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诗源辩体》;许学夷;复古;体系化;笔记体
[摘 要] 《诗源辩体》的编撰充分体现了许学夷的诗体史观。该书以朝代为一级分类,折射出许学夷在“体不可分”思想下兼顾正变的诗学意图,以及通过“以代命体”标举复古主张,树立正确学诗路径的动机。《诗源辩体》编撰过程中,许学夷有意识地将自己的辩体之论与理学辩意之论相切割,维持诗歌内部研究的立场,为学诗设立准入门槛,对中晚明“重文”思潮做了积极的回应。同时又极力避免“法”的泛滥,提倡“得其大体”,进而确立“体”的诗学地位。在晚明诗论史上,《诗源辩体》在理论和形式的体系化方面做了积极尝试,但它依旧属于笔记体著述,其零散繁杂的形态暗含着许学夷对传统诗学“以神合神”境界的追寻,这使得笔记体著述体系不够严整的问题得以化解。
[中图分类号]I 2 0 7.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 0 9 5 - 5 1 7 0( 2 0 2 4) 0 6 - 0 0 3 0 - 1 4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许学夷《诗源辩体》的原创性研究”(项目编号: 2 1 ZWA 0 0 3)阶段性研究成果。
许学夷的《诗源辩体》虽然是明代诗学史上极其重要的理论著作,但从明末到清代,它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其价值和意义长期隐而不彰〔1〕。2 0世纪8 0年代以来,随着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的推进,《诗源辩体》引起学者的重视。他们赞叹《诗源辩体》的体大思精,视其为反映许学夷诗学思想,甚至晚明诗学思想的“文本库”,对书中的相关概念、理论作了多角度的阐释。更重要的是,研究者察觉到《诗源辩体》蕴含着之前少有的文学史编撰意识,并由此切入,揭示出该书独特的诗学史地位〔1〕。这当然不代表许学夷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史”概念,因此在强调《诗源辩体》文学史意义的同时,我们应该采取语境还原的做法,进一步追问:许学夷围绕“诗体”展开的文学史架构是如何回应明代诗论家所面临的诗学问题的?在庞杂的文学史编撰模式中,《诗源辩体》显示出怎样的特质?文学史的体系性要求和《诗源辩体》零散的笔记体形态以怎样的方式融合在一起?此种融合有何意义与启示?本文将围绕上述问题,对《诗源辩体》的诗体史理路、内涵和价值定位作相应的探讨。
一、体不可分与以代命体:许学夷的诗体世次观
《诗源辩体》的编撰从明万历二十一年( 1 5 9 3)开始,耗时4 0年,易稿1 2次。万历四十年( 1 6 1 2)初次完稿,内容包括小论十六卷,诗选三十卷,小论部分于次年刊刻。崇祯五年( 1 6 3 2) ,经增删修订,形成定稿。崇祯十五年( 1 6 4 2)由陈所学刊刻诗论部分三十八卷,诗选部分因体量太大(一万余首)未能付梓〔2〕。万历刻本与崇祯刻本在内容上有所出入,但结构是一以贯之的,即先以朝代为序,朝代之下以作家为目,作家之下依诗体分次。诗论中的材料排列、诗选中的诗歌分类均依照“朝代—作家—体裁”三级结构来进行。看到此种结构,我们不免疑惑。《诗源辩体》属于“辩体”之作,“诗体”显然是该书的焦点,那许学夷为何不以体裁为一级分类,而以朝代为一级分类?
在重视辩体的总集和诗论著作中,体裁往往被视为首要的分类依据。此一编辑思路源远流长,早在西晋,挚虞《文章流别集》便已按照体裁分类编排。到了明代,以体裁为一级分类成为总集编辑的常用模式,高棅《唐诗品汇》即以五言古、七言古、五言绝、七言绝、五言律、五言排律、七言律为序进行编次。吴讷《文章辨体》强调“文辞以体制为先”〔3〕,每一体之下,再以时世为先后罗列作家作品。徐师曾《文体明辨》同样将体裁设为一级分类。诗论著作亦是如此,如胡应麟《诗薮》内篇讨论各体诗歌的发展变化,即以杂言、五言古、七言古、五言律、七言律、五七言绝句为类别搭建论述框架。由此观之,许学夷将朝代(世次)提升为一级分类标准,可以说是超出常规的。此种刻意的安排在《诗源辩体》中时有流露。崇祯刻本卷一第一则明确指出:“既代分以举其纲,复人判而理其目。”〔1〕正文之前还专门开辟一部分,罗列世次。在卷三十六点评历代总集时,许学夷也时常表现出对“世次”的强调。
已有研究者指出:“以世次为序的文学阅读习惯与文学史意识的兴起有关”〔2〕,许学夷将朝代作为一级分类,重视世次,显示出他对“史”的看重,进而意味着文学史意识的强化。需要注意,这一判断虽然因考虑到近世知识史背景下的诗学历史化进程而显得高屋建瓴,但很容易被质疑。以朝代为一级分类,就一定能蕴含强烈的文学史编撰意图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首先,诗论、诗评著作以世次为序,未必出于系统性或现代性的文学史编撰意图。如明代徐献忠的《唐诗品》以时代为序品评唐代诗人,它对唐诗历史脉络的梳理相当粗陋。王世贞《艺苑卮言》(四部稿本)卷二至卷七以朝代为先后评论先秦至明代的作家作品,完整梳理先秦以来的诗文发展史亦非作者着力之处。总集的情况亦是如此,仅靠诗文的时间排列,未必能很好地展现诗歌的演变过程。所以,许学夷重视世次,却并不以之为判断总集价值的核心标准,比如他就没有因锺惺、谭元春的《诗归》以朝代为一级分类而投以青眼。
