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版权经纪人;新职业;版权代理;版权服务;版权产业
一、引言
2024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版权经纪人”等19个新职业,将其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这一举措有力增强了版权经纪人的职业归属感,促进了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为构建高素质版权人才队伍奠定了基础。版权经纪人长期以来都是版权交易中的活跃力量,但由于长期缺乏官方认可的职业身份,导致对其学术研究较少,理论认识不足。本文通过系统研究版权经纪人的职业发展,探讨职业界定,梳理演变历程,提出发展建议,旨在填补理论空白,为行业标准化建设及教育培训提供参考。
二、版权经纪人职业界定
(一)版权经纪人的定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新职业信息时,将版权经纪人划归在“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一文化和教育服务人员一社会文化活动服务人员”分类之下,并从职能角度给出定义,指出版权经纪人是从事版权交易、版权登记代理、版权贸易、版权价值评价等相关服务的人员。从角色定位及专业服务性质出发,版权经纪人主要指在版权相关的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专门从事促成他人版权交易的居间、行纪或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也包括在文化企业单位中,以开展版权交易和运营为主要工作内容的人员。
为了使版权经纪人的定义更加具体,有必要对其职能与工作任务进行详细描述。在版权交易领域,版权经纪人提供一系列专业服务,包括信息收集、客户需求分析、委托合同起草及费用结算等。在版权登记代理方面,他们负责专业的版权登记、合同备案和质权登记等服务。在版权贸易活动中,版权经纪人通过广泛收集市场信息,为客户提供版权贸易咨询,代理版权许可使用或转让,开展版权贸易谈判,并制定精准的营销策略。此外,他们还负责厘清复杂的版权权属关系,进行版权价值评价,提供权威的版权法律咨询服务。这些全面而专业的服务覆盖了版权交易的全流程,涉及版权管理和法律支持等多个关键领域,充分体现了版权经纪人在推动版权市场规范化和专业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版权经纪人的价值
版权经纪人本质上是社会文化活动服务人员,他们深度参与版权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充当桥梁和纽带的角色,帮助版权所有者优化资源配置,最大化版权资产的价值。其业务范围广泛,几乎涵盖我国文化产业的所有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出版、新闻、广播电视、电影、广告、动漫、音像制品、新媒体、体育和旅游等行业。充分发挥版权经纪人在版权交易中的作用,有助于节约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版权经纪人掌握版权市场的信息,拥有谈判和制定合同的经验,熟悉法律知识,可以在沟通版权交易各方信息的过程中,尽可能降低或消除谈判、签约、履行合同以及解决纠纷的费用。版权经纪人通过提供版权服务,实现了版权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完善版权市场机制,增加产业链的中间环节,进而完善版权市场和文化市场体系。一支高素质的版权经纪人队伍,能够精准地发掘版权价值,通过不断提升运营水平、创新营销策略,将优质的中国文化产品成功推向世界舞台。可以说,版权经纪行业的成熟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文化服务水平的整体质量和版权产业的发展水平,不仅彰显国家在国际文化交流中的竞争力,还体现该国对文化资源整合的效率以及文化贸易操作的专业性。
(三)与相关职业的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以下简称《职业大典》)中,与版权经纪人相关的职业有:版权管理专业人员、版权运营专业人员以及文化经纪人。
1.与版权管理专业人员、版权运营专业人员的区分
版权经纪人与版权管理专业人员、版权运营专业人员都是版权人才队伍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根据《职业大典》,版权管理专业人员是专门从事版权登记、维护、管理及服务的专业人员,负责作品及软件版权登记、质权登记、合同备案,版权确认与维护,调解仲裁,提供咨询与法律服务,开展技术应用、培训及宣传,并执行集体管理业务。版权运营专业人员是从事版权资产管理、交易及运营的专业人士,主要负责版权资产管理、价值评估、许可转让,并指导版权交易代理及贸易业务。
根据以上定义可知,版权经纪人与版权管理专业人员、版权运营专业人员在工作内容、专业知识与技能上有一定的交叉和重叠。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职业性质不同。版权管理专业人员和版权运营专业人员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而版权经纪人则属于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具体而言,专业技术人员通常需要接受对应的教育和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依据既定标准和条件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例如编辑、资产评估师和经济师等职业。相比之下,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虽然同样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但他们的工作更侧重于实践经验和服务能力,通常通过社会技能水平认定来评估其专业能力,例如商务数据分析师和网络主播等职业。版权经纪人即属于此类。大多数版权经纪人在企业中工作或者以个体形式存在,与市场紧密接触,能够深刻理解市场需求、企业运营及商业策略。相比之下,版权管理专业人员和版权运营专业人员通常就职于具有版权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出版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
