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公共利益为基本诉求的共和主义德性对于维系城邦共同体起到了重要的联结作用。但进入到近代以后,商业文明下的经济逻辑与发轫于农耕文明的共和主义德性逐渐背离。与此同时,克服商业文明的利己主义和唯私主义弊病,又时刻呼唤着共和主义的理论资源。如此一来,建构一种符合现代政治逻辑的共和主义德性观,就成为了近代共和主义者的重要使命。对此,辉格党人和反联邦党人分别提出了在商业共和国重申德性的建构方案:前者以法治规制德性,后者以参与和民主塑造德性。在现代性语境下唤醒集体本位的德性观念,需要在二者结合的基础上创造一种现代共和主义的德性观。
关键词 :德性;法治;民主;商业共和国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19BZZ012)
中图分类号:D73;D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982(2024)12-0018-07
作为共和主义的核心术语,德性是指公民将特定政治共同体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的意愿和能力。(1)尽管发轫于农耕文明的共和德性在近代的商业文明中逐渐暗淡,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失去了其原有的光芒,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已然彻底丧失了时代价值。就实质而言,德性一直作为共和主义的核心议题居于中心位置,德性观可能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从未消失,并不断随着社会历史的变迁而丰富自身的理论内涵。基于此,从历史逻辑出发对古典城邦到商业共和国的共和主义德性观进行梳理,不仅是重申德性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对克服现代利己主义症结的价值探寻。
一、农耕文明与城邦政治下的德性传统
“德性”与“共和”均滥觞于雅典与古罗马的政治传统,此种政治特点的产生与其土地制度和经济组成部分紧密相关。作为西方文明开端的雅典城邦,城邦内部的主要生产方式是农业生产。(2)随着土地私有制的普及,在古风时代兴起了大殖民运动。也正是这场运动,使得土地所有权成为了城邦内公民拥有政治权利的重要基础(3),古希腊城邦的公民们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耕作,逐渐实现了小农业和小手工业的稳定发展。这种自有的生产方式在满足自给自足需求的同时,为城邦间的陆路贸易和海外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尽管这种生产模式能够满足牟利的需求,但是因为自然经济的限制性因素,所有的生产活动仍然紧紧围绕着维持生存的需求而开展。自此,中小土地所有者的公民成为其政治主体。由于长期居住在城邦内部,拥有政治和社会主导权力的通常都是有土地的自耕农,因此,可以说古希腊的城邦政治和社会结构都是建立在牢固的农耕文明基础上的。尽管雅典城邦的手工业和商业也颇为兴盛,但其商业和殖民活动的活跃仍是为农业生产服务,并没有改变过古希腊社会的农耕基础。在此情形下,城邦社会中生活的公民在奴隶的供养下得以拥有充沛的闲暇时光,在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中修炼了自身的政治品性,从政治实践中诞生了古典共和主义的早期德性观。
苏格拉底作为希腊美德伦理学重要奠基者,率先将人的美德作为研究对象。遵循苏格拉底的教诲,柏拉图将美德的实现表达为义务——即人们进行城邦社会生活必须实现的义务。亚里士多德跟随柏拉图的城邦设想向前探索,将政治美德由观念论落实为一门“实践哲学”。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善”是政治理论的最高主题,而德性的生活即是向善的生活。柏拉图的沉思生活虽然能够获得“最高的善”,但却并非“属人的善”;真正“属人的善”只有在城邦生活中磨炼自身的政治德性才可能实现。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指出:所谓“善”就是“正义”,“正义”对于城邦而言就是将自己的德性正确运用在城邦生活中。