成为乡村绅士呢?答:有学问、在公众场所善于言谈、人格高的人。问:绅士是有钱人吗?答:不是。绅士是有学问和人品好的人,没有特别规定在金钱方面有何要求。问:李如源是绅士吗?答:他只是人格好,没有学问,不能称为绅士。问:村长为什么不能称为绅士?答:因为没有资格。绅士的资格是有学问、品行端正、能办公事,为民众带来利益的人。问:现在吴氏这个人怎么样?答:也不能称为绅士,因没干过公事。……问:张瑞家有九十亩地,是村中最有钱的人,是绅士吗:答:张瑞被称为最有钱的人而不是绅士。” ① 可见,金钱与绅士资格的获得没有直接的关联,斯科特在分析东南亚农村时对这一社会现象做了精辟的释析,他总结道:“只有在富人们的资源被用来满足宽泛界定的村民们的福利需要的范围内,富人们的地位才被认为是合法的。……富人们被求做出的慷慨行为并非没有补偿,它有助于提高人的日益增长的威望,在其周围聚起一批充满感激之情的追随者,从而使其在当地的社会以合法地位。” ② 因此,“士绅领袖”阶层普遍拥有一定的财富,这使其摆脱生存压力,将更多的精力投入乡村公共层面成为可能;但物质财富只有与乡土文化认同的其他有效因素结合起来才能最终确立乡村成员在社区坐标体系中的领袖地位。从这一意义上讲,民国时期的“士绅领袖”阶层是多元指标综合评定的结果。

其二,声望辐射面的超社区性。笔者收集到这一历史时段的大量个案资料表明,拥有社区声望是“士绅领袖”阶层的一个共同特征,但其声望波及面并不只限于生活的社区内,而是超社区的,如下表:(根据晋西北士绅名流传记整理)

(表二) ③

姓名 生活区 声望辐射面 姓名 生活区 声望辐射面

乔先生 临县四区兔坂村 全区 乔先生 临县四区兔坂村 全区

郭先生 临县四区郭家窳村 四区、八区 王先生 临县王家坪村 临县、方山县

郭先生 文水三区南社村 十几个村 丁先生 宁武二区 村附近三十里内

吕先生 宁武三区 本村周围十余里 武先生 宁武霸沟 十几个村

其三,基层政治权力结构中领导地位的权威性。民国时期乡民心目中的“士绅”实际指社区中的道德权威、文化权威等极富声望、有较高社会地位的成员,他们获取社会地位的方式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即他们在基层政治中都具有权威性的领袖地位。传统乡村社会的权力舞台通常是社区内血亲家族组织、宗教组织,农民则是轮廓分明的血缘组织成员,对士绅领袖的追随与服从已沉积为乡土文化的一部分,然而,我们注意到这一时段的华北乡村权力架构,不同区域的乡村权威按照两种不同的原理行使权力,一种是“传统型”的权力运作模式,乡村权威与国家铺设的权力轨道相分离,如有学者对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冀东地区的调查:“乡村中各种政治群体上层人物,即乡村里的富户,名流,大都不愿出任行政人员,对保甲长这种跑腿的很多地方凡是有地位的人是不愿任保长的,传统的绅士为了他在政治结构中的特殊作用不能进入行政机构。” ④ 二是具有现代行政特征的基层权力运作模式。近代以来,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由于所需大量资源不得不加大向乡村攫取的力度,从而也不得不在乡村确立起自己代理人以强化对乡村资源的汲取,由此产生了国家授权认定的合法的“权力精英”,由于战争的发展而不断强化对乡村资源的汲取,“权力精英”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它的权威也不断得以提高,这就促使乡村权威由幕后走到台前,与合法“权力精英”不断靠拢媾和,形成了另一种国家行政与地方权威并轨的权力运作模式。“20世纪前20余年,处于旧的乡级组织破坏与新的组织创建时期。乡保地位越来越低,渐渐被废弃。……区董多由乡绅控制,他们得到县衙的认可,在“自治”的名义下,由“选举”而进入“议事会”,开始“议政”“参政”,由原来的幕后操纵乡保而走到前台。 ⑤ 笔者收集到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晋西北名人传记资料也显示出这一特征:“绝大多数士绅名流都在自治机构中担任着公职”。 ① 由此我们看到,处于时段的不同区域,由于乡村传统权力运作方式的延续和国家力量向乡村扩展延伸程度的不同,士绅领袖在基层政治中权威行使方式也不尽相同,即呈现出制度与非制度二元特征;但无论是制度性权威还是非制度性权威,士绅领袖在乡村事务中的地位是决策性的而非被操纵的代理,在乡民心目中的领袖地位是其他阶层无法替代的。

