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了解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枣庄市农技推广体系现状并探索服务能力提升的途径,本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调研。结果表明:市、区两级和镇级农技推广机构存在较大差异。市、区级农技推广机构目前人员配备较好,可以胜任新时代背景下农技推广的目标和任务;镇级农技推广机构目前处于超编状态,从事农技推广人数较少,学历结构偏低,中高级职称人员偏少,加之基层事务性工作繁杂,大量人员从事其他工作,难以圆满完成农技推广的目标和任务。提出服务能力提升的途径主要为:一是强化农技人员的知识培训更新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主力军作用;二是积极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和社会化服务效果;三是做好监督管理,切实发挥农资经营队伍的辅助补充作用。
关键词:农技推广服务能力专题调研
*基金项目:2023年度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现状及服务能力提升途径的调查研究”(编号:LX2023146)。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总结枣庄市持续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后农技推广体系现状及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效果和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现状、农技推广人员和高素质农民培训、高素质农民政策技术需求、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及提升农技服务能力途径研究的系列专题调研活动。
一、调研方法
调研采取设置调查问卷、赶乡村大集、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技术指导服务等形式。本文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广义的概念,涵盖种植业(包括农技、植保、土肥、蔬菜、果树等)、渔业、畜牧、农机、农经5项业务,但不包括枣庄市农科院、枣庄学院、枣庄职业学院、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市、区林业技术推广相关机构。调查问卷共设置市、区、镇三级农技推广机构、农技人员、代表性新型经营主体或高素质农民、普通农户共6类、涉及58项内容。调研问卷采取邮箱或微信网络转发、现场实地发放、电话调查等多种方式。同时,还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并通过实地现场指导服务、赶乡村大集和观摩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高素质农民和普通农民有关情况(种植成本和收益、技术难题和要求、喜欢的培训方式、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意愿等)。通过调研相关机构科室、举办座谈交流会和实地现场开展指导服务等方式了解枣庄市在高素质农民培育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方面采取的优惠政策、具体措施和通过示范辐射带动周边并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做法及效果。
此次调研活动共回收有效调研问卷1138份。其中:市级单位3份、区级单位22份、镇级单位59份、农技人员60份、高素质农民(含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823份、普通农户171份;召开大、中、小型座谈交流会4次;深入基层(五区一市和高新区)的田间地头开展现场调研和技术指导服务67次。
二、调研结果
(一)枣庄市农技推广体系现状
新一轮机构改革之后,枣庄市市级设置市农业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市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3家农技推广机构,各区(市)明确了区(市)、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进一步核定了区(市)、镇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编制,基本形成以区(市)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镇(街)农技站为核心、村科技示范户为纽带、各类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同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目前全市各级农技推广机构84个,编制人数1078人,在职人数1128人、从事农技推广人数640人。
(二)全市农技推广机构现状
改革后,市级农技推广机构空余编制45人,从事农技推广人数94人,从事农技推广人数分别占编制人数和在职人数的59.9%和83.9%;在职人数中,高层次人才占比相对较高,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到94.6%(研究生和本科占比分别为20.5%、74.1%);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占比为67.9%(其中高级、中级职称人员分别占39.3%、28.6%),初级职称和其他人员占比仅为13.4%、18.8%,市级农技推广机构人员配备精良,能够胜任新时代背景下农技推广任务。
1.区级农技推广机构现状。改革后,区级农技推广机构共有22个,分别是滕州市3个、市中区3个、高新区1个、山亭区4个、峄城区4个、薛城区3个、台儿庄区4个。共有编制人数658人,在职人数610人、从事农技推广人数353人。学历和职称分布情况详见表1。
表1数据分析显示:区级农技推广机构空余编制48人,实际在职人数为610人,从事农技推广人数353人,从事农技推广人数分别占编制人数和在职人数的53.6%和57.9%,均比市级低;在职人数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到73.9%(研究生和本科占比分别为11.8%、62.1%),均比市级低;在职人数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比为47.9%,较市级占比明显降低,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人员占比分别为16.6%、31.3%、7.4%,分别比市级减少22.7%、增加2.7%、减少6.0%,还有44.8%的其他人员从事与农业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比市级增加26.0%。综上所述,区级农技推广机构事务性工作较多,从事农技推广人数比例比市级机构少,突出表现为高级职称占比较少,中级职称、其他人员占比显著增加,人员配备相对合理,可以胜任新时代背景下农技推广的目标和任务。
2.镇级农技推广机构现状。改革后,镇级农技推广机构共有59个,改革后的名称分别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办公室、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共有编制人数263人,实际在职人数406人、从事农技推广人数193人。学历和职称分布情况详见表2。
表2数据分析显示:镇级农技推广机构超出编制143人,从事农技推广人数193人,从事农技推广人数分别占编制人数和在职人数的73.4%和47.5%;在职人数中,只有1个研究生,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仅为24.3%(研究生和本科占比分别为0.2%、24.1%),均较市、区级占比显著降低;实际在职人数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占比仅为9.1%,其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占比分别为3.2%、5.9%,均较市、区级比例大幅降低;初级职称人员和其他人员占比分别为18.7%、72.2%,均较市、区级比例显著增加。综上所述,镇级农技推广机构是距离农民最近的农技推广职能部门,承担着做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模式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最后一公里”的推广任务,而目前的镇级农技推广机构从事农技推广人数较少,学历结构偏低,中高级职称人员偏少,加之基层事务性工作繁杂,大量人员从事其他工作,难以圆满完成新时代背景下农技推广的目标和任务。
