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在防控政府财务风险中的关键举措研究

2024-12-18 00:00:00董晓明
中国科技投资 2024年30期
关键词:财政局财务风险

摘要:本文梳理了财政部门在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等方面的实践探索,剖析了当前防控工作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人才匮乏、信息化滞后等挑战,提出了转变管理理念、深化体制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优化建议。

关键词:政府;财务风险;财政局

DOI:10.12433/zgkjtz.20243022

党的十九大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政府承担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能,其财务运行事关政府履职、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收支矛盾突出等多重因素影响,政府财务风险进一步积聚,预算失衡、债务违约、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时有发生,防范化解财务风险的任务异常艰巨繁重。这既对政府依法理财、规范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又对财政部门守土尽责、有效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财政局防控政府财务风险的实践探索

(一)强化制度建设,筑牢风险防控基础

从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入手,财政局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评价、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为加强财务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财政局还建立了财政运行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资金的科学配置和高效使用是做好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财政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一方面,在预算编制环节,要求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量入为出,突出绩效导向,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有保有压、有增有减、有扶有控;另一方面,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把资金拨付审核关,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管理,进一步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了一般性支出,盘活了存量资金,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改革腾挪了空间。

(三)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财政部门必须采取得力措施。一方面,要严控隐性债务的增量,从源头上遏制隐性债务的产生和膨胀。这就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行为,控制或取消投资回报率过高、未来支出责任过重的PPP项目,要审慎评估其合规性和可行性,必要时予以调整或终止。同时,要加大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的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的增量。

另一方面,要多措并举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降低债务风险。这需要财政部门摸清隐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风险状况,建立隐性债务台账,分类施策,区别处置。对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隐性债务,可通过发行置换专项债券等方式予以化解;对于已逾期、违约的债务,要厘清债权债务关系,依法依规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对于风险可控的隐性债务,可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优化支出结构等方式缓释风险。

与此同时,财政部门还要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建立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测债务规模、期限结构、偿债资金来源等关键指标,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及时预警债务风险;制定债务风险应急预案,明确风险处置的责任主体、工作机制和处置流程,提高债务风险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财政局防控政府部门财务风险面临的挑战

(一)体制机制障碍

一是各级政府间事权和财权不匹配。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收入划分与支出责任未理顺,地方政府普遍承担了较大支出责任,但财力保障不足,自主财源匮乏,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同时,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划分不合理,中央财政收入占比较高,而地方事权较重,存在财力和事权错配、不匹配现象。再加之地方政府发债融资渠道有限,举债空间受限,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和民生投入,财务风险不断加剧。

二是部门利益博弈导致资金分配低效。政府部门间缺乏统筹协调机制,各部门单打独斗、条块分割,争权夺利、资源争夺现象较为突出,没有形成合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率不高。同时,财政资金预算管理不健全,部门预算与支出责任脱钩,预算软约束普遍存在,绩效观念淡薄,重复建设、盲目上项目等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的资金浪费,加剧了财务风险[1]。

(二)专业人才匮乏

一方面,财会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财政干部对新财政、新《预算法》了解不深,预算绩效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能力不足。特别是基层财政所财会人员,整体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还有待提升。部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能力不强。还有一些财会人员责任心不强,对财务风险重视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

另一方面,高端财会人才匮乏。当前预算改革、国库改革不断深化,政府财务管理创新步伐加快,财政部门亟需一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然而,目前高端人才奇缺,特别是精通现代财政理论、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领军人才严重不足。同时,财政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人才培养合作机制还不健全,人才交流渠道不畅,高层次人才引进困难,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2]。

(三)信息化建设滞后

一方面,财政信息化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信息化水平总体较高,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基层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财政业务系统参差不齐,缺乏统一标准。财政数据存在“烟囱式”管理、“孤岛式”运行的现象,信息共享不畅,难以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综合利用。