(二)乡村“能力型”阶层:乡村民众的视野中,“能力型”阶层指凭借个人能力或某种技能而活跃在乡村的社会群体,他们没有士绅领袖的权威地位,但在乡民具体而微的日常事务中不可或缺,或者说极其有用。我们将“能力型”阶层与“士绅领袖”阶层、“普通民众”阶层加以比较,可以大致勾勒出乡民心目中“能力型”阶层的轮廓特征。

首先,与有一定家世、文化权威、道德威望支持的“人格魅力型”士绅阶层相比,他们没有权威性社区地位,也不一定能得到乡民的尊崇与爱戴,甚至为乡民所恶,其有限支配地位主要归功于他们所特有的社会资源———“能力”,包括社会活动能力与技能,如晋西北赵家川口的乡民“虽然不满意这种(品质差、做事马虎、贪污腐化)的旧干部,但除此之外,还有谁“能书能文”呢,只能来一个‘有胜于无'。 ② 又如有学者提到乡村中的“布衣领袖”,“例如一位技术好、经验丰、年龄高的泥水匠、木匠或五金匠,为其从事之行业师傅多年;有了两代、三代或更多的学徒,他就能在这门行业中成为领袖,影响几代学徒。这样一位领袖就是布衣领袖。” ③ 拥有“能文能书”与“手工技能”这样一些“能力”,是乡土社会“能力型”阶层的主要特征,在社会角色中,他们与具有社区威望的“士绅领袖”显然存在一定的地位差别,“台头村人认为不久前卸任的潘继是称职的庄长。……因为他会说话,在调解重要家庭或家族之间争端时,就成为非常难得的人选。……他会威胁或在街上大声批评令他不满的行为,但他所责骂的总是比较贫穷和软弱的家庭。……如果重要的家庭或家族陷入麻烦,庄长没有足够威望或权威解决问题,就必须求助于乡绅。 ④ 由此我们看到:乡村“能力型”阶层在社会分层中通常位于“士绅领袖”阶层之下,有学者所概括的“田赋催促人”则可进一步印证这一事实:“从他们的职务内容就能想到田赋催促人与会首、会头那样的不同,他们并不能作为村里事实的领袖而直接参与村政运作,他们的经济力量也不足以左右当地的经济动向。” ⑤ 以上分析我们看出,在乡民心目中,“能力型”阶层的社区地位与“士绅领袖”阶层相较是有显著差别的,他们在乡村事务中有一定的支配地位但没有最终的决策权,其社区影响力是有限的。

其二,在乡村普通成员的社会意识中,“能力型”阶层与“士绅领袖”的另一区别是“士绅领袖”的声望是超社区的,而“能力型”阶层与乡村普通成员的社会距离较近,在社区内诸如邻里纠纷、婚丧嫁娶、租佃买卖等具体、细致、微观层面的日常琐务中,扮演着更为有用的角色,如山西武乡:“知识分子中,第一种是地主、大知识分子,这是十年寒窗而来的。农民只是尊敬,但不敢接近,即便去找人家,人家也不理。第二种知识分子,高小毕业后,无力外出而参加劳动,这群是聪明能干的人物,给群众写字,写对联,婚丧嫁娶贴等,都是他们写。他们时常给群众讲故事,三国水浒等。”史料中所描述的第二类与“群众”日常生活有着更为紧密关联的知识分子,则属“乡村能人”的行列。 ⑥