“正义”的实现需要考虑平等,需要考虑城邦的整体利益需求,这种实现的确保需要一项客观衡量标准,因此,亚里士多德提倡法律。法律作为一项客观规则,颁布普遍使用的行为准则对城邦全体公民进行管理,这些行为准则督促公民进行合乎德性的生活,而违背法律的行为就预示着偏离了德性的要求。亚里士多德称公正是“一切德性的汇总”(4),并且公正在所有德性之中,是少数对外的、对他人的关心而产生的“善”。所以,讨论城邦的德性时不应也不能忽略公正这种品质。毕达哥拉斯派的学者认为公正应为一种回报。但亚里士多德不赞成这种想法,因为拥有相通的交易关系才可以形成回报,这种互惠的前提是相等。基于这种理解,亚里士多德提出,公正并不能完全合适地维护公民利益,就像争吵的双方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一样。但如果一方失去理智,做出更违背善的行为时,仅仅在两者之间进行裁决,则必然造成克制一方的损失,保持理性并没有帮助他得到好处。所以,公平是在法律层面对公正的补充和纠正,公平的出现不意味着否定被审判的双方在法律层面上的平等地位,它恰恰纠正了过度追求双方同责的法律漏洞。亚里士多德引入公平概念,让法律在处理特殊问题上仍有高度解释力,更大限度保证了城邦内部的公正。在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雅典社会,人们的道德与质朴的农耕生活紧密连接。城邦内部的重要指标仍然是德性。法律作为一种德性判定工具补充作用在人们的生活之中。这种工具特性一直延续至商业取代农耕作为社会和政治发展的重要参考为止。
可以看到,在农耕文明诞生的古典共和主义德性建立于这样一种主张之上:财产服务于美德,它的首要价值不是利润和享受,而是在于可以实现独立的人格和体验公共生活的闲暇。然而,进入到近代以后,此种古典共和德性在一定程度与商业文明产生了背离:
首先,个人主义的冲击。经历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漫长的压抑,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彻底打开了人们希望能够实现主体自由的渴望,神学教义束缚在此刻被冲破。主体的自由成为了这个时期最高扬的旗帜,主体的发展和享受成为了最重要的事件,也促进了近代个人主义的兴起,构成了近代商业文明兴起的内在精神动因,这就使得“克己奉公”的古典共和德性与主体哲学的基本立场相扞格。
其次,私有财产的兴起。古典共和国要求公民热爱自己的国家,拥有平等和节俭的习惯。但在商业共和国之中,这种自由可以保证人们发展自己的财富,保证私有财产不被随意侵害。(5)在这种商业社会之中,个人在政治生活投入的时间被经济利益所侵蚀,他人良善质朴的公民行为被市场活动中的交易行为所彻底取代。
再次,商业繁荣引发政治腐败。古典共和主义强调德性政治,目的并不是阻止商业,但商业社会的繁荣引发的重要问题就是政治腐败的产生。波考克曾论述过光荣革命至乔治三世时期的政治历史,他发现辉格党的商业政权引发了对德性的强烈抵抗,政治问题接连不断,统治十分混乱。其中,包庇、公债私卖等政治问题的产生根本无法阻拦。至此,商业和德性之间的关系更加难以融洽。
最后,资本扩张对古典共和德性的侵蚀。扩张性让资本一旦开始生长就不仅仅满足于存活,它需要不断繁殖,最终成为垄断资本,而竞争性则让资本在发展中格外排他,它不会允许其他资本来抢占自己的位置。此种外侵性的商业发展态势下与古典共和德性所强调的中庸、温良和谦让都具有内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可见,古典共和德性的塑造需要一种质朴的农耕文明。当人们在尽力追逐财富和权力的时候,美德就已经被政府所抛弃。但是,商业社会的个人主义德性只能是一种“空洞的伟大”,诸如政治冷漠,利己主义、理性危机等问题困扰着近代商业社会——正如卢梭在《论不平等》中谈到的那样:社会越是文明,道德就越是败坏。这就使得在商业共和国重建古典德性,克服个人主义时代的道德危机,成为了一种实践上的必要。对此,辉格党人和反联邦党人分别从法治和民主两个维度提出了自己的建构方案。
二、法治规约下的德性:辉格党人的共和愿景
面对商业共和国中德性败坏的可能,以哈林顿为代表的辉格党人首先从法治维度提出了在近代重建古典德性的政治方案。哈林顿尝试在新的基础之上建设共和主义理论。随着有产阶级的不断扩张,权力和权利不对等让国家内部的政权结构也开始发生了重大变化。质朴的农业经济无法满足作为帝国的胃口。商业社会的脚步也在不断加紧,古典的城邦美德被洪潮一般的商业价值观不断冲击。在英国这样一个拥有君主制传统的政体中,实现近现代商业与古典美德的融合是一项非常需要胆量的任务。哈林顿坚信政治真正需要的是沉思美德,但在那时的英国,财富才能塑造帝国的权力。追寻纯粹的如古希腊般的美德以保证政治稳定是一种纯粹浪漫的乌托邦想法。