其次,先体裁、后世次的结构框架不失为梳理文体发展史的可行方式。《文心雕龙》文体论的每一篇基本包含“原始以表末”〔3〕的文学史叙述,其所代表的先体裁、后世次的编撰思路影响深远。明代的总集和诗论如《唐诗品汇》《文章辩体》《诗薮》内篇等,均在分体的基础上对各体的发展演变作了历史化呈现。以今人的眼光来看,这类著作虽然未尽周密和完备,但确实指明了当下分体文学史的编撰路向。
“文学史意识”这个极具现代性的术语当然可以成为我们观照古代总集和诗论著作的主要维度,可是,一旦我们将其视为《诗源辩体》结构设置的原因和动机,则极容易止步于“文学史意识”这个抽象化的描述,而忽视许学夷对诗歌体裁发展特性的切实考量,以及对晚明以前诗学话语的积极回应。许学夷在卷一开篇便说:“诗自《三百篇》以迄于唐,其源流可寻而正变可考也。学者审其源流,识其正变,始可与言诗矣。”〔4〕如何客观、完整地展示四言、五言、七言等诗体的源流正变,乃许学夷首先面对的问题。以体裁为一级分类,能使各类诗体的源流正变得到集中论述,但在许学夷看来,这一编辑方式的弊端颇为明显。经过版本对比,我们发现许学夷对凡例做过大幅度删改,万历刻本的凡例第一条被他删掉,此条凡例透露的信息相当关键:
《辩体》自三百篇、汉魏五言、五言四句、五言律、排律及楚骚七言、七言四句、七言律,皆一体相生,以次而出。合而论之,最为联络。或以是书宜分体而论,不知五七言可分,而绝句、律诗、排律未可分也。盖五言四句,生于汉五言古;七言四句生于鲍照七言古;七言律生于梁简文七言古。既未可分,而五言律、排律则全本于五言古,体虽成于沈宋,而句实起于齐梁,则又将何以分耶?〔1〕
可见,在许学夷编辑《诗源辩体》的过程中,就有人对该书一级分类以世次而不以体裁提出过质疑。许学夷的回应颇有理据,诗歌虽有古体、律诗、绝句、排律等类别,但它们皆一体相生,不可强分。律诗由古体诗演变而来,在律诗定型之前,必定有一个古、律混杂的阶段。以体裁为一级分类必定会面临如下困境:若将古、律混杂的作品归之于律诗,显然名实不副;若不归之于律诗,则会导致律诗类目下的作品无法完整呈现该体裁的演变、定型过程。古律混杂的阶段即属于“正变”之“变”,此乃许学夷“辩体”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以世次为一级分类,便能非常顺利地将鲍照、谢朓、沈约、王融等作家渐入律体的古诗归到相应的朝代类目之下。许学夷明确表示:“鲍照诸公当变律之时,录之以识其变。”〔2〕足见他对此类作品诗体史意义的关注。或许有人会问,《诗源辩体》以体裁为三级分类,这些古、律混杂的作品最终还是会面临“是古、还是律”的体裁归属困境。对此,许学夷的解决方案非常高明,他指出,“此编凡汉、魏、六朝五七言不名古诗者,汉、魏、六朝初未有律,故不必名为古也”〔3〕。古体是相对于律体(近体)而言的,既然律体没有成型,那也就无所谓古体。只按五七言进行分类,而不名其为古诗,也就很轻松地化解了“古、律混杂的作品是古、还是律”这个棘手的问题。
许学夷重视世次,原因之一即在于以世次为一级分类,能较好地兼顾正变;而以体裁为一级分类,则容易使读者识其正而不识其变。是否能识正变,才是许学夷判断历代诗歌总集价值的重要依据。那些将创作题材纳入分类标准的总集(如张之象《唐诗类苑》、臧懋循《古诗所》《唐诗所》) ,因分散诗体、淡化正变而不被许氏看重;那些将世次纳入分类标准的总集倘若在选诗、论诗方面不识正变,也会遭到许氏批评。按理而论,辩体之作的重点在于揭示不同文体之间的体制差异,许学夷以厘清诗体源流正变为鹄的,向读者灌输“体不可分”的理念,并依照“朝代—作家—体裁”的三层结构,形成诗体理论与选诗实践相契合的诗论、诗选框架,这充分显示出许学夷异于他人的精深思考和高明识见。所以,我们与其说《诗源辩体》的编撰体现了许学夷较强的文学史意识,毋宁说《诗源辩体》的世次编排蕴含着许学夷较为进步的诗体史识和诗体史观。
“识正变”使得朝代(世次)成为《诗源辩体》中极具价值的分类方式,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大的背景性因素尚须言明:朝代(世次)本身就是一套颇具指向性的诗学话语。对纷繁复杂的文学世界进行秩序化建构,乃学术发展的必经之路。朝代(世次)作为梳理文学史的基本标尺,所体现的不仅仅是客观的历时性脉络,它还可贯彻“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理念,从而被论者用来标识文学研习的榜样和路径。此种文学时代观在南北朝时期就已萌生。到了唐代,陈子昂“汉魏风骨,晋宋莫传,……齐梁间诗,采丽竞繁,而兴寄都绝”〔1〕这一著名的论断便通过汉魏与晋宋、齐梁的对比传达了诗以代降的观念,进而表现出对汉魏诗风的向往。此后,以汉魏、晋宋、齐梁等朝代(时代)为标签的文学史叙述在诗文集序、诗文论著作中频繁出现,且往往与师古的理念相伴随。在南宋,唐诗与宋诗的体式风貌也被纳入讨论,形成较为完整的以时代论诗体的序列,其中严羽《沧浪诗话》对《诗源辩体》的示范作用颇为明显。
《沧浪诗话·诗体》呈现出以代命体、以人命体、以篇句命体的顺序,这恰好与《诗源辩体》“朝代—作家—体裁”的三级结构相呼应。在《诗源辩体》成书之前,冯惟讷编有先唐诗歌总集《诗纪》,其所依照的也是“朝代—作家—体裁”三级结构,许学夷称赞《诗纪》“使人各相属,而不以类分,其功甚伟”〔2〕。有意思的是,《诗纪》别集专门载录诸家评论之语,卷二《明体》仅收录挚虞《文章流别论》和严羽《沧浪诗话·诗体》(内容略有缩减)两篇。从中能够看到诗体观念在严羽、冯惟讷、许学夷之间的传延。此外,《沧浪诗话·诗体》在以代命体部分列举了“建安体、黄初体、正始体、太康体、元嘉体、永明体、齐梁体、南北朝体、唐初体、大历体、元和体、晚唐体、元祐体”〔3〕等诗体。“正始体”“太康体”“元嘉体”之名最早见于《沧浪诗话》,在许学夷之前,提及这三个名称的文献主要有刘应李《翰墨全书》、朱权《西江诗法》、徐骏《诗文轨范·诗源至论》、曾鼎《文式》、杨成《诗法》、冯惟讷《诗纪》等,它们基本上都是对《沧浪诗话·诗体》的摘录。《诗源辩体》“世次”部分正好沿用了这三个称呼,由此也可见严羽以代命体的诗体观对许学夷的影响。
