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富裕的乡村经济生活、民主的乡村政治生活、繁荣的乡村文化生活、健全的乡村民生服务体系、宜居的乡村生态环境是农民美好生活的基本构成要素。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实践中,还存在物质基础不够优厚、乡村政治生态不够优良、文化环境不够优质、民生保障体系不够优化、人居环境不够优美等现实问题。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践中,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以提升政治引领能力为根本,为创造农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以提升经济引领能力为目标,为创造农民美好生活提供厚实的物质保障;以提升思想文化引领能力为导向,为创造农民美好生活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以提升民生建设能力为抓手,为创造农民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以提升生态治理能力为支撑,为创造农民美好生活打造优美的生态环境。
关键词:新时代;农民美好生活;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承诺和新的时代使命,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如何实现美好生活作出了详细战略部署:“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当前,中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不充分在农村,实现全体人民美好生活的最大短板也在农村。妥善解决好当前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就必须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践中不断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始终坚持发挥全面引领作用,并通过组织覆盖、制度建构和政策调整对社会各个领域进行重组再造,这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取得伟大成就的根本所在和宝贵经验。在广大基层社会领域,“基层党组织引领社会的机制表现为政治机制、组织机制、吸纳机制和服务机制,它们分别构造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凝聚力和回应力”。党组织引领社会的能力关乎党的执政能力。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决定农村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农民美好生活的创造成色和成效,根本在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引领作用的发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与农民美好生活目标相结合,将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强大动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共创美好生活的坚强领导核心,系统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引领农民美好生活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新时代农民美好生活的构成要素
“美好生活”是新时代中国话语体系的一个伟大建构,其丰富内涵和实践路径均处于探索之中。从本质来看,“美好生活”既是对现实生活的重塑,也是对未来理想生活的建构,是人们对自身生活趋向“更好”状态的一种设定和追求。美好生活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历时性和动态性特点,时代不同,对美好生活的认识、理解和实践也不相同,“从生存到发展、从温饱到富裕、从物质层面到精神追求,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永远趋向于更好的动态过程”;在内容上,美好生活具有“全面性、主体性、公共性、稳定性和发展性”等基本元素,是人良性以至理想的存在状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人民生活需要的内涵和层次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不断增长,并全面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而在广大农村,随着脱贫攻坚所取得的历史性胜利,农民美好生活的内容和结构也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生存和温饱问题已经不再是农民关注的焦点,“村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现实中往往是各种不同的公共需求”,不仅仅停留在简单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等层面,政治需要、文化需要以及安全需要日益成为关注点。因此,如何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多层次生活需要,让广大农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是新时代农民美好生活的应有之义。
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时代背景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体现了党和国家为新时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绘就的理想蓝图和实践图景。从生活的构成要素来看,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全面体现了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理想形态。农民的美好生活需求是全面的生活需求,对标当前的政策设计和农村社会现实,农民美好生活的实现程度根本上取决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层面的推进程度和实践效果。
(一)富裕的乡村经济生活是实现农民美好生活愿望的根本基础
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是全部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前提与基础,无论是社会经济实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还是社会政治文明程度的提高、思想文化的繁荣以及人的全面发展水平等,其根本均取决于物质生产的发展水平。没有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农民美好生活就会缺乏坚实的物质支撑。马克思认为,在人类创造历史的过程中,“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并且“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基础,经济不发展,一切都无从谈起。”并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党在农村的任务,抓住农民美好生活的关键要素,“要紧紧扭住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大任务,全力推动农村发展,不断提高农村发展水平,为广大农民谋取更多物质利益,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由此可知,物质生产的发展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和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关键,乡村经济生活的富裕和富足是农民美好生活的根基与前提;只有实现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农民的物质生活以及精神生活的发展才会有坚实的物质支撑。
(二)民主的乡村政治生活是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证
政治权益与美好生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在现实生活中,农民的民主诉求不仅仅是民主价值上的追求和实现,还往往带有较强的利益现实性。从政治权益的维护层面来看,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中,通过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内容,切实保障和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各项政治权益的实现;从美好生活的实现路径来看,“政治权益是实现美好生活的条件”“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完善,民主政治与美好生活将进一步共生互促,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中的实质性参与、动态性参与、全程性参与、开放性参与都将在美好生活实践过程中得以不断实现”。因此,民主的乡村政治环境是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政治保证,而实现美好生活的过程中又能不断推进乡村民主进程。在推进乡村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党和国家关于人民民主的价值理论和政策制度将会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农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将会得以不断提升,农民建设美好生活的积极性和主体性将会进一步彰显,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活力将会进一步激发,乡村社会也将更加和谐有序,广大农民的基本权利和权益的获得才会有良好的社会基础。
