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升
黄里同志做人的根本原则就是“利己”,然而他又在前面加上一个条件:“不损人”,这就是贯穿他的文革的精神。他想了两个办法:一是平时劳动时,谁也不占谁的便宜,谁也不剥削谁……,二是在紧要关头,首先保住自己的生命再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样行得通吗?
首先我认为个人的利益是依附着一定的阶级而存在的,这是很明显的事实。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掌握了政权,一切都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也就只有资本家的个人利益被保全着。而工人阶级劳动人民是受压迫的阶级,在那个社会里,根本就没有工人和劳动者的个人利益。社会主义国家里,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劳动人民当家做主人,我们要消灭压迫和剥削,我们每个人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所以说,没有无产阶级的解放、劳动人民的解放,就根本谈不上个人的解放。
黄里同志不理解这个明显的道理,因而他主张“谁也不占谁便宜”,“谁也不剥削谁”,就是要各人只管自己的利益。这样作的结果一定是各顾自己、一盘散沙,而革命根本不可能胜利,无产阶级广大人民也得不到解放。试问:这是人人在为大家吗?尽管你不去损人,但不消灭剥削阶级,人家总要来损你,你虽然自扫门前雪,也是不行的,这样看来,黄里不是歪曲了个人同集体的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