另一方面,大数据应用水平不高。财政大数据分析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数字化预算管理、智能分析预警等应用亟待加强。预算执行实时监控不到位,预算绩效评价的信息化程度不高,财政资金流向、绩效目标实现等信息掌握不够及时、全面,风险识别和防控针对性不强。同时,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有待提高,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运用不充分,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不够,公众参与财政管理的意识和热情有待进一步激发[3]。

(四)社会参与不足

一方面,公众参与财政管理的意识不强。受传统观念影响,公众普遍认为财政是“政府的事”,参与财政管理、监督部门支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不到位,公众对依法参与财政预算、监督支出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够。同时,财政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有待提高,公众获取财政信息不便捷,参与热情不高。

另一方面,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监督的广度深度不够。当前,社会中介组织、新闻媒体、专业智库等参与财政监督的力度不大,发挥作用有限。审计、评估、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PPP项目前期论证等财政事务的范围还不够广泛,对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监督还不够深入。高校、科研机构参与财政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够,财政民主的社会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夯实。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局防控政府部门财务风险的建议

(一)转变财政管理理念,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政府部门财务风险防控,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切实把防范化解财务风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融入财政改革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一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理念,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等行政开支。二是树立风险防控、稳健理财的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严把财政收支、举债融资、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慎重决策,审慎理财,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三是树立全局观念、一盘棋思想。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重点与非重点的关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兼顾当前与长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政府间的财政关系

财税体制改革事关国家治理,事关中央与地方关系。必须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夯实防范化解财务风险的体制基础。一要推进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形成中央与地方财力相匹配的收入划分格局,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二要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界定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边界,各负其责,中央财政要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要协调匹配,防范因财权事权不匹配引发的财务风险。三要完善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按照税收法定原则,通过清理、修订税收法律法规,初步构建地方税体系。统筹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加快构建以住宅等不动产持有环节税收为主的地方税收体系。

(三)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提升电子化监管能力

财政部门要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大势,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进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财政资金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防范化解财务风险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府财务管理信息化的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编制新时期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路径,加强部门间、区域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形成全国一体化财政信息管理大格局。二是加强大数据开发利用,支撑精准化管理。加强财政大数据中心建设,整合现有数据资源,强化数据分析挖掘。建立财政收支预测预警模型,有效识别和防范财政收支失衡风险。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政府债务、国有资产、PPP项目等重点领域实施动态监控,提高风险防控的精准性。三是优化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一体化智能化管理。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全面集成、综合应用”的原则,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业财融合、数据共享,提高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财政干部的专业化水平

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是新时代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财务风险的重要保证。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大财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多措并举提高财政干部素质能力,为防控风险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一是强化财会人员全员培训。将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业务知识纳入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强化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继续教育机制,创新培训形式,通过在线学习、研修等多种方式,促进财政干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二是加快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实施财政人才培养工程,选拔业务骨干到政策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单位挂职锻炼,提高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依托高等院校、党校等,加大高层次财政人才联合培养力度。创新后备人才选拔机制,畅通人才成长通道。三是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主动对接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加大高端财政人才引进力度,为防控风险注入新鲜血液。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参与财政管理。

(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健全财务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加强财政与审计部门协作。建立财政与审计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加强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和工作协调,形成审计监督与财政监管的有机结合。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调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将审计结果作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财政与发改、金融等部门协同。建立财政部门与发改、金融、国资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完善项目准入标准,严格筛选和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融资风险、运营风险等。探索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债务统计监测、预警提示和风险防控。

三是加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上下联动。上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下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和风险隐患,争取支持。建立财政系统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报告内控工作开展情况。完善财政监督问责机制,对因决策失误、工作不力等导致风险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结语

防范化解政府财务风险,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又是建设现代财政制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迫切要求。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扛起政治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在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债务风险防范、国有资产监督等方面积极探索,有力维护了财政经济安全。

参考文献:

[1]陈文娟.大数据背景下政府部门财务风险控制策略分析[J].商讯,2019(26):42-43.

[2]唐黎.大数据背景下政府部门财务风险控制研究[J].中国市场,2019(17):191-192.

[3]马国清.基于财务治理的政府部门财务共享模式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8(19):77-78.

(作者单位:济南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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