第三,不同于乡村普通社会成员,“能力型”阶层主要凭其胆识与魄力、丰富的社会阅历、乡村民众认同的“能力”或一技之长活跃在乡村社会,在生活的社区内起一定支配作用,其社区地位并不总是被乡民看重,但一般成员又无法达到,如在满铁调查中提到的乡村保正的角色:“问:什么样的人才能当保正呢?是有钱人吗?答:不是,但也不是种地的农民,是没有财产但在这几个乡比较活跃的人物。问:活跃是指哪些方面活跃呢?答:交际多,哪个乡长他都熟。问:这样的人什么职业的人最多呢?答:没有职业限制,只要他当保正合适就行。问:普通农民当不了吗?答:当不了。” ① 日本调查员小沼曾对保正张波田的父亲乡槐说:“保正的工作不容易做,你儿子作为农民能够当上保正很不错啊。”对此,乡槐略微得意地说:“一般的百姓有点干不了,必须是既能领会官吏方面的事又能受各村信赖的人,他们把农业作为副业,少干一点。 ② 明恩溥在其《中国乡村生活》中所概述的“地痞”也属于这一群体:“地痞一般是穷人,他没有什么可损失的。……这类人如果具备特殊的能力的话,就有可能成为地痞,从而依他们自己的意愿左右局面。 ③ 可见,“能力型”阶层在乡村民众心目中纯属于农民身份,但由于拥有较强的社区活动能力或个人技能,社区地位又不同于乡村普通成员。

以上分析我们看到,“能力型”阶层区别于士绅领袖阶层,他们在乡村现实生活中是普通大众的一员,在社区结构中由于缺乏植根于乡村文化脉络的文化权威以及累世财产的支持,不具有权威性的社区地位,但凭借乡村普通成员并不具备的个人技能、丰富的社会阅历以及相应的活动能力或魄力、胆识等社会资源,获得了乡民的认同,进而在社区内起一定的支配作用。

(三)普通民众阶层:主要以种地为主业的乡村普通农人,也包括部分小商人、小手工业者或兼业者,他们是乡村社会成员的主体架构,在处于糊口水平的生活压力下,生存能力相对薄弱,在乡村事务的各个层面对“士绅领袖”阶层和“能力型”阶层存在依赖性。

首先,这种依赖性在日常经济生活层面较为突出。“士绅领袖阶层”由于拥有较为宽泛的社会资源而在社区中是生活能力最高的阶层;乡村“能力型”阶层在经济资源的占有方面不一定具有优势地位,但可用经济资源之外的社会资源如“能力”和“技能”加以弥补,进而缓解生存压力,减少对士绅领袖的依赖;乡村普通社会成员不仅在物质资源占有方面显得不足,对其它社会资源的占有程度更为有限,多数只拥有以血亲关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与外界联系的能力较弱,无法拓展其生存的能力,常常需借助“士绅领袖”和乡村“能力型”成员的扶助才维持正常的生活,这种依赖如同斯科特所总结的,主要体现在“身体的保护;种子与工具的供给;可能的物质保障与在经济危机时食物与贷款的帮助” ④ 等方面,如以下史料所述:“农民是独立经营的小私有生产者,处处要依靠地主。俗话说:‘女靠男活、穷靠富活,'并有农民样说:‘咱是在人家下巴底下干活的人,长出气也得看人家脸色。'平日农民的生活里,不几天就得向地主借粮食,借三升五升的麦子。蒸馍打灶、人情来往,瞧人待客,借地主三升五升的粮食维持时日。最重要的是农民的生活全凭着地主租给地种。惊蜇前后是溜舐客吃开的时候———许多人求爷爷告奶奶般的哀求,搬他给地主说好话,好租地种,地主即抬高租额,这块那块,升升斗斗地争执着。费了八大袋好话,好容易租给了土地。耕地种时挑选种籽,缺了样儿,耕地拉牛,都得去向地主家借。还有,由于农民底空,每遇婚丧嫁娶、疾病死亡等等的事情,说得向地主跟前求贷,不得不托人情,找保人押押头、写文书契约等等…… ⑤ 再者乡村经济交易的中保人,又非普通农人所能,“中保人多是社会地位、经济地位较高,关系广泛、有面子、熟悉交易规则,能言善辩者”。 ① 可见,由于乡村普通社会成员对物质资源占有的缺如促使他们对“士绅领袖“和”“能力”型阶层的形成依赖性。