英国的政治危机都是因为原先存在的财产均势被打破而未修复的结果,不是因为美德没有产生作用,而是均势已经不复存在。封建世俗王权的观念在思想形态方面被文艺复兴运动击穿,市民化的世俗道德脱离了神权控制。资本主义的萌芽让长期沉浸在压抑氛围下的世俗社会体会到了人间与世俗欲望的美好。美德遭遇物质和现实社会需求的双重打击,政治和文化的解放与发展也与世俗市民经济紧紧捆绑。这当然并不能说是一件坏事,人终于摆脱了神独立生存在现实之中;但也无法说这是一件好事,国家和政治的职能开始落入功利主义的语境之中。而当马基雅维利学说在英国发挥作用时,哈林顿深深体悟到马基雅维利学说之中利益的力量,对其阐述的突破现有范式的政治讨论与历史预判深以为然。当美德无法独自再次弥合社会裂缝时,财产与自利就成为可以插入其中的锁匙。在此基础上,哈林顿将亚里士多德共和思想与马基雅维利的共和观相结合,提出了一种以法治为支撑的德性政治理论。
首先,德性建立在法治保护的私有财产权制度的基础之上。在《大洋国》里,哈林顿创造性改写了公民人文主义传统,不置可否,神圣的美德社会能够避免时间的摧残,但在充满变动和争论的革命时期,想要实现政治稳定就需要强大的军队力量,这种合法武力的构建则需要财富。据此,哈林顿提出治理理论要建立在所有制关系的平衡原理和权力原理之上。治理原则要么基于道德品质,要么基于物质条件。(6)内在的道德品质和外在的物质条件是政府治理的两大条件。前者能够产生权威,后者能产生权力。哈林顿敏锐捕捉到政府治理及其内部结构是需要经济和社会两大股力量共同铸造的(7),而奉行自我牺牲的传统共和主义观点在一个商业与奢侈满布的新时代里只能举步维艰。基于亚里士多德关于财富不均会造成革命的论断,以及马基雅维利提出的共和国中贵族和民主全然不可能相融的观念,哈林顿提出了十分巧妙的财产均势思想。这种状态下创造出的平等是不朽的。“均势是绝不会被摧毁的,被摧毁的只是违抗它的一切。”(8)财产均势和地产比例决定国家的政体性质,土地所有权的分配决定着政治权利中的依附可能,如果平民掌握大部分的土地财产那么贵族的权力一定会被削弱,反之,平民一定会依附于贵族。(9)当财产均势开始转变时,国家的权利一定会有所转移。如果公民是为着公民美德和共和国自由的公共行动而举起武器与贵族对抗,哈林顿认为应该鼓励其进行表达。从中世纪开始,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之间,英国从没有产生过合理的均势,封建君主过分依赖权贵的支持,这导致政府的稳定和健康从此消失。哈林顿提出均分与选择理论是希望尽可能克服人性中的自私与恶,使人民更好地为实现共和国这个公共利益集合体服务。哈林顿渴望恢复在中世纪被葬送的共和主义的智慧和美德,但过去的荣耀和美德不再复存。想要重新建立道德高尚的国家,建立合理均势的政府才是实现美德政治的良方。
其次,法治基础上的混合政体是预防德性腐败的必要构件。哈林顿认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这三类政体都具有腐败衰退的倾向,混合状态的政体才可能真正摆脱政体衰败循环往复的可能。在借鉴亚里士多德和马基雅维利的共和主义观时,哈林顿开始逐步搭建自己的共和主义系统思想,“立法者发现这三种政府纵使在最好的时候也是没有价值的,于是便发明了另一种把三者混合在一起的政体,只有这种政体才是最好的。”(10)共和国应该在政体上是混合的,在德性上是纯洁的。杰出的共和国应是法律的王国而非人的王国(11),只要是人主理国家就一定会因为私利而不择手段,所以,哈林顿极力反对君主制,也对霍布斯提出的“利维坦”嗤之以鼻。君主独裁统治常常会激化可被避免的矛盾。因此,实权君主的存在对国家稳定来说不仅是负担更是威胁。保障人们的利益而存在的法律需要人们来共同制定,只有这样才能诞生良好的秩序。
