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德义》是郭店楚简中儒书的一篇,作为较早出现的议论文体,虽然在方法上还不够典型和成熟,但已经出现了使用道理论证、举例论证、对比论证等议论方法的雏形。通过研究《尊德义》的议论方法,可以窥见战国中期甚至更早的议论文体的基本形式与结构布局,能够更清晰地把握作者的思想主旨。
一、《尊德义》的创新性
自1993年湖北省荆门市发现的郭店楚墓竹简出土以来,简序已被基本确定,少量存在争议。相关研究在文字学、文献学、文学等方向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目前学界一般认为郭店楚简为战国中晚期所书写,兼有儒家、道家学派的篇目,且儒家的篇目占比较大。其中,《尊德义》与其前的篇目《性自命出》《六德》及其后的《成之闻之》在竹简形制以及编绳情况相同,而且内容具有相关性,所以学者丁四新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问题检讨与新解》中认为这四篇可能同出一卷或为同一学派的作品,甚至在《郭店简〈尊德义〉篇是孔子本人著作》中认为《尊德义》非常有可能是孔子本人所作。如果此论断成立,那么对孔子以及儒家学说的研究就增添了更加直接的一手材料。
本文以《尊德义》这一较有代表性的篇目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尊德义》的行文逻辑和思想内涵,可以发现儒家乃至战国各家学派在议论文书写时所遵循的逻辑和规则。《尊德义》的内容包含较为系统的政治思想,与孔子及儒家学者在奴隶制社会末期所提出的人伦观念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在分析《尊德义》行文逻辑的基础上分析其中的议论方法与特点,因此不讨论本篇目前尚存在争议的简序问题,参考的《尊德义》文本为刘钊先生校释的文本《郭店楚简校释》。
本篇伊始,作者明确提出了为君、为人上者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尊德义,明乎民伦,可以为君。推忿懑,戒惎胜,为人上者之务也。”对比更具文学意味的《诗经》等常以起兴的手法作为开头,此时的议论文体已经呈现出与文学作品完全不同的面貌,作为一种更加实用的文体而存在。
作者在提出为君之道的观点后,又进行了细致的拆分,将君主应推行德义民伦、摆脱忿懑惎胜的主张详细论述,从而使思想影响政治教化。作者采用了许多议论方法以增强说服力,如道理论证、举例论证、对比论证等,这些方法至今仍是议论文体不可或缺的元素。作者用明确而牢固的观点作为文章统领,合理的论证方法使得文章论证严密、结构紧凑,增强了文本的实用性。要分析早期议论文的结构和形式,可以参考其对议论方法的使用。
从形式上看,《尊德义》具有完整的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已经具备了议论文的基本要素,尽管它可能产生于战国中期甚至更早,但已经具有了完备的议论文体的雏形。从内容上看,刘钊先生在《郭店楚简校释》中认为《尊德义》的主要内容是讲“为政者要崇尚德义”,也谈及“教”在“导民”中的作用。文中大量篇幅论述该如何处理君民之间的关系,“教”是方法,那么“导民”就是作者想要达到的终极目标。下文将在形式和内容上对《尊德义》进行分析,发现其文本编排的特点和主旨,并探究其思想内涵。
二、《尊德义》的议论方法选择
(一)道理论证
道理论证在本篇中所占的篇幅较大,往往将分论点作为概念链条的终结,以凸显其深度和普遍适用性。
作者在开头提出观点后,采用了道理论证的方式。如简2至4指出了国家常见的活动,包括赏罚、杀伐、选举等,统治者需要仁、义、忠、学、教来规范人的行为。作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最后提到的“教”的作用。“仁为可亲也,义为可尊也,忠为可信也,学为可益也”,要做到亲、尊、信、义,就需要“教为可类也”。“教”的目标就是培养具有共同道德标准的人,使社会具有共同的价值观。此处的道理论证主要用于提出分论点。
