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楚简《鬼神之明》中的儒墨调和思想

2025-01-16 00:00:00郑博文
西部学刊 2025年2期
关键词:墨家

摘要:上博楚简《鬼神之明》着重讨论了“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的问题,简文的论证逻辑与墨家辩论逻辑有着强烈的相似性,内容上同时体现了墨家与儒家的思想倾向,并将其调和融汇在一起,反映出战国中后期楚地儒家思想与墨家思想的激烈碰撞与相互吸收的思想潮流。

关键词:儒墨调和;墨家;《鬼神之明》

中图分类号:K877.5;B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5)02-0148-04

The Harmonious Integration of Confucian and Mohist Thoughts in the Wisdom

of Ghosts and Deities in the Shanghai Museum Chu Bamboo Slips

Zheng Bowen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Jilin Normal University, Siping 136000)

Abstract: The Wisdom of Ghosts and Deities in the Shanghai Museum Chu Bamboo Slips focuses on the issue that “ghosts and deities have wisdom in some aspects, and lack it in others”. The logical argumentation of the slips bears a strong resemblance to the Mohist debate logic, and in content, it reflects both Mohist and Confucian ideological tendencies, harmoniously integrating them together. This reflects the intense collision and mutual absorption of Confucian and Mohist thoughts in the middle and late Warring States period in the Chu region.

Keywords: harmonious integration of Confucian and Mohist thoughts; Mohism; Wisdom of Ghosts and Deities

春秋战国时期,西周建立的一系列旧社会秩序逐步走向崩溃与瓦解,即“礼崩乐坏”。出于重构社会秩序的考虑,战国时期的思想家们在与其他学派论战的过程中普遍吸收其他学派思想,形成了百家学说相互调和、融会贯通的思想潮流。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竹书第五册中的《鬼神之明》一经公布就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相关研究成果丰硕。该篇简文的独到之处在于其同时体现了儒、墨两家的思想倾向,是反映战国时期儒墨思想调和汇通的重要作品之一。

一、《鬼神之明》中的墨家思想倾向

(一)近似墨家的辩证系统与逻辑

通过将《鬼神之明》与传世文献进行比对,我们发现简文内容多符合墨家独有的表达方式。日本学者浅野裕一提出了简文中三点与今本《墨子》相通性较强的内容:(1)“尧、舜、禹、汤”“禹、汤、文、武”或“尧、舜、文、武、禹、汤”与“桀、纣、幽、厉”的对比构图;(2)获得天子之位与后世之名是天鬼的赏赐;(3)朝代颠覆与后世污名是天鬼的惩罚[1]。据日本学者西山尚志统计,“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的表述仅见于今本《墨子》之中,汉代后完全消失[2]。丁四新先生也认为,“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的说法与墨家关系最为密切。简文中伍子胥与荣夷公的善恶对比也仅见于今本《墨子》。

简文的核心议题是“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作者引用尧舜禹汤因贤德“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桀纣“折于鬲山”“受首只社”来论证“鬼神有所明”;又引用伍子胥“鸱夷而死”,荣夷公“长年而没”来论证“鬼神有所不明”[3]307。这种通过已有的知识推导出新知识的经验主义论证方法即墨家名辩学中的“推”,今本《墨子》也多有类似方法,如《墨子·明鬼下》通过桀纣“诟天侮鬼”“殃傲天下之万民”引得天怒人怨,王朝颠覆,最终凄惨死去的例子来论证鬼神具有明辨是非、赏善罚暴的能力。此外,在《鬼神之明》的论证过程中作者还自觉运用了“誖”,即以伍子胥、荣夷公为反例驳斥了“鬼神有所明”。实际上,《鬼神之明》形成了一个二难推理局面,作者以“鬼神必赏善罚暴”与“善者或不赏,暴者或不罚”为这一二难推理的两支,无论怎么推论都会得到与前提相反的结论。这种论证方法也体现在墨子与巫马子的辩论中,巫马子认为人都是爱近胜远,以此否定兼爱。墨子以他的观点出发进行推论,无论天下人是否认可“有杀彼以利我,无杀我以利彼也”[4]436的观点都会导致他被杀的结果,所以这一观点不成立。

