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已形成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各司其职,专业与兼业互补,线下与线上融合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在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经济的背景下,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呈现出许多新的发展特征,且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创新保险中介业务,探索实践管理型总代理(MGA)模式,推进保险公估人发展,是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重要路径选择。
关键词:保险中介市场 互联网保险中介 管理型总代理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12-292-03
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和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一个健全的保险市场,除保险市场的供给主体即保险经营机构、保险市场的需求主体即保险投保群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单所有人和受益人)外,还包括为保险关系双方提供保险服务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即保险中介。保险中介是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价值衡量与评估、风险管理与安排、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机构或个人。保险中介市场就是由各类主体,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三大主体,以及保险精算师、保险律师、保险信用评级机构等共同组成的,并以其专业性、经济性、诚信性、合法性等为基本特征运行的市场,是保险市场细分的结果。
一、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特征
我国当前已形成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各司其职,专业与兼业互为补充,线下与线上相互融合的多成分、多形式、广渗透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保险中介市场功能日益彰显。
以往我国保险中介的业务开展以线下为主,由各类传统的保险中介机构和人员提供面对面的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服务。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多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加入保险行业,为保险业带来了新的活力,也促使金融科技在保险中介领域得到广泛应用。2015年至今,我国保险中介市场涌现出许多创新形式,呈现出新的发展特征。
(一)保险中介市场主体数量基本稳定
据统计,截至2023年末,我国保险专业中介公司数量达到2597家,其中,具有全国性的保险中介集团5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721家,保险经纪机构495家,保险公估机构376家。总体而言,我国保险中介行业的市场发展主体除2022年外,机构数量基本稳定,发展势头良好(见图1)。
(二)互联网保险中介异军突起
一方面,数字技术的逐步成熟和广泛应用催生了许多新型数字化中介平台,不断丰富着保险中介行业主体的形态。如2015年成立的线上全国性保险经纪平台小雨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专注于用技术赋能产品创新及用户服务,其推出的定制化系列产品获得了市场的极大认可。另一方面,一些互联网公司逐步进入保险中介领域,凭借其用户基础广、数据全等优势,可以实现为用户画像,进行精准营销。例如,支付宝依托其支付功能获取的流量推出蚂蚁保;微信依托其社交功能获取的流量推出微保。互联网公司进军保险中介行业,通过线上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开拓了基于流量及场景的新型数字化中介平台。表1是部分互联网公司持有保险中介牌照情况。
与此同时,传统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也在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的可能性,通过开拓互联网销售渠道,更好地触达用户。例如,2019年起,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包括保单托管、保险咨询、方案定制、好赔服务和健康医疗在内的全流程服务。
此外,在监管方面,针对互联网保险中介的监管制度也不断出台。2020年,原银保监会先后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各项监管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
(三)保险中介市场马太效应显著
根据《中国保险年鉴2023》数据分析,按照保险业务收入排序,我国2022年排名前100的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反映呈现出明显的“马太效应”。
在100家保险中介机构中,共有54家经纪公司、44家代理公司及2家公估公司,经纪公司占比过半。而在保险业务收入前10的中介机构中,代理公司占据了8席,经纪公司仅有2家,代理公司在行业头部公司中,占主要地位;100家中介公司的保险业务总收入为744.29亿元,其中,排名前15的公司的总收入为389.13亿元,超过了后85家公司的总和;保险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中介公司共有19家。保险业务收入排名前5的中介公司分别是蚂蚁保、平安创展保险销售服务、明亚、大童、保通保险代理,保险业务收入分别是66.51亿元、45.66亿元、33.54亿元、32.16亿元、27.41亿元。其中可以看到,互联网公司旗下的中介机构业绩一骑绝尘,蚂蚁保、车车、水滴等均跻身前10名。保险公司开设的中介机构如平安创展、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也跻身保险业务收入前10名。
100家中介公司中,共有67家公司盈利,33家公司亏损,在保险业务收入排名前10的公司中,只有车车1家公司亏损,在保险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19家公司中,仅有3家公司亏损,而在保险业务收入榜单中排名后20位的公司里,则有近半数公司亏损,可见规模更大的中介机构赚钱效应更强。净利润排名前5的中介公司分别是中升(天津)保险销售、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明亚、蚂蚁保、水滴,净利润分别为10.42亿元、5.85亿元、4.12亿元、3.94亿元、3.57亿元,共有15家保险中介公司净利润超1亿元。在净利润排名前10的中介公司中,共有7家经纪公司,仅有3家代理公司;在净利润排名前30的中介公司中,共有23家经纪公司,仅有7家代理公司。可见,在头部保险中介公司中,经纪公司盈利能力显著高于代理公司。传统头部保险中介仍保持优势地位,明亚成其中领头羊,以33.54亿元的保险业务收入,创造了4.125亿元的净利润。
(四)保险中介市场成长空间巨大
我国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日臻完善,各类保险中介以其特有的专业能力和不断累积的市场口碑,全方位地活跃在保险交易活动的各个环节,充分地发挥着保险信息沟通、招揽销售、风险管理、估损理赔等功能,极大地满足了保险市场供需双方的需求,促进了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未来我国保险中介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这是因为,保险中介的发展与保险业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保险中介的机制优势可以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而保险业的深度发展是保险中介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我国保险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为保险中介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保费收入规模居全球第二位。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数据,2023年末我国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29.9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0.4%,显示出保险行业的稳健发展态势;在保险业务方面,2023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5.1万亿元,同比增长9.1%,反映出保险市场的活跃度及消费者对保险的需求和认可度不断提高;在偿付能力方面,2023年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7.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8.2%,均高于100%和50%的达标标准。总的来看,2023年我国保险行业在保费收入、资产规模、偿付能力等多个方面都表现出稳健的发展态势。