再如简8至11、简28至29构成的两段文字,体现了作者对于联结概念的努力。作者连续提出了察、己、人、命、道、行、礼、乐、哀、德等十个概念,同样,作者极为看重排在链条末端的“德”。“为故率民向方者,唯德可。”随后说刑罚不及君子,礼仪不及平民,是承接上面这段论述所说的。有德的君子不会有刑罚之灾,而做不到知己、知人、知命、知道、知行,即不懂“德”,就是游离于礼仪之外的小人。结合当时的社会发展阶段和生产力水平来看,所谓的礼仪并不能覆盖奴隶社会中的全部阶层,因此也印证孔子说的“仁”是一种有差别的爱。
在简18至21中,作者对“教”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因为此处的“教”仅指道理和规律,而认识事物、启蒙教育就不在这一范围之内,那么也就将“教”限定在社会的层面,没有下沉到家庭、个人层面。文章论述限定于社会政治,议论也细化到了“政论”。随后论述民之道,阐述了爱、富、治、顺、平是“善者民”的标准,好的执政者能使“民进善焉”。
(二)举例论证
举例论证使用的多是广为流传的素材,读者相对容易接受,是阐释观点时非常经济的手段。本篇中的举例论证在简4至7,用前代君主的事例来说明“人伦”的重要性。先承上而言“教”的目的并非要改变其处世之道,而是为了教授给其处世之道,从接受者的角度来说,“学”也是为了学到伦理而非改变伦理。随后是举例。
作者在此采用先秦说理文本中常见的前代君王的例子,包括禹、桀、汤、造父、后稷。此处从禹开始说起,而非追溯到尧、舜甚至是黄帝等更早的首领,可以推测作者对社会形态和发展阶段具有了初步的认识,至少认为禅让制的结束是历史发展阶段中的一个里程碑。事件上先写禹治民、桀乱民,承上说明人伦的重要性,后接商汤不易桀之民而治之,汤是懂得“民之道”的。其后禹“行水”、造父“御马”、后稷“艺地”,结合汤的举动,说明“教”不是改变人的行为,而是教给人们正确的行为。
刘钊先生认为:“‘行水’指治水。《孟子·离娄》:‘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参考后文的御马和艺地两种行为,这里的“行水”更像是动态的行为,即为水找到可行的通道。若作此解释,则更合乎作者对“教”的理解。
总观本段材料,作者想要说明的是事物各有各的“道”,即发展规律,所以在此处举例之后,引出了“德”的概念,为“君子”作了定义,到简8又回到道理论述。
(三)对比论证
本文中有一处对比论证,在简32至38。此处的论述中作者进行了君主不爱民与爱民的对比,并且提到了在下者服侍在上者时可能遇到的问题,着重强调了在上者对在下者所施行的恩惠是利弊皆有的观点。
简文指出,在上者如果不关爱、训导民众,不忠诚、勇敢,责怪民众而不教导民众,民众就不会亲近、留恋、信任君主,不会得到庇护,而产生怨恨。相反,如在上者做到正直、恭谨,民众不会贪污吝啬、抱怨现实。这是对君主行为下限的要求,从行为的正反两个方面指出合格君主的必要条件。在“充分条件”上,简文并未明确对君主提出要求,而是说君主推崇平均、内心不宁、英勇、广博、果决、杀戮是不足以使社会完美运行的。那么想要充分“导民”,还需要从另一个方向努力,也就是下一段材料所说的“下之事上”。
在下者面对在上者时,作者认为要跟从行为而非言论。因为在上者的言论能体现其个人喜好,喜好的对象若是民众,那就会变成“恩施”。作者认为,喜好和恩施都具有两面性:“上好是物也,下必有甚焉者。”君主的喜好会有让民众盲目追随的风险,君主的恩惠也有可能对“导民”起到反作用,使社会背离“人道”。
三、《尊德义》的议论特点
从《尊德义》的文本书写时间来看,学界一般认为不晚于战国中期,还存在作于子思作《五行》之前乃至春秋晚期的可能,那么本篇可能在春秋时期就具有了理论萌芽,可探索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期的思想家如何阐述思想、发表政论。
(一)“人本”的观念贯穿全文
本文的理想读者是一国君主,但其实是“要求为政者在实施教化的过程中充分尊重民心、民性以及作为其实际内容的‘人道’‘民伦’,严格按照‘人道’的内在规律和特点行事,切实做到‘凡动民必顺民心’”(李加武《简析郭店竹简〈尊德义〉篇的教化观》)。
“教”是君主对民众的行为,但并不代表作者认为处在下位的民众就是完全被动的。“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桀不谓其民必乱,而民有为乱矣。受不若也,可从而不可及也。”此处位于简21至23,在进行了“道理—举例—道理—对比”的论述之后,提出了导民的重要性。作者先进行了阶段性总结,旋即依次论述了为君要教民,教民的目的是寻找民之道,要找到民之道就要有德等渐次深入的观点,这样才能“导民”,使社会稳定。可见作者已经具有了民众才是国家“主体”的观点,从民众的角度向上位统治者提出要求。
