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没有实体,而是一种寄托于思维的抽象概念,从而被具象化地应用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常识不可能凭空产生,且其必定是诞生于人之后,但其背后存在一定的事理,却先于人之前。因为事理是常识存在的先决条件,它可以起源于万物,而当事理经过人类思想多样化的加工后,便诞生了常识。
首先,什么是事理,事理等于常识吗?在我看来,事理应为“事物客观存在的真理”,不等同于常识。既然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就必定遵循着某种规律,如蜻蜓低飞,意味着将要下雨,这是因为快下雨时空气湿度增大,许多飞虫繁殖,蜻蜓便会低飞进行捕食,这无疑是一种正常的自然现象,遵守着自然界的规律,是真实存在的因果相连。事理是生物间生存的规律。而常识直接将最后下雨的原因与蜻蜓进行串联,去除了中间多处事理的连接,进而转化为对于人们有帮助的常识。事理同时也是天地万物的根因。我国南方地区的古建筑多数为斜顶,其背后的事理,是因为南方降水较多,需要排水。这一由文化习俗凝成的常识,背后的根因是天气,而本质上是人类活动与自然界间的适应。总的来说,事理大多源自天地间万物,且诞生自拥有逻辑的真实现象。而常识与事理二者间也拥有着明显的界限,事理是只要万物存在,它就会存在,而常识则是必须寄托于思想,取之于事理。
其次,既然事理已然是“万物的真理”,那么常识为何而存在,因何而生?先前提到二者是一种因果关系,但这种关系却是建立于一个重要因素上的,那便是“人”。因人而生,因人而异,常识是人的思想对于事理客观表现的主观提炼,是知识与智慧的体现。比如,煮饭时油着火了不能用水泼灭。人们之所以将其视作常识是因为它能反映人的生活并促使人作出正确的选择,同时也是先前失败的经验教训,它的存在是为了让人们的生命得到保障,因人而生。虽然并不是条条常识都为人而生,但创作、归纳、运用它们的却始终是人。
常识因人而生,人因事理而去思考学习。这三者间关系密不可分,但溯其根本,事理永远是最初的根因。它永远存在,不因主观思想而改变,却能改变人的思想与常识,是万物最真实的“本我”。正因如此,在生活中,面对不解与困惑,我们应当去探究其背后根本的事理,将本质搞懂,再巧妙运用好常识,做到发现事理,运用事理,溯其本源,追其根本。
(指导老师:彭" 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