(三)繁荣的乡村文化生活是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必要前提
文化既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续存在和发展的灵魂,也是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人是自然、社会和精神的统一体,人类社会与动物群体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人有精神文化需求。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也告诉我们,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物质需求的有效满足会推动精神文化需求从非主导性需求转化为主导性需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文化所创造的社会价值更为多样和重要。“新时代的文化使命不仅仅是文化对社会发展的工具性效用,而且在于其能够满足人民精神生活的实质性需要,从而有力地支撑美好生活的大厦。”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将会不断改善,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势必会日益提高,文化在美好生活的建设中将越来越凸显其普遍价值。因此,塑造文明乡风,扎实开展好农村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建设和创造丰富的、积极向上的乡村文化生活,既是广大农民群众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
(四)健全的民生服务体系是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基本保障
民生是“国之大者”,既是人民幸福之基,也是社会和谐之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民生问题事关人的生存和发展,主要体现在普通百姓的衣食住行上,涵盖人们受教育的权利、工作的权利、社会保障的权利、人身权利等,是中国最大的政治。美好生活与乡村民生建设具有密切的逻辑关联,两者内在统一,不可分割。在“强起来”的“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就是要实现社会生活诸要素之间的结构优化,使社会有机体充满活力,使人民在这个充满活力的有机体中感受生活的美好”。民生建设关涉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追求的是社会生活诸要素的结构优化,并为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提供充分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把农民最关心的现实问题找出来、解决好,他认为“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治安、人居环境等,是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这些事情办好”。“如果只实现了增长目标,而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没有进展,即使到时候我们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人民群众也不会认同”。因此,要创造新时代的农民美好生活,就必须牢牢抓住民生这个根本,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宜居的乡村生态环境是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内在要求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是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遵循,也是新时代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内在要求。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对此,马克思科学指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人们在满足基本物质生活的基础上,势必会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更多、更高、更新的要求,更期盼一个宜居、宜业、和美的生活环境。针对生态环境与人们美好生活的关系,习近平指出:“你挣到了钱,但空气、饮用水都不合格,哪有什么幸福可言。”宜居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最普遍的现实诉求,也是人们最能够直观感受的生活体验,绿色发展的成果将使每一个社会个体从中受益。一定程度上,“生态环境建设效果决定着美好生活的实现程度,美好生活的实现需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因此,打造宜居生态环境和建设美丽乡村,既是现阶段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重要构成部分。
二、新时代农村基层党建引领农民美好生活的问题审视
自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进一步重视,绝对贫困问题已经消除,乡村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但囿于历史社会文化条件等因素,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现实梗阻,影响着农民生活品质的提升和美好生活的创造。
(一)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整体偏弱,创造农民美好生活的物质基础不够优厚
充分发挥经济引领功能,提升经济建设能力,不断发展和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是新时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时代责任与历史使命。增强乡村集体经济实力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也是强农业、美乡村、富农民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在实践中,“唯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才能够满足村民的各项服务需求,才能够为村民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而唯有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不断满足村民的各项服务需求,为村民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和群众认同才能够得到充分实现”。但在农村经济社会变迁的过程中,“相当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严重缺位,集体资产权能缺失,只有‘分’、没有‘统’,集体经济‘空壳化’现象较为普遍”。特别在改革开放后,在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下,“资本纷纷投向城镇以便获取更大利益,从而导致新一轮农业衰退和农村集体经济退化,村庄作为经济主体的意义逐渐丧失”,农村的经济资源和人力资源向城市高度聚集,农村基层党组织可调配的资源十分有限,动员农村社会力量的资源基础更为薄弱。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和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村干部在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时也担负起实现农户收入增长、安居乐业的社会重任”。但在党组织自身能力层面,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经济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不强,党建工作的内容脱离农村实际和农民的真实需要,“经济驱动力不足,导致政策执行出现空转”,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整体实力偏弱,成果不够显著。“另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集体经济大多都已经转为多种经济成分所有制形式。即使有很多村镇集体经济得到发展,也很少有人会把这些发展成果与农村基层党组织联系到一起”,农村基层党组织被边缘化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整体偏弱制约了村民的福利水平和农村的自我保障能力,也影响着农民美好生活的实现程度。
(二)乡村公共政治生活的活力不足,创造农民美好生活的乡村政治生态不够健全