严羽虽然只是简单地罗列各代之体,而未加以褒贬,但以时代命名的方式确实有利于建构诗体的“差序格局”,进而成为严羽等人宣扬诗歌复古的话语手段。在明代复古思潮的带动下,“文必先秦两汉,诗必汉魏盛唐”〔4〕等论调影响极广,这使得朝代(时代)进一步成为标举复古的强势话语。而万历时期复古主张的质疑者(也即强调“师心”、重视性灵的论者)则希望降低、甚至取消朝代(时代)的标识作用。此即郭正域所言:“诗不必盛唐,要自立门户;文不必两汉,要自有不可磨灭之见。”〔5〕江盈科所言:“善论诗者,问其诗真不真,不问其诗之唐不唐,盛不盛。”〔1〕面对已成声势的“师心”之论,许学夷重视世次的意图也就昭然若揭了。他以朝代为一级分类,就是为了最大程度地标举自己的复古主张,回应“不问其诗之唐不唐,盛不盛”之类的“师心”妄论。就复古内部而言,对学诗者来说,争论的焦点主要不是学五言、还是学七言,学古体诗、还是学格律诗;而是学汉魏、还是学齐梁,学盛唐、还是学中晚唐。因此,许学夷以朝代为标尺梳理诗体正变,背后还有着纠正以往学古者之误,树立正确学诗路径的动机。
二、避意而抑法:《诗源辩体》的尊体策略
关于以代命体、以人命体、以篇句命体三者之间的价值次序,许学夷有非常明确的表达:
古今人论诗,论字不如论句,论句不如论篇,论篇不如论人,论人不如论代。晚唐宋元诸人论诗多论字论句,至论篇论人者寡矣,况论代乎?予之论诗,多论代论人,至论篇论句者寡矣,况论字乎?各卷中虽多引篇摘句,实论一代之体,或一人之体也。〔2〕
这几句话再次显示出许学夷“重视文学代变”的全局性眼光,也为《诗源辩体》“朝代—作家—体裁”的架构提供了依据。然而,一旦重视一人之体、一代之体,那创作主体的经历、品格、作品所属时代的政治社会环境似乎都应该纳入考虑。儒家思想的强力渗透、“知人论世”观念的深入人心,都使得“论代”“论人”成为实现政教批评的有效手段。万历四十年《诗源辩体》初稿完成后,友人吴伯乾前往南京,向当时的文坛名士李维桢求序。李维桢未细读全书,竟认为《诗源辩体》是羽翼儒家经典、传扬政教之作,以至于称赞许学夷“集诸家说,破除偏见,庶几孔孟遗法”〔3〕。许学夷对此颇不满意,次年刊刻《诗源辩体》时未采纳李序〔4〕。这件事迫使许学夷意识到,旁人对《诗源辩体》的质疑或误解,重点不在于框架结构方面,而在于内容主旨方面,即论代、论人之举会让人误以为该书重视对作家(及其作品)道德品格的探求、对时代背景的关注。于是在崇祯五年的定稿中,删除了原本凡例的第一则,而用下面一段文字替代:
此编以“辩体”为名,非辩意也。辩意则近理学矣。故十九首“何不策高足”“燕赵多佳人”等莫非诗祖,而唐太宗《帝京篇》等反不免为绮靡矣。知此可以观是书。〔5〕
崇祯刻本卷一第十二则还提到“风人之诗,诗家与圣门,其说稍异,圣门论得失,诗家论体制。”〔1〕强调《诗源辩体》不属于圣门说诗,也就直截了当地回绝了李维桢“孔孟遗法”的评价。卷二第十九则讨论《招魂》与《大招》的高下,也是典型的论体制而不论得失。朱熹认为《大招》“于天道诎伸动静,若粗识端倪;于国体时政,又颇知所先后”〔2〕,遂以为胜《招魂》。对此,许学夷称其“儒者之见,非词家定论”〔3〕。我们注意到,以上两则都是万历刻本所没有的,可见许学夷在对初稿进行增删过程中,有意识地将自己的辩体之论与理学辩意之论相切割。
中国古代诗歌,经由《诗经》到魏晋南北朝再到唐诗,历经几代诗人的继承与规范,渐趋工整,体制完备,在形和体上达到极致。中国古代诗歌既有其自身的演变规律(内律) ,同时也受到个人经历、时代风气、政治环境等外在因素影响(外律)。《诗源辩体》中的论述虽不能完全无视外律〔4〕,但许学夷要想构建较为纯粹的诗体史,就必然会与外律保持一定距离。
从作家层面来说,许学夷认可赵宧光“论诗不得兼道义”〔5〕之说,并尽量回避“辩意”的评诗方式;从时代的层面来说,许学夷赞同杨慎“诗不可以兼史”〔6〕之论,也略微透露出对“论世”这一传统批评方法的疏离。如此则展现出一个专意于诗歌内律的诗论家形象,这与王世贞、胡应麟诗论兼顾内外的博杂气象迥然有别〔7〕。然而,该诗学取向不只是由许学夷布衣身份下探求专精之学的主观动机所引发,而是考虑到一个客观问题:外律的介入会干扰许学夷对相关作家作品诗体史价值的判断,掩盖诗体发展的内在逻辑。比如,若听从王通“谢灵运小人哉,其文傲;沈休文小人哉,其文冶”〔8〕之论,那谢、沈二人的作品便毫无价值,这明显与二人的诗体史地位相抵牾。再如,有人强调唐代科举对诗歌发展的影响,认为“唐以诗赋取士,故其诗独工”〔9〕,许学夷对此不以为然:“盖由齐梁渐入于律,至唐而诸体具备,其理势宜工。”〔1 0〕他希望读者清楚,除了政治制度等外力之外,诗体自有一条因“内力驱动”而形成的发展线索。故《诗源辩体》中“理势之自然”一语,也多是针对诗歌发展的内律而发〔1〕。
