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监测优化提升城市营商环境的思考

2024-12-13 00:00:00迟皓冰王辉李美龄
中国经贸导刊 2024年15期

信用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发展的软实力,能够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与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类似,城市信用监测评价是推动地方政府优化信用环境状况的重要举措,在政府履约践诺、市场公平竞争、行业高效监管、主体守法经营、企业便捷获贷等构建高水平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围绕城市信用监测指标中的营商环境评价,结合青岛市近一年来信用监测的短板弱项,研究提出以信用监测为抓手,以信用理念、手段和方法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的发展路径。

一、营商环境评价是城市信用监测的重要内容

2015年以来,国家层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聚焦社会信用和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先后五次调整完善城市信用监测指标体系,迭代升级城市信用监测评价模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省会(副省级)城市(36个)、地级市(261个)、县级市(383个)三级城市信用监测网络,实施以城市为核心的区域信用状况监测。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步推进,城市信用监测指标也在不断更新升级,在强化信用基础设施、守信激励与失信约束等信用建设重点工作指标任务的同时,不断强化、细化了营商环境的监测评价导向(详见表1)。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权重和范围不断加大。从最初的失信行为主体占比、重大失信事件等涉及信用环境、诚信建设的指标,扩充到将差异化监管、中小企业便捷获贷等涉及优化监管、服务实体经济的指标纳入监测范围,指标权重由2018年的22%(第③至⑤项)提高至2024年的48%(第⑤至⑧项)。二是高度重视政务失信行为监测。将政务诚信指标单列,把党群机关和政府部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作为重要监测内容,推进政府履约践诺;同时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监测。三是突出信用数据共享应用和服务产业发展支撑作用。信用数据是实现守信激励与失信约束的基础,也是推动大数据征信产业发展的关键支撑。指标从狭义的诚实守信、违法失信信息,逐步扩展到经营主体纳税、水、电、气、科技研发、公积金、社会保险等数据归集,推动信用建设数字化转型和信用数据市场化应用。

二、青岛市信用监测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近一年来,青岛市在36个省会(副省级)城市监测中处于前列,2024年5月监测排名为第4位,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政务诚信等大类指标处在全国前列。

(一)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信用监测规范化、常态化。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抓总、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针对每次监测指标更新进行专题研究调度,将监测目标任务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部门。按月形成监测分析情况,指导相关部门补齐短板、改进工作,提升区域信用状况。二是搭建监测系统,推动信用监测智能化、可视化。依托国家城市信用监测网络,做好青岛节点延伸,开发城市信用监测子系统,共享国家、省监测数据,实现了区域、行业信用状况的“7×24”小时智能化动态监测和失信事件监测预警,并通过信用云图实现了数据可视化展示,建立了全市信用状况监测“一张网”。三是强化重点任务监测,聚力开展专项提升行动。针对信用融资质效提升较慢的问题,整合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府侧融资服务平台(“青融通”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发布需求和产品;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引导企业整改退出。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上线监测预警系统,优化监管执法响应处理机制,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维护自身信用的意识明显提升。2023年全市行政处罚信息和主体数量同比分别下降了11.87%、13.50%,10次以上高频行政处罚主体数量下降了34.12%,企业公共信用评价“优级”占比提高了14%。截至2+FhMNJrUyvOPN/Xix5i4ORlNXWeeJL1A9T3lour3hF8=024年6月,青岛市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占比为0.28%,低于全国(1.2%)、山东省(0.50%)平均水平;A级纳税人企业占比为10.91%,高于全国8.87%的平均水平。

二是中小企业信用贷款便利度大大提升。推广“信易贷”融资服务新模式,打通纳税、科技研发、用水、用电等涉企信用数据共享应用堵点,可授权调用数据超8亿条。搭建“青融通”平台,通过政银企有效对接,从政府侧为中小企业提供 “一站式”的信用融资服务,打造了以信赋能、用信惠企的青岛模式,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称号。截至2024年6月,已有46.3万余家企业在平台注册认定,73家金融机构入驻平台,发布金融产品和服务380余个,累计助力4896家企业获得贷款846.33亿元,其中近六成为中小微企业贷款。

三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措施全面应用。持续开展企业公共信用评价,并依据不同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守信主体“无事不扰”、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的信用监管措施已在生态环保、科研、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40余个重点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完善市场主体失信行为救济修复措施,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改革,推出高效办事“信用修复”一件事惠企服务事项。截至2024年6月,累计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8000余份,办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3300件次,获益企业1067家。

四是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五个一”承诺,推广“信用+政务服务”,持续拓展“信易批”服务场景,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信用便利措施已实现全覆盖。2024年1月,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已覆盖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52个领域,代替证明数量已超过21.3万份。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对政企纠纷提前介入调解,确保失信政府机构“零增长”。 2019年以来,着力破解“新官不理旧账”情况,共清理政府部门(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累计超30亿元,涉及企业近3000家。

