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类高校工会参与校企合作模式的优化研究

2024-12-28 00:00:00黄志君
经济师 2024年12期

摘 要:商贸类高校工会在推动校企合作模式优化中具有非常重要的角色,不仅能促使当前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解决,而且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具有独特的桥梁作用。积极探索商贸类高校工会参与校企合作模式优化的策略,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相关机制,推动校企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不仅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而且能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实现校企双赢,甚至对于提升教育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商贸类高校工会 校企合作模式 优化 对策

中图分类号:F0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12-201-03

在商贸类高校中,校企合作不仅对增强学生动手能力有一定帮助,而且可以加强学校与市场的联系,使教学内容与实际需求更加贴近。通过校企合作,使学校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培养更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用人标准和市场需求。商贸类高校工会在校企合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工会能积极为校企合作牵线搭桥,以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的身份促进双方的沟通与交流。为保证校企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工会还可参与制定和执行校企合作协议。另外,在校企合作中工会也关注教职工和学生得到应有的权益和保障。因此,商贸类高校工会与校企合作模式的优化,有利于高校工会自身的同步提高和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

一、商贸类高校工会参与校企合作模式的认识

(一)商贸类高校工会工作的特点

1.服务商贸教育特色。工作紧密结合商贸教育的特点,围绕商贸领域和人才需求的发展趋势,有的放矢地为教职员工提供服务和支持。

2.强化实践教学与校企合作。针对商贸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为教职工搭建实践教学平台,促进产学研结合,可积极促进校企合作。

3.关注教职工职业发展与市场对接。关注教职员工的职业规划和发展,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实现个人价值,提供市场资讯和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服务。

(二)校企合作模式的重要性

1.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对接。商贸类高校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对人才需求有更准确的认识和把握,从而在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优化,使培养学生能更快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提高学校整体就业率。

2.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校企合作模式使学校与企业之间可以共享资源,包括教学设备、实践基地、师资力量等。而且由于双方各展所长,形成良好的互补效应,从而使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高。通过校企合作模式,学校和企业都能实现自身的发展和提高。

3.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可以使商贸类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科研课题和技术优化等活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进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三)商贸类高校工会在校企合作中的角色

1.桥梁与纽带。工会作为教职员工的代表,为促进双方信息交流与合作,在学校与企业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工会能在将企业需求和期望传达给教职工的同时,积极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到企业,促进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

2.权益保障。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教职工的权益维护需要工会给予重视。包括教职工的劳动报酬问题、工作环境问题、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职业发展问题等,工会都要积极协调解决,保证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监督与评估。工会可以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监督与评估工作,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目标顺利进行。同时,通过对项目的评估,工会可以向学校提出改进建议,推动校企合作模式的不断完善和优化。

二、商贸类高校工会参与校企合作模式的不足

(一)合作深度不够

1.合作层次较浅。当前,许多商贸类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往往停留在表面层次,合作内容大多局限于简单的技术交流、学生实习实训或短期的合作项目。这种浅层次的合作模式无法充分发挥高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也无法实现深度的产学研结合。工会作为教职工和学生的代表组织,在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方面尚未发挥出应有作用,导致合作层次难以提升。

2.合作机制不健全。校企合作的深度发展需要一套健全的合作机制来保障。然而,目前许多商贸类高校与企业在合作机制的建立上还存在不足,如缺乏长期稳定的合作规划、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缺乏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等。这些问题限制了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也使得工会在推动合作过程中的作用受到限制。

3.合作内容单一。商业贸易类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内容往往比较单一,以实习实训、项目合作等为主,而忽视了在科研优化、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因此,商业贸易类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内容往往这种单一的合作内容,既不能满足双方长期的发展需要,也不能做到产学研的深度融合。工会要在更多领域促进校企双方深入合作,增强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合作动力不足。校企合作缺乏动力,合作的深度不够。一方面,高校对校企合作的投入可能会因科研压力大、教学任务重而显得捉襟见肘;另一方面,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可能不高,因为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缺乏长远规划。工会相关宣传引导不足,未建立激励机制来促进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未激发双方合作的动力。

5.合作效果不显著。这表现为: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人才培养质量不高、企业技术优化能力不强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校企合作的声誉和形象,也限制了双方的长远发展。工会未加强对合作效果的评估、反馈和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不能提升校企合作的效果和影响力。

