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背景下经管类专业商法课程改革研究

2024-12-28 00:00:00周小靖邵帅王宾容
经济师 2024年12期

摘 要:在创新创业的大趋势之下,高校越来越重视创新创业教育,但是对于经管类专业,将商法与创新创业教育结合的课程还未普及,所以应当对教师的教学方式进行改进,并探讨教育的新方法新思路。文章主要针对经管类商法课程的改革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创新创业 经管类专业 商法课程 改革建议

中图分类号:F061.3;G64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12-195-02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各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及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在专业课的学习中也能掌握创新创业知识。这一融合要求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进行内容整合。以商法课程为例,目前的课程设置还难以满足《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大学生而言,目前的商法课程尚不能很好地解决他们在创业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所以,商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显得日益迫切,需要教师在课堂内容和教学方式上鼎故革新。

一、经管类专业商法课程开设的现状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版)》统计,经管类专业包括经济类专业和管理类专业,共86个。管理类的专业共9小类68个专业,经济类专业共4小类26个专业。据调查,我国无论是公立大学还是民办高校,大多都设有经管类专业,大部分也都开设了商法课程。至于课程性质上,有的高校将其归类为专业基础课,有的列为专业核心课,还有的是专业选修课。在学时和学分设置上,有的是48学时3个学分,有的是32学时2个学分。而在商法课程的前置必学法律课程上,很多高校并未设置如《民法》等基础课,学生基本是学完经管基础专业课就直接接触商法课程。

二、目前经管类专业商法课程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创新创业教育中不够重视商法教育

商法调节的对象是商事组织(主要指企业)和各类商事活动。而创新创业就是一种商事活动,所以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商法课程教学中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意义。目前有的学校设置了单独的大学生创新与创业设计类课程,也有的高校将创新创业课程与经济学、管理学课程结合,但很少有将商法课程与创新创业结合的。即使是我国一些一流大学也存在一样的问题。目JjuAF5r41RPV5/QIXWngpA==前一些高校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中,通过邀请专家做讲座或者课堂上播放与法律相关的视频来普及创业中涉及的法律知识,但是这种碎片化接受知识的方式无法形成系统的、全面的创新创业法律知识体系。在网上书店能搜到的将创新创业与商法相结合的教材类书籍也是寥寥无几。

(二)商法的课程内容未体现创新创业教育

商法课程对于法学专业而言,课程目标是培养专业的法律思维和技能,为学生毕业后顺利走上律师岗位奠定基础。而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升人才质量,使学生能够了解商法与商事规则,能在实践中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并非培养法律专业人员。这就导致了商法的课程安排与创新创业的需求存在了错位。尤其对于经管类学生而言,商法课程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内容与各种职业资格考试高度相关,比如经管类的初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考试中都有涉及,这就导致对于经管类专业学生而言,商法课程的学习主要是为考取各种证书,进而促进毕业生的就业,提高就业率。也就是说经管类学生目前对商法的学习多以单调的法律知识为主,而忽视了创业实践操作能力,更不利于创新意识的培养。其直接的结果就是经管类学生擅长各种职业资格的考试,现实中一旦遇到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时却不能活学活用,更不会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创办企业、规避遇到的风险,难以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三)教学方法及手段比较单一

商法课程作为经管专业的基础课程,小班授课的较少,大多会合班上课[1]。教师上课多以讲授为主,有的会借助多媒体加入案例教学,但是需要在48或者32学时讲完各个模块法律知识,时间还是比较紧张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相对单一,学习条件也基本局限在教室,很难做到让学生身临庭审现场观摩学习。

(四)网络教学资源交互性不强,教师缺乏创业创新意识

目前经管类专业商法课程的教学还主要停留在文本、视频、课件等教育资源阶段,实际的可操作性的内容不多,难以跟上网络在线教学的步伐。在已有的实践教学环节中,未能对网络教学资源进行分类优化,未能有效利用经管类综合实验室通过计算机进行模拟实践操作,因此该课程的线下单一教学模式难以满足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实践操作需求。且商法课程主要由法学专业老师担任。虽然大部分老师法学理论丰富,但实践操作经验缺乏。因此在教学中难以将法学理论及实务与经管类专业的特点结合起来,在这样的背景下,学生所学的法律知识也难以为其创新创业保驾护航。此外任课教师在承担日常教学工作的同时还承担着大量的教科研任务以及职称晋升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在繁重的工作任务而前,教师往往无暇进行创新创业锻炼,也很难将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创业理念有效嫁接。同时各高校也受发展目标及自身发展空间的制约,往往很难有针对性地为教师提供充分的创新创业培训机会。此外在实训环节未能有效将“双师型”师资队伍运用于教学指导;未能将校内产学研孵化基地、校外的实习见习场所与经管类商法课程教学相结合,因此这种单一教学模式严重制约了商法课程的教学。

(五)授课内容与经管专业的关联性不够密切

目前无论是法学专业还是经管专业,各高校使用的教材大多是《商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该教材主要包括公司法、非公司企业法、商业银行法与支付法、保险法、证券法、期货交易法、商事信托与投资资金法、破产法等内容。有些教师在面对不同专业的授课群体,没有将重点内容与专业特点相结合去讲授,与专业的关联性不够强。相比于法律专业,经管专业的学生没有相关法律知识基础,学习的深度也不能与法律专业相比。这就导致经管专业的学生在短期内要接受大量理论性较强的法律知识,学起来较为晦涩难懂,容易失去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