围绕“尊体”而建构的诗学体系当然不能与“意”完全隔绝,比如对于作为“意”核心要素的“性情”,许学夷就不能避而不谈。《诗源辩体》中的“体”“体制”乃“混合型的概念,兼有文类和风格的意义”〔2〕,它必定包含声、词、韵等形式要素。诗歌的创作过程正如徐祯卿所言:“因情以发气,因气以成声,因声而绘词,因词而定韵。”〔3〕体制与性情虽各有偏重,但二者一气相生,不可割裂。因此许学夷承认:“至论性情声气,则诗家与圣门同也。”〔4〕关键是如何在辩体的主题下处理体制与性情的位序。传统诗教观往往把性情放在比体制更重要的位置上来强调,《诗源辩体》卷一总论《国风》,一开始就指出“风人之诗出乎性情之正”〔5〕,并在第十四到二十则花大量笔墨进行探讨,给人以一种承接传统诗教观的印象。可是我们不能忽视,在论述完《诗经》之后,许学夷便极少以性情论诗了。他自己的解释是:“《国风》体制既定,故专论性情。学汉魏而下,不先体制而先性情,所以去古日远耳。”〔6〕《诗经》乃后世诗歌的源头与标杆,我们认为,许学夷倡导《国风》的性情之正,大概是为了塑造《国风》性情、声气、体制、文采、音节兼善的理想诗歌范型(卷一第二到第五则确实是按照性情、声气、体制、文采、音节序列来论述的) ,以起到“入门须正、立志须高”的门面效果。汉魏至晚唐才是《诗源辩体》集中发力的阶段,对于这个阶段,许学夷强调体制先于性情,原因恰可用赵宧光的言论来解释:“情真、景真,误杀天下后世。不典不雅,鄙俚叠出,何尝不真?于诗远矣!”〔7〕这段话被《诗源辩体》所引用,可知许学夷对其颇为认可。诗歌须言情,但言情的作品不一定都能称为诗歌,就像感情充沛的人不代表会唱歌一样。这个简单朴素的道理暗含深刻的诗学主张:诗歌的本体是体制,而非性情。如此立论,不仅抵制了“以性情伦理为上”的诗教观的强行介入,还为学诗设立了准入门槛,以批驳师心重情者“情至即能成诗,游女、伧夫均可作诗人”的虚妄之论。
许学夷回避“辩意”,可以说是对传统诗教观和文道观的疏离。这一诗学旨趣当然不是许学夷首创。《沧浪诗话》在注重诗歌本体方面的示范效应,元明两代诗法、诗体论著对诗歌本位的持守,诗歌总集(如元杨士弘《唐音》、明初高棅《唐诗品汇》)所昭示的“体制为要”的编撰路向,都使得《诗源辩体》的选诗、言诗视角有着丰富的理论依据和文本资源。在明晰该背景的同时,我们还需关注另一条思想线索。从明初以宋濂为代表的浙东学派,永乐、宣德时期掌握文柄的台阁作家,到前七子,再到后七子,文道观念呈现出“重道”向“重文”转变的过程。明代诗学也大致经历了这么一个转变。受理学思想及台阁诗学的主导,“是否符合传统诗教观”时常被用作判断诗歌价值的主要标准,诗歌创作与评价也常被“和平雅正”“温柔敦厚”等诗教话语所规训。李东阳、前后七子一定程度上搁置或偏离传统诗教取向,将重心转移到诗歌的体制、格调、声律、修辞、技法等层面,这显然可被视为“重文”的一种表现。
由此来看,许学夷“辩体不辩意”之论实为前后七子重文倾向的延续。除了前述分析之外,以下两个方面亦能强化我们的判断。首先,王世贞分析李攀龙所编的诗歌总集《古今诗删》,说到:“于鳞之所取则,亦以能工于辞,不悖其体而已,非必尽合于古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兴观群怨之用备,而后谓之诗也。”〔1〕选诗以“体”“辞”为依据,而不必兼顾儒家诗教,这与许学夷“辩体而不辩意”可谓异曲同工〔2〕。其次,王世贞重视修辞与文才,并以之为建构诗人文士身份的内在标准。这种文学观和文人身份意识不适合在理学和政治统摄下的官方场域展开,而更容易向中下层人士传播〔3〕。许学夷以晚明布衣身份,秉持“体制为先”的观念,维护着作诗的标准和诗人身份的边界,正是王世贞文学观、文人观在晚明下层人士中的回响〔4〕。
当然,许学夷对复古重文思想也非照单全收,面对复古派遭受的质疑,他势必会思考应对策略。“体制”以文辞形式为基础,形式的生成往往又离不开“法”。过分注重形式、强调诗法,难免带来模拟、蹈袭之弊,前后七子在这方面遭受的批评可谓人尽皆知。李梦阳与何景明在“法”的问题上发生过争论,李氏将“法”视为必须遵循的规矩,所谓“尺寸古法,罔袭其辞”〔5〕,而何景明则主张作诗应该“达岸舍筏”〔6〕。许学夷赞同李梦阳的观点,认为作诗不能舍弃规矩。他在《诗源辩体·自序》中明确表达:“体制、声调,诗之矩也。曰词与意,贵作者自运焉。窃词与意,斯谓之袭;法其体制,仿其声调,未可谓之袭也。”〔1〕《诗源辩体》也多次论及“章法”“句法”“律法”。问题在于,一旦将规矩(法)细节化,落实到具体而微的细部规则,诗歌创作极容易异化为机械的“形迹”模仿,何景明对李梦阳的批评主要立足于此〔2〕。许学夷必定清楚“重法”所带来的弊端及其可能招致的批评。为了避免落入具体而微的技法探讨,他采取了一种特别的策略:充分提升“体”的优先级,强化“体”对于“法”的统摄性以及“得其大体”的诗学理念。比如,从文学发生的角度来说,主张体制先于诗法而存在,《诗经》、古诗十九首自有其体制,但它们的作者却无“法”的意识。王世贞曾言:“《风》《雅》三百、《古诗十九》,人谓无句法,非也。极自有法,无阶级可寻耳。”〔3〕在许学夷看来,此类论调可谓不得要领。再如,从学诗和作诗角度来说,强调“先体制而后工拙”〔4〕,只有在体现一代之体、一人之体、篇章之体整体风貌的前提下,细微的技法才有存在的空间和理由,否则陷于技法,过于琐碎,格局狭小,既无益于诗体史的呈现,也无助于复古诗学的传承。
《诗源辩体》云:“诗有本末,体气,本也。字句,末也。”〔5〕传统文道观中常用的“本末”之论,被许学夷用来描述“体气”与“字句”的关系。许学夷力诋唐五代的诗格、晚唐宋元的诗法,原因即在于此类著作以字句之法为要,本末倒置。总之,许学夷的“尊体”理论,往外,避免了“意”的干扰;往内,抑制了“法”的泛滥。通过此种策略,许学夷确立了“体”在诗歌中的本体地位。也正因如此,在复古、重文这条思想线索上,《诗源辩体》超越了李梦阳、王世贞等人掺杂己意且尚不完善的文论家主张,升级成了较为自洽的文学史家的系统性学问。
三、从有得则录到以神合神:《诗源辩体》体系化困境与出路
