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领导经济发展的一贯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与此同时,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也是民营企业破局当前发展瓶颈的重要一环。聚焦民营经济与高水平对外开放,对东部某市多家民营建筑企业出海情况开展调研后发现,我国民营建筑企业境外业务开展早、竞争实力强,但发展成效不明显。这主要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强、设备与物资配套成本高、技术创新能力弱、要素保障不足等多方问题影响,宜“三力合一”推动民营建筑企业更好地“走出去”。
一、民营建筑企业“底子厚”,但“起大早、赶晚集”
(一)“底子厚”:民营建筑企业竞争力普遍较强
该市建筑业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是支柱产业之一,民营资本也极其活跃。截至2023年底,全市拥有民营建筑企业452家,其中特级企业7家、一级企业52家;总承包方面,特级企业42家、一级企业57家;专业承包方面,一级企业10家。在2023年“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榜单入围的81家中国企业中,该市有两家企业入围。2023年全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超过1400亿元,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约15%。
(二)“起大早”:民营建筑企业早年已着手布局海外市场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该市民营建筑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尽管历经诸多困难挑战,但始终坚持开放发展、敢于“走出去”。据统计,相关民营建筑企业业务已成功进入非洲、欧洲、南亚等28个国家和地区市场,外向度接近70%。例如,A建筑工程企业自1989年起即在俄罗斯、科威特、塞拉利昂等国家开展外派劳务分包业务,后续取得阿尔及利亚住房部国际招标项目的直接议标资格,荣获“中阿合作杰出贡献奖”等荣誉;B建筑企业通过多年市场布局、探索和实践,将海外业务拓展至阿尔及利亚、贝宁、泰国等7个国家,并在非洲、东南亚、南亚等三大区域形成稳定业务市场,持续巩固并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赶晚集”:民营建筑企业境外业务占比低、盈利弱
调研数据显示,截止到2022年底该市建筑业境外收入14.5亿元,整体增速虽为38.1%,但占建筑业总收入比重仅有1.11%,与头部国际承包商存在显著差距①。中标率与合同履约率方面,该市民营建筑企业海外市场中标项目数量近5年增幅为15%,整体活跃度有所提升,但合同履约率仅为70%,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盈利方面,海外项目平均毛利率仅为5%,低于国内项目水平3个百分点,表明境外项目在盈利模式、成本控制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多方面问题与风险让民营企业“走出去”步履蹒跚
(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
一是地缘政治风险。该市民营建筑企业重点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部分东道国政局不稳、冲突不断导致工程业务受影响严重,例如利比亚政治动荡和局部战争使得该市在利比亚建筑企业蒙受了巨大财产损失。二是法律法规风险。不同国家法律体系存在较大差异,企业对外国法律条款和商业惯例了解不足而导致合同纠纷和财务损失,如企业在劳工保障相对严格的国家或地区或将面临高额违法处罚等。三是市场准入风险。部分国家的地方保护性政策使得企业在当地承揽项目时需满足一系列附加条件,如必须与本国企业合资或聘请当地员工等,此类条款均可能影响企业运作效率、增加运营成本。四是汇率波动风险。该市民营建筑企业在国际项目中多采用当地货币结算,这就面临汇率波动带来的成本波动,给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设备与物资配套成本高、创新竞争与建设标准差异
一是设备与物资配套难题。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建筑行业设备支持及租赁服务缺失等问题,企业往往面临高昂的设备购置和租赁费用。例如,C企业指出其曾为阿尔及利亚项目额外投入数千万设备费以保障工程平稳进行。二是技术创新与实施难题。面对国内外竞争对手,尤其是资本雄厚、技术先进的欧美日韩承包商,国内民营建筑企业往往在专利技术和前沿工艺上处于劣势。例如,D企业指出在某个境外铁路项目中,日本企业已基本实现全自动机械化施工,相对而言我方机械化程度仍然偏低。三是工程建设与认证标准难题。不同国家间建筑行业通行规则与标准存在较大差异,给建筑企业带来较多难以避免的技术障碍,加大工程实施难度。如E企业在阿尔及利亚住房项目中按国内惯例以建筑面积计算造价,而当地使用实际使用面积核算,最终导致成本估算与实际发生费用间存在巨大差异。
(三)生产要素保障有所不足
一是劳动力保障不足。大量民营建筑企业反映,虽然部分国家存在劳动力价格优势,但地方工会强势,工人专业技能不足、工作效率偏低、组织纪律散漫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境外项目推进速度,增加了无形成本。二是专业人才保障不足。境外工程项目涉及领域广泛,包含政策法规、市场分析、语言交流、文化差异、技术标准等。但是目前民营建筑企业普遍缺少具备国际工作能力和经验的专业型综合人才,制约了企业“走出去”的信心和步伐。三是融资保障不足。民营企业相较于国有企业天然存在更强的融资约束,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进一步减弱了国内金融机构为民营建筑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意愿。同时,在境外投资展业期,国内建筑企业缺少有效的本地信用基础,与东道国金融机构间尚未建立有效的信任关系,叠加在“走出去”初期境外抵押资产不足等问题,让企业获得境外融资“难上加难”。四是关键信息支撑不足。被调研企业反映当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依旧严重,特别是境外项目信息的获取与对接,信息渠道不畅使得民营建筑企业往往仅能作为央国企的下属承包商开展业务,叠加专业咨询与指导服务的缺失,加重了民营建筑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慎观望心理。
三、“三力合一”推动民营建筑企业更好“走出去”
(一)政府发力:加大政策支持、引导拓宽境外业务目的地
一是持续拓宽朋友圈,加快培植新市场、开展新业务。加快相关贸易协定谈判,进一步强化与“一带一路”、东盟、南美、非洲等国家的项目合作,为民营建筑企业开拓新市场、打造新平台、创造新需求。二是推动建立“信息+合作”双平台。完善境外项目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国家最新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做好供需对接。搭建企业合作平台,健全完善民企与央国企协同合作机制,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借船出海”“抱团出海”。三是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完善支持民营建筑“走出去”的政策举措,对此类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信用主体考核、业绩申报认定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加大境外投资财税奖补力度,提高企业境外展业积极性。
(二)要素助力:持续完善多维要素保障
一方面,要完善融资要素保障。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创新,研究制定民营建筑企业“走出去”的专项金融支持政策,适度降低融资门槛,推动开展境外项目融资供需对接服务,优化建筑企业境外投资的信用担保制度,开展民营建筑企业境外项目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研究。另一方面,要完善人才保障。推动多渠道吸纳外向型专业人才,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校企联合培训等模式,围绕国际工程领域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整合国内优质教育资源,构建东道国人力资源培植机制,培养本地人、用好本地人,降低用工风险与成本。
(三)企业用力:推动结构优化、技术创新与人才队伍培养
一是优化境外投资项目结构。指导民营建筑企业加强形势研判,及时退出规模小、盈利差、所在地政治经济动荡的项目,提高宏观环境优势明显或附加值高的项目数量和比例。二是创新驱动提升企业竞争力。引导民营建筑企业聚焦可持续发展、智能化生产、创新建材及建造方式等领域,加快布局绿色建材、绿色设备、绿色建造等前端赛道,塑造业务能力差异性,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竞争力。三是加快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带动民营建筑企业通过自身培养或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等方式,加快组建专业业务团队,及时全面对东道国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法律制度等开展研究,做足前期功课,降低境外投资风险。
注:
①2022年度ENR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榜单中,前10家外国承包商的平均国际营业额为137.7亿美元,平均国际化水平(国际营业额/全球营业额)为61.9%。
(作者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