三、“双创”背景下经管类专业商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将课程思政融入商法课程的教学中

大学教育在于全面育人,其中立德是基础。大学生必须具有爱国之心、有正确的政治观、发自内心的使命感,拥有自己的判断力和辨别力,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商法课程组应结合高校的思政教学体系,构建思政育人的长效机制[2]。在学习商法的过程中,可以在法条学习中阐述依法治国理念,培养学生的法律制度自信,使其感受中国法治的伟大发展进程。在具体内容的学习上,引导学生运用法治思维理解国家的发展战略,增强学生的风险识别意识,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及风险防范能力。可通过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开展情景教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引导其体验问题解决的全过程,深入研判商事立法的内涵和时代价值。

高校教师的使命不仅在于传道、授业,解惑,更是肩负着塑造良好品格的时代使命。商法教师队伍自身首先要深入学习课程中的创新创业知识,深刻了解并领悟教学内容体系,才能够更好地为学生传输知识,使商法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更富有层次感和计划性,特别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等当下重点内容纳入教学当中,让教学内容与国家发展联动形成良性循环,使课程紧跟时代发展步伐。

(二)结合经管专业特点,创新授课内容

经管专业的学生对创业实践的需求更为强烈,因此在使用马工程教材的基础上,可以加以案例分析集进行辅助授课。在授课上,与创新创业相结合,进行重新组合,以配合和适用于创业的过程。在案例收集的渠道方面,可以选取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发布的权威指导案例,也可以在中国司法案例网官网的案例库通过关键词搜集参考性案例。在内容方面,可以结合与经管专业学生创业关联性较强的方面进行整合,比如学生创业首先需要设立一个企业或公司,这就要重点学习《公司法》相关内容,需要介绍公司的设立流程、章程的制定、企业内部结构、企业破产等相关知识,同时搜集相关案例进行解读学习。企业正常运行之后,又会涉及合同签订、劳动人事、企业注册商标和专利等相关的事项,企业还可能会陷入经济纠纷,这就需要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指导案例加以学习。

总之,针对经管专业特点,筛选不同教学内容,以创业实践为主线,以模拟企业为支撑,以案例集加以辅助学习,最大可能地调动学生上课的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培养经管学生在创新创业中活学活用法律知识的本领。

(三)采用沉浸式教学模式促进商法课程改革

沉浸理论是对心理学家米哈里·契克森米哈赖提出的“心流”“最优体验”“沉浸体验”等观点的统称[3]。“沉浸体验”是指人在专注做一件事,不受外界干扰,会达到忘我的状态,能够沉浸于当下着手的事。基于沉浸理论的沉浸式教学是一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教学理念,目前,沉浸式教学在语言、表演等专业教学领域得到了广泛运用[4]。

可以通过角色扮演模拟商事活动达到沉浸式教学的目的。具体流程为“商境设定——任务设置——任务执行——交流点评”,让学生通过设置情境组织模拟商事活动,主动发现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比如商事活动可能会涉及企业的设立方式、融资方式的选择、股权激励方案、签订劳动合同、注册商标和专利等。

此外,还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支持创新创业中的商法沉浸式学习。通过“AI+教育”结合的方式,使学生在线上也能与AI机器人进行互动模拟。

(四)建设创新型综合教师队伍

为了促进高校商法课程实践教学稳定、可持续发展,培养出更多创新型综合人才,高校领导要加强对商法课程教师进行实践教学的科学指导工作,督促他们科学、有效地利用好当代互联网教学平台和各类实践实训基地,组织和引导学生参与到多元化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和素质[5]。除此之外,现代高校应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行资源互补,使校企合作为教师教学提供不竭动力,为广大师生搭建起专业完善的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满足师生开展各项实践学习活动的需求,帮助教师更好地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高校需结合教师的教学改革成绩,采取相对应的激励措施,给予表现优秀的教师充足的进修学习机会,到国内外优秀企业一线岗位中进修学习,汲取到更多的实践教学经验,与理论教学相融合。

四、结语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工智能如火如荼发展的背景下,商法课程的教学也要进行改革,通过对教学内容进行整合,对教学方式和方法进行革新,对教学目标和宗旨进行调整,让商法助力创新创业,为创新创业提供便利。高校要保障商法课程教学改革工作顺利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就必须加强该项课程的创新实践工作。高校教师应结合新时期人才培养要求,优化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引进更多先进的教学资源,创新运用各种教学手段,把理论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邵黎.创新创业导向下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的思考与探索[J].法制与社会,2020(13):207-208.

[2] 蒋鸣湄.商法特性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改革研究[J].法制与经济,2020(06):144-146+150.

[3] 张燕,孙京江.沉浸式教学在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中的运用研究[J].甘肃教育研究,2021(08):55-57.

[4] 林一,翟逸凡.大学生创新创业对商法教育教学的诉求调查与改革路径[J].航海教育研究,2020,37(01):82-87.

[5] 邱俞捷,雷裕春.创新创业背景下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的理性思考[J].法制与经济,2017(05):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