《诗源辩体》“体系精严,论述周备”几乎已成学界共识,这离不开许学夷的匠心独运,同时也是明代复古诗学和知识主义思潮推动的必然结果。左东岭先生归纳出明代诗学文献的三种类型:诗话、诗法、诗论。诗话主要记载诗歌相关的故事,以资闲谈;诗法集中探究作诗的规则、技巧;诗论重在阐述诗学原理、点评作品〔6〕。《诗源辩体》隶属于诗论,在诗论编撰的历史脉络中,《诗源辩体》的价值与地位可谓显而易见。
明代诗论著作从李东阳《麓堂诗话》〔7〕、徐祯卿《谈艺录》,到王世贞《艺苑卮言》,再到胡应麟《诗薮》、许学夷《诗源辩体》、胡震亨《唐音癸笺》、赵宧光《弹雅》,有着一条比较明晰的体系化发展之路,学界对此已有详细阐述〔1〕。从中不难总结出,诗论著作的体系化主要在以下两个方向上推进:一是诗学观念的更新、完善和话语的丰富。《麓堂诗话》《谈艺录》已在不同程度上表达了李东阳、徐祯卿的诗学观念,但限于篇幅,其理论架构可能称不上完善与周备。后继者编撰诗论,多多少少都有着纠正、弥补前人疏漏,回应当下诗学话题,完善理论架构的意图。如王世贞编撰《艺苑卮言》,就是针对徐祯卿《谈艺录》“不及近体”,杨慎《升庵诗话》疏于品评,严羽《沧浪诗话》不够完善,意在“补三氏之未备”〔2〕,从而形成一套话语丰富、内容充实,且有一家之见的诗论著作。同样,许学夷《诗源辩体》卷三十五批评历代诗格、诗话、诗法、诗论,意味着他希望自己这部著作在诗体观念及理论架构上推陈出新。二是文本形式的有序化。明代前中期的诗论卷次不多,材料编排相对随意。即便如徐祯卿《谈艺录》那样条目之间具有一定的逻辑关联,也因篇幅的短小而难以形成较大的言诗结构。自嘉靖后期开始,《艺苑卮言》《诗薮》《诗源辩体》《唐音癸笺》《弹雅》等卷次较多的著作相继出现,文本有序化的意识明显增强。它们或以朝代为序,或分内外杂篇,或按诗学主题编次,有效推动了诗论著作的体系建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判定,在明代诗论著作发展进程中,理论话语的完善与结构编排的优化步调一致且相辅相成。许学夷在《诗源辩体》更新诗体观念的同时,促进了文本结构的完善,堪称明代诗论著作体系化的典型案例。还值得注意的是,许学夷非常在意《诗源辩体》内容、体系的完整性与观念的独创性,他强调:“今总计九百五十六则,惧后人删削耳。”〔3〕批评“诸家说诗,多采窃旧闻,混为己说,最为可鄙。”〔4〕并指责赵宧光《弹雅》引用《诗源辩体》而不标明出处。诸如此类,均折射出《诗源辩体》所带有的现代学术著作的某些特点,这无疑凸显了它在晚明诗论著作中的独特价值。
承认《诗源辩体》在明代诗论体系化之路上的重要意义的同时,我们也得反思如下问题:《诗源辩体》完全具备所谓的“现代性”吗?它能否与当下体系完备的学术著作等量齐观?凭借阅读经验,不难感受到《诗源辩体》在体系方面的诸多不足,也不难判断它与现代学术著作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原因在于《诗源辩体》形式上并未创新,它隶属于一个源远流长且影响广泛的著述传统———笔记体。有学者指出“诗话就是专门论诗之笔记”〔5〕,其实不单诗话,诗法、诗论也大多如此。它们均是对诗歌故事、知识及理论心得的记录。形式上以“则”为单位,形成相对自由零散的随笔记录式散文文体。自欧阳修《六一诗话》肇端,以笔记体论诗的做法日渐流行,成为文人士子常规的言诗手段,从宋代到清代,其整体创作态势可谓一路走高。将《诗源辩体》放到这个脉络中审视,不难发现它在推进诗学研究、完善理论框架方面有着强烈的“创新”意识,但在表达方式的选择上却表现出一种“因循守旧”的姿态。不论如何强调《诗源辩体》前所未有的独特意义,也不能否认,它本质上依旧是笔记体著作,依旧没有突破以“则”为单位构成的文本样貌。如此一来,笔记体天然带有的自由、零散属性势必给诗论著作的体系建构带来负面影响。
首先,笔记体诗论的创作往往是“有得则录”。王世贞作《艺苑卮言》,最初乃“取掌大薄蹄,有得辄笔之,投簏箱中”〔1〕;许学夷作《诗源辩体》也经历了“或夜卧有得,即起书之;无烛,晓起书之”〔2〕的过程。这与欧阳修《六一诗话》等诗话著作的创作情形无本质差别。因笔记体诗论中的条目主要从创作者日常阅读和思考的间隙中萌发出来,故一般不会形成论说文那样大篇幅的、结构完整的表述,而更多地显露出简短、零散的面貌,甚至容易出现有损体系简练严整的重复性表达。比如,许学夷明确表示“代分以举其纲,人判而理其目”,可在《诗源辩体》中,代和人都经常出现前后穿插的情况。再如,《诗源辩体》卷一第十四到二十则针对朱熹“其词感怀者,为其人自作”之论进行反驳,以阐明“《国风》得性情之正”的观点。这几则材料虽各有侧重,但完全可以重组成一段主题集中、论点明确、逻辑清晰的文字,相比而言,原书那种未加处理的材料堆叠不免显得重复、啰嗦。
其次,笔记体诗论的体系主要借助卷次之间的结构安排、每一卷内部的条目秩序来建构。也就是说,它们的体系性最多只能渗透到“条目关系”这个层面,依靠材料的组合来体现,而不是打破材料之间的壁垒,重新组织文辞,以形成新的言说模式。于是笔记体自带的零散属性直接影响诗论体系的严整度。一方面,随着篇幅增加,诗论条目众多且琐碎,若把握不好去取原则,便可能产生溢出体系之外的枝蔓。比如《诗源辩体》卷十八第四十九则讨论“李白跟从永王李璘是否出于胁迫”,卷二十六第八则提及李贺死后成仙的事情,这些均属无关诗体的赘余材料。另一方面,条目之间的关联度高低不一,且缺少醒目的标题导引,致使每一则材料的主题不能被读者快速把握;加之体系化思维难以贯彻到底,条目之间较为随意的组合状态依然时有显露(卷六论陶渊明部分便出现这样的情况) ,导致《诗源辩体》给人一种冗杂繁芜的感觉。许学夷力图采用小字注明的方式来强化条目之间的秩序关联,但这仅属一种弥补性策略,没有完全起到纲举目张的效果。
