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法美学研究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024-12-09 00:00:00夏洁
名家名作 2024年32期

书法美学是一门建立在书学和美学基础之上的学科,其研究对象大致包含三个层面:一是书法艺术本体的审美发生和审美原理、书家的审美心理和书法观念、某一时代书法的共性审美特征等;二是书法的审美境界、审美范畴等;三是书法审美接受、审美价值和功用、审美教育和意义等。概括而言,“书法美学主要研究这门艺术的美的现象(对象)和创造这种美的现象的主客观根源,以及这种美的现象的本质含义和它同创作者和欣赏者之间的关系(目的)”[1]。

谈及书法美学必须先明确书法的艺术定位。书法是基于汉字书写而形成的一门实用性较强的艺术门类,自产生起便与人们日用伦常密不可分,文字书写在满足记载、传播的基本功用之外,同时也时刻关注文字的书写规矩与法度,乃至对文字书写之迹美感的追求。张邦基在《墨庄漫录》中曾记载章惇论书语:“书云六艺之一,古人列之于学,以相传授。则学者始习之已久,详知其规矩法度与所以为书之意矣。精而熟之。不妙且神何待耶!”[2]古人认为在书之为六艺之一的基础上,不但要有规矩法度的要求,更要由技法娴熟而后上升为对书之妙、书之神的追求,即对书法的审美境界的追求。可以说,一部中国文字字体演变史既是书写规矩与法度的变迁史,也是书法审美的变迁史。

一、当代书法美学研究的发轫期

早在20世纪初,王国维、梁启超等人已经就关于“书法是不是一门艺术”作出了正面回应。如梁启超在《书法指导》演讲稿中指出:“写字有线的美,光的美,力的美,表现个性的美。”[3]明确从美学的视角肯定书法艺术的审美特征,其中既含有书法本体之美,又包含书家个体心性对书法审美的影响。20世纪60年代,老一辈美学家对书法美学研究也倾注了极大热情,如宗白华先生在《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一文中认为书法之所以能成为艺术品主要赖以两个因素:一是由于中国书法的载体是文字,人们对点画的拟物式的描述,为书法注入了生命情感,使得汉字升华至艺术审美境界。二是中国人写字所用的笔具有“软”的特性,可以产生出方笔、圆笔、藏锋、露锋、中锋、侧锋、轻重、粗细、疾涩、浓淡、枯湿等无穷无尽的变化,从一画之迹而流出万象之美。宗白华从书法的用笔、结构、章法等方面详细考察了书法中所蕴含的美学特征,开启了近现代书法美学研究的新课题。

朱光潜自20世纪20年代至70年代一直关注书法美学研究,就书法是否为艺术问题,他认为:“书法在中国向来自成艺术,和图画有同等的身份,……书法可列于艺术,是无可置疑的,它可以表现性格和情趣。”[4]朱光潜在他的书法美学的研究中,引入了西方美学概念,从哲学、美学、艺术学、心理学四个维度勾勒出书法艺术在现代的发展线索,明晰了书法艺术的地位、特征、价值和意义所在,他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奠定了现当代书法美学研究的基本框架。

如果说宗白华、朱光潜等人以美学家的身份来探索和研究中国书法美学,多少尚带有抽象的美学范畴意味,那么自20世纪70年代之后,不少书法家也参与到书法美学的研究队伍之中,此时期的书法美学研究既有抽象的概念性研究,也有书法创作实践等方面的检验和印证,使得书法美学的研究更为具体和细致,研究方法也更为科学,但研究成果并不显著。刘纲纪在《书法美学简论》中认为书法是:“通过文字的点画书写和字形结构去反映现实事物的形态和动态美,并表现出一定的思想感情。”[5]刘著的出版引发了书学届关于书法美的性质的讨论,参与讨论的书法学人主要有姜澄清、金学智、白谦慎、陈振濂、周俊杰等人,一度掀起了书学美学研究的高潮。针对刘纲纪的“反映说”,姜澄清在《书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艺术》一文中予以反驳,认为书法是一种“抽象符号的艺术”。金学智则认为书法兼有形象性和抽象性而更偏重于抽象性。白谦慎、陈振濂、周俊杰等人也在这场讨论中围绕“书法是什么”“书法何以成为审美对象”“书法艺术的审美性质”等问题阐发了各自观点。

