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钥匙

1990-07-15 05:29祁庆富
读书 1990年12期
关键词:民族学西双版纳土地

祁庆富

几十年来,有关中国古史分期问题吸引了成百上千的研究者去探讨、论争,波澜起伏,气象万千。时至今日,中国古史分期的老问题仍是一座千障万遮的迷宫,令莘莘学子恋恋不舍,又困惑不解。自三十年代起,“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讨论伴随古史分期之争在中国大地上搞的热火朝天,郭沫若、王亚南、吕振羽、翦伯赞、侯外庐等一批大名鼎鼎的学者纷纷著书立说,试图用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法宝去开启中国古史分期的迷宫。这个问题和古史分期争论纠缠在一起,用“亚式”去证古史得不出确凿无疑的答案,用古史去验“亚式”也找不到铁证如山的结果,就好像一道全是未知数的方程式,论来证去,结论还是个未知数。

勿庸讳言,从古史分期到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疑团越堆越多,与人们囿于公式化的套路大有关系。要想打开迷宫的大门,必需先搁下未知数,去寻求一个已知数。也就是说,找到一把离得近、看得见的活钥匙。云南学者马曜、缪鸾和先生积几十年辛勤之劳作,出版了《西双版纳份地制与西周井田制比较研究》的专著,发现并利用西双版纳的活材料,为学界提供了一把揭示井田制之谜,打开古史分期迷宫的钥匙。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在民主改革前保留的以农村公社为基础的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为民族学、历史学研究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活化石。早在五十年代,马、缪二位先生就认识到这块活化石在学术上的珍贵价值。一九五七年,缪鸾和先生编写的《西双版纳的过去和现在》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之后,他在《民族研究》上以云澜为笔名发表《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民主改革以前的封建领主经济》一文。通过实地调查,他们发现:云南边疆地区大多数民族中不同程度地保留着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而具有亚细亚所有制典型特征的土地“集体所有,私人占有”的农村公社制度,在西双版纳傣族地区保存得最为完整。在五十年代初至六十年代中进行的古史分期讨论热潮的吸引下,马、缪二人把研究的视野从西双版纳转向西周,萌发用西双版纳的民族学资料去和西周历史做比较研究的宏愿。一九六三年他们二人在云南《学术研究》上连载发表了《从西双版纳看西周》的长篇学术论文,开始了从西双版纳出发向古史分期领地迈进的艰难历程。

马、缪二人为何突发奇想,把时间、空间全然不着边际的西双版纳和西周联系在一起?作者告诉我们:

“西双版纳僻处边境,社会经济的发展显得很迟滞,建国以前虽已进入封建社会,但是,同内地封建地主经济比较起来,它的社会经济结构还保留着若干不同的特点,同西周的井田制颇为类似。主要是:第一、政治上的‘主权与经济上的‘土地所有权合一。最大的封建领主就是全区土地的所有者;‘主权者而外,并不存在‘私有土地的地主;因此,不允许自由买卖土地,很像西周的‘土地王有和‘田里不鬻。又在全部世袭领地内,‘领主直属土地和‘农奴份地是明显分开的,很像西周‘公田和‘私田的分划。第二、这里的封建制是建立在农村公社基础之上的。这里的农村公社属于古代东方‘集体所有,私人占有这一类型的;这里的封建领主盗窃了村社(即农村公社,下同)集体所有的土地,又利用村社定期分配土地的成规,把土地分给农奴,实质上是把封建地租强加于农奴,从而形成了一种特殊类型的封建生产关系,即类似于西周井田制的封建份地制。第三、这里的剥削形式主要是‘劳役地租。‘地租和‘剩余价值是一致的;对当地领主来说,‘地租和‘课税是合并在一起的。这里还留下‘劳役、‘实物、‘贡赋相继发展的明显线索,颇有助于对古代文献记载中‘贡、‘助、‘彻的理解。第四、这里的直接生产者有三类:一类是从村社自由农民转化而来的农奴,很像西周的‘众、‘庶人、‘民;一类是从家内奴隶转化而来的

隶农和农奴,很像西周的‘臣、‘妾、‘鬲;还有人数很少的一类从贵族支裔分化出来的自由农民,很像西周的‘士。”(第133—144页)

