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妇女走出家庭成为职业女性,祖辈隔代照料成为家庭与生育的重要支持力量。研究利用中国家庭追踪数据(CFPS)2016年、2018年、2020年三期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隔代照料对中国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的实际影响。研究发现:隔代照料能够使育龄女性再生育水平提升5.6%~5.8%。进一步的异质性研究发现:隔代照料对低收入水平家庭、低受教育水平的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的影响更为明显。在社会托育服务相对匮乏的情况下,隔代照料对女性的再生育决策和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重建社会托育服务体系尚需时日,在过渡阶段有必要以“家国一体”思想为引导,将具有即时性、安全性和低成本的隔代照料纳入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之中,这是补齐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破解婴幼儿照料难题和提振人口生育率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隔代照料;再生育行为;积极生育支持;育龄女性
中图分类号:C9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9092(2024)05-0070-013
一、问题的提出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人口问题都是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至2023年,中国的出生人口数量分别为1786万、1723万、1523万、1465万、1200万、1062万、956万、902万,呈现逐年递减趋势。低生育率的蔓延必然会加速中国人口老龄化和人口衰退,进而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多重严峻挑战。【蔡昉:《人口负增长时代:中国经济增长的挑战与机遇》,中信出版社2023年版,第4-16页;郭志刚:《中国低生育率研究》,研究报告,2019年,第2页。】不少学者将我国的低出生率问题归咎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以及社会生育观念的改变。显然,人们的生育观念对于人口出生率会有着重要影响,但更为根本的问题还是与生育以及婴幼儿抚育相关的保障性公共服务是否到位。如果把人口出生率下降归结为我国曾经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话,可能是一种简单化的做法,而且在对策性方案的设计中也会走向一个错误的方向。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的低生育率问题及育龄女性的生育行为及其影响因素。
国家卫健委的调查数据显示,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育龄女性生育的首要因素。【国家卫健委课题组:《关于 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情况的报告》,研究报告,2018年,第10页。】目前而言,由于缺乏对普通家庭的婴幼儿社会照料服务,往往是作为婴幼儿生育者的母亲直接承担起照料婴幼儿的职责。就中国的就业情况而言,妇女一般都会有一份工作,是职业活动者,一旦生育,就会同时担负起工作和育儿的职责,因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终结,婴幼儿照料走向了市场,而市场化的儿童照料费用却迅速增长。【Du F.L.,et al., “Women’s Employment and Child Care Choices in Urban China During the Economic Transition”, Economic Development & Cultural Change, vol.62,no.1(February,2018),pp.131-155.】一方面,各级政府不再补贴0-2岁幼儿的托儿费;另一方面,许多公立儿童托幼机构被关闭或转型为私立幼儿园,并且很多幼儿园不再接收2岁以下儿童。统计数据显示,教育部门和集体办幼儿园占比由1997年的77%下降到2016年的33%。【封进等:《退休年龄制度的代际影响——基于子代生育时间选择的研究》,《经济研究》,2020年第9期。】城市中超过三分之一的家庭有托育需求,但普通家庭能够负担得起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明显不足。这样一来,虽然实施了宽松的生育政策,但是育龄女性必然会担心孩子出生后无人照料,以至于不得不在再生育与就业之间作出取舍。2022年7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1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该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关乎中国民生保障制度的建设,“家国一体”是民生保障话语体系的底色。【林闽钢:《新时代民生保障话语体系的建构》,《阅江学刊》,2023年第2期。】
