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秘书”的内部项目

2025-01-22 00:00:00潘颖
检察风云 2025年1期
关键词:股权融资

知名金融集团上线了新融资项目,只有内部高管才可以认购,只要出一点管理费,就可以让该集团的“董事长秘书”帮忙“代购”,坐享数十倍利润。这样的“内部投资”你会心动吗?当心,这种所谓“高回报、高收益、内部消息、专业运作”的投资项目,极有可能是诈骗分子设下的陷阱。

稳赚不赔的“内部股权”

2020年5月,手里有些闲置资金想用于投资的钱先生经人推荐结识了庞某。庞某自称是P金融集团董事长的秘书,负责资产包抵押融资方面的业务,最近P集团旗下一家科技公司正在做B轮融资,投资额为人民币50亿元,募集对象仅限集团及关联子公司执委、B类及以上高管,公司预计3年内上市,届时能产生10—50倍的利润,升值空间十分可观。如果3年期满没有成功上市,还有兜底条款,公司将回购个人股份并按照每年10%的利息给到投资人。

因P集团享誉全国,有它做品牌背书,应该会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钱先生心动不已。庞某见状又拿出了该集团旗下公司的《B轮融资项目核心要素表》和公司与庞某签订的《委托持股协议》,这更让钱先生相信确有其事。庞某表示,钱先生如有认购意向,他可以出面代持股帮钱先生进行管理,只要钱先生出一点管理费即可。

随后几个月里,钱先生陆续将500万元股权认购费用及支付给庞某的37.5万元管理费打至庞某的个人账户。庞某随后给钱先生开具了出资证明及补充协议,确认钱先生投资的股份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及本金将汇入钱先生的账户内,协议上还盖有该集团的公章。这些文件给了钱先生不少信心,他对这个内部股权的融资项目深信不疑。

被迫借款追加投资

想着有钱大家一起赚,2020年8月,钱先生将这个项目介绍给了自己的好友小刘,小刘提出想要认购300万元的股权,但一定要去P集团的办公地点签署合同。庞某表示内部股权不能对外出售,外人到集团里签协议会露馅,谨慎的小刘因此作罢。

但庞某可不愿就此放过到嘴的肥肉,他表示已经认领了300万元的份额,集团规定是不能退的。2020年11月,庞某将一份集团合规部提醒其尽快补齐300万元认购款的聊天记录发给钱先生,声称因为钱先生介绍的朋友出了岔子,导致项目有资金缺口,整体进度被严重拖延,其已经被上级领导问责,钱先生作为此事的中间人,必须要对此负责,把这300万元的股权认购下来。如不能在半个月内按约交款,庞某将采取必要措施向上级汇报。

不想项目被搁置,钱先生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可他手头的资金不够,庞某表示他可以帮忙“垫付”,算钱先生向他借款,钱先生别无他法,只好同意。

为还借款转卖股权

庞某可并非真的如此“好心”。2021年2月起,庞某反复表示自己为帮钱先生垫资,已搭进去了全部身家,还找人借了许多钱,现在债权人已经在走法律诉讼流程,申请了司法冻结,这会影响庞某的征信,让他以后无法在金融圈里继续干下去。庞某以此为由催促钱先生尽快将300万元股权认购费和20余万元管理费补齐。

钱先生能力有限,无法短时间内筹集到这么多资金。庞某表示为保障自己的个人权益,需要钱先生从之前已认购的500万元股权中拿出120万元转卖套现。钱先生虽很无奈,也只能接受现实,配合庞某的要求拍摄授权视频,同时签订授权协议,表示钱先生因股权费未结清,授权给庞某代为处置内部股权。

当然,颇具实力的“董事长秘书”不可能只发展钱先生一人投资。庞某一方面用相似的“话术”吸引亲友认购其“任职”集团的新融资项目股权,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钱先生忍痛割爱的120万元股权,通过出示钱先生的授权协议及视频获得投资人们的信任,让他们相信项目真实存在,且升值潜力不小后,买下钱先生转卖的股权。

“董事长秘书”查无此人

2023年10月,钱先生终于将300万元还清,另付了25.5万元的管理费以及庞某为钱先生垫付这300万元股权期间产生的20余万元利息。

钱款既已缴清,钱先生要求签订后续认购的300万元股权的协议,但庞某一直以没时间等理由推脱,这让钱先生对认购内部股权一事产生怀疑。从最初决定认购股权至今已有4年,钱先生前后共计转给庞某近900万元,对方却没有提供过任何客观证明表示这笔投资是否产生盈利,也无法提供任何与P集团相关的股权认购证明。钱先生连自己究竟持股比例是多少,每股价值多少钱也不知道,更是连一分钱的回报也没有收到过。此外,钱先生每次向庞某转账时,庞某都以“内部项目”不宜对外声张为名,要求钱先生不要转账将备注写成股权认购,钱先生只好随手写下“房款”“还款”之类的备注内容,如今想来,怕也是庞某担心有朝一日东窗事发而采取的规避手段而已。

钱先生不断复盘,心中的疑虑随之逐渐加深。经咨询专业人士,钱先生了解到像P集团这种知名大公司是不可能以集团名义为个人盖章担保的。而且通过网络搜索后,钱先生发现庞某根本就不是该集团的人,他意识到自己恐怕一直身处骗局之中。

冒牌高管终落法网

感觉上当受骗的钱先生要求退股,庞某直接拒绝,对钱先生的消息也爱搭不理。担心庞某最终会“金蝉脱壳”,钱先生决定绝地反击,先来一出“瓮中捉鳖”。

2024年1月,钱先生声称自己还有朋友想要投资这个项目,将庞某约出来见面,后钱先生让朋友装作对“内部股权”很感兴趣的样子,拖着庞某一直聊天,钱先生则偷偷跑出来报警,民警到场后将几人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查,庞某曾经在P集团旗下某公司有过任职经历,但早在2018年就已离职,“董事长秘书”的身份完全是他虚构的。通过在公开场合捕风捉影听到的一些小道消息及网络搜索,庞某伪造委托协议、P集团旗下某科技公司B轮融资核心要素表,捏造出P集团旗下公司的B轮融资项目,并私刻P集团公章盖在其开给钱先生的出资证明、补充协议等材料上,以此骗取被害人信任。庞某以该项目上市后高回报和未上市回购的零风险为诱饵,在哄骗钱先生认购所谓“内部”股权并追加投资后,继续以认购“内部”股权及转让已认购“内部”股权的名义骗取另外6人钱款。

经审查,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身份,虚构涉案内部股权项目的真实性,伪造出资证明、投资收益、已持股情况等相关文件骗取7名被害人共计17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所得钱款已被庞某用于本人的高风险经济投资和日常消费,导致资金无法偿还。2024年9月2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庞某提起公诉。

同年9月29日,法院依法判决庞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退缴在案的钱款,发还相应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退赔。宣判后,庞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不法分子编造身份,借知名集团的品牌背书当幌子,以集团正不断扩大融资规模为由,鼓吹高收益、零风险,动员投资者认购股权,表面风光无限,实则是精心布置好的交易陷阱。请投资者们正确衡量收益与风险,不要盲目相信到期回购等承诺,审慎投资。在选择投资项目时,认准银行、有资质的证券公司等正规渠道,选择合法正规理财产品进行资产规划,不要轻信“稳赚不赔”“内部消息”等宣传语,谨防被骗。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沈析宇""1755562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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