最后,以法治规制德性。哈林顿在其著作中讨论了法治和人治两大历史阶段,人治的王国是不会拥有自由与平等的,只有法治共和国才可能产生长久稳定的生命力。如何保证共和国一直是法律的王国呢?哈林顿将目光移向了农村。农村组成的共和国一定比城市组成的更加稳定,农民和乡村生活是最具有共和国菁华的(12),农民拥有与生俱来的天然美德,“一个人的德行必然会为自己带来荣誉”(13)。但个人决定自身意志时常常出现反转,所以,哈林顿提出“善良的人则有完备的法”是不可被期待的,只有在完备的法律之下才能诞生完备的政治人。继承了古典共和主义公民美德和自由观点的哈林顿认为,公民应该积极参政,在参政中学会如何尊重法律,有效防止公民沉默状态下独裁的出现。政治修养的培育即为个人美德的德育。哈林顿相信在混合政体中人民的德性培养是轻松的。共和国没有特殊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政治特权。国家的美德体现在理智的法律之中。个人必须放弃掉自身的特殊利益,从最普遍的共同利益出发,“把自己所具有的最好的一切以礼让的方式献给共同的利益”(14)。当所有的材料都准备好后,重塑社会之中被摧毁的均势也开始逐渐清晰。实现不同利益之间的平衡的确困难,但“国家的奥秘就在于均分和选择”(15)。一方面,对于国家内部事务决定的权力应当被均分。共和国之内的元老院进行决策,为公共事务进行辩论,而人民选举的代表们组成议会进行选择,两部分都通过美德和智慧行事,但最后的一切事项都应在人民的监督和批准之下进行。共和国的行政官应该是从人民那里接受职权任命,如果他擅自做主,那便是在夺取不属于他的权力,也是在夺取人民的自由。另一方面,哈林顿认为在共和国保持不朽的建设中,轮流执政原则可以抑制派系争夺和内政腐败的倾向。所以,议会内部的成员应该定期进行轮换。当社会的大部分力量可以用来追求公共福利时,美德则会重新进入国家的怀抱。
总而言之,受到马基雅维利学说的影响,哈林顿以法治为载体,建立起了更加现代的美德观。他将市民的生活要素纳入国家政治的考虑范围。市民拥有着个人和公民的双重身份,也同时享受着个人和公共的双重生活空间。独立的个体空间保证了个人的发展,也保护了实现政治发展的重要前提——财富的创造。财产均势是一切政治活动的根基。(16)公民的美德也天然建立在此基础之上。哈林顿将财产等物质基础作为公民德性界定的重要因素,这也使他推论出一种结论,即政府腐败不仅仅是人民丧失政治美德所导致,更深层的原因是政体之下的财产均势被打破,原有的政治权威不再足够对现存财产进行合理分配,而这种不平衡的分配导致的偏差影响了人民的行动原则。(17)“哈林顿的‘人民’所担心的最糟糕的事情是失去政府,而他所说的……不是指强有力的主权者,而是指引导人们有机会践行美德的‘秩序’……拿起武器是个人作为负责任的道德存在肯定其社会权力和政治参与的基本手段……则是拿起武器的基础。”(18)哈林顿视域中的人民比起担心失去主导政府的力量,更加担心失去践行美德的可能。可见,良好的政府并不是因为清除私利才成功,而在于将它和公共利益进行了合理的绑定。哈林顿的共和主义思想体现着德性观从传统的精神气质传统过渡到现代性伦理道德。没有物质保证的纯粹意志追求很难适应那时英国的复杂情况。哈林顿为使美德发挥作用,拥护公民保存自己的物质基础。就像亚里士多德描述的那样,当人民拥有了可支配的财产之后,就会有闲暇。这种闲暇给予了人民展现美德投入公共政治生活的机会,他们开始关心自己,关心真实的公共生活,德性在实践中存续,而国家则可成为一个不朽的存在。(19)
三、民主与德性的共生:反联邦党人的共和理念
18世纪的美洲随着人口的持续扩张,以社区为基础的原始宗教组织与其原教徒的联系开始变得松散。在信仰危机之下,“大觉醒”运动蓬勃发展,理性知识成为了推动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效前提。正是这些思想潮流共同推动着美洲殖民地的不断发展,但同样带来了在旧大陆之中的长久难题——美德与商业之间的紧张。追求财富成为大多数社会行动的基本假设。政治学者与哲学家们怀疑商业繁荣对于道德的正面反馈。基于自利的商业以及对社会道德秩序的负面效果,似乎意味着这两者没有办法完美相容。商业的两面性使得政治在接受其物质成果的同时,付出了真实的高昂代价。对于美洲的思想家们,财富与德性观念如何在共和国形式下产生紧密联系是最重要的命题。对此,以杰斐逊为代表的反联邦党人提出了以民主重塑德性的政治方案。
美国建国初期,原有的殖民体系被摧毁,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等各方面都亟待更新。独立后,美国整体经济实力较差,对海外市场具有依赖性。独立后,美国的发展方针变得十分重要,是农业立国还是商业立国成为了大问题,这是南方农业种植经济和北方工商业经济之间的博弈。汉密尔顿认为政府的首要目标就是促进经济发展,因此需要大力发展工商业。而杰斐逊则认为作为美国特性的农业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农业发展在美国历史上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在杰斐逊心中,农业不仅拥有经济价值,更蕴含着政治与道德的价值。失去美德,万事更变。