(三)农民需求调研情况
1.高素质农民需求调研情况。通过对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调研问卷的总结分析:调查对象年龄集中分布在31~60岁,其中,41~50岁年龄段占比最高,达到38.17%;文化程度高中或中专占比最高,达37.98%,其次是初中,占比32.35%。在目前主要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领域以种植业居多,占比67.9%,其次为养殖业,占比10.51%。从业组织类型中,个体种植(养殖)户占比38.49%,家庭农场主占比18.96%,专业合作社占比17.02%。
调查显示:超过75.78%调研对象是为了提高技能水平和知识水平而参加培训,94.06%的调查对象愿意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高素质培训班,52.88%的调查对象接受线上线下融合的培训形式。选择度最高培训时间是4~7天,最愿意在冬春季参加培训,最希望学习技术技能、发展理念、惠农政策、市场营销、产业发展等知识。75.72%的农民愿意长期从事农业、扎根农业创业,农民在发展中最大的短板是技术和资金。对将来农业发展途径的看法,选择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家庭合作经营、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居前三位。
2.普通农民需求调研情况。通过对普通农民需求调研问卷的总结分析发现:调查对象年龄集中分布在50~80岁,其中,60~70年龄段占比最高,达到78.32%,通过扫盲培训认识少量文字并会写自己姓名的农民占比最高,达58.7%,其次为初小学生,占28.4%。低于50岁的农民多选择外出打工增加收入。这些普通农民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接受程度较慢,他们更多的需求:一是希望尽可能降低农资种植成本;二是提高农产品价格;三是改善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四是希望国家给予更多的政策、资金、物化补贴和扶持,特别是农作物受灾之后的保险赔偿要增加额度。
(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几年来,按照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枣庄市各级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育及统筹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力量,提升农技综合服务能力。
1.明确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职能,完善组织架构。新一轮机构改革之后,各级编办均明确了市、区(市)、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进一步核定了三级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编制,全市所辖6个区(市)、59个镇(街)农技推广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农技推广标识和服务网络图全部张贴上墙,农技人员配备和工资待遇足额保障,全面支撑稳粮保供、大豆油料扩种、“菜篮子”产品供给、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落实。
2.持续加大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力度。为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枣庄市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资金(2022年为300万元),连续多年完善省、市、县三级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制。除按照省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选派农技人员完成省级班培训任务外,还及时开展市级班、县级班培训活动。各区(市)因地制宜,根据产业需求,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四年来,市级先后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682人(其中种植业943人、畜牧372人、渔业86人、农机281人),县级先后组织集中专题培训100余期、开展赴外市学习观摩活动30余期,累计培训农技人员3000余人次。他们通过农业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系列培训,提升了业务素质,增强了为农民服务的能力。
3.建立奖励机制,鼓励争先创优。一是开展枣庄市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2022年度遴选推介山亭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7个机构为枣庄市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中区万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等9个组织为枣庄市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扩大宣传,增加知名度,扩大辐射带动效果。二是选拔培养基层优秀农技推广人才。由枣庄市市级财政列支专项人才资金(每人每月800元津贴),面向全市镇街农业、农机、畜牧、渔业技术推广站、村、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选拔培养一批做出突出贡献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人员,每年选拔培养20名,管理期4年,已累计评选80名。三是开展“乡村之星”和农民职称评选。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培养“齐鲁乡村之星”100名、“枣庄乡村之星”145名,已有204名农民获得职业农民职称,其中:17人获农民高级农艺师、61人获农民农艺师、126人获农民助理农艺师。这些奖励机制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高素质农民从事农技推广的积极性,提升了我市科学种田水平。
4.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近年来,枣庄市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工作,把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作为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通过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政策供给保障,高质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2022年12月,登记管理的合作社数量为7620个,比上年同期增加6.32%,其中市级以上示范社684家。登记管理的家庭农场为3819个,其中市级以上示范场306家。全市遴选建设26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82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招募特聘农技员11名,畜牧协管员188名,加快各项农业主推技术落地应用。