无论是传统还是现代中国,家庭始终是乡村社会的基本组织单元,而家庭之外的社会组织及相应的集体生活、公共生活却始终处于不断构建和重塑之中,致使乡村的公共产品供给相对短缺,乡村政治生活的内容相对单一,乡村公共政治生活的活力相对不足。其典型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村中组织化政治知识输入的弱化问题。对农民进行组织化教育,可以促进农民的“个体成长、文化传承、经济发展、政治民主”。但现实生活中,对农民的组织化教育存在形式不够灵活、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内容结构不够合理等诸多问题,尤其是政治知识的教育和输入较为薄弱。有学者指出,“政治知识的直接输入在组织层面上只保存了党支部这个窗口,党支部政治学习可能是乡村中唯一组织化的政治知识传播路径,广大非党员群众则几乎没有获得必要政治知识的组织化渠道”。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村民的政治知识与政治道德滞后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而由这一问题所引起的“制度损耗”又会造成“农村民主监督制度困境重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难免使得村民产生政治冷漠现象,村民的利益诉求也难以及时反映。二是村民自治的形式化倾向问题。众所周知,从村民自治的内涵来看,村民自治制度包含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四个基本要素。但从治理实践来看,“只强调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两个方面,对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多有忽视;有的地方甚至只关注民主选举,连民主监督也虚化了。村民自治最终沦为形式性选举,民主监督也因平时的无力而演变为对上访的倚重。村民自治失去了其最为内核的治理功能”。现实中,复杂的乡村权力网络使乡村干部权力异化和乡村自治跑偏,出现了“村民代表大会遭遇选举程序僵化、村民代表因外出务工无法参与等问题。基层民主主体范围较为狭窄、农民缺乏民主参与的平台和能力”。这就造成在合法的村民选举之后,村民很难有效参与具体的乡村政治生活,对具体公共事务和村内重要事项的决策能够施加的政治影响有限、表达个性化诉求的机会有限,很难通过村庄政治解决自己发展所遇到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会影响乡村政治生活结构的优化和内容的完善,并制约乡村公共政治生活活力的提升,最终将影响乡村的善治水平和农村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三)党建引领乡村文化发展的能力不强,创造农民美好生活的文化环境不够优质
当前,乡风文明塑造和乡村文化建设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难题。从社会环境来看,“市场元素的渗入使乡村地域的社会结构、文化观念、价值标准发生了巨大转变,乡村文化中的信任、共享、责任、参与、奉献、担当等公共性元素渐趋消解”,这些会对构建共同的乡村文化思想基础产生不利影响。从农村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文化建设的实践来看,在乡村文化治理领域中还存在“缺位”情况,“有的乡村干部不重视文化建设,认为主要工作是抓经济建设,抓脱贫攻坚;还有的乡村干部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建设好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他们的文明素质自然就会提高,乡村社会风气自然就会改善,乡村振兴目标自然就会实现”。乡村文化服务内容单一,“‘露天电影’‘送戏下乡’活动频率较低,看电视、跳广场舞是村民最主要的文化活动形式”。随着乡村传统文化环境的“解构”与“变异”,农村基层党组织引导、建构和形塑乡村文化的能力需要提升。在城镇化进程中,传统的乡村公共文化生活或者因为村民逐渐走出乡村世界而趋于萎缩,或者因为村庄的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转型而失去了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场域。这就会对转型中的村庄文化生活和道德建设产生一定冲击和震荡,造成乡村公共道德失范等问题。一些地方的封建迷信之风仍比较盛行,低俗愚昧等落后文化还大有市场,“一部分乡村居民道德观念偏移,政治信仰缺失,没有道德目标,缺乏奋斗精神,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盛行,有的甚至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坑蒙拐骗”;部分农民“过多关注‘富口袋’的事情,对于‘富脑袋’的事情则缺少兴趣和动力”,传统伦理道德对个体行为的约束力不断弱化。这些不良现象影响着乡村文化的建设质量,也制约着农民美好生活的创造成色。
(四)党组织服务乡村民生的能力不强,创造农民美好生活的民生保障体系不够健全
加强乡村社会建设,破解乡村民生难题是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重要路径。经过几十年改革发展,尽管农村民生事业取得了显著进步,但是与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许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诸如乡村教育相对滞后、乡村留守儿童问题突出、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乡村养老照顾缺位等乡村民生问题更加复杂。有学者指出,乡村民生问题因城镇化而愈发严重,“大量劳动力从乡村抽离出去,乡村民生陷入‘空转’状态,乡村组织和广大农户普遍无心发展民生事业,一些民生服务只能‘吃老本’。虽然多数农户的经济收入因打工而大幅度提高,物质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但乡村民生问题变得更加棘手,部分人群,如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堪忧:留守老人的‘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留守妇女的‘劳动强度高’‘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以及留守儿童的父爱母爱缺位、家庭教育缺位、人身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这些问题的解决,既取决于乡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取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民生建设中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但在服务民生的具体实践中,“为农民服务的思想还不够深入,个别农村党组织没有把保障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工作目标和方向”;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由于党员队伍结构老化、资源匮乏、组织动员能力不足等原因,在服务民生的实践中存在与农民互动的意识不强、群众工作能力不足、落实民生政策的方式不当和服务民生的办法不多等问题,不能及时地对农村留守儿童、困难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提供民生服务和社会支持。这些民生短板制约和影响着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提升,也影响着农民美好生活的实现。
(五)党组织推进生态治理的效果不佳,创造农民美好生活的人居环境不够优美
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尽管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在一定程度上有序推进,但由于受历史与现实、经济与社会、观念和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农村生态问题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性解决。广大农村在农业生产方面还普遍存在着化肥污染、农药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和旱厕污染问题,尤其是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污染较为严重,距离农民群众要求的生态宜居环境目标相差较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生态环境建设重视不够。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缺乏规划意识和环保意识,对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导致部分农民群众对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制度的理解和落实不全面,进而造成对生态环境治理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高。有学者对540个自然村开展了田野调查,调研结果显示,“由于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弱,有387个村不同程度地存在生活垃圾、生活用水随意倒泄,化肥、农药超量使用等情况,占比71.67%”。其二,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传统村落的价值认识不足。在城市化进程中,随着“撤村改制”“撤村建居”“撤村并镇”和“村落合并”等现象的出现,“传统的村落社会则在此过程中因为逐渐丧失自我再生产的能力,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和‘终结’”。一些村庄在改造村容时,大拆大建,忽视了对有特色、有文化内涵的村容村貌的保护,使得这些有传承价值的村落遭到损伤或破坏。其三,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生态建设引导能力不强。部分基层党组织缺乏生态治理能力,对存在的一些人居环境问题缺乏应对措施,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开展生态建设的能力欠缺。“有的村民不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保意识不强;有的习惯了以前的生活方式,破坏绿化、随意堆放垃圾与使用不清洁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对生产生态如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会造成污染的认识不足,农作物食品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折射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在生态治理能力方面的不足,也从根本上影响农民美好生活创造的整体质量。
