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不是国家元首
1954年宪法颁布后,中国的国家领导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即国家元首——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设立。
《共同纲领》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曾设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一职。人们普遍认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就是当时的国家元首。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共同纲领》规定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一职的职权为“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会议,并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工作”,因此这无疑是当时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的领导人。但是,从立法角度来讲,国家最高领导人,却并不等于就是国家元首。国家元首,应当是在宪法中明文规定的代表国家的最高领导人。
新中国成立之初,在代替宪法的《共同纲领》中,并无“国家元首”的任何条款。在“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条款中,《共同纲领》也没有赋予其“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率全国武装力量”等这些各国国家元首通常都拥有的基本职权。这些职权,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分别担任。《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内领导国家政权。”
另外还必须指出, 毛泽东当时虽然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人,但《共同纲领》并没有赋予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拥有统率全国武装力量的职权,这一军事统率权,明文规定是由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担任的。因此,按照《共同纲领》时期的立法规定,毛泽东不是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而是以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的身份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这些情况说明,《共同纲领》并没有赋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国家元首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设立国家元首,应是在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并选举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之后。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
(摘编自《党的文献》2003.4李格文)
毛泽东赞成高校中“教授治校”
1956年春节过后,毛泽东在中南海连续两次召开了知识分子座谈会,其中一次,北京大学的周培源、冯友兰两人与会。
毛泽东在座谈会上的谦和态度与虚怀若谷的胸襟,引发了周培源直言谏诤的勇气。他在毛泽东面前,直率地陈述了自己对科学院从高校抽调科研骨干的意见。他认为:大学,尤其是综合性大学,应成为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基地,不能削弱高等院校的科学研究。
毛泽东幽默地回答道:“周培源要挖科学院的墙脚。”在座者不禁为之哄然大笑。接着,毛泽东从正面阐述说:“科学研究,除了主力军之外,一定要有同盟军,在高校还是应该教授治校。”
毛泽东的谈话与周培源的教育思想颇为合拍。周培源一贯认为,教师是学校的主体,一个学校的质量高低,主要取决于教师的整体素质,以教授组成的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校长依靠校务委员会开展工作。校长对教育部负责,必须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但这种领导不是全面包办,而是政治、政策上的监督。
在1957年反右运动前,周培源把自己对高校领导体制的看法,称为“民主办校”,其实质就是“教授治校”,这与毛泽东的观点是一致的。
(摘编自《传记文学》2003.1奚学瑶文)
王震为右派村改名
北大荒八五三农场二分场六队是个右派生产队。中央机关送往农场劳动改造的右派分子,大多集中在那里。
一天雨后 ,王震悄然只身来到六队。他向队长提出跟全体右派分子见面的要求。不一会儿,六队全体人员便从四面八方赶来。王震用和蔼的目光向人群扫视了一下,开口道:“同志们好,我叫王震!”听到王震亲切的问候,大家既惊讶,又兴奋。