值得引起关注的是,作为儿童社会化照料服务的低成本替代方式,祖辈的隔代照料在我国当前城镇和农村中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儿童照料现象。根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在全国范围内,由祖辈照料婴幼儿的比例高达60%-70%。【封进等:《退休年龄制度的代际影响——基于子代生育时间选择的研究》,《经济研究》,2020年第9期。】祖辈的隔代照料是中国传统中历史悠久的婴幼儿照料方式,在现代化的过程中,随着妇女走出家庭成为职业女性,使祖辈隔代照料婴幼儿显得更加重要。
虽然从总体上看,中国依旧是一个普婚普育的国家,女性自愿不生育的比例并不高。【翟振武、刘雯莉:《中国妇女终身不孕水平究竟有多高?——基于人口调查数据的分析》,《人口研究》,2020年第2期。】但是,人们在拥有一个孩子之后,考虑是否再生育则受制于儿童照料支持的可得性。在社会尚未建立起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的情况下,隔代照料作为社会化照料服务的一种低成本替代方式,可以实现时间和收入在家庭中的代际传递,使育龄女性能够更加轻松地在再生育和工作之间进行权衡取舍。【Cook S. and Dong X. Y., “Harsh Choices: Chinese Women’s Paid Work and Unpaid Care Responsibilities under Economic Reform”, Development and Change, vol.42,no.4(August 2011),pp.947-965.】目前,学术界关于隔代照料对中国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的实际影响缺乏深入研究。本项研究试图采用中国家庭追踪数据(CFPS),分析自2016年中国逐步放宽生育政策以来,祖辈提供的隔代照料与中国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希望通过这项研究,揭示影响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的家庭因素,在探索提振我国人口生育率的道路上找到一系列更具精准性、有效性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二、文献回顾
国外相关研究文献主要关注的是隔代照料对年轻一代养育子女的影响。隔代照料是家庭代际间支持的一种常见形式,也是重要的儿童照料方式。在美国,47%的祖辈为孙辈提供了某种形式的隔代照料,其中(外)祖母提供隔代照料的比例为54%,(外)祖父为38%。【Hank K. and Buber I., “Grandparents Caring for Their Grandchildren: Findings from the 2004 Survey of Health, Ageing, and Retirement in Europe”, Journal of Family Issues, vol.30, no.1(February 2009), pp.53-73.】祖辈有无工作、居住地理距离远近、是否是学龄前儿童的祖辈往往在提供隔代照料中有着很大的不同。在欧洲,隔代照料也非常普遍,58%的(外)祖母和49%的(外)祖父会为15岁以下的孙辈提供照料,其中,在荷兰、丹麦两国,有65%的(外)祖母提供照料,60%的(外)祖父提供隔代照料。【Hank K. and Buber I., “Grandparents Caring for Their Grandchildren: Findings from the 2004 Survey of Health, Ageing, and Retirement in Europe”, Journal of Family Issues, vol.30, no.1(February 2009), pp.53-73.】一项对德国的研究发现,与祖父母居住的地理距离越近,人口生育率就越高,这可能是因为地理距离近使隔代照料的可获得性大幅提高了。对荷兰的研究发现,在已经有一个孩子的情况下,若祖父母能够提供频繁的隔代照料,育龄夫妇就可能再生一个孩子。总之,从欧洲的情况看,隔代照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育龄夫妇的再生育意愿。在欧洲南部区域,这种激励作用表现得更为明显。【Thomese F. and Liefbroer A. C., “Child Care and Child Births: The Role of Grandparents in the Netherlands”, Journal of Marriage & Family, vol.75 no.2(February,2013), pp.403-421.】
隔代照料是我国现阶段婴幼儿照料的普遍方式,也是现代化进程中伴随社会深刻变迁出现的家庭代际合作育儿方式。国内相关研究大多是对隔代照料的提供者(祖辈)、接受者(成年子女、儿童)分开来加以研究的。对文献进行梳理和分析,可以看到,国内研究隔代照料提供主体的文献往往更多地关注隔代照料给老年人的退休决策、身心健康、生活质量等带来的影响。对隔代照料接受者的影响议题基本上集中在如下三个方面:(1)隔代照料对成年子女(尤其是育龄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王伟同:《隔代抚养与中老年人生活质量》,《经济学动态》,2019年第10期。】(2)隔代照料对儿童心理健康、成长方面的影响;(3)隔代照料对家庭的代际关系和代际支持的影响。【邹红等:《隔代照料与女性劳动供给——兼析照料视角下全面二孩与延迟退休悖论》,《经济学动态》,2018年第7期。】
