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民国;书法教育;《申报》
一、民国报刊视角下的小学书法教育
在新学制的实施下,书法作为民国时期小学国文课程体系的一部分,以习字课的形式融入日常教学。《申报》,作为当时极具社会影响力的报刊之一,详尽地记录了民国时期小学教育部门关于书法教育的各项决策与举措,包括授课时间的安排、教材内容的选定以及书法成绩评估机制的建立等。
(一)授课的时间与教材的选择
关于授课时间的安排,上海地区的小学教育部门曾在1918年至1920年进行了多次探讨[1],最终确定了每节书法课时长为15至30分钟,并强调学生须每日安排相应的练习时间。这一安排既保证了书法教学的连贯性,也充分考虑了学生在书写技能提升上的实际需要。
关于教材的选择,上海地区的小学普遍将楷书作为书法教学的主体,颜真卿的楷书笔画规范、结构严谨而被众多学校采用。例如1920年2月上海松江县教育会决议采用仿刊第二师范字本,并明确以颜真卿楷书为教学范本[2]。此外,这一时期的书法教材还注重与国文课程的紧密衔接,通过选取与国文教材同步的字词内容,使学生在学习书法的同时,能够加深对汉字内涵的理解和感悟。
(二)书法成绩的征集与评估
关于书法成绩的征集与评估,1920年10月江苏省小学教育研究会制订了具体方案(图1)[3]。该方案明确要求各校收集学生的正楷中字和小字作品,以此作为评估学生楷书书写水平的主要依据。对于已涉足行书领域的高年级学生,还须额外提交行书中的小字作品。这一举措体现了民国小学书法教育注重实用性的一面,学生被明确要求以楷书作为书写基础,同时以行书作为辅助,力求在书写中小字时达到熟练精准的程度。同时,学校还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激励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的书法水平,鼓励学生将所学的书法技能灵活地应用于日常生活,真正实现学以致用。
(三)书法教学问题与名家授课
《申报》还记录了相关书法研讨会的内容,例如关于书法笔顺问题的研讨,指出在儿童需要指导或出现错误时,教师应及时介入指导;关于书法评价问题的研讨,则建议教师采用更为科学的书法量表进行评估,若不习惯使用量表,也可沿用传统的圈点法进行点评[4]。这些举措有效地促进了书法教学过程的规范化。此外,部分学校还特邀名家前来授课,如上海国华中学特设书法课,聘请书法名家蒋吟秋主讲,课程内容涵盖书法源流、字体派别以及用笔运腕之方法等多个方面[5]。专业化的师资力量为书法教学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不仅提升了学生的书写技能,还增强了他们的书法素养和理论知识。
二、民国报刊视角下多元化的书法教育
(一)职业教育中的书法教育
职业教育旨在传授实用的学科知识与生产技能。当时,一些传习所和职业学校充分认识到书法的实用价值,纷纷设立书法课程,将书法纳入教学体系,鼓励学生研习书法。例如上海新法刺绣传习所将书法设为辅助学科,女工们通过学习篆、隶、楷、行等字体,不仅提升了文化素养,还减少了工艺制作中的失误[6]。中华职业学校则针对商科学生,明确提出了每日学习书法的要求,“觉中文书法尚须注意近因规定课外习字办法,令在校商科各生,每日练习一小时,每满一周,量交国文教授评阅,以促进步”[7]。学校通过规定课外习字的时间、定期评阅作业的方式,督促学生加强书法练习。
(二)补习教育中的书法课程
随着职业补习教育的兴起,各类补习学校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其中不少补习学校开设了书法等特色课程。上海妇女补习学校尤为突出(图2),它是首个专为失学、预备就业及预备升学妇女设立的补习机构[8]。这种特色课程的开设不仅让失学妇女有机会掌握实用的知识与技能,还为她们搭建了一个亲近并学习书法的平台。以云南地区设立的职工补习夜校为例[9],有的学校除了设置与职业教育相关的教学内容,还增设了书法、美术原理等文学艺术课程,以此来提升职工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水平。
(三)函授教育中的书法教学
书法函授教育是近代中国教育发展的一个创新产物,其办学主体广泛,包括专业艺术院校、社团、个人及出版社等。这些机构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为广大学习者提供了灵活多样的书法教育服务,满足了不同人群对书法学习的需求。
书画社团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与丰富的教学资源,在当时备受瞩目。当时中国女子书画会的书法函授课程,就是由其创办人冯文凤亲自执教;众多个体书家也凭借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深厚的艺术造诣,吸引了大量书法爱好者的关注与追捧,以吕公望、肖白为首的书家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其中,吕公望的书法函授学校尤为突出(图3)。据《申报》报道,1931年至1932年,吕公望书法函授的招生广告频繁见报,由于招生太过火爆,学生名额一再扩增,两届学生总数就已超过300人;出版社也利用资源和渠道优势,积极与书法家及教育机构合作,如中华书局函授学校就曾聘请篆刻家邹梦禅担任书法主任一职,此举既借助书家的声望提升了学校的知名度,又确保了书法教学的专业水准。
三、民国报刊下的书法教育活动
(一)书法竞赛