(二)资源分配不均

1.场地与设施资源。校内资源闲置,学校的办学场地和教学设施往往在学生上课或实训时得到充分使用,但在课后或放假期间则可能处于闲置状态。这种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情况,不利于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企业资源难以有效利用,企业拥有的一些先进设备和研究设施,可能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或合适的合作机制,而难以与高校实现资源共享。

2.人力资源。专业教师参与度低,尽管专业教师是校企合作中的重要实施者,但许多教师可能因缺乏主观能动性或视其为负担,而未能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这导致高校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未能充分发挥。企业专家难以长期驻校,由于企业专家通常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难以长期驻校指导或参与教学科研活动,这限制了校企双方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深度合作。

(三)利益协调困难

1.利益主体多元化。校企合作涉及的利益主体很多,有学校的,有企业的,有师生的,各有各的利益诉求,各有各的关注点。比如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学校可能会比较重视;而企业可能更看重的是技术上的优化,以及经济上的收益;而师生可能更看重的是实际操作能力和就业前景的提高。这种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得利益的协调变得步履维艰。

2.利益诉求不一致。利益诉求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经常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比如,学校可能希望企业为增强学生动手能力,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资金支持;而企业则可能希望学校为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提供更多与自己需求相匹配的人才和技术支持。这种利益诉求的不一致,使得协调利益变得更加困难。

3.合作机制不健全。校企合作需要一套完善的合作机制,以合理满足各方利益。但是,缺乏长期稳定的合作规划,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缺乏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许多商贸类高校与企业在建立合作机制方面还存在不足。这些问题导致利益纠葛和矛盾容易发生在合作过程中,利益协调难度随之加大。

4.信息不对称。在校企合作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经常发生在学校与企业之间。对于企业的实际需求和经营状况,学校可能不够了解,而对于学校的科研实力、教学水平等,企业也可能缺乏一个整体认识。这种信息上的不对称,使得利益协调时,双方的意见难以统一,协调难度也就随之加大。

5.工会参与不足。工会作为教职工和学生的代表组织,在校企合作中本应发挥利益协调的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工会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参与不足,导致在利益协调方面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监督评估不足

1.监督评估机制不健全。缺乏专门的监督评估机构,许多商贸类高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并未设立专门的监督评估机构或部门,导致对合作项目的监督评估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监督评估标准不明确,由于缺乏明确的监督评估标准,高校工会在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监督评估时,往往难以把握评估的重点和方向,导致评估结果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

2.监督评估过程不透明。信息公开不足,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相关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够,高校工会难以获取全面、准确的合作信息,从而无法对合作项目进行有效监督评估。监督评估过程缺乏透明度,使得高校工会难以对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控,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监督评估结果运用不充分。考核结果反馈不及时,常常因为反馈机制不完善,难以及时向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反馈,造成考核结果不能有效运用。评价结果没有得到充分的应用,一些高校在取得督导评价结果后,对改进校企合作模式、增强合作效果的成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利用,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

三、商贸类高校工会参与校企合作模式优化对策

(一)深化校企合作

1.明确工会角色与定位。在校企合作中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工会应作为教职员工和学生的代表组织。对校企合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评价,既要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又要积极参与。明确参与制定合作协议、督促落实合作项目、评估合作成效等工会校企合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定位,确保工会校企合作作用清晰、定位清晰。

2.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建立了由学校企业工会三方参与的协商机制,对校企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商和决策,使各方利益得到合理兼顾,以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校企合作进行监督机制的建立,以工会牵头或参与的方式对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使合作项目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了科学的考核机制,对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为改进校企合作模式提高合作效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考核结果也应该是客观公正的。

3.推动合作内容与形式的优化。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对校企合作的内容进行不断优化,使之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展,针对共同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以及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等内容,促进校企合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为达到上述目的,对于校企合作的新形式和新模式进行不断的探索,比如建立校企联合实验室以及共同创办优化创业基地。另外,还可引入第三方机构来参与校企合作,形成多元化的合作格局。通过上述努力,实现校企合作的持续改善,为学生和教师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和优化平台。

4.强化工会参与力度与能力建设。要加大力度鼓励和支持工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各项工作。加强工会自身能力建设,增强工会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使之能够更好地开展对校企合作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要通过培训交流等形式提高工会干部对校企合作工作的认识。最终达到增强工会干部参与校企合作的能力和层次的目的。