【宋璐、李树茁:《照料留守孙子女对农村老年人养老支持的影响研究》,《人口学刊》,2010年第2期。】
【陶涛等:《代际交换、责任内化还是利他主义——隔代照料对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人口研究》,2018年第5期。】此外,有个别研究考察了隔代照料对子代生育时间选择的影响。【封进等:《退休年龄制度的代际影响——基于子代生育时间选择的研究》,《经济研究》,2020年第9期。】
已有研究较少涉及隔代照料对我国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的影响。本项研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已有文献进行补充:(1)基于中国普遍存在的隔代照料事实,结合2016年以来生育政策放松的大背景,利用CFPS 2016年、2018年、2020年三期数据,实证分析隔代照料对中国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的影响,进一步解释影响我国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的家庭因素。(2)使用“老人与子女关系状况”这一随机事件作为工具变量(IV),识别隔代照料与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女性或配偶的父母过去六个月是否帮忙料理家务、照顾孩子来衡量照料行为是否发生,从调查年份的育龄女性是否再怀孕和是否再生育来衡量再生育行为,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对策建议。
三、理论分析、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一)理论分析
家庭经济学理论认为,家庭是人类社会生活最基本的一个细胞,也是由多人组成的生产单位。不同家庭成员的时间、货币和技能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会产生家庭联合效用,这些效用包括孩子、健康、声望等家庭产出。【加里·斯坦利·贝克尔:《家庭论》,王献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8页。】家庭行为主要受货币和时间两个因素的限制,家庭行为的成本要用时间和货币来衡量。当一个家庭的货币和时间为既定时,为了实现家庭生产的效用最大化,家庭成员对有限的资源进行最合理的配置。
生育是家庭生产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其中既包括经济成本也包括时间成本。当然,生育也能给家庭带来满足感和福利,包括精神上的满足感以及养儿防老等的现实生活满足感或预期,育龄夫妇往往会通过对生育成本与生育福利的权衡来做出是否生育以及生育数量的决策。家庭的再生育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再生育成本和再生育收益的比较,当再生育孩子的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时,那么再生育一个孩子有利可图。
隔代照料会影响育龄夫妇的生育决策或行为【Aassve A., Meroni E. and Pronzato C., “Grandparenting and Childbearing in the Extended Family”, European Journal of Population, vol.28, no.4(August 2012), pp.499-518.】。作为儿童照料的一种重要力量,隔代照料因为实现了家庭代际间的时间转移而能够在影响育龄女性的生育时间选择方面发挥作用,特别是可让女性作出是否生育的决策,以保证其在工作和生育之间更好地维持平衡【Cardia E. and Ng S., “Intergenerational Time Transfers and Childcare”, Review of Economic Dynamics, vol.6, no.2(April 2003), pp.431-454.】。隔代照料对女性再生育的具体影响机制是:育龄女性在进行再生育决策时,会考虑再生育后照料孩子的时间和货币投入,而祖辈的隔代照料能够实现家庭两代人之间的时间和货币的代际转移,一方面有助于育龄女性释放时间,另一方面有助于增加女性劳动供给和提高货币收入,从而更好地缓解就业与再生育之间的矛盾。时间资源和货币资源的双重增加能降低家庭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成本,提升家庭对孩子的有效需求,促进育龄女性的再生育行为。
(二)基本模型设定
本项研究通过建立以下形式的经验模型来识别祖辈的隔代照料对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的影响:
childbirth=α+βgpcit+γx+μ(1)