这场为时两三年之久的书法美学讨论,为当代书法美学研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并使书法美学得以跻身于书法学科的范围之中。然而,这场书法美学讨论也存在诸多缺陷,如不少参与讨论的作者尝试借用西方艺术理论和方法来分析书法艺术,但由于对现代美学理论的研究尚不够深入透彻,颇有用“西方酒瓶装东方酒”的味道,东西理论结合较为生硬;讨论多局限于对书法本体“具象”与“抽象”“再现”与“表现”等问题的纠缠上,而忽略了对书法活动主体——书法家的认识和研究。整体来看,自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这一时期内,刘纲纪的《书法美学简论》(1979年)、金学智的《书法美学谈》(1984年)、白谦慎翻译的蒋彝的《中国书法》(1986年)三本著作构成了书法美学的“三部曲”,成为这一时期书法美学研究标志性成果。

二、书法美学研究呈现多元化趋势

自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有关书法美学的研究论著和论文相继出版和发表,涵盖了书法美学史、书法审美心理、书法审美意识、书法审美范畴、书法审美价值与功用、书法审美接受、书法与社会、书法与文化、书法与其他艺术门类比较、书家与欣赏者、书法审美教育等诸多方面,若从书法美学研究的一般范围来界定,概括而言可分为三大类,即书法美学原理研究、书法美学史研究、书法创作主体与欣赏主体研究。

(一)关于书法美学原理研究

书法美学原理研究包括书法美的发生与起源、书法美的本质与特征、书法审美范畴等。通俗而言,即研究“书法是什么”“书法美如何产生”“书法美是什么”“书法美有哪些表现”等问题。关于书法美学原理研究的代表性成果主要有陈振濂的《书法美学》、陈方既的《书法美学原理》、金学智的《中国书法美学》、毛万宝的《书法美学概论》、朱良志的《中国艺术的生命精神》、崔树强的《黑白之间:中国书法审美文化》等。代表性论文主要有邱振中的《形式与表现——艺术学与书法美学的有关命题》(《新美术》1986年第3期)、陈振濂的《流派与艺术观的分歧——书法是什么?》(《文史杂志》1990年第1期)、金学智的《书法美的多本质性探讨与历史流程描述——书艺本质论·上篇》(《文艺研究》1990年第1期)等。近20年来,书学界有关书法美学原理讨论的论文呈现出下降趋势,而有关书法美学范畴研究则明显增多,如不少作者对书法中的“中和”“气”“韵”“意”“象”等美学范畴分别展开研究,且研究过程中既注重抽象的逻辑思考,又注重新史料的运用,体现了新时期书法理论工作者较为务实的学术精神。

(二)关于书法美学史研究

书法美学史的研究范围包括书法美学通史、书法美学断代史、书学思想史、哲学思潮与书法观念、书法批评史等领域,在专著或论文写作过程中,往往是以时间为轴线,按照由远及近的顺序而展开。在论述过程中,既要体现书法历史上主要书家、书风特色、书论观点的解读与阐释,也会结合时代社会文化背景中的哲学思潮、艺术风气、士人群体性心理特征等来考察其对书法美学的影响。较为代表性的著作有陈方既的《中国书法美学思想史》、熊秉明的《中国书法理论体系》、萧元的《书法美学史》等。