(二)合理分配资源

1.明确资源分配原则。要坚持公平公正(保证资源分配过程中各方面的利益都能得到合理考虑,不能偏袒、不公正)、需求导向(资源分配的轻重缓急和比例根据实际需求和校企合作目标合理确定)、效益最大化(为促进校企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持续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确保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2.制定详细的资源分配计划。对校企合作项目的具体需求和可利用资源情况,在资源分配前进行充分的调查评估工作。对各类资源的配置比例、使用方式、时间安排等,根据调研结果制定详细的资源配置方案,做到心中有数。向学校、企业、工会等有关方面公示资源分配方案,确保分配过程公开、透明。

3.注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回收再利用,使资源回收再利用、减少浪费、减少污染得到鼓励和支持。必要的资源要根据校企合作项目的需要,持续投入,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展。为校企合作项目提供更充足的资源支持,积极探索和拓展资源来源的多元化渠道。

4.具体资源分配。人力资源分配,对师生实习、实训、科研任务进行合理安排,根据校企合作项目的具体需求,保证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物资调配,实验室、设备、器材等物资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合理调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资金资源分配,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审计的同时,确保校企合作项目资金合理分配使用。

(三)科学协调利益

1.明确利益主体与诉求。工会需要明确包括学校、企业、教职员工、学生和可能的第三方机构在内的校企合作中的利益主体。深入了解包括学校教学科研需求、企业技术和人才需求、教职员工职业发展需求、学生实习和就业需求在内的各类利益主体的具体诉求和期望。

2.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成立由学校、企业、工会等各方代表组成的利益协调委员会,负责在校企合作中,就利益问题定期举行协商、决策等工作。制定利益分配原则,确保合作中各利益主体都能得到合理回报,在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制定明确的利益分配方案。建立利益诉求渠道,确保在合作过程中遇到利益受损时,能够及时反馈、及时处理,为各利益主体提供畅通的诉求渠道。

3.加强沟通与协商。为使各主体之间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以定期开会工作简报信息交流等形式为主;促进各主体之间相互了解合作进展及问题及时解决;在利益分配项目合作人才培养等关键环节上加强协商合作力度;做到各得其所合理兼顾各方利益;通过协商合作加强各主体之间的协作力度,使合作取得实效;各主体之间相互沟通更加紧密。

4.优化合作模式与资源配置。为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有效地利用,按照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不断摸索和优化校企合作的模式,开展共建实训基地联合研发项目共享人才资源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以合理配置资源为前提,从实际出发按照各方利益诉求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从而保证各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果;以合理配置资源为手段,达到优化合作模式的目的,使合作模式更加适应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

5.增强法律意识与合规经营。加强法律培训,对参与校企合作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法律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合规经营意识。完善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作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合同问题引发的利益纠纷。

(四)强化监督评估

1.建立健全监督评估体系。高校工会应联合学校、企业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校企合作项目的监督评估制度,明确监督评估的目的、原则、内容、方法和程序等。成立由工会代表、学校专家、企业代表等组成的监督评估小组或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监督评估工作。

2.明确监督评估内容。具体包括:合作协议履行情况(监督评估双方是否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内容、时间、质量等要求履行义务)、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进度、成果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资源使用情况(监督评估项目资金、设备、场地等资源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确保资源得到合理、高效利用)和风险防控(评估校企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3.实施多元化监督评估方法。在不定期进行抽查的同时,定期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确保督导考核工作全面、及时。采取采集数据和分析指标定量考核的方式,在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的同时,结合专家评议意见和问卷调查情况,开展定性考核。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外部评价,在内部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增强评价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加强监督评估结果的应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企业等有关部门反馈监督评议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表现优秀的项目,将监督考核结果与后续支持校企合作项目、资金拨付等挂钩。不断调整完善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方案和管理机制,根据督导评估结果,促进校企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拓展。

5.提升监督评估能力。加强培训交流,对督导考核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提高他们的考核能力;同时加强与其他大专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引进先进技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管与考核的效率和精准度。

四、结语

校企合作模式,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而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商贸类院校工会要主动适应校企合作的未来发展趋势——更加注重培养优化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加注重合作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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