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海平
在集合于受教育者个体身上的德智体美劳诸素质中,人们通常对德智体素质的地位十分重视。在论及教育目的时,众多教育理论都把德智体作为素质结构中的主体部分。有强调品德素质第一位的,如洛克、裴斯泰洛齐、赫尔巴特等人;也有强调智是第一位的,如苏格拉底、亚里斯多德、夸美纽斯;至于将身体素质置于十分重要地位的,毛泽东当可以成为代表人物。尽管对各素质要素何者为重,人们有不同的看法,但人们往往将目光停留在德智体三要素上,而劳动技术素质似乎一直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这样的现状必然导致人们在理论上对劳动技术素质缺乏深入的研究与了解;在实践上对劳动技术素质的教育时轻时重,不能一以贯之,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一
要认识劳动技术素质在素质教育中处于何种地位,首先必须解决的是劳动技术素质究竟能否作为一种独立的素质构成要素。国内教育理论界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认为劳动技术素质本身可以分解为这样几个因子:其一是知识,包括关于劳动对象的知识、关于劳动资料的知识、关于操作规程和规则的知识等等;其二是技能和熟练的技巧,包括动作的准确性、灵活性,观察的精细性,思维判断的敏捷性等等;其三是工艺美术知识,即能按审美要求来生产产品。劳动技术的三个因子完全可以归结到智体美三个因素上去,它实际上是“智、体、美”三要素的综合表现,因而它不能成为素质结构的一个独立要素。正是因为这样的认识——劳动技术素质既然连能否成为一种独立素质尚存疑虑,那么它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就更谈不上摆到一个恰当的位置。
那么劳动技术素质究竟能否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素质的构成要素之一呢?
从素质的分类看,传统的素质划分有三分法、四分法、五分法等。三分法为德智体,四分法即德智体美,五分法即德智体美劳。其中四分法、五分法由于美劳要素可以被德智体要素所包含,能否作为独立要素受到争议,而一直没有得到理论界的认同。笔者以为三分法固然有其科学的道理,因为科学的分类各子项之间是不应有交叉和重叠的。但这是一种平面的思维方式。随着教育科学的发展,对素质问题研究的深入,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上述分类只有分析,没有综合,只有经验意义,没有心理意义,因而存在较大的局限性。素质结构的这种局限性促使人们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认识。人们发现,以人的素质发展水平即发展层次作为分类依据,可将素质划分为三个层次:生理基础层次、心理发展层次、综合实践层次。其中,身体素质是生理基础层次,品德、智力、审美素质是心理发展层次,而劳动技术素质则是综合实践层次。笔者以为,这是一种立体的思维方式。将素质分为不同的层次,从多层次、多方位、多侧面的角度来认识素质结构,显然比平面的认识来得更为全面。它至少具有以下优点:(1)素质划分有明确的标准,即按素质发展水平进行分析,符合科学的分类标准,使得各类素质各得其位,而不至于交叉重叠;(2)这种划分方法,兼顾了传统的素质分类方式,使得德、智、体、美、劳各要素均有其落脚点,符合人们的思维习惯,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开展。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是各种素质的统一体,素质本身也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各种素质要素是相互渗透的。当我们谈到其中任何一种素质要素,实际上都联系着其他素质要素,孤立的单一的素质是不存在的。唯有这样,才符合系统论原理。鉴于这样的原因,当我们提及劳动技术素质时,劳动技术素质作为综合实践层次的素质不可避免地会有德智体美素质的参与。德智体美诸要素通过劳动技术的综合成为劳动者改造自然、改造世界的创造性的实践要素;同样,德智体美四要素本身在知识、智力上也同样具有共同的因素,这同类与类之间不交叉重叠并不矛盾。
从素质分类上,确认劳动技术素质在综合实践的层次上共同作为素质结构要素固然可部分地说明劳动技术要素的地位,但这还是不够的。作为素质要素之一,劳动技术素质在整体素质结构中必然有它独特的内涵和意义。