接着,王震又风趣地讲道:“在中央一次讨论如何处理右派的会议上,我建议中央各部不要的右派统统交给我。当时,有人对我开玩笑说:‘你一下子吃了这么多右派不怕闹肚子?我说不仅不怕,而且要用最短的时间,把他们锻炼成有用之才。中央批准了我的建议后,我给北大荒接受单位打了招呼,要他们热情接待,以同志相称!要使右派在各单位受批判而冷了的心,到北大荒再热起来!”激动不已的人群中顿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随后,王震又满怀激情地提高了嗓门说:“同志们,我相信你们!”掌声再次从人群中响起。
突然,王震向大家询问道:“你们这个村叫什么名字?”众人齐答:“没有起过名字,平时大家习惯叫右派村。”王震一听“右派村”三个字连连摇头,明确大声反对:“这个名字不好!”他眉头一皱,低头沉思了一会儿,随即开口道:“我建议改一改,叫‘向左村好不好?”他的话音刚落,人群中便又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大家欢庆村子从此有了响亮的名字。
(摘编自《纵横》2003.5许人俊文)
“诗人将军”张爱萍的动员报告
1960年的一天 ,张爱萍来到位于北京官厅水库的原子弹爆轰试验场进行考察。当他看到科研人员的试驗工具过于简陋时,遂从炮兵部队调拨来一批进口器材,以解爆轰试验的燃眉之急。
1962年9月,科研人员终于获得了原子弹起爆元件的重大突破,但小小的试验场已经满足不了试验的需要。核研究所大部分成员须挥师西进,搬迁到位于青海省海晏县的试验基地去。张爱萍负责作动员大家西迁的报告。
张爱萍在动员报告中说:大西北当然不比首都北京,那里确实很艰苦,但也绝不是唐诗中所描写的那样“春风不度玉门关”、“西出阳关无故人”,那里已有许多同志在开辟基地、建设基地,他们在等着欢迎你们。你们这些大知识分子将亲手放飞原子弹。到那时,我们的祖国各地将处处是春风……张爱萍还表示:“中央派我同你们一起去,我愿当好你们的服务员,做好你们的后勤保障工作。‘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张爱萍的这个简短的动员报告,很鼓舞人心。他没讲大道理,只是讲了实际情况,但却很有号召力和文采。科研人员的情绪一下子被调动起来,大家积极响应号召,开拔到新的工作岗位。
(摘编自《中华儿女》2003.4东方鹤文)
康生在土改中“把马克思主义烧了”
对于康生在1947年土地改革中的极“左”错误,许多年来 ,报刊上传说甚多,可惜多是想当然的凿空之说。笔者作为参加过这个土改工作团的成员之一,有必要澄清一下事实。
1947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组织一个土改工作团,由康生任团长。1947年7月,在山西临县郝家坡,由中共晋绥分局召开了一次土改工作试点汇报会议。
康生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一些极“左”的观点:
第一,“把马克思主义烧了”。中共晋绥分局原有一个划分阶级标准的内部文件,原则上是正确的。地主、富农、资本家、高利贷者,主要是看他有没有剥削、剥削的方式、剥削的比例有多少。严格掌握这些规定就不会出大错。可是,康生硬是在会上说,正是这个文件“害死人”,束缚了干部和群众的手脚,“把它烧了”。当然,并非真烧,是作废的意思。没有了这个文件,一切行动只好盲动了。1948年,毛泽东曾批评过这件事,说晋绥分局“把马克思主义烧了”。
第二,康生过分看重没收与分配所谓的“浮财”、“底财”,使农村更加混乱、破败。所谓“浮财”,即指土地以外的物件。为追求这些东西,特别是银元、首饰等,就由一些游民及小青年带头,挖人家的祖坟,越挖越厉害,群众反映极坏。
第三,由于过分追逼“浮财”、“底财”,所以就不得不依靠少数农村游民分子和极少数“勇敢分子”,这些人一旦掌握了斗争主导权,必然就要发生残酷的武斗。被斗者痛不欲生时,自杀就多了。
康生这套做法的实质,归纳起来,笔者认为有三条:第一,严重破坏了、粉碎了马克思主义,它把马克思主义划分阶级的标准彻底破坏了;第二,破坏了阶级斗争中正确的阶级路线,放手让游民阶层成为主角;第三,破坏了根据地的农业和工商业生产。康生可谓提前20年实行了“大乱特乱”的政策。
(摘编自《炎黄春秋》2003.7曾彦修文)
八路军和新四军不是平级编制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8月25日,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将驻陕甘宁边区的中国工农红军三大主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不久又按战斗序列改称“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但习惯上仍称八路军。同年10月2日,在南方8省活动的红军游击队被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
从编制级别上看,按国民革命军的编制,“路军”和“集团军”是比军高一级的编制单位,一般辖两三个军。但由于国民党政府对中共领导的军队的限制,八路军改编时只给了3个师的番号,师辖旅,旅辖团;新四军下辖4个支队,支队辖团。因此,八路军的师与新四军平级,八路军的旅与新四军的支队平级。
从兵力上看,八路军成立时辖3个师和1个特务团,共4.6万人,其中一一五师1.55万人,一二○师1.4万余人,一二九师1.3万余人;新四军成立时辖4个支队和1个特务营,为1.03万人,比八路军的师还少几千人。抗战结束时,新四军发展到31万人,八路军则发展到102万人,仍3倍于新四军。解放战争时期,新四军发展为华东野战军,而八路军则发展为西北、中原、华北、东北四大野战军。
从军衔上看,八路军、新四军改编初期,我军部分中高级指挥员定有军衔等级,八路军的师长是中将,旅长是少将;新四军的军长是中将。1955年荣获元帅军衔的十位开国元勋中 ,八路军系统有9人,新四军系统只有陈毅1人,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八路军和新四军地位、级别的不同。
因此,无论是按国民革命军的编制还是从我军的实际看,八路军和新四军不是平级的,八路军应比新四军高一级。
(摘编自《军事史林》2003.6徐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