但是,我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仍然较低,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更低于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平均水平,保险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拓展空间较大,特别是我国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及商业健康保险都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正因如此,可以预见的保险业的发展与进步为保险中介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得保险中介市场拥有了巨大的成长空间。
二、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路径选择
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应当不断通过业务模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完善保险中介体系,以提高保险中介水平,最终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一)创新保险中介业务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数字化、智能化科技的发展,我国保险业金融科技采纳率迅速提升,保险中介行业也应加速转型升级,围绕客户现实需求,提高产品、服务的灵活性和便捷性,借助信息化、数智化手段创新保险中介业务,具体包括: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精准营销和风险评估;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养老服务深度融合;保险中介与科技创新、新媒体等领域的跨界融合等。
(二)探索实践管理型总代理(MGA)模式
我国已在2020年底建立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打破了多层级组织发展模式,破解了保险营销体制改革难题,完善了保险代理人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除此之外,我国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还应积极推进管理型总代理模式。
管理型总代理(Managing General Agent,MGA),即保险公司将其承保权限授权给一家代理公司,代理公司经授权后,可代理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这是一种特殊的保险代理模式,其授权内容包括市场营销、核保、承保、支付、理赔,以及风险控制、产品定制,甚至还包括保险精算和再保险。MGA是成熟的保险市场进一步细化分工的产物,主要职能是在保险产品端和保险渠道端之间进行匹配与管理,完善保险生态链中的运营与服务链条,它充分展现出中介机构在某些险种领域、某些地域或某些业务环节上所具备的优于保险公司的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控制风险,扩大承保范围和地域,提升服务。
MGA在英美等保险市场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在我国则刚刚起步,但发展前景广阔,主要是因为:一是我国保险市场保险需求日益增加,创造了良好的MGA模式发展空间;二是MGA模式可以促进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协助保险公司在不同地区开展业务,有助于我国保险市场转型;三是在互联网高速发展和数字化转型快速推进的大背景下,MGA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外延,作为互联网大国,我国独特的“互联网+MGA”模式将在未来的保险业发展中大展宏图。可以预计,未来我国保险中介行业头部中,MGA机构必将成为带领行业突进的“航母”级机构。
我国在MGA领域进行的一些探索和实践,在当前科技已成为中介机构模式创新的最大抓手的背景下,拥有了商业模式创新的空间和业务模式拓展的新引擎。一些头部保险公司与持有互联网保险销售资质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巨头或保险科技公司开展深度合作,从销售环节切入,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有效甄别目标客户,拓展销售渠道,降低产品开发、承保和运营成本。在“《中国保险家》2024年保险中介20强”榜单中,泛华控股、车车科技、水滴、慧择等都是MGA模式的践行者。而2023年冲刺上市的恒光保险代理等公司,MGA模式也成为其业务亮点之一。MGA机构将科技能力与业务能力结合,赋能中小型中介机构的同时,不断扩展渠道覆盖,而中小型机构通过与MGA机构的合作,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可以有效减少保险中介市场的马太效应。同时,MGA机构整合上下游资源,制订规则,约束中介机构的道德风险,推动保险公司、中介机构、消费者三方实现共赢。
总之,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应当大力推进MGA路径探索与实践。例如,互联网保险电商平台可探索基于软件服务化(Software as a Service,SaaS)平台的MGA模式,解决中小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小而散”,因自身经营能力有限转型困难,以及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多对多”的传统连接机制效率低、运营成本高等问题。
此外,我国在探索实践MGA模式过程中,还应注重法律环境的完善。目前,对于管理型总代理的准入门槛和监管规则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不利于市场主体对MGA模式的探索。为促进保险中介机构探索管理型总代理和授权承保模式,监管部门应当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管理型总代理和授权承保模式的法律定位,健全适应其特点的监管规则,支持市场主体探索各种形式的MGA路径。
(三)推进保险公估人的发展
保险公估人在保险理赔和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作为保险理赔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保险理赔的效果和效率。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保险公估人都有较为成熟的发展,80%的定损是由公估机构完成的,保险公估人以其专业性、公正性等特点成为保险市场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在我国,保险公估人的发展与保险业的发展严重不匹配,全国保险公估公司估损金额占赔付款总额的比例不到6%,保险公估行业整体发展缓慢,有效供给不足。因此,加速推进保险公估人的发展亦是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必要路径。
我国保险公估人的发展路径主要有:一是在组织形式上,保险公估人目前以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制为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可以允许个人公估人的存在。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定损标准和估损方法,并加强保险公估人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能力。三是通过政策引导为保险公估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方面,鼓励保险人深化转型改革,主动退出一些理赔环节,让位于保险公估人;另一方面,向被保险人宣传保险公估人的功能和作用,增强其主动委托保险公估人为其提供承保价值评估、损失金额鉴定等服务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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