三、新发展阶段农村基层党建引领农民美好生活的实践进路
在新发展阶段,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创造和实现美好生活,既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任务,也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战略需要。新形势下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基层党建必须根据农村中心工作任务,把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创美好生活。
(一)以提升政治引领能力为根本,为创造农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
农村基层党组织要以提升乡村政治引领能力为根本,不断加强乡村基层民主建设,拓展农民维护自身权益、参与公共服务和乡村民主政治生活的路径,有效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一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协商民主治理格局中的领导作用。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借鉴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发挥自身在协商民主治理中的领导、组织及协调等方面的功能,建立和完善乡村协商民主治理的体制和机制,激活农民参与乡村政治的活力,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营造良好的乡村社会秩序。二要积极开展乡村民主教育。结合村情和民情,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民主法治教育活动,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知识,增强其民主意识,培育其民主能力。用好外来资源和力量,积极发挥“干部下乡”“政策下乡”“送法下乡”等国家政策的功能和作用,营造浓厚的民主氛围。加强村民自治文化的培育,从日常习惯、乡规民约和心理认同等角度,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社会的民主制度化水平,培育乡村民众的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自治意识,使农民真正成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主体。三要推进乡村“三治融合”,积极构筑乡村治理共同体。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在领导广大农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实践中,要发挥自身政治优势,构建以实现美好生活为目标导向的乡村治理体系。要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格局,充分挖掘村民自治的当代价值,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和德治的教化作用,积极打造乡村治理共同体,引导农民规范有序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共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共建美好乡村家园。
(二)以提升经济引领能力为目标,为创造农民美好生活提供厚实的物质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一切工作的基础与依靠,也是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的核心力量。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因此,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在对乡村经济的全面领导、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等层面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农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一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经济发展中的领导地位。农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一方面,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制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时要把握好正确方向,坚持农村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另一方面,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利用好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和支农资源,改善农村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并最大限度激励和吸引人才回乡投身农村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引导农民积极创新创业。二要有效推进乡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方面发挥引领功能,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乡村特色富民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延伸产业链,带领农民探索出一条符合本村实际的特色产业发展道路。三要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要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的实现方式。一方面,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释放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收益分配体制和机制,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受益;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在发展和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功能和作用,并探索具体有效的实施路径,走共同富裕道路。
(三)以提升思想文化引领能力为导向,为创造农民美好生活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丰富的乡村文化生活是农民美好生活的内在体现。乡村文化是农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有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和乡土特色,在引导农民行为、传承优良传统、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加强对乡村思想文化的引领,促进乡村文化的健康发展,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创造农民美好生活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一要加强对乡村文化建设的领导,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文化引领功能。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乡村文化建设的政治领导,确保乡村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牢牢掌握乡村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推动乡村文化的蜕变与发展。积极推进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突出思想引领和体制创新,积极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参加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凝聚群众和引导群众,充分发挥自身在宣传党的理论政策、提高农民思想觉悟和提升乡村文明程度等方面的价值与功能。二要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推动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和睦友善等良好风尚,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同时,要不断完善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村文化产品的供给,建立和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优秀农耕文化在提振农村精气神、增强农民凝聚力和孕育社会好风尚等方面的功能,让广大农村居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三要加强农村公民道德建设,塑造新时代农民的新形象。对照《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农村公民道德建设,深化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振农民精神风貌,引导广大农民养成讲文明、守道德、懂礼貌的行为习惯,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促进广大农村形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乡村道德体系,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四要彰显农民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性。农民是乡村社会的主体,也是乡村文化的创造者和受益者。推进乡村文化建设要坚持群众主体和激发内生动力的基本原则,使乡村文化建设成为农民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积极组织、引导、支持农民用自己喜闻乐见的形式去传承、发展和创造乡村文化。