五是打造“信用上合”跨境信用服务城市名片。青岛市在上合组织国家间率先搭建“信用上合”跨境信用服务平台,制定全球企业信用服务、“上合码”等行业标准规则,收录全球216个国家和地区近3亿家企业信用信息,累计提供跨境信用查询服务1360余万次,有效解决企业跨境贸易中信息不对称难题。截至2024年6月,“信用上合”服务平台已累计为企业提供信用报告85万份,保障贸易额超4500亿元。

三、信用监测反映的营商环境短板

一是政府履约践诺还存在不足。在推进公共政策兑现方面,“口惠而实不至”、政策朝令夕改在项目招引过程中时有发生。在源头管理方面,“新官不理旧账”、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企账款等政务失信行为依然存在,特别是疫情后地方债务压力加大,叠加财政支付能力下降,影响了民间资本投资的信心,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二是信用监管机制还不健全。在优化企业监管方式上,行业监管部门在综合运用公共信用、行业信用、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还不完善,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协同。在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方面,企业提交材料多头受理的问题仍然存在,修复结果共享互认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信用服务市场活力不足。青岛市信用服务机构整体层次不高,登记注册的146家信用服务机构,规上企业仅1家,七成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足200万元;在营的企业征信备案机构仅3家,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双认定”服务机构1家①,无信用评级备案机构。公共信用数据要素价值开发利用不足,在推动传统信用服务机构数字化转型方面缺少支持政策,整体信用服务市场活力不足。四是全域信用环境发展不平衡。从影响区域信用环境的纳税、严重失信、公共信用评价等三个关键指标来看,下辖市南区纳税等级为A级的企业占比为14.86%,比占比最低的莱西市(6.43%)高出8.43个百分点;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占比来看,平度市(0.32%)是李沧区(0.14%)的2.3倍;崂山区、李沧区企业公共信用评价“优级”占比分别达到92.12%、92.06%,而西海岸新区、即墨区分别为84.56%、85.20%。

四、以信用监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路径

(一)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与财力匹配的招商引资政策机制,杜绝招商引资“一言堂”及招引政策恶性比拼。加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领域行政合同签订、实施、履约评价的全过程监管。二是加强政务诚信监测和评价。完善政务诚信管理系统,制定正反向政务诚信评价指标,针对政务失信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及时挂牌督办。三是持续深化政务失信治理。对公共政策未兑现、合同协议未履行情况,按照“全覆盖、无遗漏”要求逐项核准核实。建立政府欠账预警制度,动态推动企业账款清欠。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时共享政府机构和公务员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二)优化企业监管方式,健全失信行为修复机制

一是根据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分类标准,加强青岛市评价结果共享应用。推动金融、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建立健全、落实执行行业信用评价制度。二是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探索“标签式”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建立市场主体偶发轻微失信行为容错免责机制。四是聚力企业信用修复,解决企业“信用赤字”问题。经认定部门确认已纠正失信行为、完成履约的,及时修复相关失信记录,终止对其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三)做强市场化信用服务,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信用服务机构育引,探索试点管理制度,支持传统信用服务机构数字化转型,在信用数据采集、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跨境信用产品服务等领域培育更多“小巨人”企业,做优做强以信用大数据产业为核心的现代信用服务业。二是完善公共信用数据共享和授权运营机制,推动信用数据合规开放,支持建立信用大数据实验室,培育壮大信用数据产品和服务交易市场,发展信用大数据产业和信用经济。三是支持和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用产品,培树青岛“格兰德信用”“信用上合”等知名服务品牌,拓展企业征信、个人征信、资本市场信用评级等业务领域,争取设立跨境信用实验区。四是强化人才支撑作用,以产业带动人才发展,对外来人才以及信用服务机构“带团入驻”给予创业补助、人才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全面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四)深化政府侧信用服务,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深化拓展融资信用服务在能源、交通、物流、贸易、电商、建筑工程、家政服务等行业应用,支持技术创新和信用产品研发,提升“青融通”平台服务能级。二是建立境内外信用服务产品互认机制,研究制定跨境信用报告规范,建立境内外企业信用报告的基础规则和对应关系,为不同国家、地区企业信用报告提供转化支撑和互认依据,助力外贸中小微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和防控贸易风险。三是扩大市场主体“信用码”应用范围。持续拓展以信用信息共享促进消费安全的应用场景,实现商户信用信息“一户一码”,消费者手机查验“即扫即查”,推动形成“查信用、用信用”的良好市场氛围和守信重信消费环境。

(五)强化区级信用状况监测,推动区域信用协调发展

一是发挥辖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莱西市、平度市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引领作用,支持其他区(市)结合自身实际争创省级示范城市,助力西海岸新区、平度市、莱西市争创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二是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区(市)信用监测,完善提升“区(市)信用状况监测系统”,构建“月度监测、年度会商”的评估机制,推动区(市)层面信用监测提质增效。三是强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治理,落实属地责任,完善月度跟踪反馈机制,建立台账式、清单化的市、区两级动态管理机制。

注:

①《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和《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青岛格兰德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入选。

〔作者单位:青岛市经济发展研究院(青岛市社会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