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市南
买官卖官,实则是一种权力买卖。戴上这顶官帽才拥有这方权力,为了这方权力不惜重金购得一官半职。官和权似乎从来就是一对孪生兄弟,当官就有权,因为有权才想当官。买官卖官这一吏治腐败的兴盛,写照出芸芸众生对权力的渴求心态。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权力买卖。某市在国企改革中推出一项举措,花钱买权。怎么办呢?该市14个企业主管局均靠收取企业管理费度日,企业改革必然触动他们的既得利益,由此对改革进行抵制和抗衡。市政府痛下决心,从财政预算中拿出1500万元将这14局养起来,换取他们抓住企业不放的“权力”。这个市的市长在向全国政协委员汇报时,还不失时机地将花钱买权作为国企改革的得意之作自吹自擂。
相对于政府的买权,14个企业主管局就是卖权。这笔买卖的关键在于1500万元,没有它,政府竟然无法剥夺这些主管局在市场法则下本来就不应该拥有的权力,14个局也可以拒绝交出一直在滥用的权力。这的确和买官的权力买卖在本质上有共同之处———非买不给,非卖得不到。只不过,一个是私下里用以升官晋级的灵丹,一个是政府和所属部门之间进行权力改革的妙药。
笔者理解市长将花钱买权作为政绩加以宣扬的理由,通过花钱买权,使14个主管局放下手中索拿卡要的权力,达到加快国企改革步伐的目的。然而,一级政府对它的所属部门除了花钱买权,想不出或者不愿想别的改革办法畅通政令,如机构改革撤并部分主管局让企业少几个“婆婆”,对主管局的行政权力加以约束和削减给企业松绑,严肃查处主管局滥用职权的行为,斩断伸向企业的“黑手”,对阻挠国企改革的主管局领导采取就地免职的断然措施等等。这无疑是一种浸淫买卖权力的腐败思维在作祟,把权力买卖原则运用于改革的做法,就是一种浸淫腐败思维的改革。如此改革的结果是,默认和包庇企业主管局过去的滥用权力,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在主管局里养着一批闲人懒汉,而且无法保证这些已经被财政供养的主管局,不会再次盯住企业这块“唐僧肉”滥用权力。
政府之所以愿意从主管局买来权力,大概有二,其一是受到官场买卖权力的启发。既然个人可以通过买权得到权力,政府也可以异曲同工,何况主观上看不是谋私,是为了国企改革的大局。其二是政府心太软怕得罪人。毕竟政府是所属主管局的娘家,相互间存在某种一致的利益,采取花钱买权的怀柔政策,既扮演一个好人角色以免主管局的党政干部起哄,也给他们一条生路,图一个皆大欢喜。试问,如果面对的不是主管局,而是一种国企的工人,政府是否会大方地拿财政养起来不让一人下岗呢?恐怕不会。
如何对政府所属企业主管部门的权力加以制衡,是当今国企改革不可回避的话题。长痛不如短痛,以创新的精神通过机构改革、法制建设、严肃纪律等途径,对主管部门的权力进行有效规范和监督,建立政令畅通的高效廉洁机制。而出自于腐败思维的花钱买权,买来一时的无忧,买不来长久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