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内蒙古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市民群体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做好新市民群体保险服务工作,对于推进自治区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基于保险公司视角,在阐述内蒙古新市民保险服务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市民 新市民保险 服务
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12-165-02
从原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到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再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一系列文件纷纷以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为重心,提出了加强对新市民群体金融支持和做好新市民群体保险服务等举措,为聚焦新市民群体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提供了行动指南。
一、新市民与新市民保险
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从行业看,新市民群体主要分布在建筑业、物流快递、家政保洁、餐饮等行业;从地域看,通常情况下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就业机会越多,教育医疗资源越丰富,对新市民群体的吸引力越大,新市民群体的人员规模越大;从风险看,新市民群体中的大多数工作不稳定、收入不稳定,抗风险能力较薄弱,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意外伤害风险。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新市民人群户外工作时间长、强度大,身体遭受意外摔伤、意外骨折和脱臼等意外伤害风险较大;二是家庭财产风险。家政保洁、制造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融入城镇生活后需要“住有所居”,他们有的会选择“购房”,有的会选择“租房”,无论是“所购之房”还是“所租之屋”都会存在火灾、爆炸、水暖管爆裂等家庭财产损失风险;三是健康风险。建筑工人、货运司机等新市民群体从事体力劳动形式工作较多,长期劳累更容易诱发身体疾病,面临较大的健康风险。
新市民保险是保险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新市民群体职业、生活特点及保障需求,针对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建筑工人、家政保洁等新市民重点人群,设计开发的一系列专属保险产品,助力新市民群体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在城镇中安心工作、安心生活。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大特殊群体保险供给力度。聚焦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店经营者等新市民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开展相应的新就业形态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为新市民群体保险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从产品供给看,为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内蒙古地区各大保险公司推出多款新市民保险产品。其中,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推出“关爱保”“安居保”等专门针对新市民群体的保险产品;平安产险内蒙古分公司推出“雇主安心保”“店家宝”等针对小微创业新市民群体的保险产品;国寿财险内蒙古分公司推出家庭财产保险(新市民专属)、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新市民专属)等保险产品。纵观这些产品保障内容,既有覆盖新市民群体意外伤害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比如“关爱保”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新市民专属);又有覆盖新市民群体家庭财产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比如“安居保”和家庭财产保险(新市民专属),还有覆盖特定新市民群体的财产、人身意外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比如“店家宝”。
从推广模式看,目前,内蒙古地区各保险公司推广新市民保险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销售队伍模式。即保险公司依托自有销售队伍,通过销售人员提供保险咨询、协助投保等服务开展面向新市民群体销售相应保险产品。第二种,互联网模式。即保险公司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app等互联网渠道销售新市民保险产品。第三种,政保协同模式。即政府部门与保险公司在服务增进民生福祉方面达成共识,政府部门指导保险公司优化完善新市民群体保险产品供给。例如,由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包头市财政局等部门指导的“鹿城保2024”将常住在包头地区的“新市民”纳入其参保人群,以满足新市民群体健康风险保障需求。
二、内蒙古新市民保险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内蒙古地区各保险公司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推广新市民保险,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新市民保险产品针对性还不够强