2.与文化经纪人的区分
文化经纪人与版权经纪人在职业分类上一致,均归属于“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一文化和教育服务人员一社会文化活动服务人员”。再加之版权通常被认为是文化产业的内核,这决定了文化经纪人和版权经纪人在服务性质、服务对象等方面存在较多交集。二者的区分主要在于工作内容的侧重点不同。根据《职业大典》,文化经纪人主要从事文化市场交易活动中演员、演出项目、艺术品等文化产品的签约和推广等工作。文化经纪人所参与的交易活动的标的物通常是文化产品,更多地涉及文化市场的实际运作。相比之下,版权经纪人专注于文化产品的内核——版权,并将版权视为重要资产。其核心职责包括促进版权贸易、代理版权登记、评估版权价值等,旨在为版权所有者提供全面的版权保护、管理和最大化其经济价值的相关策略。例如,对于一本小说,文化经纪人侧重于小说图书的市场推广与销售,而版权经纪人侧重于小说等作品的版权权益,为版权所有者处理改编、翻译及影视化等著作财产权交易事宜,将版权法律保障、授权使用、维权保护及版权贸易等高质量服务应用于快速发展的版权产业,充分发挥版权在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版权经纪人与文化经纪人各司其职,都是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三、中国版权经纪人职业发展历程
中国版权交易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1903年前后,严复分别与文明书局和商务印书馆签订了《群学肄言》和《社会通诠》的出版合同,这些合同被视为中国最早的版权合约。同时,当时的文坛巨擘如鲁迅、林纾等也纷纷将其作品的版权授权给出版社。此后,各个时期的版权交易一直存在,只是规模有所不同。
版权交易催生了版权经纪人这一职业,但在版权交易出现早期的几十年里,版权经纪人职业群体并未同步出现。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版权交易市场规模有限,交易频次和金额较低,难以吸引专业人才;二是版权法律制度不健全,版权交易和贸易的风险较高。可以说,版权交易市场的规模化、版权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是版权经纪人职业形成与发展的两个核心条件。基于这些条件,中国版权经纪人职业群体大约在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逐渐形成。改革开放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版权经纪人职业发展的两个重要节点。进入新时代,版权经纪人职业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一)改革开放推动版权经纪人初现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国逐渐加强了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与贸易合作,中外版权交易也逐渐活跃起来。在当时,进行版权交易的主体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专门从事版权交易的公司,如1986年成立的世界图书出版公司,是中国早期主要从事外国版权引进的出版单位,其主要业务是从外国出版社购买书刊的中国地区重印权,并在国内出版发行。第二类是涉及版权交易业务的对外图书贸易经营机构。这类公司主要业务是进行成品书籍的贸易活动,也会涉及作品的复制、发行、改编等权利的交易。20世纪末,我国已有包括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和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内的约20家对外图书贸易经营机构。
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版权法制建设正式启动。自1980年起,《版权法》(草案)开始起草。经过十年的努力,《著作权法》于1990年正式颁布,并于1991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期间版权保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民众的版权意识也得到了显著提升。随后我国加入《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和《唱片公约》等多个国际版权条约,我国版权保护机制实现了与国际规则的对接,极大地促进了版权贸易的发展。1985年,国家版权局的成立标志着中外版权交易开始受到国家管理和监督。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版权贸易,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包括组织版权贸易培训、研讨和洽谈会.以及派遣代表团参加国际书展等。在国家版权局以及版权法律的规范指引下,版权贸易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1995年至1998年间,引进版权年均增长约50%。国内出版单位如人民教育出版社等纷纷与英、美、意、日等国的出版社合作,出版图书、教材和期刊,特别注重引进科技、财经、学术类精品图书版权,对国家的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贡献日益显著。