根据劳动技术素质构成要素的特点,笔者以为劳动技术素质可以由这样三部分内容组成:一是观念形态部分,二是知识原理部分,三是实际操作部分。观念形态部分指的是劳动观念、态度,是个体对劳动的一种总体认识和价值取向。如劳动是高尚还是卑贱,劳动是个人发展的一种方式还是单纯的谋生手段,对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认识,等等。劳动技术的知识原理部分主要包括现代工农业生产的基础知识,第三产业的基础知识,工农业生产和第三产业的科学管理知识。劳动技术素质的实际操作部分指的是劳动的技能技巧,劳动的技能技巧从其操作形态上还可进一步分解为两种形式:(1)操纵一定的器具,主要是指借助于一定的工具来进行生产劳动,如驾驶汽车、使用仪器等;(2)骨骼肌肉本身的运动,如教师讲课、演员表演等。这里,笔者把劳动的习惯也归属于劳动技术素质的实际操作部分。劳动技能的行为方式变成一种稳定的自动化的体系时就形成了劳动习惯。劳动技能技巧的运用过程是智体美诸要素在实践上的综合运用过程。在劳动操作中,根据一定的工艺流程、审美原则来设计、制造产品,贯穿着劳动者的审美素质;借助一定的知识,运用智力从事生产,体现着劳动者的智力素质;从事物质生产所需的体力、体能,则渗透着劳动者的身体素质。劳动技术素质的上述三部分内容是构成该素质要素的有机整体,它们之间也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劳动技术素质中的观念形态部分,渗透着思想品德素质的内容,是劳动技术素质中具有方向指导意义的部分,它指挥着劳动知识的运用方向和劳动技术的操作水平。反过来,劳动态度、劳动观念、劳动情感则是劳动者在获取劳动知识、掌握劳动技能的过程中磨练出来的。劳动的知识原理和劳动技能也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劳动知识原理的掌握有助于劳动操作技能的获得,通过劳动技术操作也有助于劳动知识、技术原理的巩固和深化。
劳动技术素质的上述特征决定了劳动技术素质的社会意义。通过劳动观念和劳动知识与技能技巧的结合可以形成这样三类劳动成果:第一类形成物质产品,第二类形成以实体形式存在的精神产品,第三类提供劳务服务。这三类劳动成果中,前二类所形成的成果均有实体存在,劳动过程可与劳动产品分开;劳务服务不是一种有形实体,它不能与劳动者的劳动活动分离而进入流通领域,但它毕竟具有使用价值,只不过它的这种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和人们对它的消费过程是直接合二而一而已。
二
由上可知,劳动技术素质是有着它特定的内涵的,是可以作为独立的、综合的实践性素质加以确认的。劳动技术素质的特有内涵,决定了它对生理基础素质(体),心理发展素质(德智美)的作用。
从劳动技术素质对品德要素的作用看,劳动技术素质中的观念部分也是思想品德素质的一个构成部分,因为品德是个体符合某种政治主张、道德准则和思想观念的稳固特征和倾向,是这些主张、准则和观念的个体化。劳动的态度、思想等内容当然也包括在内。所以,劳动技术素质的提高必然会增进人的思想品德。另外,人的活动与交往,尤其是以劳动操作技能为基础的社会实践是锻炼、磨砺、改造人思想品德的重要途径。正
因为如此,世界各国都很注重劳动锻炼在思想教育中的作用。如果从更深层次思考,思想品德作为一种心理素质,本身并不能创造社会价值,个人的社会价值的实现只能依赖于劳动技术这些可见的操作活动。从劳动技术素质对智力素质(这里所谈的智力素质是经济学上的概念,不仅包括心理学意义上的智力,还包括知识、技能等)的作用看,智力素质中的操作技能与劳动技术素养中的实际操作部分有紧密联系。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为前者的具体化。尽管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个体的智力素质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巨大,但其作用必然要借助劳动技术素质表现出来。人的身体素质更是与劳动技术素质唇齿相依。在原始时期,身体素质的提高,是通过劳动操作来实现的。在现代,劳动的健身功能依然存在,而更重要的是个体之所以需要强健的体魄,是在更好生存的同时,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价值,这同样离不开劳动技术素质。人的审美素质与劳动技术素质的关系虽然没有像前二者那样关系密切,但同样不可分离。在现代社会,只有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结合在一起的产品才是人们追求的完美的产品。而劳动者将自己的审美意识“物化”在现实产品之中,总是以其劳动技术素质为中介的。除了从劳动技术素质与其他素质要素的关系中可以看到劳动技术素质的重要性外,我们还可以将各素质要素置于生产力标准之下进行比较。与各要素相比,劳动技术素质无疑更为直接地创造着社会物质财富。这是因为生产力发展程度主要表现为社会物质财富的多少。而社会物质财富更是直接地由人的劳动技术决定的,人的劳动技术素质在整体素质结构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笔者在这里将它定位为:联系各素质的重要纽带,是德智体美诸要素在实践中的落脚点。