对于兼具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双重色彩的杰斐逊来说,古典政治作品对其思想的塑造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极度丰富的知识储备和独特的生活经历促使杰斐逊赞美古希腊时期的民主共和制度,基于美国的殖民地发展历史和独特农耕传统,杰斐逊强调建立以农业为基础的德性共和国。他对乡村农耕式的生活方式抱有极大期待。不激进的生产方式合乎道德,在农业劳作中有利于锻炼人民的性情。这种传统文化支撑着人民在道德层面上的朴实与勤劳。自给自足状态下的自耕农式对政治持有稳定的期待,杰斐逊在许多著作中都表达了对农民政治上和道德上的双重偏好。
显而易见,杰斐逊认为农耕模式孕育了与生俱来有的富有道德感的淳朴民众,他们的天然正义感和道德感支撑着各州民众的基层自治。以农业为生不仅可以维系财富的稳定,还可以最大程度地远离商业社会中的投机性和反复无常的功利心。不过以麦迪逊为代表的联邦党人认为,所有人都有堕落的可能,不应将农民特殊对待。真正能够实现真实平等和国家富强的只能是对国家体系的完善,而这一切都需要经济的支撑。所以,发展商业并非不可取。国库空空,就没有钱实现军队的发展,没有合法暴力,没有反应能力,国家就会陷入危机。长此以往,人民和国家就会相互抱怨,国家只会更加虚弱。虚弱的国家没有权威,只可能陷入灾难。“一个衰弱而卑下的国家,连中立的权利都会丧失殆尽。”(20)故联邦党人认为,如果武力改变人性,那么就需要用更加稳固的政体来实现国家的稳定。给予全体公民同样的权利是愚蠢的行为。重要的是将人民的权利合理地分配给州和国家政府。商业利益的发展和政治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只有统一且有力的政府才能做到这一点。(21)当纳税能力不断提高,国库也会十分充裕,代表人民的政府才有能力进行管理和维护社会发展,人民的政治安全和幸福才会有真正的意义。
相比之下,杰斐逊对于掌权者和高度集权的联邦政府就非常不信任。商业给现代国家带来了丰硕的物质成果,现代社会同样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他认为,权力集团中的人使用权术谋取权力,是引发党争和政变的罪魁祸首,稍有不慎,这些权力的使用者就会腐败贪污。而常常与自然打交道的农民则比政客们更具有原始的道德感,土地上劳作的农民是真正意义上的上帝的选民,具有纯真的道德。(22)农民作为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生产,这样一群拥有高尚道德的人民来管理公共事务才是让人感到安心的。(23)只有农民才能实现真正具有民主性的高尚道德的共和国理想,人民有能力自己管理自己。杰斐逊表达出的强烈的对人民的喜爱深深影响了他的政治思想。在这一点上,以杰斐逊为精神领袖的反联邦党人显著区别于认为美德已经死亡,匆忙找寻美德替代品的联邦党人。杰斐逊认为美德是共和国的重要原则。美德将保护共和国远离道德上的腐败,同时它会让因为繁荣而产生的野心与自私活动存在于一个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杰斐逊的思想深刻影响着美国制宪时期的作为反联邦党人的政治活动家们,他们将人民的德性作为实现共和国繁荣的重要基础。反联邦党人相信人民的美德和政治能力,“共和国也就是自由政府只能存在于那些人民具有美德,而财产又能相等分配的社会里。在这样的政府中,人民是主权者,每一项公共政策都根据人民的心智与意见来评判决定……只有那些组织形式最为简单的政府,才能承担起最大的责任。因为人民中的大多数不会持久介入政府的运转,他们容易被一些受操纵的信息所欺骗。”(24)
反联邦党人十分看重人民对于国家的塑造作用,反联邦党人反对将人民视为愚昧无知的群氓。在反联邦党人看来,“自由政府的法律建立在人民的信心之上方能运转顺畅”(25)。优秀的政体应该倾听人民的声音,重视人民的判断,尊重人民的选择,珍惜人民的权利。依靠人民治理国家会达到良善的效果,建立在民主政体之上的共和才会是真正的共和。反联邦党人的民主思想更加贴近卢梭的直接民主主张:人民将自己的权力交由国家,托付给政府代理行使。这种代理行使必须置于人民的公意下。立法权是人民权力集中的重要部分;法律作为人民公意的集合和发展,不可绕过人民的监督。
