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峰
每每读到史铁生的散文总有一种通脱彻悟的感觉,他似乎在与我们闲谈,而在闲谈之中我们又会发现他那真挚的感情正如泉水般地汩汩涌出,悄然滋润着那久已干涸的心田,给人以更多的人文关怀,使我们在不知不觉之中被其感染,而我们的灵魂却也正是在他那清新隽永的文字的淘洗中得到了提升。《我的梦想》就是其中一篇颇具代表性的作品,文章的别致之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超越极限,不断提升的情感流程。作者在文革中到延安插队,积劳成疾,致使下肢瘫痪,21岁的他便与轮椅结下了“不解之缘”,因此他崇拜“黑色的猎豹”般的刘易斯,他有一个“白日梦”,便是想要拥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材”,并认定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刘易斯一次意外的失败却使他对“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这也便使他懂得了,世界上沒有什么所谓的“最幸福”,要想理解幸福就必须“超越自我局限”,只有超越小我的幸福,去看待幸福,你才是幸福的。然而在百米决赛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场上的出色成绩表明,刘易斯懂得这些,他没有像“我”所想象的那样,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更没有因失败而懊丧、沉沦,因为“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他明白“命定的局限”的“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刘易斯的失败使“我”顿悟,使“我”“动摇既而粉碎的白日梦”被重构,那就是人仅仅有“一个健美的身体”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了悟人生意义的灵魂”,而刘易斯的美正体现了这一特质。随着对刘易斯一步步的思索、理解,自己的梦想在不断地被打碎、重构,从而折射出作者逐步走向成熟彻悟的心路历程。可以看出作者对于生活是认真的,他在生命的思考中对人生的真谛不懈地追求着,也正是在这不懈的追求中不断地超越、修正、重塑着自我。
舒卷自如,颇耐品味的语言风格。语言是文章的表现形式,好的形式如同一袭华美的外衣为读者所青睐。史铁生的语言常常以质朴、含蓄、亲切、明快取胜,如诉家常而又颇耐寻味,诸如“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如人真有来世,我不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材就好。”这是一种“无技巧”的语言表白,却是在与读者进行心的交流,因为在作者看来“文学要紧的是生命感受的交流”,“甚至是情爱般的坦露,切近,以命相许,海誓山盟。”(史铁生《随笔两则》)这正是史铁生所追求的艺术境界,而这种心灵的碰撞、交流、融合,不需要什么华美的辞藻,只需诉诸于质朴无华的文字,虽看似平淡,然而当你细细玩味咀嚼时,却能感受到满口余香缕缕溢出,这便是史铁生语言艺术的张力与引力所在,而他通过语言所承载的哲思也便是从这字里行间之中流露出来,洗涤、滋润着我们的心田。
冲淡闲适,奇崛警策的收束。古人云:做人重晚节,为文看结穴。文章写到“因为人活着必须有一个美丽的梦想”时,可以说已经做到“卒章显志”了,本应就此收笔,不想作者却“节外生枝”,又写到了约翰逊服用兴奋剂的事上来,似有续貂之嫌,但细细想来,其新意也正在于此。试想,听到自己偶像的“对手”约翰逊“取胜的黑幕”,本应备感庆幸,而作者却转而对约翰逊以示真挚的“同情和爱”,这一“反常”的举动,不能不说是一种超越,这正是其人生观转变的折光与印证。同时,从“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一句中,不难看出作者已经对人生有了更高的领悟,即:灵魂的健康比肢体的健康更重要,这无疑是对自己重塑后的“白日梦”——人应该“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人生意义的灵魂”这一主题的拓展与升华。这样似散不散的结尾,耐人寻味,给文章平添了几分情韵与幽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