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与静安区人民法院联合举行“守护特殊群体 共话司法为民”检法支持起诉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出庭规范的意见》(以下简称《出庭规范》)。
《白皮书》显示,2022年至今,两院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仲裁)案件224件。其中2022年11件,2023年105件,2024年1月至11月共108件,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
从案件类型看,支持起诉案件范围不断拓展。从传统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赡养纠纷、劳动合同纠纷、人身安全保护令领域,延伸至消费者预付卡、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领域。
从支持对象看,实现了对各类群体全覆盖。支持起诉对象以劳动者为主,同时逐步强化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从规模上看,由个案办理到处置群体性纠纷,对特殊群体支持起诉力度不断加大。
从办理周期看,多数案件适用简案快办程序。支持起诉办理的通常是“群众身边的案件”,多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请求金钱补偿或赔偿的单一金钱给付案件,故适用简案快办程序 ,办案时长大幅缩短。
强化联动共治,合力构建多元协同格局。对内强化制度导向,不断提升规范水平,两院联合出台《出庭规范》,进一步明确检、法职能定位,提高庭审水平和质量;对外强化协同联动,持续搭建多元平台,建立了“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五方联动工作机制;与区妇联、残联、法律援助中心等分别建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主动开展工作联动20余次,形成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工作格局。
提升履职能力,着力护航特殊群体权益。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运用调查核实权,协助举证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调查、收集主要证据,并依托支持起诉工作室,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通过内部线索移送,凝聚“四大检察”监督合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以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等形式,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加强执行力度,纾缓急难愁盼。加强多方协作,携手工会、人社、司法等部门联合提供法律帮助,助推矛盾实质性化解,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细化创新举措,持续擦亮检法特色品牌。针对当前新就业形态领域突出的劳动者工资报酬、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责任、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等焦点问题,实地走访白领驿家、美团总部等开展专题调研。建立区、街、楼宇园区三级法律服务工作联动网,对接工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静安区三方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工会分中心,高标准打造全周期、全要素、全链条的劳动者法治服务和矛盾调处平台。建立健全规范出庭支持起诉协作机制,有力推动支持起诉出庭规范化。强化法治宣传,通过法律咨询、法治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扩大“线下”普法深度和广度,利用各类“线上”平台常态化发布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典型案例,让法治理念走进人民群众心里。
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已在餐饮、健身、教培等领域成为行业惯例和消费习惯。预付费服务合同中,消费者既要先履行交费义务,又需面临经营者违约的风险。相对于经营者,消费者在购买和接受服务时通常处于缔约弱势地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量消费服务合同采用“云签约”、线上服务的模式,对证据保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增加了消费者的举证难度。在此类案件中,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对消费者的权益实现了有力保障。
刘某某等27人分别在潮某舞蹈公司门店办理会员卡,通过消费次卡或年卡的方式向该公司购买舞蹈培训课程服务,但均未与公司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刘某某等27人分别向该公司支付课程费用后,各自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约课。2023年1月14日,微信小程序暂停服务。之后,潮某舞蹈公司未再安排课程,刘某某等27人均有剩余课次或课时未上课。因潮某舞蹈公司门店已关闭,处于停业状态,刘某某等27人多次联系该公司未果后,向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鉴于当事人人数较多,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开展线上线下接待,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等一同参与,充分听取每位当事人陈述意见和诉求。刘某某等27人因微信小程序突然下架,无法通过登录小程序获取剩余课次或课时等关键证据,且无其他可以证明上述事实的相关证据,尝试联系该公司负责人未果后,欲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但存在举证上的困难,维权成本高、时间长、障碍大。检察院认为,刘某某等27人作为消费者,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故该系列案件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确有支持起诉的必要性,遂依法予以受理。
刘某某等27人均未能提供书面合同直接证明其与公司之间存在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亦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剩余课次或课时等基础事实,且部分消费者系向案外人支付服务费用。基于上述情况,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方面,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依法引导当事人收集、梳理并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另一方面,主动研判当事人提供的各项线索,发现思某公司系微信小程序的开发商,迅速成立专案组赴该公司调取了刘某某等27人会员卡信息的后台数据,并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固定了能够证明刘某某等27人当前剩余课次或课时等基础事实的关键证据。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刘某某等27人提起民事诉讼。检察院认为,刘某某等27人提供的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以及思某公司提供的会员卡信息后台数据等证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服务合同关系成立,潮某舞蹈公司闭店至今,系以实际行为表明不履行其主要义务。刘某某等27人在潮某舞蹈公司处购买的会员卡仍处于有效期内或在有效期内尚有课次未使用,其有权主张退还剩余费用。
静安区人民法院收到检察院出具的支持起诉意见书后,对该批案件快速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为推动司法公开,加强普法宣传,静安区人民法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某等27人与潮某舞蹈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对依法协助收集的证据予以出示,并对证据的来源和收集过程进行说明。经合议庭评议后,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依法支持刘某某等27人的诉讼请求,判令潮某舞蹈公司与消费者解除合同、退回剩余课程费用,目前判决已生效。
未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与静安区人民法院将常态化推进支持起诉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共同打造支持起诉的“静安样本”“上海经验”。
编辑:沈析宇" " 1755562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