总之,我们不能轻易将《诗源辩体》的枝蔓、重复、冗杂繁芜归咎于许学夷的考虑不周,而要注意到,此乃旧有表达形式(笔记体)之痼疾。除了《诗源辩体》外,《艺苑卮言》《诗薮》《唐音癸笺》《弹雅》也或多或少存在着与之类似的问题,其中最为特别的是赵宧光《弹雅》。该书以“雅俗”“声调”“格制”等诗学论题为一级标题,具备了明确的“立论”意识,似乎有着专题式学术论著的潜质。然而,这部被称为“类例分明,自成体系”〔1〕的著作依然是笔记体形态,终究没有演化出类似《文心雕龙》或现代文学理论著作那样的结构面貌。以上诸例说明,在晚明诗论著作的体系与非体系之间,存在着难以消解的矛盾和张力。如果把晚明诗学体系的完善视为诗学史上可喜的进步,那么,笔记体的形式非但未能跟上体系化的步调,甚至还起到了阻碍的作用。然而,这种带有“进化论”色彩的看法未必符合晚明人的认知,《诗源辩体》凡例中有一条材料反映了许学夷对该问题的思考:
每则各具一旨,皆积久悟入而得,并未尝有雷同重复者。学者以神合神,当一一领会,否则但见其冗杂繁芜,而于精心独得、次第联络之妙,漠然其不相入矣。〔2〕
这段话可谓欲盖弥彰,表明许学夷非常清楚“笔记体诗论会给读者带来雷同重复、冗杂繁芜的负面印象”。因此《诗源辩体》采用该形式,就不只是因为笔记体强大的影响力让诗论家沉浸于此种表达模式,习以为常;更是因为许学夷认同,甚至希望传达笔记体背后的一套诗学理念。
中国古代诗学的体悟性极强,诗话、诗论中的内容大多源于作者在文学生活中的启悟,此即许学夷所谓“积久悟入而得”。他们重点希望传达每一条材料背后的文学经验和体会,材料之间的弱关联或失序状态并不十分影响这一目标的达成,因此诗话、诗论著作的零散、繁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被宽容。对于读者来说,解读诗话、诗论的方式大概有两种:一是充分考虑全书的结构,对内部的理论、概念进行整合性的逻辑梳理和推演,尽量全面地探究作者的文学思想;二是许学夷所说的“以神合神”,即以“悟”为方法,将自己的文学经验、心得与诗论材料相印证,进而达到与作者心灵相通的境界。两种方式各有侧重,前者是逻辑性、学理性的,凸显了学者做派;后者依靠文学创作和阅读经验,带有强烈的主观体验色彩,散发着作家气息。
以许学夷为代表的诗论家非常注重第二种解读方式,在他们看来,作者既然“积久悟入而得”,那读者也应当“由悟而入”。古代诗学中那些零散不成体系的著作直接打消了读者理论推演的意图,使得经验体悟的价值更能得到彰显;那些体系较强的著作反倒容易诱导读者沉浸于学理分析而忽略经验体悟。体系建构确实有助于理论言说,能让《诗源辩体》从容、有力地应对晚明的诗学争锋,在后七子、公安派、竟陵派的理论对抗中挣得一席之地,同时也能给后世读者提供一条通畅的逻辑推演之路。许学夷并非不清楚这一点,可是,陷入逻辑推演、体系分析,纠结于文本的冗杂繁芜而无法自拔亦非他所乐见。他强调“以神合神”,即是提醒读者不要把《诗源辩体》当作仅供学者展现逻辑分析能力的纯理论文本,而要意识到它是引导作家学诗、作诗的指南,读者应该在诗选与诗论的双向阅读和互文中以及理论和实践的互证中感受诗体的气韵格调及源流正变。笔记体虽然在体系严整方面有着颇多弊端,但是不断丰富的文学经验及其带来的领悟力足以使读者在头脑中形成一种整体性认知,使得诗论的冗杂繁芜不再是核心问题。就此而言,“以神合神”无疑指明了超越形式体系的诗学接受之路。
钱钟书先生曾为古代零散的诗文论材料的价值正名,他以木石砖瓦与建筑物的关系为喻,认为那些个别的见解要比严密周全的体系具有更持久的生命力〔1〕。《诗源辩体》没有舍弃体系架构,但以零散的材料为木石砖瓦,无疑充分肯定了这种生命力。原因之一乃许学夷坚信这些“木石砖瓦”代表着他自己的高明识见,更重要的是,古人以身心体会为旨趣的文化生活方式为零散材料的滋生提供了丰厚的土壤,使得它们不断被运用和接受,生生不息。从中明显觉察到,思想的迭代与革新要比表达方式的更换容易得多,也就是说,思想的载体因为有根深蒂固的文化生活方式作支撑,往往比思想本身具有更大的惯性。现代意义上的文学理论著作体系乃旧有文化生活方式被打破,学科分化,专家之学兴起后的产物,这与其说是一种进步,毋宁说是人们在面临新的文化环境时对表达形式的开发与拓展。当我们以“是否体系化”判断《诗源辩体》等论著的价值时,就已自觉地站在了“现代”立场,忽视了古代学诗者的“悟”在诗论著作产生和传播中的普适效用。从更宏阔的层面来说,在文化发展史上,思想的载体总会不断拓展自己的版图,“今之视昔,亦犹后之视今”,或许我们当下习以为常的表达形式,也有着日用而不知的文化基因,期待着研究者以更为超绝的眼光来发掘和审察。
〔1〕 谢明扬:《许学夷<诗源辩体>在晚明的传播与接受》,《东华人文学报》, 2 0 0 3年第5期;汪泓:《许学夷<诗源辩体>清代流传不广探因》,《江西社会科学》, 2 0 1 0年第1 2期。
〔1〕陈国球:《明代复古派唐诗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 0 0 7年版,第2 9 7-3 0 0页;陈广宏:《诗论史的出现———<诗源辩体>关于“言诗”传统的省察》,《文学遗产》, 2 0 1 8年第4期;徐隆垚:《许学夷<诗源辩体>的理论资源》,《文学遗产》, 2 0 2 2年第2期。
〔2〕关于《诗源辩体》的刊刻过程、版本情况,参见汪泓:《许学夷<诗源辩体>版本比较》,《中国诗学》第八辑,人民文学出版社, 2 0 0 3年版;汪祚民:《<诗源辩体>稿本的学术价值》,《文献》, 2 0 0 5年第3期;徐隆垚:《许学夷<诗源辩体>编刊始末考》,《中国诗歌研究》第二十二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 0 2 2年版。