随着版权贸易活动的蓬勃发展,版权经纪行业逐渐兴起,版权经纪人初现。不过,当时版权经纪人的称谓尚未确定,“版权代理人”或“出版经纪人”等都是对该职业的常见称呼。版权经纪人在当时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专门的版权代理公司。1988年4月,为妥善解决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版权贸易往来,经国务院批准,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在北京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专门从事版权代理业务的机构。至1992年,国家版权局陆续批准中央各有关部门及陕西、上海、广西等地成立版权代理公司17家,1999年已增至24家,其中19家主营图书版权代理,其余涉及音像影视作品,表现突出的有中华万达、上海、天津、黑龙江版权代理公司及九州音像版权贸易部、中国电视节目代理公司。他们与出版社、报社等签订版权代理合同,负责推荐高价值作品,代理版权转让或授权,处理版权纠纷,保护版权人权益,确保版权贸易项目顺利进行,同时提供版权法律咨询、政策指导及培训服务。1996年,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此类版权代理机构的规范与管理,为版权经纪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类版权经纪人是涉及版权交易业务的图书贸易公司或出版社中配备的版权工作人员或成立的版权部门。例如,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配备了近800名专业人员从事图书进出口业务,其中就有专员负责与外商洽谈版权相关事宜,涵盖内容改编、出版形式、版权费用等多方面工作。同时,在相关出版社中,既有全职负责版权工作的人员,又有不脱离出版业务、兼顾编辑工作的版权人员。
总体而言,20世纪80至90年代,版权经纪行业从萌芽走向快速发展,但仍存在规模较小、参与度较低的问题。当时,美国拥有超过600家版权代理公司,英国也有200多家。相比之下,我国仅有二十几家版权代理机构,从业人数较少,例如中华版代的业务人员不超过8人,北京版代有12名员工,上海版代团队通常只有2至3人,每人每年平均代理60至近百种版权。此外,我国版权贸易对代理公司的依赖程度不高,通过版权代理公司完成的交易仅占10%至15%,大多数交易由出版社内部的版权专员直接与海外方联络完成。这些问题反映出当时在我国版权的价值未被充分认识;版权代理公司仍存在激励机制不足、效率不高、专业能力弱等问题。
(二)中国“入世”促进版权经纪人规模化发展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极大地拓展了版权贸易的空间与机会。随后,国家加大了对版权贸易的政策支持,相继推出了2005年的“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2009年的“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2010年的“中国出版物国际营销渠道拓展工程”等有利政策。在此背景下,我国版权贸易参与主体日益增多,版权输出力度不断加大,版权贸易逆差状况显著改善。有调查显示,版权引进与输出的比例从1999年的历史高点15.5:1,缩减至2006年的5.3:1,2012年贸易逆差更是缩小到1.9:1,显示了版权输出增长的明显加速。在此背景下,各相关机构对版权贸易的重视日益提高,特别是出版行业,已将版权视为核心资产。国内出版社与国际同行之间的版权交流不仅量增质优,且合作层次不断深化。版权交易市场的活跃,进一步加大了专业版权代理服务的需求。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版权代理行业从早期的单一国有代理发展至现今多元化、开放的局面。2002年,时任国家版权局副局长沈仁干指出,加入世贸组织后,版权贸易呈现新趋势,符合条件的外国代理机构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同时,非正式的版权代理个体户数量也在增长。他强调,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谁能把中国的版权代理事业干起来,谁就能得到支持”。自2005年以来,随着政策逐渐放宽对国外和我国港澳台地区出版社或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版权代理渠道得以极大丰富和多样化,其所有制形式也趋向多元化。在国内市场,形成了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内的多种代理模式并存的局面;在国际市场方面,则涵盖了国外版权代理机构在中国设立的代表处、办事处以及通过驻华外交使团进行合作等多元形式。在组织结构上,网络版权代理作为一种新兴模式正逐渐兴起。高新技术如计算机和网络的兴起,使版权问题愈发复杂,催生了彩铃、图片、电子书、数字图书馆等新型版权。版权代理业务范围随之从图书出版扩展至非出版领域,涵盖图书重印、报刊连载、影视改编、数字版权等现代附属权利。
版权代理机构随之不断向规模化、专业化转型,在版权交易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出版单位越来越倾向于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处理版权的引进与输出。因此,全国范围内出版单位对版权代理和版权经纪人的需求持续增长。然而,国内版权经纪人才的培养机制尚不完善,高校中缺乏专门针对此领域的人才培养体系。当时,版权经纪人的培养主要依赖在职培训,这种方式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加之版权经纪人的职业发展路径及相关体制机制也不完善,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版权经纪人队伍规模较小,市场供需关系失衡。相较于国际知名的版权代理机构,中国版权代理行业整体实力仍然较弱,尽管有少数机构运营状况良好,但大多数企业仍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
(三)新时代版权经纪人职业规范化发展
