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发布了《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提出法学人才培养的总体思路,强调法学教育需要厚德育、强专业、重实践、深协同、促开放、立标准。培养明法笃行、知行合一,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能力全面的新时代法治人才。基于此培养目标,法理学课程教学应当进行大胆的改革创新,通过课程改革来研究提升本科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1 法理学课程人才培养目标概述
1.1 课程概述
法理学课程是国家教委确定的法律专业本科教学必修课之一,作为法学二级学科,主要为法学学科体系提供理论基础和思想源头,它通过对法律现象的观察和反思,抽象概括出现象背后法的本质,融汇不同流派的法学思想,演绎法律的发展与嬗变。法理学在帮助学生建构完备的法律学科体系,培养良好的法律素养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高校法学专业的理论学习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法理学课程理论性强,主要是结合客观法律现象去探究法的本质并阐释相关概念,梳理法律产生的机理。通过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树立良好的法律世界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从社会人转变为法律人。基于这门课所要达到的培养目标,既要突出课程思政理念,又要推进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促进专业能力的培养,需要对教学方法作进一步改革。
1.2 课程培养目标概述
当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重视基础理论,导致普遍认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严重脱离实践,实际上这种观点失之偏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本身就存在着制度和文化的巨大差异,大陆法系属成文法体系,主要建立在成文法的基础上,研究的是国家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实务中注重的是如何适用法律,因此法学教育更注重对法条的解释和梳理。而判例法相反,强调“遵循先例”,其创制是通过法官的司法活动来实现的,因此,教学中会重点研究司法实务。我国的法学教育不能盲目借鉴英美法系国家,本科教育更应该通过系统的法学学习帮助学生训练和形成法学思维。
基于以上理念,法学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多种技能才能适应未来的职业需要。本科阶段需要加强对学生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同时还要辅之价值引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弘扬法治精神,立德树人,教育为本。以能力培养为目标的教学体系需要作进一步拆解和重组,以适应人才培养的要求。能力培养目标指标如图1所示。
2 当前法理学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2.1 授课方式单一
法理学课程面向初学法律的本科生,课程内容庞杂难度高,以介绍抽象的法学概念和原理为主,注重对法学概念和内涵的阐释。学生尚未接触部门法,未涉及具体的法条,因此很难将复杂的案例应用于常规教学中。教学手段主要靠教师讲授,运用案例深入浅出地将抽象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帮助学生加强对概念的理解。优点是授课进度快,信息量大;缺点是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缺少自主性和能动性,学习效率不高。
随着教学手段的丰富与发展,案例教学法已经在教学中普遍适用,但还存在不足,复杂案例受制于学生的知识面和理解能力,而简单的案例又缺乏趣味性和时效性,需要靠教师结合自己的知识储备去生活中挖掘案例,否则只能照本宣科,导致课程流于形式,学生对该课程的评价及参与度都不高。翻转课堂作为一种新型教学方式,由刚开始的追捧、欢迎,到现在的排斥、冷落,一路高开低走,其存在的不足是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要求比较高,教师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难以跟踪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导致滥竽充数的情况出现,加大了评价的不公平性。因此,授课方式整体显得单一,缺乏学生参与和互动。
另外,基于该课程要求“一课双责”,教师既要传授专业知识,又要传递价值导向,尤其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如法学有其自身的价值取向——保护权利,坚持权利本位的价值观,才能有效对抗权力带来的干扰,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而实践中,怎样将这些核心价值观注入到课堂教学中,做到有效衔接,需要教师更多地关注中国现实问题、关注国情、关注中国法治进程中遇到的问题。这些都不能靠简单说教来完成任务。
综上所述,传统教学方法是以教师为主体,以讲授为主,理论性强,互动较差,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在学习上缺乏主动性、参与性和实践性,也很难将思政理念与课程相关联,从而体现该课程在学生价值观上的引领作用。
2.2 考核方式缺乏科学性
传统法理学课程的考核方式以考核专业知识的掌握度为主,注重记背知识的考查,忽视了知识内化为能力的过程,也忽视了对学生法律意识、法律逻辑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考核标准是单一而缺乏科学性的,学生掌握和记背了知识点,并不代表能够提升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反而养成学生眼高手低、高分低能的坏习惯。
从教师的角度,改变考核标准,就意味着放弃了传统教学中已有的题库和标准答案,要重新设计新的考核标准,并且要达到规模化的程度。且非标准考核方式是否为学校所接受和认可,也是现实难题,有些学校明确考核以卷面进行,并对题型做了数量和类型的限制,使得教师很难在考核方式上敢于突破。
