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 夫 章 文 游细平
一笔钱放在一个缺乏自控的领导手里是不可靠的,一笔钱放在监控机制如同虚设的体制里同样是危险的。
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一名普通审判员,利用制度与管理上的漏洞,挪用执行款1300多万元,其中500多万元在赌博中输掉。
这名审判员叫谭永兴。具有强烈讽刺意味的是,如果不是他自己投案,此事至今可能还蒙在鼓里。该院的监控机制对1300万元的“黑洞”毫无察觉,只要谭永兴胆子足够大,“黑洞”还可能会越来越大。
监控机制只对遵守的人有用,对不遵守的人形同虚设,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违规操作”也并没有什么障碍谭永兴第一次挪用执行款是在1998年上半年,当时东江渔村有限公司总经理江伟东交给了他54万多元的执行款。款是分几次付清的,有时10万,有时几万。
谭永兴看见每次数额都不大,他又正好缺钱,于是便留了下来,没有交到法院。谭永兴把钱拿去赌博。在此之前他已输了不少钱,他后来说:“我当时想用这些收到的执行款去赌博,把以前输的钱赢回来,但由于手气极差,常输,把执行款输个精光。”
但此后这笔款的去向并没人过问。尽管法院规定收到执行款后必须当天交到财务部门,同时还规定执行款专案专用、不能擅动,但这些似乎只是一堆文字,无人定期检查,无人监督落实。谭永兴暗暗觉得这里有“空子”可钻。
第二次“动手”是在1999年11月。谭永兴在执行郑某诉温某借款纠纷一案时,查封了温某的财产。经拍卖公司拍卖,成交170多万元,扣除了佣金和税费,拍卖公司应交给法院150多万元。谭永兴以法院名义开具了收据后,将150万元截留了下来,一部分拿去还赌债,一部分在赌博中输掉了。
此后谭永兴胆子越来越大,不断挪用执行款。赌博给了他动力,管理的漏洞给了他机会。谭永兴感觉到“违规操作”也并没有什么障碍。按规定外出执行应该两人同行,以便于互相监督,但谭永兴常常是一人外出。另外,大额的执行款必须是支票,但谭永兴拿到手的时常有现金。违规不受察觉,被惩戒,监控体制名存实亡。
与此同时,是一些申请执行人找到谭永兴,想要回法院帮他们讨回的钱。谭永兴已经把这些钱拿去赌博输掉了,不得已,就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用后一个案子的执行款去补前一个案子的,但亏空是永远无法补平的。
制度并没完全实行
谭永兴赌得越来越大,输得也越来越多。他输得最多的是赌马,总共约输掉了人民币200多万元,港币300多万元,欠下了一大笔债。债主开始用“黑道”的方式逼他。正好此时他办理了布吉工行与横岗联成瓦通纸品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需拍卖联成公司所抵押的厂房,厂房位于横岗镇和悦村,该村有意买下。参与竞标后,和悦村在2000年8~10月分3次把款汇入法院账上,总计380万元。后来和悦村竞标未成功。
谭永兴找到了一个叫张文清的人。谭永兴曾办过他与李某的借款纠纷案。2000年6月底,李某把还张文清的45万元给了谭永兴,由他交给张文清。但谭永兴把此款截留下来用于赌博。
这次谭永兴以张文清的名义分3次开具了划款通知书,经法院领导批准后领着张文清到财务部门领取了和悦村380万元中的100万元。按理说领取执行款是很严格的,需由庭长、院长签字,由财务审核是否专款专用,最后由当事人凭身分证领取。但实际上制度并没完全执行,被谭永兴钻了空子。
谭永兴一般趁知道具体案情的庭长不在时,跑到院长那里要求领导签字,并说“当事人很急,等不及庭长回来”。院长一般不了解具体案情,不清楚一笔执行款是否由该当事人领取,一见是自己法院的审判员就签了字。而到了财务那里,一见有领导签字,不加核对就支出了钱款。由于管理的漏洞,本来设置得很严格的领款机制,就这样被谭永兴攻破了。
领出100万元之后,拿出45万元还给张文清,余下55万元又交给了赌场。此后谭永兴如法炮制,以“李统明”等人的名义开出划款通知书,从和悦村的380万元中领出现金,或用于赌马,或用于填补以前挪用的执行款。380万元就这样没了踪影。
谭永兴后来说:“我知道挪用执行款用于赌博是犯罪行为,但由于赌博上瘾,输了不少钱,起初的想法是挪用公款把以前输掉的钱赢回来,然后再填回原位,但由于赌博一发不可收拾,输得很惨,我不得不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来应付,以至窟窿越来越大,最终无法退还所挪用的执行款。”
到了2000年11月,谭永兴已对靠赌博赢钱填漏洞失去了信心,但仍决定作最后一搏。当时联成瓦通纸品有限公司的厂房已进行了拍卖,拍卖款330万元汇到了法院账户,11月16日,他以“李统明”的名义冒充当事人,虚开划款通知书,骗取领导签名,提取现金26.5万元,兑换成港币赌马又输得精光。11月20日,开出划款通知单,划给和悦村260万元,以填补先前的380万元的大窟窿。经过一次次拆东墙补西墙,330万元最后只剩下5.7万余元。谭永兴最后一搏的梦想也破灭了。
小洞不补,大洞一尺五
2000年11月29日,眼见巨大的“黑洞”无法填补,谭永兴向法院自首。龙岗法院大为震惊,想不到两年多的时间里内部会有这么大一个“窟窿”,当即成立了以院长为首的专案小组。12月2日,谭永兴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一位社会人士指出,在龙岗法院那样的管理状况下,谭永兴的事是迟早会发生的。从领导到办事员都不按制度行事,逐级审批、财务审核等规定却形同虚设,对执行工作的规定的落实情况也缺乏监督、缺乏检查,这种状况怎能不给一些缺乏自控的人以可乘之机呢?
管理漏洞是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对此龙岗法院似乎已有认识,他们在给上级的汇报中说,今后将“完善执行过往款的管理,重申有关制度必须执行,规范财经管理”,并说“堵塞漏洞,严防第二个‘谭永兴的出现”。
谭永兴出事后,很多当事人跑到龙岗法院,他们很焦急地想知道,自己的钱款是否被挪用?那些血汗钱能否尽快安全地回来?谭永兴事件损害的不只是几百万上千万执行款,更有人们对司法、对正义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