〔3〕吴讷著,凌郁之疏证:《文章辨体序题疏证·文章辨体凡例》,人民文学出版社, 2 0 1 6年版,第1页。
〔1〕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一,人民文学出版社, 1 9 8 7年版,第1页。按,该书的底本乃是恽毓龄于民国十一年( 1 9 2 2)依据陈所学崇祯刻本而做的排印本。
〔2〕徐隆垚:《许学夷<诗源辩体>的理论资源》,《文学遗产》, 2 0 2 2年第2期。
〔3〕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 1 9 5 8年版,第7 2 7页。
〔4〕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一,人民文学出版社, 1 9 8 7年版,第1页。
〔1〕许学夷:《诗源辩体》“凡例”,国家图书馆藏明万历刻本。
〔2〕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凡例”,明崇祯刻本,第3页。
〔3〕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凡例”,明崇祯刻本,第2页。
〔1〕陈子昂:《修竹篇并序》,《陈子昂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 2 0 1 3年版,第1 6页。
〔2〕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三六,明崇祯刻本,第3 6 6页。
〔3〕严羽著,张健校笺:《沧浪诗话校笺》,上海古籍出版社, 2 0 2 2年版,第2 0 3-2 1 8页。
〔4〕王九思:《明翰林院修撰儒林郎康公神道之碑》,《渼陂集》续集卷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4 8册,第2 3 1页。
〔5〕郭正域:《与史玉池》,《合并离黄草》卷二七,《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 4册,第4 6 1页。
〔1〕江盈科:《雪涛诗评·求真》,《江盈科集》,岳麓书社, 1 9 9 7年版,第7 9 9页。需要指出的是,这里仅就师心论者的典型意见而论之,不代表这些师心论者完全不关注、不讨论历代诗体、诗风的特征及演变。
〔2〕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三四,明崇祯刻本,第3 2 6页。
〔3〕李维桢:《诗源辩体序》,《大泌山房集》卷九,《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 5 0册,第4 8 9页。
〔4〕谢明扬对李维桢《诗源辩体序》的主旨,以及许学夷的态度作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参见谢明扬《许学夷<诗源辩体>在晚明的传播与接受》,《东华人文学报》, 2 0 0 3年第5期。
〔5〕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凡例,明崇祯刻本,第1页。
〔1〕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一,明崇祯刻本,第6页。
〔2〕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二,明崇祯刻本,第3 9页。
〔3〕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二,明崇祯刻本,第3 9页。
〔4〕比如许学夷就曾指出“盛世尚同,衰世尚异”这一外律(见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三四,人民文学出版社, 1 9 8 7年版,第3 1 8页) ,总体而言,这样的外律总结在《诗源辩体》中并不多。
〔5〕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六,明崇祯刻本,第1 0 4页。
〔6〕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一,明崇祯刻本,第9页;卷十九,第2 2 1页。
〔7〕王世贞《艺苑卮言》、胡应麟《诗薮》虽不强调道义,但已有不少关于作家命运、际遇等方面的探讨。
〔8〕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三五,明崇祯刻本,第3 4 1页。
〔9〕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三四,明崇祯刻本,第3 3 0页。
〔1 0〕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三四,明崇祯刻本,第3 3 0页。
〔1〕《诗源辩体》卷三十四第三十九则将诗道与国运并列而论:“诗道兴衰,与国运相若。大抵国运初兴,政必宽大;变而为苛细,则衰;再变而为深刻,则亡矣。今人读史传必明于治乱,读古诗则昧于兴衰者,实以未尝讲究故也。”有论者认为这段文字受到《文心雕龙·时序》影响,反映出“知人论世”的批评视角(参见方锡球《许学夷诗学思想简论》,《文学评论》, 2 0 0 1年第1期;汪泓《许学夷诗体正变论之再评价》,《江西师范大学学报》, 2 0 0 3年第5期。)实际上,这段话与“知人论世”毫不相干,而仅仅是诗论中常见的类比手法的一次运用,用以说明诗歌史同朝代史一样具有由兴到衰的演变历程。该卷的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则分别将诗歌与国运、书法、举业相类比,将此三则并观,更容易发现许学夷“诗道兴衰,与国运相若”等语与“知人论世”无关。