解放前,凡是通晓西周历史的学人,只要进入西双版纳稍作调查,就会不由自主地要从西双版纳去看西周。一九三三年云南地方史学者李拂一出版《车里》一书,记载了当时西双版纳的田制,认为“有若我国古时之井田制焉”。差不多与此同时,李文林发表《到思普沿边去》,其中说:“观此种田地制度,颇似孟子所称之井田制”。还有一位名叫姚荷生的文人到西双版纳采风,于一九四八年出版《水摆夷风土记》,有一节题为“没有贫富没有侵夺的乐土”,他引述孟子语:“死徒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是以百姓和睦。”然后发了一通议论:“无论从社会组织,或人民生活看来,我觉得夷族(指傣族)现在的情形很像我们历史上的三代。关于土地制度,儒家盛称三代的井田。这种整齐的方块式的土地划分,自然很可怀疑。不过我相信那时把田地分为公田和私田,而且公田由人民代种的事实,是一定存在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最早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研究西双版纳土地制度的是我国当代著名史学家陈翰笙先生。他于一九四0年经过一番艰辛曲折进入车里(景洪),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对西双版纳村寨做了认真调查。他发现农村公社制度在这里的支配作用,把西双版纳土地关系称为“前封建主义”,实际上就是封建地主经济以前的封建领主经济。他也将西双版纳与西周相提并论。一九四九年,陈翰笙用英文出版了调查报告《中国南方边疆土地制度》(Frontier Land Systems in Southernmost China)一书。这本书直到一九八四年才译成中文,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书名改为《解放前西双版纳的土地制度》。马曜是在一九八五年才读到陈翰笙的著作,他们得出的相似的结论是各自独立完成的。马曜指出:

“我们和我们的先行者从三十年代到五十年代初期,各自对西双版纳傣族社会进行了调查,彼此之间虽然没有联系,却都不约而同地得出基本相同的结论。这就更增强了这些调查本身的客观性。”(第412页)

看来,凡是留心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学者,一旦接触到西双版纳的实际材料,便会不约而同地从西双版纳去看西周,可谓英雄所见略同。这里的原因何在?就是因为西双版纳存在的农村公社形态与文献记载的井田制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中国古史分期争论的重点在于西周社会性质,而关于西周的争论焦点是井田制。长期以来,学界对并田制的分歧主要在于:一是井田制的真实性,即在历史上是否存在过;二是井田制是否是农村公社形态。《比较研究》不仅对这二点提供了有说服力的肯定证据,而且向世人揭示五十年代初的西双版纳还存在着与井田制具有相似性的农村公社形态,进而有力地支持了西周封建领主社会说。如果说,从李拂一到陈翰笙已看到了西双版纳和西周正是在土地所有制这个问题上具有可比性,提出的还是朦胧的、直觉的感受;那末,马曜、缪鸾和的《比较研究》却是紧紧地把握住农村公社和井田制这条主线,进行深层次的比较研究,使直觉观感上升为科学分析的结论,有理、有据、有说服力,为古史分期研究打开了一个突破口。

早在六十年代初,马曜、缪鸾和的《从西双版纳看西周》就已把打开古史分期之钥展示在世人面前。这篇文章在史学界引起一定程度的注意。匡亚明先生在他的《孔子评传》一书中说:“关于中国西周社会性质问题,至今尚有争论。如果说现有文献资料和考古资料还不够作为解决问题的充分论据的话,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正和摩尔根所做的那样,马曜、缪鸾和二同志把解放前西双版纳所处的领主封建社会的活生生的现实丰富材料,从民族学的角度,向我们提供了更为有力的解决西周社会性质之‘谜的钥匙,不也是同样可以说是一个很有价值的贡献吗!”然而,一个新的科学的发现取得大多数人的承认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的。马、缪二位二十余年如一日地继续进行从西双版纳看西周的工作,潜心钻研,实地调查。作者之一缪鸾和先生积劳成疾,于一九七九年作古,去世前,还长吟“春蚕至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之句,把未竟心愿寄于同好。马曜先生不负挚友遗愿,于耄耋之年,使《比较研究》付梓问世。这本专著,不仅继往开来,为中国古史分期研究开启了一扇大门,同时也别开生面,为新中国民族学的历史比较研究立下一块界石。

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曾用民族学提供的钥匙,“解开了古代希腊罗马和德意志历史上那些极为重要而至今尚未解决的哑谜”(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在后进的民族社会中去寻找先进民族中已经消失的礼俗制度,就是利用民族学资料解释古代的典籍,古人所谓“礼失中原而求诸四夷”。中国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解放前停留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包含着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领主社会的宝贵民族学资料,被称为是一部活的社会发展史的缩影。以民族学提供的“活化石”去印证历史文献资料,就是民族学的历史比较方法。这种方法像纽带一样把民族学和历史学联接在一起。郭沫若先生在研究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时,就使用过凉山彝族奴隶制活材料。我国具有浩如烟海的文献典籍,又有着丰富多样的民族学的活化石,开展历史比较研究可谓得天独厚,大有可为。然而平心而论,新中国的历史比较研究并不令人满意称道,货真价实的比较研究并没有真正展开。季羡林先生看到本书后给马曜先生的一封信中写道:

“多少年来,中国史学界就嚷着要利用今天(指解放后初期的一段时间)还停留在比较原始阶段的少数民族的资料,去解决中国历史上争论不休迄无结论的社会历史分期问题。但是像样的著作还没有见到,不意到了九十年代竟能读到你们的著作,我个人确实是大开眼界。我相信,在中国史学界也会引起广泛的注意。”

但愿这本“像样的”中国民族学历史比较研究之作能引起广泛的注意,使更多的人“大开眼界”!

(《西双版纳份地制与西周井田制比较研究》,马曜缪鸾和著,云南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九年十二月第一版,(平〕5.95元,(精〕7.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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