民国时期,学校举办书法竞赛是一种常见的活动。《申报》对书法竞赛的报道,最早可追溯到城东女学文艺竞争会,该会明确将楷书与篆书作为竞赛书体,并特邀书家以评委的身份参与命题。[10]楷书在当时的书法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不仅在各类竞赛中频繁亮相,且以楷书作为参赛作品的获奖率也相当高。[11]这从侧面反映出楷书在书法竞赛乃至日常教学中的重要地位。
值得关注的是,民国时期的书法竞赛不仅由学校或教育部门举办,出版社也积极参与其中。如1944年6月《申报》主办了一场实用书法竞赛,参赛选手覆盖了五、六年级到初中一、二、三年级的学生。在这场竞赛中,参赛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喜好选择使用钢笔或毛笔,书写行楷或正楷。[12]这一设置不仅体现了书法工具的创新与多样化,也展示了民国时期书法教育在实用与传统之间的融合与探索。竞赛的组别设置更加精细,评判标准则兼顾了书写质量与速度,标志着民国书法竞赛机制的日益成熟。
(二)书法展览
民国时期的书法展览形式多样,举办方包括学校、社会机构、团体组织及个人。学校举办的书法展览旨在展示学生的阶段性学习成果,通常以成绩展览会的形式呈现,展览会上各个科目都有,但也有学校会专门举办书法成绩展览会(图4);社会机构、团体组织及个人举办的书法展览旨在展示书家的艺术造诣与创作成果。1923年《申报》报道了广肇公学在寒假期间举办的书法成绩展览的盛况。[13]该展览内容丰富,不仅展示了篆、隶、真、草等多种书体的作品,还特邀书家郑孝胥亲临现场指导点评,留下了诸如“严光笔致纯粹,甚得北碑意味”等精辟的评语,极大地丰富了展览的学术与艺术价值。
而全国性的书法展览通常是以综合展览的形式出现,涵盖了书法、金石、国画、雕塑等多个艺术门类。个体展则多以书画展的形式呈现,其中也不乏专门展示某一书体的展览。至于团体展览,则多由书法社团组织,如东南书画社、女子书画会、湖社、松风社、力社、锡山书画社等,均以社团为单位呈现书法艺术的魅力。
(三)书法社团
民国时期,结社风气盛行,催生了大量书法社团。这些社团中,既有以学生为主体的,如上海民生女学、北京大学、上海艺术专科师范学校等校内的书法社团;也有以书画家、金石家及书画爱好者为核心的社团,如晨光美术社、中华女子书画社等,它们在业界颇具影响力。这些社团活动频繁,且常被学校报刊或社会媒体详细记录。例如1940年《申报》就详细报道了上海书法研究社研讨会的内容,包括“探讨六书、研究八法、聘请书法名家担任义务指导,并选编历代名贤论书要则等”[14]。此外,该社每月还会发放两次讲义,供社员们深入学习研究。民国时期的书法社团,无疑为书法艺术家及爱好者搭建了交流的平台,对书法艺术的传承与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游艺会
游艺会,作为学校课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也成为书法教育的一种辅助手段。其活动内容广泛,涵盖游戏、演讲、舞蹈、书法等多种形式。随着游艺会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又出现了学艺会、庆祝会、休业会、恳亲会等新的形式。在这些活动中,书法展示成为一大亮点,学生们通过陈列自己的书法作品或现场挥毫泼墨,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如1918年《申报》曾记载,在北四川路广东小学的一次游艺会上,一位年仅八九岁的儿童能够当场书写径尺大字。[15]这种现场书写,不仅为游艺会增添了新意,也激励了其他学生努力学习书法。同时,书法作品的展示形式也多种多样,在市北中学的恳亲会和中华小学的毕业休业会上,书法作品曾以斗方、对联、横幅、楹联的形式精彩亮相。[16][17]
更有一些学校出于对书法教育的重视,邀请著名书法家来校演讲,分享他们的书法心得与经验。如钱剑秋先生在城东女学十五周年纪念会上讲演研究书法的经验[18];杨草仙先生在实科高等女子学校讲述古今书法的演变与精髓[19];景平女学邀请于右任先生就“书法与民众”这一主题发表演讲[20];沪江大学研究会请书法家马公愚先生详细阐述他三十年学书的心得、学习步骤、研究方法,以及碑帖范本的选择、工具使用等宝贵内容(图5)[21]。这些活动不仅加深了学生对书法的理解和热爱,也促进了书法艺术的普及与发展。
结语
以《申报》为代表的民国时期报刊,作为书法教育活动传播的关键媒介,为书法教育的推广与普及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通过《申报》的视窗,我们可以窥见民国时期书法教育的多元化面貌,它不仅深深扎根于学校教育之中,还广泛渗透至社会教育的各个层面,其中在职业教育、补习教育、函授教育中均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此外,书法竞赛、展览、社团活动及游艺会等丰富多样的书法教育活动,在无形中提升了国民的文化素养与审美品位,为书法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基石。对1912年到1949年《申报》中涉及书法教育的信息的梳理和研究,不仅揭示了民国时期书法教育的多元性与蓬勃活力,也为当今书法教育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历史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