5.加强高素质农民培养。强化人才供给,完善技能培训机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2020年以来,共投入中央和省、市财政资金7000余万元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高素质农民培养。先后培训高素质农民4457人(2020年1550人、2021年1560人、2023年1347人);自2022年起,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实施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要求,我市已经培育100名乡村产业振兴“头雁”带头人(2022年、2023年分别培育50人),这些带头人创新规模经营方式,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全托管和环节托管等多种托管服务,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2021年,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达500余万亩次。例如,薛城区常庄镇山里红专业合作社和滕州市龙阳镇骏骐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均在新品种引进、筛选、示范推广、销售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带动了周边农民的增收致富。
6.扎实开展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为切实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和基层农技推广人才短缺难题,按照省有关部署,实施扎实开展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在高考前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学生积极报考农业院校并签订协议。截至目前,已累计与73名应届毕业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2019年首批签约的10名培养公费农科生已经毕业并前往山亭区、市中区镇(街道)开展工作,这些定向培养的公费农科生将在基层农技推广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7.强化农资生产经销队伍监管。枣庄市从事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经销的门店有1600余家,这些农资生产经销队伍活跃在田间地头,推广新品种、新农药、新化肥,并经常性举办新产品推介会、观摩会、订货会,充分发挥了其在农技推广中的辅助补充作用。相关部门每年不定时对其进行培训、监管,确保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开展经营。
三、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及服务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调研发现,近年来枣庄市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及服务能力提升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方面
1.政策多变,队伍不稳。基层农技管理体制长期不顺,农技推广工作边缘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改革后设立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单位性质未变,人员身份未改,待遇也没有明显提高,工作积极性得不到有效调动。有的镇农技中心名存实亡,资产被挪用,人员被分流。部分镇农技人员只有1或2人,人员队伍不稳定;部分镇专业技术人员离开农技岗位从事其他工作,农技骨干大量流失;有的镇无一个专业农技人员。农技人员平时忙于镇政府的日常管理工作,无时间、无精力从事农技推广与服务,影响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2.在编农技人员少,队伍老化严重。一是在编人员严重不足,在编在岗人员仅占乡镇在职人员总数64.8%。二是新进人员专业人员少,目前镇农技在编人员多是96年以前农业中专毕业生分配。除新签约参加工作的10名公费农科生外,全市镇街农技人员基本仍是原农技站、农机站等人员,人员严重断档,农业技术服务缺乏创新和活力,后继乏人。三是知识更新慢。不少农技人员专业知识陈旧,对现在新推广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玉米密植水肥一体化精准调控、主要粮棉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技术知识更新不及时,不能满足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
3.职称聘任难,待遇难以保证。镇级农技人员职务晋升难度很大,在职称评聘上困难重重,一是镇农技人员受工作条件限制难以做出科技成果,在职称评定时因为硬性条件的限制不得不望而却步。二是部分镇为了避免基层矛盾,在农技人员评聘职称时层层设卡,不提倡、不支持评聘职称,即使评上了也不兑现相应工资。长此以往,农技人员工作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农技人员队伍对年轻人缺乏吸引力。
4.办公条件紧张,业务经费缺乏保障。当前,枣庄市镇级财政支出普遍紧张,镇农技推广机构缺乏自己的试验示范基地,大部分镇农技推广机构缺乏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所必需的一些检测、试验、宣传、培训、通讯以及办公等仪器设备。公车改革后,农技推广部门缺乏车辆配备,全市范围内配置下乡交通工具的镇农技推广机构较少,仅有19家,占全市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33%,下乡交通工具的缺乏严重制约了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开展。
(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方面
1.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协调推进工作合力有待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涉及农业农村、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城乡水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供销、商务、税务等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但从目前实际来看,各部门配合度较低,没有形成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单靠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推进,工作合力不够。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环境有待优化。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要政府创造有利的外部发展环境,如加强政策措施扶持,推进产业向规模化、特色化、优质化转变,加大保险保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等。与传统小农户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体现在对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新模式等方面的准确把握上,随着规模扩大,融资难、贷款难、保险难、政策扶持乏力等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如针对农业方面的金融产品少,且门槛严、利率高;政府的扶持政策无法满足发展需要等。