其中,childbirth为t年女性i的再生育指标,包括再生育(birth)和再怀孕(pre),gpc为女性i在t年是否有孩子被祖辈隔代照料,x为控制变量,包括女性的年龄、受教育程度、户口、健康、就业等女性个体特征;家庭收入、已育孩子的性别、孩子上学的阶段等家庭特征;配偶工作等配偶特征;教育保障等地区社会因素。μ为随机误差项。在对模型(1)进行估计时,如果β显著为正,则说明隔代照料对女性的再生育行为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三)模型的内生性及处理方法
直接估计(1)式存在的风险是,隔代照料与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内生性,传统的估计方法会导致内生性偏差,这两者之间的内生性可能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隔代照料和育龄女性的再生育行为之间可能存在反向因果关系。一方面,祖辈的隔代照料行为会降低子女在未成年孩子照料时间上的投入,从而对再生育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再生育也会反过来影响祖辈的隔代照料行为,如果家中有需要照料的未成年孩子,此时往往会促进祖辈提供隔代照料。其次,一些不可观测的变量可能会同时影响隔代照料和再生育,诸如家庭观念、工作偏好、地域文化、传统习俗等,会导致估计模型出现遗漏变量问题。如果采用传统的计量方法会导致估计结果出现偏差,基于此,本项研究尝试寻找隔代照料的工具变量,基于方程(2)-(3)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回归。
二阶段:birth=α+β gpc(+γ x+μ(2)
一阶段:gpc=η+η inter+θx+ψ(3)
其中,gpc(为内生变量隔代照料(gpc)通过模型(3)得到的估计值,inter为工具变量“老人与子女关系状况”变量,x是与模型(1)中相同的其他控制变量,μ和ψ为随机干扰项。
在工具变量的选取上,已有文献有的使用与祖辈居住的地理距离作为隔代照料的工具变量。但是,与祖辈居住的地理距离的外生性常常会让人产生质疑。本项研究拟使用老人与子女关系状况作为隔代照料的工具变量。老人与子女的关系状况,根据CFPS中“过去六个月,您与您父亲/母亲关系如何”进行赋值,很不亲近=0,不太亲近=1,一般=2,亲近=3,很亲近=4。工具变量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工具变量的相关性。工具变量需要与内生解释变量相关;(2)工具变量的外生性。除去内生解释变量这个唯一途径,工具变量不直接或间接影响被解释变量。我们认为,老人与子女的关系状况满足工具变量相关性和外生性的要求。其逻辑如下:从与内生解释变量的相关性来看,老人与子女的关系状况与内生解释变量“老人为孙辈提供隔代照料”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也即,老人与子女关系越好,老人提供的隔代照料越多。因此满足工具变量与内生解释变量直接相关的要求。从外生性来看,老人与子女的关系状况与被解释变量“育龄女性的再生育行为”没有直接的相关关系。老人与子女的关系状况只有通过提供隔代照料才可能对子女再生育决策起作用,因此满足工具变量的外生性要求。
(四)数据与变量介绍
1.数据来源和样本说明
本项研究所使用的数据为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ISSS)采集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该数据库的样本覆盖除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宁夏、海南、港澳台之外的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14960户家庭、42590位个人的访问。调查对象包含样本家户中的全部家庭成员,涉及个体、家庭、社区三个层面的数据。经2010年基线调查界定出来的所有基线家庭成员,成为永久追踪对象。笔者选取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16年、2018年、2020年的数据,研究对象为16-49岁的育龄女性,经过数据清洗并与其他家庭成员匹配,最终样本数量为8633个。
2.变量选择及定义
本项研究的被解释变量是育龄女性的再生育行为,主要是用在调查年份的育龄女性是否再生育或是否再怀孕来衡量,“是”则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核心解释变量是隔代照料,将爷爷、奶奶以及外公、外婆任意一人在过去六个月是否帮忙料理家务、照顾孩子定义为隔代照料,“是”则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主要控制变量分为三类,即育龄女性的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地区特征。个体特征包括育龄女性受教育年限、年龄、健康状况、工作状况、户口性质、是否参加生育保险;家庭特征包括配偶工作、有无男孩、孩子上学阶段、家庭收入、教育支出。地区特征包括所在省份的教育保障(小学数量)。
表1报告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全样本中育龄女性的再生育或再怀孕占比为40.8%,有隔代照料组的育龄女性再生育或再怀孕占比为45.8 %,没有隔代照料组的育龄女性的再生育或再怀孕占比为31.6 %。以上统计事实反映了隔代照料对育龄女性的再生育或再怀孕有明显影响,但该影响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还依赖于更严谨的实证检验。