“人君所设的礼乐、义理等规范都是本于人情人心的,民情、民心因被规范而道德化,这就使与天命贯通的道德人性在德治和德教下呈现出来,而民的道德化为君主的德政提供了坚实基础。”(叶晴《郭店楚简〈尊德义〉中德政的内在基础》)无论是礼乐构成的思想核心“德”,还是具体的手段“教”,最终的作用对象都是民众。
(二)概念的排列具有内在逻辑
《尊德义》中涉及大量的概念,为了增强文章逻辑性和说服力,作者常常用整齐的句式将其相接在一起,包括类似现代修辞中“顶针”的方式。如上文所说的简8至11。叶晴认为此处文本“更加注重人道的现实维度和教道、治道的政治实践,先是强调人君只有从外而内,反求诸己、修己之德才能知人,进而知命、知道、知哀以确定德治与德教的方向”(《郭店楚简〈尊德义〉中德政的内在基础》)。此处再做文中其他关于概念罗列的举例。
简12至16论述了“教”的内容:礼、乐、辩说、艺、技、言、事、权谋。这些概念不是简单无序的并列。礼乐是德的构成要素,当排在前;辩说是当时的时代风气所要求的技能,而六艺、技能、言辞、职事、权谋,对应百姓日常生活会接触的事务。对于教授这些内容的后果:“教以礼,则民果以劲。教以乐,则民淑德清壮。”而后面对应的都是贬义词:“教以辩说,则民势陵长贵以妄。教以艺,则民野以争。教以技,则民小以吝。教以言,则民訏以寡信。教以事,则民力啬以啗利。教以权谋,则民淫昏,远礼无亲仁。”
辩说会造成等级窜乱,威胁礼乐秩序,是对在上的统治者而言的;六艺和技能会造成民众之间的争夺、吝啬,是对于身处下位的民众群体而言的;言辞和职事会造成民众诡辩、逐利,是对民众个人而言的;权谋使人淫乱昏愤,远离礼仪仁义,是对人的心性而言的。结论是要以先德教导民众,使其近于善。可见《尊德义》的概念提出具有严密的逻辑,工整的文字和内涵形成了严谨的论述。
(三)论争文体锋芒初现
战国时诸子竞相著书立说,为议论文特别是政论文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尊德义》作为早期的政论文体,已经体现了思想家雄辩的锋芒。
对比论证能够体现出辩证的思维,试图以客观的态度进行论述。作者具有从正反两面或多个维度进行论述的倾向,但论证广引概念,深度欠佳,所以只能用素材的数量取胜,从而使文章气势更盛,使自己在论争中占据上风。作者将君和民作为杠杆的两端去对待:君主要有德政、懂教化,民众因而知礼乐,才使社会达到平衡。对矛盾对立性的处理也有助于在辩论中占据主动,两端都不会暴露明显的短板。
联系上文的概念链条及德即礼乐的观点,似乎可印证郑玄和何晏认为的孔子具有愚民思想,因为那些内容其实是民众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具备的能力。当代有学者给出结论:“‘不能使民知’是否合乎孔子的思想呢?从《论语》《孟子》来看,答案是肯定的。”(赵骞、彭忠德《完整理解〈尊德义〉后,再说“民可使由之”章》)这种思想能否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上站住脚,是值得商榷的,但作者用完整的逻辑论述了这一观点的合理性。
可见,作者着力宣扬、加固自己的观点,并不在意其理论是否有足够适用性或操作性,所以需要增强语言的锐度,凸显自己的锋芒。
郭店楚简自出土以来,出现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在《尊德义》中,“德政”观念和教化方面的内容较多受到关注。《尊德义》已经具备了政论文的雏形,若其产生于“百家争鸣”的时代之前,相对其所处时代来说则是较为先进的文体。在这一政论文的起步阶段,《尊德义》已经具有了有意使用议论方法的痕迹,并且在结构上也有安排的原则,在道理论述中加入了举例和对比,并且用严密的逻辑将概念串联,围绕君主为什么要教导民众、怎样去教导民众展开了论述。综上可见,政论文体的进步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变革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而《尊德义》这篇简书对政论文体走向成熟也具有较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