〔2〕郑利华:《明代诗学思想史》,上海古籍出版社, 2 0 2 2年版,第6 4 9页。
〔3〕徐祯卿:《谈艺录》,何文焕《历代诗话》,中华书局, 2 0 0 4年版,第7 6 5页。
〔4〕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一,明崇祯刻本,第6页。
〔5〕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一,明崇祯刻本,第2页。
〔6〕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后集纂要卷一,明崇祯刻本,第3 9 3页。
〔7〕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三二,明崇祯刻本,第3 0 9页。
〔1〕王世贞:《古今诗删序》,《弇州山人四部稿》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 2 0 2 1年版,第1 8 1 0-1 8 1 1页。
〔2〕许学夷对《古今诗删》并无好感,原因不在于“尊体”的诗学取向,而在于李攀龙选诗实践似乎没有贯彻“尊体”的原则,导致“诗歌去取之意,漫不可晓”,见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三六,第3 6 7页。
〔3〕关于明代文学思想史上的“重文”脉络以及王世贞对文人身份的界定,参见熊湘:《王世贞的“文人”身份认同及其意义》,《文艺理论研究》, 2 0 2 1年第4期。
〔4〕这里可以补充的是,针对“朱子于变风如感怀者必欲为其人之自作”的观点,《诗源辩体》卷一第十四到二十则予以集中批驳,批驳的目的除了论证“风人之诗皆得性情之正”外,还暗含另一层思想,即:国风体制可法,非里巷歌谣之作,而是文人学士的首笔。这其实也是对诗歌创作门槛和身份边界的维护。
〔5〕《驳何氏论文书》,李梦阳撰,郝润华校笺:《李梦阳集校笺》卷六二,中华书局, 2 0 2 0年版,第1 9 1 6页。
〔6〕何景明:《与李空同论诗书》,《大复集》卷三二,《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 2 6 7册,第2 9 1页。
〔1〕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自序,明崇祯刻本,第1页。
〔2〕郑利华:《前后七子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 2 0 1 5年版,第1 7 6-1 8 2页。
〔3〕王世贞著,罗仲鼎校注:《艺苑卮言校注》卷一,人民文学出版社, 2 0 2 1年版,第4 9页。
〔4〕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十二,明崇祯刻本,第1 4 2页。
〔5〕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卷三四,明崇祯刻本,第3 2 6页。
〔6〕左东岭:《“话内”与“话外”———明代诗话范围的界定与研究路径》,《文学遗产》, 2 0 1 6年第3期。
〔7〕《麓堂诗话》虽以“诗话”为名,但重在阐明诗学,故此处仍以“诗论”视之。
〔1〕详细分析参见侯荣川《明代诗话的分期与特点再认识》,《南京师大学报》, 2 0 1 6年第3期;郑妙苗《诗学论著在明代的形成与发展》,《文艺理论研究》, 2 0 2 0年第3期;许建业:《援史学入诗学:胡应麟<诗薮>的诗学历史化》,《文学遗产》, 2 0 2 0年第4期。
〔2〕王世贞著,罗仲鼎校注:《艺苑卮言校注》原序,人民文学出版社, 2 0 2 1年版第1页。
〔3〕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凡例,明崇祯刻本,第1页。
〔4〕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凡例,明崇祯刻本,第2页。
〔5〕马自力、王朋飞:《笔记体与宋代诗学》,《清华大学学报》, 2 0 1 9年第1期。
〔1〕王世贞著,罗仲鼎校注:《艺苑卮言校注》原序,人民文学出版社, 2 0 2 1年版,第1页。
〔2〕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凡例,明崇祯刻本,第2页。
〔1〕陈广宏、侯荣川:《稀见明人诗话十六种·弹雅提要》,上海古籍出版社, 2 0 1 4年版,第7 6 0页。
〔2〕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凡例,明崇祯刻本,第1页。
〔1〕钱锺书:《读<拉奥孔>》,《七缀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 0 0 2年版,第3 3-3 4页。
[责任编辑:张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