目前,保险公司虽聚焦快递骑手、家政服务员等新市民重点人群设计推出了专属保险产品,但由于新市民群体涉及行业较多、人群分散,保险公司难以迅速定位客户并获得产品精算相关数据,针对新市民群体专属保险产品费率厘定存在较大难度,主要集中在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传统业务方面,满足区域性新市民群体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新市民保险覆盖范围还不够广
一方面,销售渠道有限。保险公司推广新市民保险主要以发放宣传海报、召开产说会、入户介绍等形式为主,受众范围有限。另一方面,消费能力有限。大多新市民群体,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可替代性强,收入不稳定,即便有较强的保险意识,但受自身“钱袋子”制约,在面对消费选择时只能先满足更基本、更迫切的需要。
(三)新市民保险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自新市民保险推广以来,虽然保险公司开始注重加大新市民保险宣传力度,但内部宣传较多,外部宣传较少;产品宣传较多,理赔宣传较少;文字宣传较多,短视频、直播等宣传较少,配套宣传工作存在短板使得新市民群体对保险基础知识、新市民保险保障内容等还不够了解或知之甚少,随之也不会主动关注自身应该购买什么保险。据《2022年新市民金融服务白皮书》调研数据,超过20%的调研对象认为新市民购买商业保险的障碍是“产品条款晦涩,没人讲解”,这也进一步说明了新市民保险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新市民群体与保险之间还存在认知盲区。
三、改进内蒙古新市民保险服务的对策建议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明确要求“优化新业态、新市民等保险保障供给”,紧紧围绕服务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新市民群体保险保障水平将成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保险公司必须深刻理解政策内涵,把握发展机遇,在完善新市民保险服务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一)加强沟通合作,夯实新市民群体保险服务数据基础
做好新市民保险服务工作必须依赖于充分的数据分析和研究。一是加强对新市民群体保险需求调研。积极与新市民群体或新市民群体较为集中的企业沟通,通过“面对面”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新市民群体风险特征、保障需求、投保难点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注重调研结果分析,为新市民专属产品开发和设计积累素材。二是搭建新市民信息共享平台。积极与涉及新市民相关事务的政府管理部门对接,推动搭建新市民群体人员规模、分布区域、职业等基础信息平台,合规前提下,向保险公司开放新市民群体社保缴纳、医疗健康等数据信息,支持保险公司有针对性地设计开发新市民群体专属保险产品。
(二)完善产品供给,满足新市民群体多样化保障需求
新市民保险产品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直接影响着保险公司的发展,这种契合度不仅体现在产品的保障内容上,还体现在价格的合理性、服务质量的提升等方面。一是增加产品方案。聚焦建筑工人、快递骑手、家政安保等新市民群体,结合当地针对新市民群体的安居乐业政策,设计开发区域性特色新市民专属意外险、家财险等产品方案,有效满足当地新市民群体差异化、个性化风险保障需求。二是完善保障内容。聚焦新市民群体在创业就业、居家生活等场景中呈现的主要风险特点,优化升x85/+GDSNagnRmvPXE8bACujmSozZtbQ5fMVP2CCVZM=级“场景+行业+客群”专属产品供给。在保乐业方面,针对不同客群,灵活组合家庭财产损失、第三者财产损失等高需求产品责任,实施差异化定价策略,让新市民群体愿保尽保,切实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在保安居方面,聚焦租房居住、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新市民群体,设计开发既包含家庭财产损失责任,又包含第三者责任的组合保险,实现一张保单便捷投保。三是丰富增值服务。聚焦新市民群体健康医疗需求,在提供新市民群体常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同时,通过增加心理咨询、健康测评等健康关爱增值服务项目,为新市民群体提供全方位的健康防护。
(三)深化多维宣传,推动保险服务全方位触达新市民群体
多途径、多形式宣传是新市民保险触达更多有需要人群关键,只有通过老百姓愿意听、听得懂的方式将新市民保险说明白、讲清楚,才能让新市民群体对参保有清晰的认知并做出理性选择。一是开展多媒体宣传。梳理新市民保险产品知识、理赔案例等内容,形成海报、短视频等多样化的统一宣传,依托电台、广播等平台,把握每年7月8日保险公众宣传日、客户节等关键时点发布,让新市民保险多渠道触达不同年龄段的受众。二是做好线下推广。积极与新市民群体聚集的企业、社区对接沟通,开展新市民保险咨询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通过向企业职工和社区居民发放新市民保险宣传折页、集中宣讲介绍、“面对面”答疑互动等方式,让新市民群体关注保险、了解保险。三是搭建服务窗口。搭建线上、线下新市民服务窗口,畅通新市民群体保险咨询、投保办理渠道,让新市民群体享受到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
(四)探索实践新模式,扩大新市民保险覆盖面
新思路、新模式是扩大新市民保险覆盖面的重要路径。一是探索实践“政府+保险”模式。深刻认识和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精神实质,主动了解、思考同业新市民保险推广做法,通过分析其产品内容、推广模式、主要成效等,结合自身实际,找准业务突破口,探索实践“政府+保险”模式,围绕新市民群体居住、就业、上学等重点场景,积极向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递交保险建议书,争取政府部门在相应场景统筹指导推进新市民保险制度的建立,以多方协同推动新市民保险迅速扩面。二是探索实践“慈善+保险”模式。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提升新市民、新劳动形态就业者保险保障水平,积极与民政、工会等部门对接沟通,探索由相关部门全部或部分出资为工作不稳定、收入偏低的特定新市民群体统一投保保险,增强这部分新市民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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