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明确提出,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进行管理层收购(MBO)时,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有关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
从国资委获悉,鉴于前一阶段国企改制中出现了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国资委提出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据此文件,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制订,要由直接持有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单位负责或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产权转让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经营管理者筹集收购国有产权的资金,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这些企业的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标的物为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经营管理者对本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
国资委还提出,非上市公司国有产权转让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不受地区、行业、出资和隶属关系的限制,并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公开信息,竞价转让。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底价,主要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同时考虑产权交易市场的供求状况、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职工安置等因素确定。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
对国企改制的批准制度、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转让价款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债权人利益等其他方面,国资委亦提出了明确要求。
成品油:成品油进口配额2004年取消
商务部、国家海关总署共同发布公告,宣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取消成品油等商品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同时公布了《200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
公告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取消成品油、天然橡胶、汽车轮胎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取消部分税号汽车及其关键件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同时,自2004年1月1日起,增列2种消耗臭氧层物质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
2004年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共5种,总计123个8位商品编码。
其中,汽车及其关键件仍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光盘生产设备、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则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
中国经济:未来30年会持续高增长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近日在《中国的增长率是否真实与能够持续?》讲座上说,中国过去5年的经济增长是真实的。
报道称,中国在1998年至2002年之间,消费年均增长6.8%,投资年均增长11.6%,这两者是GDP的主要成分,因此能够维持年均增长7.8%。
林毅夫承认中国当前有经济过热的问题。2003年头9个月中国的投资增长31%,这是因为热钱涌入,加上中国银行政策因入世改变,银行增加放贷,资金涌入地产、汽车、钢铁业,导致消费物价指数在11月上升2%至3%。
林毅夫认为,长期经济增长需要靠科技推动。中国经济依赖“进口科技”,会以8%至10%的速度持续增长20至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