在新时代背景下,版权产业规模迅速扩张,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地位日益巩固,更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2022年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报告显示,从2012年至202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从3.57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8.97万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从6.87%上升至7.41%。2022年,中国版权产业商品出口额为4638.75亿美元,同比增长1.37%,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3.03%。
以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技术革新,为版权产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随着数字内容的爆炸式增长和公众版权保护意识的显著提升,文化产品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版权作品的创作与登记数量急剧上升。根据国家版权局通报的2023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2023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8923901件,同比增长40.46%。其中,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品登记信息统计,2023年全国共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6428277件,同比增长42.30%;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统计,2023年全国共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2495213件,同比增长35.95%。
随着版权产业的迅速发展及版权登记需求的显著增加,版权经纪人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版权登记代理的需求也在快速上升。为各类版权登记提供专业服务,已成为版权经纪人的重要职责之一。据调查,2023年我国专门从事登记代理的机构约有7000家,专门从事版权登记代理工作的经纪人数量约有3万人。版权登记代理与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一样,已成为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促进版权交易发展,国家版权局已批准设立19家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构建了集版权评估、质押、投融资、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版权交易平台。同时,国家版权局还致力于建设以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为引领的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旨在促进版权的实际应用和价值转化。国家版权局对版权交易市场实施的一系列规范化管理举措,不仅为版权经纪人营造了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工作环境,创造了更多业务机会和发展空间,还推动了版权经纪行业向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版权代理人和经纪人的数量显著增长。根据国家版权局的统计数据,202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城镇单位就业人数达到了1600.05万人,这一数字不仅反映了版权产业对就业的显著贡献,也间接说明了在如此庞大的产业背后,从事版权经纪及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数量同样非常可观,支撑着版权市场的高效运作与持续发展。
版权经纪行业仍面临诸多挑战,如资源配置不平衡、行业发展不规范等问题,且缺乏相应的人力资源制度支撑,导致供需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版权产业增加值已近9万亿元的背景下,现有的版权经纪人数量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根据近期一项对近1万家轻工业企业所做的调查显示,高达85%的企业表达了对设计图案授权的需求,同时有70%的企业需要知识产权注册或维权的服务。这些数据充分说明,我国众多一线小微企业对版权经纪服务存在广泛且迫切的市场需求。
由于缺乏统一的职业资格标准和考核要求,版权经纪人队伍的质量参差不齐,因素质差异和诚信问题引发的纠纷频发。此外,版权产业主体的地域与行业分布不均衡。目前,具备专业水准的版权经纪人主要集中在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而中西部则面临较大的行业人才缺口。从行业分布来看,图书出版、软件等传统类别的版权经纪占据主要市场份额,但对于特色版权产业、民间版权产业等领域的版权开发尚显不足,新兴版权产业、版权创意产业及面向大众的版权服务所占比例较低。未来版权经纪市场将面临更大的行业需求,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为版权经纪人设立独立的职业身份并建立一套规范化的职业管理体系和常态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培养高素质版权经纪人才队伍,逐渐成为行业迫切需求。