通过将《鬼神之明》与《墨子》的辩论系统与逻辑方式进行对比,不难发现简文存在大量与今本《墨子》相似的论证结构,所使用的辩论逻辑也与墨家名辩思想有着极高的相似性。笔者认为《鬼神之明》的作者能够十分娴熟地运用墨家名辩逻辑,应该与墨家的关系十分密切,在逻辑上有着较强的墨学倾向。

(二)对鬼神存在的明确肯定态度

墨子认为鬼神是肯定存在的,正是因为“执无鬼者”宣称世上没有鬼神,使人们信仰崩坏,毫无敬畏之心,最终导致了人们道德沦丧、社会动乱。要判断《鬼神之明》是否认可鬼神存在,首先需要分析“明”在简文中的含义,目前学界认为应有三重。第一重是李承律提出的,他认为“女以此诘之”中的“之”代指的是“鬼神之明”的“明”,指出该篇简文的核心主旨在于鬼神的明知能力,因此他提出“明”的第一重含义应为“明知能力”[5]。简文中鬼神“明”或“不明”的判定标准是鬼神“赏善罚暴”的能力。明辨善恶只是其能力的一部分,能够在认识到尧舜禹汤为贤、桀纣幽厉为不贤的同时,给予他们相应的赏罚,是鬼神“明”。而伍子胥短命而亡,荣夷公长寿善终,便是鬼神“不明”。所以丁四新、西山尚志等都更倾向于将“则鬼[神之罚,此明]矣”一句中的“明”作“彰显”意解,这也是“明”的第二重含义[6]。第三重含义是张唐宁在《〈鬼神之明的〉文意主旨与“明”字含义》中提出的,她将“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理解为“鬼神的存在有时是明晰的,有时是不明晰的”,所以她认为,“明”的第三重含义是“存在”[7]。但笔者对此并不认同,该句中“有所”应解释为某种情况,若将“明”理解为存在,那么“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的观点便自相矛盾。如果像张唐宁女士表述的那样,这里的“存在”是就鬼神能力在人事中的参与显现程度来讨论鬼神的“明”与“不明”便等同于认可鬼神实在,自然也不可能得出“鬼神的存在有时明晰,有时不明晰”的理解。故《鬼神之明》中的“明”不应作“存在”意解。

进一步来讲,张唐宁女士对“明”的错误解析源于对简文结构的理解偏差。张唐宁女士认为简文中的“鬼神”同时拥有“赏善罚暴”的“能力”与“愿力”,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她又提出,简文最后一句“其力能致焉而弗为乎?吾弗知也;意其力故不能致焉乎?吾或弗知也”是简文作者提出的一种相反的猜测,意在将“鬼神赏善罚暴力是否彰显”作为判断鬼神存在的标准。对此笔者很难赞同。首先从文意出发进行分析,无论鬼神是“其力能致焉而弗为”还是“其力故不能致焉”,本质上讲鬼神没有实践“赏善罚暴”的威能,因此这并非简文作者自相矛盾的两种猜测,而是作者针对前文鬼神没有对伍子胥、荣夷公做出应有的赏罚,即“鬼神不明”的现象给出的两种可能,所以张唐宁女士对“明”作“存在”解是不正确的。其次,从简文结构上着眼,故笔者认为,“其力能致焉而弗为乎?吾弗知也;意其力故不能致焉乎?吾或弗知也”[3]307在简文的逻辑结构中是从属于“鬼神不明”的,是对“鬼神不明”的一种补充,此外作者并没有提出“鬼神明”与“鬼神不明”外的第二处“二难推理”,因此全文仍然围绕“鬼神的赏善罚暴能力”这一核心进行论证,至少可以说明,《鬼神之明》一文并未上升到对“鬼神存在”问题的讨论。

应该注意到,“其力能致焉而弗为乎?吾弗知也。意其力固不能至焉乎?吾或弗知也。”[3]307一句表明,作者并未直接否定鬼神的赏罚能力,其本意应是对墨子提出的鬼神“赏善罚暴”能力的必然性观点的怀疑,正如邓佩玲女士所指出的那样,《鬼神之明》的作者以“鬼神赏善罚暴”作为“鬼神有所明”或“鬼神有所不明”的判断标准与前提,而所暗藏的含假设性的大前提是“鬼神存在”[8],可见简文作者是相信鬼神存在的,这种明确肯定态度显然是更具墨家倾向的。