三
将劳动技术素质作上述定位,除了可以从素质结构的角度考察以外,还可以从劳动对人类发展中的作用加以认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此十分重视,将劳动作为人类社会起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动力,这为我们认识劳动技术素质的作用打开了更广阔的空间。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认为,人类之所以能够从动物界提升出来,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是因为存在着一种超生物结构,这种超生物结构是人类产生的基本条件,也是人类特有的本质。导致这种超生物结构产生的原动力是人类特有的劳动。在劳动过程中,劳动作为一种实践性活动直接作用于该结构中人的实践素质——劳动技术素质。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中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猿转变到人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是直立行走,猿的直立行走是因为手和脚有了某种分工,手和脚的分工是劳动的结果。因此他说:“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人手从猿四肢的一部分独立出来,意味着人的劳动技术素质的最初的发展。劳动技术素质的发展“必然促使社会成员更紧密地互相结合起来.因为它使互相帮助和共同协作的场合增多了”。这必然要求劳动者遵守一定的社会规范,具有相应的思想品德素质。恩格斯还进一步分析,劳动中产生了语言,劳动和语言一起“成了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力,在它们的影响下,猿的脑髓就逐渐地变成了人的脑髓”,“在脑髓进一步发展的同时,它的最密切的工具,即感觉器官,也进一步发展起来了”,这种感觉器官有听觉、视觉、触觉等。脑髓和感官的发展使人的意识愈来愈清晰,人的抽象能力和推理能力不断得到发展,而人的意识、抽象能力、推理能力是人的思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智力素质发展的核心。从恩格斯的上述论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人的各种素质要素中,最先受到启蒙、开发、锻炼的应该是劳动技术素质,而人的生理素质(体)、心理素质(德智美)则是劳动技术素质成熟到一定程度的基础上,才逐渐产生和发展。德智体美诸素质要素形成后,作为一种潜在的劳动力要素必然要综合表现为劳动技术素质,从而形成现实的劳动力。可以这样说,劳动技术素质从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人的整体素质水平。当劳动技术素质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才能创造和使用工具,才与客观世界产生对象性的关系,而创造和使用工具的结果又促进了人类劳动技术素质及其整体素质的发展。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人类工具系统已进入到电脑时代的情况下,先进工具的创造和运用必然由对人的劳动技术的高要求扩展到整体素质。因此,将劳动技术素质看成联系素质的纽带,作为各素质实践的落脚点是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的。
通过前面的分析论证,笔者以为劳动技术素质不仅有其独特内涵,可以作为一种独立的要素加以看待,而且在素质整体、在素质教育中均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正确认识劳动技术素质在整体素质中的地位,有助于我们全面深入地理解素质教育的本质及其规律,有助于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为什么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实现人的素质全面发展的唯一途径;也有助于我们在教育实践中将劳动技术素质、劳动技术教育回归到其应有的价值上。
作者单位:绍兴文理学院教育系(绍兴312000)
责任编辑:袁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