四、实证分析
(一)基本回归
表2报告了基本回归的结果,第(1)~(2)列、(3)~(4)列分别是Probit和Logit模型的估计结果,第(1)、(3)列控制了年份固定效应,但没有控制省份固定效应,第(2)、(4)列同时控制了年份和省份固定效应。结果显示,隔代照料能够使育龄女性再生育水平提高5.6%~5.8%,上述结果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比较四列的结果,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否排除不同省份的经济社会因素,无论采用Probit还是Logit模型都表明隔代照料对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有显著促进作用。
关于其他控制变量对女性再生育行为的影响,就个人特征而言,年龄与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年龄越大,再生育水平越低;受教育水平与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受教育水平越高,再生育水平越高;健康水平与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健康水平越高,再生育水平越高;劳动参与会显著降低育龄女性的再生育水平。就家庭特征而言,户口性质、生育保险、配偶是否工作、家庭收入水平、教育支出等因素对育龄女性的再生育行为没有明显影响。家中已有一男孩的育龄女性的再生育水平高于其他家庭。家中已有孩子所处的就读阶段越高,育龄女性的再生育水平越低。就社会因素而言,教育保障情况与育龄女性的再生育行为之间有显著正相关关系。
(二)内生性问题处理
根据上文分析,隔代照料和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之间存在着内生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项研究采用老人与子女的关系状况作为隔代照料的工具变量。表3报告了消除内生性的回归结果。一阶段回归主要关注工具变量的有效性和与内生变量的相关性。二阶段回归主要利用有效的工具变量来更准确地估计内生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一阶段回归结果显示老人与子女的关系状况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意味着如果老人跟子女关系越好,提供的隔代照料就越多。二阶段回归结果显示隔代照料与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之间的估计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克服内生性之后,隔代照料对育龄女性的再生育行为仍有显著促进作用。
(三)稳健性检验
1.重新界定育龄女性的年龄范围
上文在界定女性再生育时用了16-49岁的育龄女性是否再生育来定义生育行为。考虑到45-49岁的大龄女性再生育的危险系数高,以及16-19岁的女性的生育概率相对小,这些人被囊括在数据之中,可能会导致估计结果的偏差。因此为了排除因为被解释变量界定所造成的影响,我们用20-45岁的育龄女性的再生育行为来替代16-49岁的育龄女性的再生育行为来检验结果的稳健性,结果如表4所示。重新界定育龄女性的年龄范围之后,无论是否解决内生性,结果均与上文保持一致,进一步表明本结果的稳健性。
2.替换解释变量
上文用育龄女性的父母或配偶的父母过去六个月是否帮忙料理家务、照顾孩子来定义隔代照料行为。由于用“是否隔代照料”难以识别出隔代照料强度对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的影响,拟用祖辈提供隔代照料频率替换是否隔代照料来检验结果的稳健性,结果如表4所示。替换解释变量之后,无论是否解决内生性,结果均与上文保持一致,进一步表明本项研究结果的稳健性。
(四)异质性分析
为进一步分析隔代照料对于不同育龄女性的再生育行为影响的差异,本项研究根据家庭收入水平和育龄女性受教育水平进行分组以检验异质性是否存在。
1.按家庭收入水平分组
本项研究根据家庭收入是否高于平均数,区分为较高收入组、较低收入组两组,结果如表5所示。可以看出,对于较高收入家庭的育龄女性,在解决内生性之后,隔代照料对其再生育行为的影响不再显著;而对于较低收入家庭的育龄女性而言,无论是否解决内生性,隔代照料对其再生育行为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意味着隔代照料对于较低收入组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的促进作用更大。隔代照料主要通过收入效应作用于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再生育行为,收入越高的家庭,购买市场化照料服务的能力越强,对祖辈的隔代照料依赖程度越轻;反之,收入越低的家庭,购买市场化照料服务的能力越弱,对祖辈的隔代照料更为依赖。
2.按育龄女性受教育水平分组
本项研究根据育龄女性教育水平是否超过12年,区分为低受教育水平组、高受教育水平组,结果如表6所示。可以看出,对于高受教育水平组的育龄女性,在解决内生性之后,隔代照料对其再生育行为的影响不再显著;而对于低教育水平组的育龄女性,无论是否解决内生性,隔代照料对其再生育行为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意味着隔代照料对于低受教育水平组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的促进作用更大。