人民和政府必须紧密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在地域设置上的呈现就是州政府。州政府让人民拥有直观归属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消解现代大国中普通人的政治冷漠。人民对政府信任感建立的一大因素即为人民可感受到政府的存在。如果政府远离人民,政治权力悬置高阁,付出高昂代价加入参与行列的政治必定会消解人民的热情。失去人民热情和信任的政府,如何能够说明自己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没有政治参与积极性,对权力的监督也会更加松散。这样,又如何保障人民的自由?这样的政府会不断抓紧现存权力,并尝试侵吞更多。当权力完全集中时,政客们便开始自行其是,它不需要人民参与,只需要人民臣服。反联邦党人显然不愿意这样恐怖的设想成真。他们认为一个政府要实现的最大目标就是保障人民平等和美德的实现与自由发展。“自由与开化的人民,缔结这种契约,并未将其全部权利让渡给它们的统治者,而且还对立法机构和统治者设立界限……后者明白在没有得到一半告示的情形下,它们无法在前者面前蒙混过关——这些权利理所当然成为每部宪法的基石。如果人民置于这样的地位……不赞成确定并修改这些,也就意味着他们强烈反对试图构建一个全国性的社会并生活在一个单一的法律制度之下。”(26)
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来源,是法律创建的前提条件,创设法律的立法机关,执行法律的行政机关和解释法律的司法机关,必须全面接受人民管理。这些机关中的公务员只是人民运用权力的代理人。人民选举出他们的目的只是因为人们相信他们可以更好地帮助自己实现利益,他们会按照公意的指示运用权力。“我们唯一能够证明的是,不立足于平等与正义的原则基础上,我们就无法建构一个总体政府——我们还可以证明的是,在我们无法对它能否在平等与正义原则之上组织起来有足够信心之前,我们不应该赋予它如此巨大的权力。”(27)反联邦党人提出应增加议员席位并增强议员的多样性。庞大的共和国整体架构让人民被迫远离权力中心,权力逐渐从大多数人手中移动向少数人。
传统农耕社会下,小的政治单位意味着人民和代表的相对集中,选举出的代表是更加联系群众的,可以更好实现人民的期望。“联邦宪法才是存在于他们与人民之间的唯一契约。但在这种契约中,人民也仅仅是名义上的而已。”(28)双向靠拢使发言人的代表性更加凸显。“在人民选择的代表中间,并没有人能够直接靠近他们,这些代表不是他们的邻里,也不属于他们的生活……只有来自自己阶层的代表,人们将其利益托付于他们之手时才觉得有保证。”(29)遥远的关系会使代表远离选举他的人民,他听不见人民的声音,无法及时与人民沟通,他逐渐把自己的意见当作人民的意见,把自己的想法当作人民的愿望。他会随心所欲地使用人民赋予他的神圣权力来满足自己,“人民的代表将不能与人民水乳交融,既无法向人民解释任何政策背后的动机,也不能指出其功用,同时也无法消除那些反对意见与歇斯底里的抗议”(30)。最后,人民变成了服从者,变成了臣民。美德也随着时间的消磨而彻底磨灭。在经济和商业的诱惑之下,美德最后被个人私欲和权力交错吞噬,这是反联邦党人绝对不愿看见的。
反联邦党人强调代表与人民的亲密关系的背后深意正是对于不可逆转的商业共和政体下对公民意识的关注和对参与政治公共生活的鼓励。“一个拥有全权的联邦政府,如果没有对各州内部法律的认可,那么这些全国性目标将很难实现。”(31)纯粹的爱国之心是确保共和国政体优良的重要因素。对抗商业社会对于美德的冲击,社会很需要重新培育天然道德。“温良的风俗”成为了对抗物质繁荣的有力武器。在商业社会,正义成为了与美德无关的品质。但在反联邦党人眼中恰恰相反,商业共和国内在的不稳固正是因为公正与美德脱离。因此,他们十分反感宪法关于人民权力界定的模糊性语言,以及在司法程序中暗含的对人民的排斥。“当人民制定宪法时……人民依旧保留着谁是他们统治者的决定权……人民通过各州宪法依旧自己保留着这一权力,但是这些权利,却并未被将要管理这一总体政府的宪法予以清晰的界定。”(32)“一旦这种权利置于独立于人民和人民的代表之外、根本不对他们的意见负责的人的手上,到那时,除了高高在上的上帝之手,又有谁能控制他们呢?”(33)反联邦党人相信即使是在商业社会之中,这种纯粹的美德是国家真正需要的。“只要人民享受着自由,他们才会保护自由政府……搞出这套玩意,与自由开化人民的高贵勇敢的情感背道而驰。”(34)社会的发展似乎可以脱离美德,但反联邦党人希望将社会重新拉回美德的怀抱,“道德高尚的人民会制定正义的法律,而良法则有利于保护人民的美德长存”(35)。
