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上人们以为,鸦片战争一声炮响,敲响了清朝灭亡的丧钟,但实际上,鸦片给晚清政府和此后近百年的中国统治者们,送来大量不义之财。
1840 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夕,当时每年输入中国的鸦片,数量已达4 万箱左右;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后,鸦片入华数量高速攀涨。在此情况下,咸丰皇帝开始动起了心思,既然制止不了鸦片贸易,那为何不从鸦片身上征税呢?
1858 年,在咸丰皇帝的授意下,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承认鸦片贸易合法化,并对鸦片开征“洋药税”,规定每百斤鸦片,首先要在海关缴纳关税30 两白银;然后进入国内各地时,还要开征数量不等的厘金。到了1885年,为了方便管理,清廷规定每百斤进口鸦片,共要缴纳关税和厘金共计110两白银。
在清廷的许可下,鸦片以更加凶猛的态势进入中国,从1840 年每年4 万箱的进口量,高速增长至1881 年每年9.6 万多箱的进口量。
在以鸦片为首的关税和厘金带动下,到1908年,清政府当年总税收约2.92 亿两白银,其中鸦片税收就达3302 万两,占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11.3%。清政府靠鸦片牟利,无异于饮鸩止渴,加速其灭亡。
(摘自《新周报》一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