其次,在乡村公共事务层面这种依赖关系更为明显。在乡村社会,维系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纽带通常是血缘宗族组织,宗族、家族权威在社区内非常普遍,而乡村普通成员对士绅精英、乡村权威的顺从已形成习惯,并且在普通民众的心理根深蒂固。除了一些极其琐碎的农事,普通农民很少独立地做出决定与选择,在公事上对“士绅领袖”与乡村“能力型”阶层都保持着顺从与依赖的关系,如1940年晋西北抗日根据地“村选”时乡村民众最初对于参政态度清晰的表明他们的这一依赖性:“选下我们当村长,连工也误不起。……咱们不识字,没能力,不会办事;穷人不能当选,连身子都误不起……还是要有钱的当选,能误起身子……一个字也不识,人家给了任务,连翻话也翻不来;要选好的,或识字的,有把握的人,才能办公事;…有钱的当选才好,因为他出的公粮多,办的事也多。” ② 党的干部也注意到:“贫农干部连半个都没有,过去也从来没有过。……老百姓应付公家要有“能书能写”的人才行,让他们在村政权混。” ③ 相对华南地区来说,华北乡村的租率相对要低。在乡村民众看来,给他们带来生活压力的不是地租而是国家层出不穷的繁重赋税和兵役,所以他们认为:“能叫咱们少出些差、少出几个兵,比甚都强……这一次还是选上某某人当村长,才能抗款抗差抗公事,并且能对咱们有些袒护…”, ④ 包括士绅领袖与普通农人在内的所有社区成员对赋税、出差都有义务,存在共同的经济利益,但乡村普通成员自身缺少经济政治及其它乡土资源和政治参与意识,而“士绅精英”与乡村“能力”型阶层受过一定的教育、把持着稀缺技术、拥有较强的社会关系网络,掌握着绝大多数的公共服务,因此,在基层政治中,乡村普通成员总是主动或被动在“士绅领袖”阶层与“能力型”阶层中选择自己的代理,进而形成了依赖关系,这种依赖性成为不同阶层地位差异的主要逻辑与根据。

(四)劣势阶层:指乡村社会的底层群体,他们在乡村文化脉络中由于没有多少可资利用的财富与社会关系,生活能力最差,受到社区成员同情或鄙视,社会地位十分低微。这一群体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乡村中的乞丐、孤寡残弱、长工等极度贫困家庭,他们也是乡村中的弱势群体,多受社区内成员的同情,其境遇也是乡村成员极力避免的,如沙井村有户乞丐,户内有一个老婆婆和一个孩子,村里的人很可怜她,给她很多食物;村子里的长工不多,由于收入少劳动太苦而多数人不愿去做。 ⑤ 又如后夏寨,“村民把长工的工作,视为本村人不愿做的低贱工作”。 ⑥ 小说《李有才板话》里描写了一个情节:阎家山村老秦是村中最老实最贫穷的农户,当农会主席老杨造访时,起初把老杨当作昔日县衙门派来的人毕恭毕敬地接待,但听老杨说自己是个长工出身时,就马上看不起了。 ⑦ 在华北乡村很多地方对雇工有“伙计、穷揽工汉”等称谓,均表明其社会地位之低贱。共产党干部在对晋西北乡村调查中也观察到贫户社会地位的低微的事实:“一般贫农在社会上地位相当孤立,不敢讲话。……贫农多文盲,家庭生活时间少,生活上感到痛苦,社会上遭人冷眼。” ⑧ 另一类是乡村中的“二流子”,也以贫者为主,但他们无正当职业,好吃懒做、到处游荡,有不良嗜好,甚至以偷人者、拐骗、盗劫为生,如史料对二流子的总结:“这些二流子当中,大都是一无所有的‘穷光蛋',生活很苦,有时连饭都吃不到,有两个有老婆,其他都是单身汉。至于半二流子,他们有家庭,还有些地,也劳动一点,但不害受,不好好刨闹,有的还赌博、抽大烟。” ① 这一群体不仅生活困顿,还由于其行为影响在乡村道德评价体系里成为舆论谴责的对象而为乡村成员鄙夷,“他们没有家,疾病时,无人照料,衣服破烂无人修补,生活是靠了偷、赌、欺诈所得,于是,发生了偷窃案来找他们盘问,他们去哪里人家防到哪里。” ② 以上我们看出,乡村中的劣势阶层由生活能力差的弱势群体和受道德谴责的贫困“二流子”构成,他们不具备一定的物质财富与生活技能,更没有乡土文化所认可的知识、德行、面子等象征性资源,社会地位较为低下,是乡村社会的劣势阶层。