为支持版权人才队伍发展,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新闻出版总署发布《2005年—2010年全国新闻出版(版权)人才工作纲要》,将人才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地位,并对新闻出版(版权)人才队伍的全面建设做出全方位的部署。2021年,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中,对“推进版权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版权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规划特别指出,要重视版权领军人才和国际化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强化版权执法、登记、交易、代理、资产管理等领域的专业化人才培养,构建由政府、高校、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版权人才培训体系。2022年国家版权局等17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把人才作为行业发展的第一资源。
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等单位的积极推动下,版权职业发展正逐步走向规范化。2015年,“版权专业人员”正式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该职业涵盖了版权登记、合同备案、版权贸易、版权评估与资产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士。2022年,《职业大典》进一步将“版权专业人员”细分为“版权管理专业人员”和“版权运营专业人员”。2023年10月,在人社部《关于开展新职业征集工作的通告》发布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抓住机遇,在中宣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积极推动“版权经纪人”新职业的申报工作,扎根人才培养实践,依托版权研究交流平台,利用丰富的调研资料,向人社部相关部门提交了《版权经纪人新职业建议书》。后经专家评审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等程序,终于形成一致认同,从430余份新职业申报建议书中成功入选,“版权经纪人”成为新增19项新职业之一。这一新增职业不仅细化了版权领域的职业分类,也为版权行业的人才培养和发展开辟了新的路径,带来了新的机遇。
四、版权经纪人职业发展建议
版权经纪人职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界的共同努力。为了拓宽版权经纪人发展渠道,建立符合版权特性的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与版权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版权经纪人队伍,推动“版权经纪人”职业标准的制定与发布势在必行。同时,应积极探索“版权经纪人”职业技能的多元评价机制,不断完善“版权经纪人”教育培训体系。
(一)推动“版权经纪人”职业标准的制定与发布
版权经纪人职业标准犹如该职业发展的精准标尺,无论是对该职业进行技能水平认定,还是开展相关培养工作,皆应以其为坚实基础,如此方能推动版权经纪人这一职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明确职业定位,界定角色与职责。明确定义版权经纪人的职业定位,界定不同级别从业者在版权交易及文化产业中的角色与职责,对于提高该职业的社会认知程度与尊重程度而言至关重要。借助精准的职业定位,版权经纪人能够更加清晰地展现自身在文化创意产业链条中的不可替代性。依级别而异,版权经纪人的具体角色与职责各不相同,皆须予以明确。初级版权经纪人或应更多地投身于日常事务的处理,例如资料整理以及进行初步沟通等工作;而高级版权经纪人则需肩负起战略规划、重大项目谈判等更为繁复且关键的任务。
第二,规范职业素养与技能要求。版权经纪人通常需具备多方面的综合能力。不仅要能及时跟踪国际国内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深入分析不同受众的偏好,还需深刻理解国内外版权市场的现状以及运行流程,善于进行成本控制和流程管理,以确保报价的准确性,并能有效规划引进及输出作品后的市场推广策略。对于版权经纪人所需技能的广泛性及专业性,制定一套明确的职业标准并确定相应的技能要求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可以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和经验水平,将版权经纪人细分为不同的职业等级。例如,助理版权经纪人主要负责基础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初步的市场调研等工作,需掌握基本的版权法律法规知识和简单的市场分析技巧。中级版权经纪人在助理的基础上,增加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能够进行较为复杂的市场分析,具备一定的谈判技巧和合同管理能力。高级版权经纪人除了上述所有技能外,还需要有卓越的战略规划能力,能够领导团队执行大型项目的引进与推广,精通版权法律法规,拥有丰富的市场经验和谈判技巧。
版权经纪业务覆盖范围广泛,不同领域的版权经纪人所需具备的职业素养和技能要求各不相同,因此构建职业标准时应兼顾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横向上,需针对不同工作领域的版权经纪人制定细致的职业标准。例如,在出版领域,版权经纪人不仅要验证作者授权的合法性,还需确保作品本身符合相关出版监管要求;而在处理计算机软件版权进出口时,则必须考虑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纵向上,则应从职业功能角度出发,为各个职业等级设定明确的职业技能和知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对版权法律法规的深刻理解与灵活运用、对市场趋势的敏锐洞察力、高效的谈判与沟通技巧、专业的合同管理能力以及创新的营销推广策略等。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全面提高版权经纪人的专业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版权产业的发展。