从学生的角度,考核方式与成绩息息相关。灵活的考核方式虽然可以注重能力评价,但是与试卷考核相比多了很多不确定性。因此,不是所有的学生都愿意接受非标准考核方式,如小组任务考核方式,考核的是团队合作能力,但实践中,学生之间的能力水平差异很大,能力强、积极性高的学生遇到消极懈怠的队友,往往合作就变成了独作。这样的小组合作,考核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一部分人努力,而另一部分人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就成为一种常态,其结果是缺乏公平性的。
2.3 缺乏高效利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
随着现代教学技术在高校的普及,大部分的高校都能够进行多媒体教学,但教学设备的先进并不必然带来教学质量的提升。
首先,利用多媒体PPT课件进行教学的优点是知识点展现全面、视觉美观、形式多样、信息量大。与传统的板书教学模式相比,技术先进了,输出知识的速度加快了,但无法量化学生接受信息的程度。传统教学中教师写板书的过程恰恰是给学生提供思考和消化的时间,从知识的消化程度来说要优于多媒体教学。因此,多媒体教学的高效、快速、信息量大反而影响了学生接受知识的效果。
其次,互联网时代的电子资源未充分利用。尽管很多高校在疫情期间开设了线上课程,但是这种线上课程实际上是线下课程的一种时空平移。教师只是学会了用录播软件录制播放课程,但未必有机会进行系统训练和利用互联网及软件进行线上的课程建设,更好地依托网络资源提升教学水平,这些都受制于教师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的能力。
最后,传统教师与学生互动的方式是课堂问答或案例讨论,但是随着多媒体技术的发展,超星平台已经研发出了一些提升趣味性互动的小程序,如投票、抢答、选人、主题讨论、分组任务等,但在教学实践中并没有有效利用,主要原因是教师对互动本身不够重视,不熟悉操作技巧。因此能高效利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进行教学,让课程建设能做到线上线下互为一体,互相补充,才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2.4 课堂教学设计缺乏互动
课堂教学设计是每一位教师在教学生涯中都需要磨练的基本功,大部分教师在教学比赛中都很重视互动环节,学生的参与度高,就意味着教学中互动良好,课堂氛围活跃,教学效果明显,这也是教学质量评估的一个重要标准。
案例教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学生的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但由教师主导,教学中较难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因此,在案例教学中,充分调动学生讨论和探索的热情,是教师面临的重要课题。
法理学教学大部分是缺乏互动环节教学设计的。一方面,受课程本身性质的影响。作为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在没有讲清楚基本概念和基本规则的情况下,无法灵活运用案例调动学生讨论的热情。另一方面,教师是教学设计的主体。既不能为了互动的效果减少知识点输出,也不能脱离教材进行互动,而要通过课堂参与来提升教学效果,因此需要教师思考如何在教学设计上进一步创新,提高学生参与度。
2.5 理论缺少阅读量作为支撑
法理学的学习过程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又从实践回归到理论的过程,而支撑这个理论深度的学习,不仅需要立足于学情和教材,还要紧密联系实践,因此需要加大法理学相关论文和著作的阅读量。阅读的缺乏是现代大学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它受到学生学习时间、学习兴趣、利益导向等问题的影响,且阅读不属于课程考核范围,专业教师也较少提供关于与专业相关的阅读书目,或进行有针对性的阅读指导,因此,提倡大学生阅读能力的培养却无法落实。
对本科生而言,形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有一定的阅读量是必要的,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法理学是优秀的法学思想、法学观念的集合,它凝聚着无数先哲、学派的观点和理念,既有传承又有革新,集古今中外法学思想之大成,为拓展阅读提供了良好的素材。因此,持续大量的阅读和泛读,能够帮助学生逐步形成自己的知识结构、学理体系和观察视角。现实是法学著作大多是翻译作品,语言抽象晦涩难懂,难以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即使阅读也未必能深入了解著作中的精华,因此,法理学课程为引导学生接触和阅读法学名著提供方法论指导提供了操作可能性。
3 基于能力培养目标的法理学课程教改路径探讨
3.1 探索授课方式的多样化
除了传统的授课方式,法理学课堂可以采取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翻转课堂等方式来提高互动性。以翻转课堂为例,其本意是为了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主动进行探究式学习。但不足之处是容易流于形式,良莠不齐,最终反而加重了学生的负担。如果针对不足做一些改变,比如在内容选择上,可以由教师选取高质量的课程报告作为翻转课堂的素材,让翻转课堂注重质量而不是数量。教师应结合翻转课堂展开知识拓展,内容要基于翻转课堂又要高于翻转课堂,而非点评者。翻转课堂是课堂教学内容的延伸,解决的是过去学生依赖教师的讲授,被动接受新知识转变为现在主动地探索知识、拓展知识,并运用于实践的过程,从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习惯。该教学方式对教师要求较高,需要有较大的知识储备,能结合课堂情况灵活应变,授课难度较大。
3.2 探索科学的考核方式
鉴于法理学课程理论性较强,传统考核标准无法考查学生的实践能力,因此笔者建议应当对传统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应注重对能力的考查而不是知识的记忆。建议采取课题探究、案例分析、应用型论文等方式进行考核。由教师提供法理学范围内的小课题,引导学生围绕该课题撰写研究报告,以PPT形式展开,并完成对该课题的口头汇报,着重对学生信息搜索能力、信息整理归纳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考查。