隔代照料主要通过两种机制作用于不同受教育水平育龄女性的再生育行为:一是收入效应,受教育水平越高的女性通常收入水平较高,购买市场化照料服务的能力越强,对祖辈的隔代照料的依赖程度越轻;二是替代效应。受教育水平越高的女性再生育的时间机会成本也越高,隔代照料对母亲照料和家务劳动的替代作用,可以释放女性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产生替代效应,有助于女性更好地平衡就业与家庭,促进其提升再生育意愿和再生育行为。隔代照料对不同受教育水平女性再生育行为的影响效应取决于这两种效应的权衡。本文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对于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女性而言,收入效应的影响大于替代效应。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当前,中国正处于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和社会快速转型的重要时期,一方面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女性工作压力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儿童照料需求更加精细化、育儿成本日益攀升。在这种情况下,儿童照料资源日益紧张,由此育龄女性在再生育与职业发展之间存在着抉择困难,导致人口低生育率问题愈加严峻。本项研究利用CFPS三期调查数据,借助Probit、Logit、2SLS模型,使用工具变量法,探究了祖辈隔代照料对于中国育龄女性再生育行为的影响。
研究发现,隔代照料能够显著提高育龄女性的再生育水平。育龄女性的再生育与她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时间价值是存在着冲突的,而祖辈为婴幼儿提供隔代照料可以缓解这一冲突。在进一步的研究中还发现,隔代照料在对不同收入水平家庭和不同受教育水平育龄女性的再生育行为存在一定的异质性,对低收入水平组家庭、低受教育水平组育龄女性的影响更大。可能的原因是低收入家庭和低受教育水平的育龄女性难以承担社会化照料服务的费用,对隔代照料更为依赖。本文的结果具有如下几点政策含义:
第一,应重视和重估隔代照料的社会价值,提升老人提供隔代照料的积极性。低生育率背景下,提振人口生育率已不仅仅是家庭的事务,更是国家大事。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我国当下的国情,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并非是让作为生育主体的育龄女性退出劳动P0K4/L4sHY3rHPUm0MlVvGRKgZf+XbQBus6/ByiP3pM=力市场而回归家庭,而是给予育龄女性最积极的生育支持,使其生育无后顾之忧。祖辈承担隔代照料职责,有助于减轻女性的照料压力,最大程度减轻对女性就业和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从而提升其再生育意愿和行为,进而缓解低生育率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压力。在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政府有必要为隔代照料正名,并加大对隔代照料的正式制度支持。一些国家如新加坡、澳大利亚等照顾孙辈的老人可以申请政府的专项补助或可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这些经验和举措值得我国借鉴。
第二,需采取支持隔代照料与发展托育服务双管齐下的策略,减轻女性生育成本。人口负增长时代的人口政策应采取缓解性政策与适应性政策双管齐下的策略,不可偏废【王军:《人口负增长时代的中国人口治理策略研究》,《治理研究》,2023年第6期。】。在社会性托育服务匮乏的过渡阶段,应立足于家庭,加大对家庭的支持力度,将具有即时性、安全性和低成本的隔代照料纳入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实践层面,应鼓励经济基础好、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开展试点探索,在老年人自愿选择隔代照料的原则下,为开展隔代照料的老人提供灵活多样的补贴和优惠政策。在社区开展早教培训项目,提升老人隔代照料的育教水平,缓解因隔代照料产生的家庭代际矛盾。以上海为例,2023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期,上海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实现社区全覆盖。长期而言,我国应在“家国一体”思想引导下持续探索符合国情的托育服务体系及有效模式,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破解婴幼儿照料难题。
(责任编辑:张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