二、《鬼神之明》中的儒家思想倾向

(一)或然的鬼神赏罚论

王中江先生认为,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在继承和发展三代宗教的问题上走的是温和的改良路线,孔子提出了“重天命,轻鬼神”的主张[9],《论语》中多见:“死生有命,富贵在天”[10]2503“敬鬼神而远之”[10]2479等句,《孟子》中也有“顺天者昌,逆天者亡”[11]2791的观点,可见早期儒家不否认鬼神实在,与墨家的分歧在于对鬼神赏罚的认识。

《荀子·宥坐》记载,孔子在周游列国时行至陈蔡之地,被围困长达七天,缺水断粮。子路问孔子:“由闻之: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今夫子累德、积义、怀美,行之日久矣,奚居之隐也?”孔子自然被弟子视作圣人,遭此窘困境遇,很难不让人心生困惑。孔子的回答是:“夫遇不遇者,时也;贤不肖者,材也。君子博学深谋,不遇时者多矣。”[12]从这里可以看出,孔子认为鬼神的赏罚是有条件的。简文作者从伍子胥与荣夷公的事例中所产生的有关鬼神之“明”的疑问与子路相似,同样困惑于“善者不得赏”的现实。

事实上,即便是墨子的门生也会怀疑鬼神的全知全能。如曾学于墨子的曹公子到鲁国为官,他谨遵墨子教诲,虔诚地祭祀鬼神,但家中人畜多染病而死,自己也饱受病痛折磨,因此质疑墨子的鬼神赏罚论。墨子答曰:“今子处高爵禄而不以让贤,此不祥一也;多财而不以分贫,二不祥也。今子事鬼神为祭而已矣,而曰:‘病何自至哉?’是犹百门而闭一门焉,曰:‘盗从何如?’若是而求福怪之鬼,岂可哉?”[4]476墨子的鬼神思想是绝对的,然而其本身即存在“全能者悖论”,过于绝对的鬼神赏罚论正是“明鬼”的逻辑漏洞。

简文作者通过一系列论证后得出的“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此之谓乎!”有些类似于孔子对子路的回答,实际上是将鬼神的赏罚能力加以条件限制,使其变成有条件的、偶然的。虽然作者自己也未能说清究竟是在哪方面进行限制,但他无疑在“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这个两难问题中找出了一种比较合理的解释。这一模棱两可的结论自然为墨家所排斥,但墨子给出的“是犹百门而闭一门焉”的回答等于承认了鬼神赏罚受到多因素影响,同样可视作是对鬼神赏罚能力加上了模糊的限制范围。同时,儒墨所倡导的鬼神赏罚多假于人之手来实现,人之罚即天鬼之罚,这也表明鬼神的善恶标准与人的道德尺度一致。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鬼神之明》中“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的观点一方面吸收了儒家或然的鬼神赏罚论,另一方面又为墨家“明鬼”思想找到了摆脱逻辑困境的合理解释,这种折中的思想兼顾儒墨,但更具儒家倾向。

(二)超越鬼神思想的人本主义内核

就鬼神思想而言,儒家与墨家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孔子对鬼神采取了“敬而远之”的态度,他一方面保留了三代鬼神思想中的神秘性,另一方面又将三代鬼神思想进行哲学化、理性化、人文化。《论语·季氏》有云:“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10]2522在孔子看来,天命鬼神是人要敬畏的对象,这种“敬畏”来源于“知”。“知”即“智”,孔子认为人会不断了解世界与自己要敬畏的对象,规范自身言行,达到“克己复礼”的目的。在孔子眼中,祭祀祖先是以纪念表达后世思念感恩之情为目的,所以比起奢侈的牺牲祭品,他更看重祭祀之人的诚心,故《论语·八佾》有言:“礼,与其奢也,宁俭也。”[10]2466实际上,孔子希望将鬼神信仰与伦理道德相结合形成一种公序良俗,引导人们重拾“敬畏”之心,纠正“礼崩乐坏”的混乱局面,最终实现理想的大同社会。