(二)探索“版权经纪人”职业技能多元评价机制
第一,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对版权经纪人水平评价的作用。2020年5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技能人才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不再参与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发证的具体实施工作,让市场主体发挥人才评价的主体作用。因此,对于版权经纪人这类技能型人才,不再适合由国家统一组织职业资格考试,应该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和发展特点,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我们应该以版权经纪人正式进入《职业大典》为契机,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体系,重点推进版权经纪人高级技师的评价工作。优先启动企业自评技能资格的机制。这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人才评价方式,同时也保证了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的实施。首先,对于像中华版权服务有限公司(原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这样对专业技能有较高要求的企业而言,应积极建立和完善内部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并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申请资质备案。通过制定符合行业特性的评价标准,在真实工作环境中定期评估员工处理具体业务的能力,确保评价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通过定期举办高水平职业技能鉴定活动,树立行业标杆。其次,可以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或企业联盟来组织版权经纪人职业技能认定考试。考试需遵循严格标准,确保评价公正,制定详细操作指南,建立并定期更新标准化题库,颁发可验证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再次,还应紧密结合技能培训与职业评价,形成一体化链条,开发教学大纲、培训教材、视频教程等培训材料,强调理论与实践结合,建立反馈优化机制。最后,可适当组织版权经纪人职业技能竞赛,通过竞赛提升专业水平,选拔和培养人才,促进行业良性竞争与发展。
第二,推动版权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贯通发展。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高技能人才获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前,版权职业人才队伍由版权经纪人等技能型人才及版权管理和运营的专业技术人才共同构成。为推动版权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需要确保这两类人才的职业发展路径能够相互贯通。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开展新闻出版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在版权机构任职的专业人士有资格参加出版系列的正高级(编审)和副高级(副编审)职称评审。应进一步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技能版权经纪人据此申请出版系列的高级职称。此外,相关部门应加快研究并推出专门面向版权领域专业人才的职称体系,以更精准地满足行业需求,促进版权经纪人的职业成长。同时,应鼓励相关企业探索并建立企业内部版权经纪人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之间的衔接机制。
(三)完善“版权经纪人”教育培训体系
版权经纪人才培养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学历教育;另一种是非学历教育,即在职培训。
1.构建版权学历教育体系
由于版权经纪人职业长期以来未获官方确认,专门培养此类人才的学历教育较为稀缺。仅有少数高校认识到对版权贸易人才的市场需求,尝试在编辑出版学或外语类专业中设置相关方向。然而,更多情况下,高校仅是在现有专业框架内增设相关课程。例如,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北京印刷学院、河北大学等高校通过设置出版商务、文化产业管理、编辑出版学及知识产权法等相关专业,通过开设著作权法、版权理论与实务等课程,强化学生在版权登记、交易、市场营销及维权等方面的实践能力。总体而言,现有的培养方式在针对版权经纪人才的特定需求方面存在不足,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够紧密,难以持续稳定地为市场输送高质量的版权专业人才。目前,国家尚未设立专门的版权专业,版权专业人才队伍在高校的培养平台相对不足。因此,亟需构建版权学历教育体系,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中设立专门的版权相关专业或课程,以系统化、规范化的方式培养版权领域的专业人才。