三、乡村民众的社会分层标准

以上笔者对建立在乡村民众分层观基础上的社会分层状况作了较详尽的分析,从中可看出乡村民众区划社会阶层的标准极具多样性与复杂性,诸如知识面的大小、信赖程度的高低、伦理道德的好坏、对人情世故理解的深浅、个人能力的强弱、社会阅历的多寡、贫富的区分等认知差异以及社会关系等诸多要素都是乡村社会品评社区成员的内在参照,这一系列因素又与乡土社会长期积淀而成的独特文化情境不无关联。笔者将这种潜藏在乡村民众分层意识中的由多种要素融化聚合而成的分层标尺归纳为“乡土资源”,正是由于对“乡土资源”控制程度不同,才形成了乡村不同社会阶层的区隔。“社会资源”是社会学家研究社会阶层化的重要依据,它有两个基本特征:“即有价值性和稀少性”; ③ “乡土资源”则是“社会资源”的一个具体表现形式,与“社会资源”相较,除了“有价值性和稀少性”的共性,还拥有“乡土性”的个性,即需在乡土文化的具体脉络中把握“乡土资源”的特性,如人情、面子、能说会道、能文能书、儒家德行等中国乡村民众认定的评判维度,其价值未必为其他社会所认可,只有在乡土文化环境中才呈现出其特有的价值,也才能作为评定社会成员社会地位的重要因素。因此,“乡土资源”是建立在乡村民众分层观基础上被乡村成员认可的用来满足各种欲望的有价值的资源。为了进一步理解这一标准,我们将“乡土资源”细分为有形的物质资源和无形的象征性资源。其中,物质资源主要包括土地与商业财富;象征性资源特指是无法定量来衡量的、乡村民众集体认同的一系列评价指标,其组成因子大致包括个人资源(个人人格魅力、受教育程度、个人技能、领导能力)与社会关系(血缘和地缘群体、社区的权力网络)。其中,土地是最为关键的稀缺性资源,对于大多数乡村成员而言,它是维持生计的根本,但其意义已大大超出了物质上的有用性,其实质已演化为衡量社会地位的重要指标,它是象征性资源产生的重要前提之一;但这一要素的最终绩效又是有条件的,即受到象征性资源的制约,如“士绅领袖”阶层地位的确立不只是拥有多量的土地,且享有较高的声望,并发挥着权威性的主导作用,“在资源有限,一家发财、千家倒灶的社会里,家户的财富只有在家族和村落利益层面上发挥作用才会受到人们的称扬;否则,财富越多,则越为乡邻所鄙夷”, ④ 质言之,潜藏在乡村民众意识中的分层标准就是以土地、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有形物质资源和无形的象征性资源相互作用有机融合而形成的“乡土资源”。乡村民众正是以“乡土资源”占有的程度为区划标准,将社区群体区分为“士绅领袖”阶层,“能力型”阶层,“普通民众”阶层以及“劣势”阶层。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责任编辑:西 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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