在美德的支持下,公民可以在统一空间内实践政治美德,进行自由表达,通过合理的政治途径形成合理的统一意见。人们拥有着平等的政治身份,没有人可以随意提高自己的政治身份,享受更多的政治权利。在美德的实践之下,权利是共享而非占有。人们在政治参与之中重新找到归属感。商业的发展也能找到合理的方式进行。个体价值在国家建设中得到升华,个人德性在政治生活中不断提升。每个人拥有光明的政治人格,其政治价值都是神圣的。人性的善良部分被充分展现,用以对抗商业可能带来的腐败和威胁。只有可以让美德的价值充分展现出来的制度才是真正的好的政治制度。
四、结语
在个人主义盛行的现代商业国度中,重申美德似乎是某种政治乌托邦。但是近代以来资本主义共和国的政治生活中弥漫的私利与腐化、堕落与败坏、分裂与衰败,促使近代西方思想家们不断思考,共和主义的美德如何在商业共和国中重生。美德的缺位不是简单影响着政治参与和个人自立,更深刻影响着国家政体的塑造。对此,辉格党人和反联邦党人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政治方案:前者以制度重建德性,将政治主体的行为置于法律的规制之下,以良法促进善治;后者以民主塑造德性,将幅员辽阔的民族国家解构为邦联制下的复数小型政治单位,以“小国寡民”的古典城邦政治唤醒公民的道德本能。在此情形下,美德究竟是会再次支撑起“多样与特色的联合”还是落入历史的尘灰?或许,当德性如愿回归政治生活时,个体终会“走出了众所周知的沉思的象牙之塔,思考虽然不是讲究时间的但却是实践性的:它是人与人之间的实践,而不是个体在自寻的孤独之中的表演”(36)。
注释:
(1) 陈文娟:《重申德性:构建一种现代共和主义德性论》,《政治学研究》2019年第5期。
(2)(3) 王锐:《古希腊商业文明及其文化特质探究》,《天津商业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
(4)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43页。
(5) [美]戴维·伍顿编:《共和主义、自由与商业社会:1649—1776》,盛文沁、左敏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2页。
(6)(8)(9)(10)(11)(12)(13)(14)(15)(16) [英]詹姆士·哈林顿:《大洋国》,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10、12、13、9、8、3、23、26、27、2页。
(7) [美]乔治·霍兰·萨拜因:《政治学说史》,刘山等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59页。
(17)(18)(19) [英]J. G. A. 波考克:《马基雅维里时刻:佛罗伦萨政治思想和大西洋共和主义传统》,冯克利、傅乾译,译林出版社2013年版,第387、408、418页。
(20)(21) [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63、65页。
(22)(23) [美]托马斯·杰斐逊:《杰斐逊选集》,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298 、60页。
(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美]莫雷·佐伊:《反联邦党人文集》,杨明佳译,商务印书馆2022年版,第13、10、33、40、59、145、145、40、57、226、88、82页。
(36) [美]汉娜·阿伦特:《黑暗时代的人们》,王凌云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17页。
作者简介:杨明佳,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湖北武汉,430070;何汶玲,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责任编辑 陈 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