(四)以提升民生建设能力为抓手,为创造农民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
民生问题事关人的生存和发展,更是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关键支撑。高度重视和大力改善农村民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所在和宗旨所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主要在民生领域,发展不全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表现在不同社会群体的民生保障方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对民生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农村是改善民生的重点区域,农民是改善民生的重点群体,民生建设是新发展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推进乡村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重要职责。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在领导广大农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实践中,要以乡村民生建设为抓手,着力完善民生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其一,增强服务民生的意识,提升乡村民生建设的统筹规划能力。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增强服务民生的意识,实现从“管理农民”到“服务农民”的转变,将民生保障能力作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围绕乡村教育、乡村文化、乡村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主要内容,分清各项民生事项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统筹规划乡村各项民生的建设进程。其二,深入了解和有效解决农民需求,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的能力。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实践中,要在健全和完善农村民生服务和保障体系等层面下功夫,以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的民生建设为重要着力点;要切实从农村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扎根群众,了解不同村民的利益诉求,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针对性地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增强农民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通过村村响、乡村墙报、乡村微信、QQ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民生政策,提高村民对相关政策的知晓度。其三,组织农民共建民生,形成解决民生问题的合力。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正确认识不同群体在民生建设中的作用,使广大农民要意识到农村民生建设为的是农民,依靠的也是农民,不能仅仅依靠党和政府。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充分利用民生政策的同时,也要引导广大村民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照料、社会治安等领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民生合力,共建乡村民生,共享民生成果。
(五)以提升生态治理能力为支撑,为创造农民美好生活打造优美的生态环境
农村美不美,环境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当前,党建引领乡村生态治理已成为助推农民美好生活实现的重要抓手,针对乡村当前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强化自身的生态治理能力,发挥好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中的“领头羊”和“主心骨”作用。其一,科学理解农民美好生活的内涵。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自觉认识到,美丽的乡村生态是指农民与乡村自然和社会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平衡状态,是农村绿色发展模式和农民绿色生活方式相统一的实践类型,从而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深刻认识到“环境就是民生”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意义,推动广大农村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其二,强化学习,增强农村生态保护意识。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在“三会一课”等政治理论学习中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生态保护的政治自觉性;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明确自身在乡村环境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在农民群众中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深刻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顺应自然发展规律,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其三,要强化规划意识,提升乡村宜居水平。乡村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把握和遵循村庄演变发展的规律,在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村庄文化传承等方面科学规划,优化村庄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防止盲目大拆大建,体现并维护好各村的村落特色,保留好乡土味道,避免出现乡村建设千村一面、城乡同质化的不良现象。其四,集聚力量,系统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农村基层党组织既要发挥好党员干部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行为示范和模范带动作用,也要动员和组织更多主体参与乡村生态建设,壮大乡村生态治理的社会力量。可以尝试通过积分制或志愿活动等形式,引导广大农民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激励广大农民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形成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共享生态文明成果的生动局面。
诚然,本文对农民美好生活具体内容的建构和解读是以当前“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指引,并以此探讨农村党建工作在创造农民美好生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尝试提出农村基层党建引领农民美好生活的实现路径。但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也必然会不断调整和优化,美好生活的内涵也必将不断丰富和拓展。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一切工作的依靠,应始终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守初心和使命,坚持将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农村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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