信息搜索能力考查学生在研究课题时是否能利用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搜集文献资料,进行信息提炼和分拣,并学会正确的引注方法;信息整理归纳能力主要考核学生能否在掌握充足资料的基础上,展开课题,将课题研究分割成若干问题展开,并列出提纲,完善内容;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是考核的重要环节,也是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考核学生是否围绕之前展开的课题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要求学生能够独立思考,有自己的见解和建议;语言表达能力的考核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书面表达(PPT),一个是语言表达(汇报),围绕语言的流畅性、规范性以及语言所表达的深度展开考核。能力培养目标的具体各项赋分,可以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偏重自行创设。
综上,非标准考核方式解决了以往重知识轻能力的考核弊端,将综合能力的培养放在首位,这也是与法理学培养目标衔接而作出的相应的改革方案,可以最大化地体现个人在考核课题中的构思和创新。考核方式公平、有趣、有创造性,应用效果较好。
3.3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改革路径
随着超星学习通app的推广和使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高校教学实践。线上资源丰富,能弥补线下教学课时少、内容有限、教学手段单一的特点。线下主要是教师的课程讲授、答疑解惑,其他可以依赖线上平台的功能模块完成。实现考勤、学习、作业和考试环节的统一,其中学习模块可以个性化设置。例如,按章节设置教学内容,在教学内容中添加课件、教案、录课视频、作业解析、名著导读等环节,甚至可以链接名校慕课和精品课程资源,供学生选择。
该教学模式的改革可以解决以往教学中教学方法单一、教学资源单调、教学资料不系统、传达不便等问题。可以让不同程度的学生在超星上获得自己需要的资料,成绩落后的学生可以在网上下载任课教师的录课视频,用于巩固课内教学;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利用超星提供的慕课和精品课程资源,拓展研究。总之,线上平台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个集中学习的资源库,各取所需,因材施教,并能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教师也可以利用该线上平台将自己的课程资源进行完善和优化,从而为打造优秀本科课程奠定良好的基础。
3.4 以赛促学的教学思路
法学人才的培养不仅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很多法理学思想本身就存在不同流派的不同观点,学生在接受不同流派观点的同时,还需要具有批判性精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辩论就是通过批判性思维来证实不同观点的过程。辩论赛可以帮助学生从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探索知识,质疑观点,最后通过辩论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比赛中高强度的语言组织能力训练、临场反应训练、辩论技巧的训练,全面提升了学生的专业能力。以赛促学解决了以往教学中存在的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以辩论的方式让学生将法学原理结合实践案例,加强了“说理”实践,培养了良好的表达能力,该能力与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也是从事法律职业不可缺少的技能。
除了课内、校内安排辩论赛带动学生的参与性和兴趣,还可以鼓励学生参加适合自己的辩论赛,如上海市高校大学生法治辩论赛等。高质量的赛事可以激发学生探索的乐趣,在准备赛事的过程中需要高效地检索和利用资源,快速完成立论、辩驳和辩论的观点和材料,既考验参赛者的文字功底,也考验参赛者的协作能力,比赛不仅可以促进学生形成批判性思维,也进一步锻炼了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为实现本科生的能力培养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3.5 以名著导读作为课堂的延伸
基于法学名著阅读对于本科生建立良好的法律逻辑和法律知识体系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建议教学中应当引导学生阅读名著。鉴于课堂时间有限,教师可以利用线上平台将阅读任务布置给学生,适合本科生阅读的法学著作很多,初学阶段建议阅读浅显易懂的读本,可以配合法理学教学同时进行,如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富勒的《法律的道德性》、柏拉图的《理想国》、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等。
初读名著的学生会觉得晦涩难懂,读完一本书的兴趣和意愿并不高,这是很常见的现象。建议读名著有困难的学生可以跟学名著导读,目前B站有很多著名学者的名著导读,如同济大学钱一栋主讲的《不正义的多重面孔》、清华大学彭刚教授的《西方文化名著导读》、中国政法大学著名教授罗翔主讲的柏拉图的《理想国》等,导读深入浅出,可以辅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名著的内涵。名著导读不仅助力学生学会如何去阅读经典,还提高了阅读兴趣,拓展了知识面。阅读是现代大学生无法回避的获取知识的方式,大量的阅读才能积累大量的知识。
综上,枯燥的法理学课程并非只有一种教学方法,实践中,只要遵循以能力培养为目标,夯实课内知识基础,辅助多种教学手段,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是可以让法理学这门课变得生动、深刻。作为教学主体的教师可以基于以上建议做更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以期打造一门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法学基础课,为本科生学好其他部门法奠定深厚的专业基础。
本文系202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基金项目“法理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项目编号:A3024.22.183)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