后世的思孟学派较少谈及鬼神问题,但他们在孔子的基础上深度挖掘人的内在德性与“天”的联系。《孟子·公孙丑上》记载:“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11]2691孟子认为“仁”存在于人内心之中,是“天”所看重的宝贵品质,人因外界的混乱而丧失了本性,故要重拾内心的“仁”,以此达到“天人合一于德”的境界。李若晖先生认为,孟子援引《尚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意味着孟子将天下人的意愿等同于天意,以天下人共知为真知,实际上将“天”与“民”摆在了同一位置,认可了人的价值[13]。尽管孟子的心性论过分重视内在,但他无疑使三代信仰进一步褪去了神秘色彩,也进一步表明了儒家“天命”“鬼神”是以“人本主义”为内核的哲学思想。

墨子倾向于强化三代鬼神信仰在人心中的地位。“明鬼”思想与早期万物有灵崇拜有相似之处,有学者认为这是墨子传播迷信思想的证明。笔者并不赞同这种说法,祭祀仪式在上古时期万物有灵的信仰体系下占有绝对重要的位置,但墨子“节葬”“节用”思想也证明墨子看重的祭祀仪式,亦是诚心。《墨子·非攻》有言:“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4]139曾振宇先生指出,今本《墨子》中多次出现“天、鬼、人”的三极结构,起主导作用的是人[14]。“明鬼”是“兼爱”在哲学上的体现,墨子欲借鬼神对统治者加以约束,保障小生产者的基本利益,扫尽天下之乱,实现“兼相利,交相爱”的社会理想。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言:“墨子所以明鬼者,本非如野蛮时代之绝对的信仰,不过借以为检束人心改良社会之一法门耳。”[15]故笔者认为,墨子“明鬼”思想的本质同样是认可了人的价值,是为人服务的工具,是以人本主义思想为内核的,这正是墨家与儒家在鬼神思想上异曲同工之处。但墨子思想确实多有神本位的用语,较儒家思想更具宗教性。

反观简文内容,简文作者肯定鬼神存在与赏罚能力,“其力能致焉而弗为乎?吾弗知也;意其力故不能致焉乎?吾弗知也。”[3]307看似是对鬼神能力的揣测,实则是作者借鬼神之事表达希望善者得其赏,暴者得其罚的社会诉求。故笔者认为,这种借鬼神之事谈民事的议论方式以及为民争利、渴望社会安定和谐的诉求无疑是对两家思想的调和汇通,但简文内容所蕴含的人本主义精神要高于鬼神宗教思想,故具有强烈的儒家思想倾向。

三、结论

《鬼神之明》同时体现了儒、墨两学派的不同思想倾向:一方面在名辩逻辑上与墨家相近,明确肯定了鬼神存在;另一方面又持或然的鬼神赏罚论,文中所蕴含的人本主义内核高于鬼神宗教思想。故《鬼神之明》实际上反映的是当时学者仁人对重构社会秩序的迫切渴望,足见战国时期儒墨思想的调和汇通愈加深入。

参考文献:

[1]浅野裕一.上博楚简《鬼神之明》与《墨子》明鬼论[C]//丁四新.新出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7:139.

[2]西山尚志.可以和传世文献相对照的先秦出土文献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09.

[3]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五[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4]孙诒让.墨子间诂[M].北京:中华书局,2001.

[5]李承律,李继征.上博楚简《鬼神之明》鬼神论与墨家世界观研究[J].文史哲,2011(2):5-17.

[6]丁四新.上博楚简《鬼神之明》篇注释[C]//丁四新.新出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7:163-164.

[7]张唐宁.《鬼神之明》的文意主旨与“明”字的含义[J].原道,2022(2):247-258.

[8]邓佩玲.谈上博简《鬼神之明》的学派问题[J].古代文明,2015(1):63-73,113.

[9]王中江.《鬼神之明》与东周的“多元鬼神观”[J].中国哲学史,2008(4):45-55.

[10]论语注疏[M].何晏,注.邢昺,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

[11]孟子注疏[M].赵岐,注.孙奭,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

[12]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2:508.

[13]李若晖.人何以能质疑鬼神:上博竹书《鬼神之明》中的人之知[J].哲学动态,2019(12):53-57.

[14]曾振宇.楚简《鬼神之明》平议[J].东岳论丛,2012(2):59-64.

[15]梁启超.子墨子学说[M].台北:中华书局,1985:12.

作者简介:郑博文(2000—),男,汉族,吉林磐石人,单位为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思想史。

(责任编辑:张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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