3.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快。枣庄市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有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服务大户、家庭农场等服务主体,主要通过“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服务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要方式的多层次、多类型专业化服务,引领带动更多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目前,枣庄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主体还不多、融资服务平台等数量少、服务水平偏低;二是社会化服务内容有限,仅限于耕种收和简单的粗加工,如农产品精深加工、信息服务、金融支持等领域的服务亟须加强等。
四、提升农技服务能力的建议
(一)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1.合理设置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农村稳定,事关新农村建设的进度。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持“无农不稳”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明确镇级综合性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保持农技人员队伍的稳定性,让他们专心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农技人员的待遇问题和职称问题。
2.创新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引进方式,拓宽用人渠道。一是继续在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定向选拔培养一大批涉农专业本科生,学成后定向到相关镇街道工作,优化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学历结构。二是综合考虑当地需要,和枣庄职业学院加强深度合作,培养一批具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农业高级技术人才。三是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从当地的“土专家”“田秀才”中招募特聘农技员,采取适当补贴的形式,让其安心并乐意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
3.强化技术培训的时效性、针对性。目前枣庄市农业项目多为无资金扶持项目,全市90%以上的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没有自己的固定试验基地,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农业新品种、新技术不断更新。例如,伴随着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程序的变化,每年国审、省审、绿色通道、联合体等渠道审定的玉米新品种就多达1000多个,不进行实地种植试验示范的话,不只是农民感到无所适从,农技人员也不了解。所以,建议每年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研究,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学习,外出观摩交流等,为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农技推广工作要求,着力加强乡镇基层农技人员学习运用“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云平台等方面的培训,为探索建立信息技术与农技推广服务的融合打下坚实基础。
(二)继续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的培育扶持
1.持续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乡村产业社会化服务健康有序开展。二是健全完善配套扶持政策。乡村振兴资金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倾斜。在落实好现有政策的同时,深入基层调研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实际需求,从项目安排、信息搜集服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秩序维护等多方面对其给予更多的帮助,对高质量发展粮食生产、做强做大产业等予以适当补助。三是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加大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鼓励其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现场实训、观摩学习活动等,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田间学校”、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进一步调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并为其开展社会化服务创造机制灵活、保障有力的外围条件。
2.持续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量提质。一是继续开展枣庄市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培树活动。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有影响的成果,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样板。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带动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队伍建设。制定带头人服务指南,分级开展带头人队伍培训。开展“千员带万社(场)”“师带徒”行动,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提供运营指导、事务代办、交流培训、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
3.持续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活力。一是强化用地保障。一方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所需建设用地,对符合条件的应按程序及时审批、办理用地手续。另一方面,根据各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扩大规模的激励政策,并完善农村承包土地合理流转的价格管控机制。二要优化农村金融信贷市场。将已确权的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产权连同温室大棚、农机棚、畜牧水产养殖设施、林木等地面(地下)附着物,统一纳入抵押贷款范围。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用足用好“鲁担惠农贷”政策,有效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三是培育农村人才市场。一方面,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认真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提升其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另一方面,从职业前途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创新相关政策,引进外部人才。吸引那些富有创新创业激情、专业知识较强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投身农业,在农技推广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1.枣庄市农业农机技术推广中心;2.山东省农药科学研究院;3.枣庄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