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应用解读

2024-12-18 00:00:00魏小来
科学导报 2024年81期

2023年10月16日国务院公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并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一共分为七章,共60条内容。根据相关统计,截至2023年6月,我国未成年人上网人数已经达到了1.9亿人次。伴随着未成年网民人数的增加,网络侵害风险也在不断加剧,未成年人面临着不良信息侵蚀、个人信息泄露、沉迷网络游戏等风险。因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是建立风清气正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笔者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具有以下应用路径:

一、明确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主体及职责

除国家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网络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外,强调了家庭和学校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家庭和学校应当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防止过分沉迷网络。在生活中,学校和家庭作为与学生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的存在,理应承担起正确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的职责,本次通过《条例》的方式规定,能够促使家庭和学校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最大程度的履行职责,与国家职能部门的有力监管实现里应外合、形成合力。因此,学校和家庭分别作为未成年人的教育机构和监护人,应当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范,提升侵害行为和网络风险的识别能力,及时对未成年人的不当行为进行干预。

二、构建行之有效的网络信息管理制度

各种网络社交平台、移动终端、手机app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其所发布的信息琳琅满目,但很多平台缺乏相应的审核与监督机制,未成年人的价值观、人生观正处于建设阶段,缺乏如成年人一样的辨识能力。但现实情况是,网络已经成为人类生活和学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未成年人来讲网络是其获取知识的重要渠道,因此,如何既能让未成年人获取正确的知识,又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错误信息的侵害,成为该《条例》解决的重要课题。《条例》从四个方面进行破题,一是制定了网络信息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正面清单包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信息,负面清单包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残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二是对于可能引发未成年人不良心理活动或客观行为的信息应当在信息出现前进行明显的提醒;三是网络产品提供者应当加强对所发布信息的监管,按照不同身心发展阶段的未成年人提供符合其身心发展状况的产品;四是要求网络产品供应单位和网络服务提供者构建有效的网络欺凌处理机制。

三、对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培养提出了要求

网络素养是自然人自身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发展背景下的产物,生活于现代社会中,任何人都无脱离网络素养的影响。培养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不仅是培养未成年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能力,更是培养未成年人熟练使用电脑技术、成功提取网络有益信息的综合能力,因此,未成年人应当具备辨别网络信息、严格遵守网络规范、提升道德修养等基本网络素养。《条例》从五个方面对网络素养的培养提出了要求:一是将网络素养的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范畴之内,并制定合理的网络素养教育评价指标;二是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健康的上网环境,不仅要由专业人士为未成年人上网提供有效的指导,还要求教育机构建立完善的规范制度对上网行为进行管理;三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充分发挥榜样作用,规范自身的上网行为;四是鼓励开发专门服务未成年人的终端产品或软件,包括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软件、网络监督软件等;五是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网络服务单位和提供者应当积极履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义务。

四、将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规定独立成章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是网络科技时代下的产物,也是一个饱受责难的社会话题,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网络直播,不仅耗费青春、过度消费(如网络直播打赏、网络游戏充值等),更会影响自身升学就业,因此,在国家层面一直在规范未成年人网络使用行为,国家新闻出版署于2019年就发布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从账号实名注册、控制游戏时长、规范付费服务、加强行业监管、适龄提示制度、督促履行监护责任等六个方面进行规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又将预防网络沉迷独立成章并要求教育人员具备未成年人沉迷的早期识别能力、监护人具备对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指导的能力、网络服务提供者具备预防不良倾向的能力等,可以看出国家和社会层面对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重视。

基金项目:黑龙江财经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重点项目“案例式教学法在本科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中的创新应用研究”(项目编号:XJZD2024016)。

(作者单位:黑龙江财经学院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