第一,在已有本科专业中增设版权经纪人相关方向。目前,与版权经纪人相关的本科专业包括文化产业管理、编辑出版学、数字出版、知识产权等专业。在这些现有本科专业中增设版权经纪人相关方向,并增设版权交易、版权管理、版权法律、市场分析、商务谈判等核心课程,不仅能为学生提供更加贴近行业需求的知识和技能,显著提升其未来的职业发展能力和竞争力,还能有效缓解市场上版权经纪人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
第二,设立专门的版权本科专业。长远来看,可以适时在高校设立专门的版权本科专业,提供更为系统和专业的教育。为此,可以有针对性地设计一套系统全面的培养方案,组建一支具备丰富版权行业经验和深厚学术背景的教师队伍,设计涵盖版权法律、版权交易实务、版权资产管理、数字版权运营、版权历史文化、市场分析与营销等多元化的课程体系,并不断拓展教学平台、优化教学方法,从而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为版权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输送高素质专业人才。
第三,推动设立版权类专业硕士学位和专业博士学位,培养版权高端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注重职业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也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路径。2023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表明将大幅增加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和总规模。这无疑为版权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建设提供了契机。版权类专业学位的建立可以借鉴已有成功经验。自2010年起,包括北京印刷学院在内的多所高校就开始提供出版专业硕士学位课程,而到了2022年9月,出版博士专业学位被正式纳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版权领域专业硕士和博士学位项目的构建与发展,可以参考出版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的建设发展经验,在出版学、知识产权等相关学科中试点设立版权方向的专业硕士和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2.持续做好版权经纪人在职培训
版权经纪人作为版权产业链中的关键角色,其职业素养需随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不断更新。因此,为了保持并提升在职版权经纪人的专业能力与行业竞争力,强化在职培训显得尤为关键。在职培训主要包括多种形式的研讨班和短期培训班,旨在为版权经纪人提供持续的学习机会,帮助他们掌握最新的行业动态和技术工具,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对于促进版权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推动版权经纪人的在职培训方面做出了诸多努力。例如,国家版权局曾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出版社版权贸易人才前往美国进行专业考察和培训,这种国际交流不仅开阔了从业人员的视野,还促进了国内外版权贸易经验的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2010年起,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便开始定期举办版权经纪人培训班,每年大约举办两期。该培训项目不仅为在职版权经纪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学习与交流机会,还通过颁发结业证书的方式认可了学员的学习成绩。这一举措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积极反馈,有效促进了版权经纪行业人才的专业化发展。未来,随着版权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新技术的应用,持续加强版权经纪人的在职培训,将是保持行业活力和竞争力的关键措施之一。
鉴于此,版权经纪人培训机制还应不断优化。首先,应设置符合实际需求的培训课程,根据版权服务的市场需求以及职业发展阶段的差异,设计不同层级和水平的课程,确保培训内容的序列性和层次性。其次,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激发版权经纪人的学习兴趣,注重参与性和体验性,同时运用启发式教学,充分发挥版权经纪人的主体作用。再次,构建科学合理的培训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应全面涵盖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多方面,采用多样化评价方式,确保评价过程公正透明,进一步提升版权经纪人综合素质。
五、结语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腾飞和文化市场的蓬勃发展,版权经纪人在促进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市场化及国际化进程中扮演的角色愈发关键。面对新时代的机遇与挑战,特别是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在版权创造、使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各环节的深度应用,版权经纪人不仅拥有了更为便捷高效的交易平台和工具,同时也面临着对其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出的更高要求。因此,更应加快推进版权人才队伍建设,尤其要推动建立健全多层次、分类别的版权服务业人才进阶式培养体系,拓宽版权经纪人职业发展渠道,为版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