(三)书法创作主体与欣赏主体研究

书法创作主体与欣赏主体的研究范围包括古今书法家、书法理论家的美学思想、书学观念、审美接受、书法美育思想等方面,其中又以古代书家美学思想的研究为大宗。代表性著作与论文有金学智的《刘熙载的书法美学思想》(《文艺研究》1982年第5期)、言公达的《论沙曼翁书法篆刻艺术的美学思想》(《中国书法》1989年第1期)、黄惇的《论董其昌的书法美学观》(《中国书法》1990年第1期)、曹建的《赵之谦书法美学思想论略》(《殷都学刊》2001年第2期)等。在各院校硕博学位论文层面,将古今书家的书法美学思想作为个案进行研究的成果数量较之20世纪90年代以前明显大幅度提升,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

三、当代书法美学研究的特征和问题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自20世纪20年代书法美学研究发轫以来,至少呈现出以下特征,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书法美学研究正在蓬勃兴起

纵观现当代书法美学的现状,可以按照研究人员、成果发表数量的多寡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20年代至70年代末,这一阶段涉及书法美学研究的仅有王国维、梁启超、宗白华、朱光潜等寥寥数人,且这些前辈学者虽论及书法美学,但大都属于偶尔涉猎,并未自觉将书法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看待,整个书法美学研究属于较为沉寂的时期;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在这一时期内,由书法美学大讨论而形成了书法美学研究的高潮,参与人员多为书坛名家,研究者以书家的身份介入书法美学研究,体现出整个书法界对书法美学研究的迫切愿望;第三阶段为21世纪至今,随着全国开设书法学专业的院校越来越多,不少院校的书法硕士、博士等青年学者参与到书法美学的研究队伍中来,使得书法美学的研究人员较之前两个时期大为增加,书法美学研究呈现出后继有人、成果迭出的可喜局面。

(二)书法美学研究视野更为开阔

相较于早期研究者在力图证明“书法是不是一门艺术”这一问题而言,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的研究者已经从整体上思考书法美学发生、书法美的本质、书法审美价值等一系列美学原理问题,同时也开始进行古代书学美学史的梳理,从理论上建立书法美学的学科架构,并试图将之纳入当代书法学学科范畴之内。近20年来,新生代的书法美学研究者多具有院校书法专业教育背景,他们在前辈书法美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书法美学的研究视野,这一时期有关书法美学断代史、古代书论著作的美学思想、古今书家美学思想的个案研究明显增多,体现出书法美学研究进一步细化的特征。

(三)书法美学研究方法虽不断优化,但尚待革新

王国维、梁启超、朱光潜、宗白华等人在回应“书法是什么”的问题上,不约而同地采用了比较研究法,即将书法与绘画、雕塑、音乐、建筑等艺术门类进行比较,通过多向比较试图建立起书法艺术的至高地位。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西方美学研究著SzsNVmRD2CKPiVszu9zqjg==作的大量引进,西方美学研究方法也被广泛应用于书法美学研究之中,不少研究者偏重依靠理论推理来研究书法美学,并着手构建书法美学的体系框架,使得当代书法美学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现当代不少书法美学研究方法有着用“西方酒瓶装东方酒”的意味,这一研究方法甚至成为制约当前书法美学研究进一步深入的较大障碍。虽然不少人认同“美学是美的艺术的哲学”这一概念,将美学视作哲学的一个分支。从这一层面来看,依靠哲学研究的、抽象的、概念式的逻辑推理的研究方法,固然是书法美学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研究方法,但纯粹地从理论到理论的阐释,往往会使书法美学研究陷入一种空泛的理论诠释而不能使人信服。书法毕竟是一门建立在创作主体感性基础上的艺术,它深刻地反映了书家的审美诉求和审美表达,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必须将书家、书论、书迹三者有机结合,进行综合性、立体性的考察,方能解决“单纯地从理论到理论”这一困境。除抽象的理论阐释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引入图像学、心理学等研究方法,时刻将书法的审美主体(书家)、审美客体(书迹)、审美接受对象(观者)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既要对古今书论进行高度的理论抽象分析,又要对书迹图像进行理性解剖,甚至还要涉及对不同时代、不同观者的审美接受问题的探讨。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引入图像学、心理学分析法的过程中,要避免陷入“唯心式”的阐述。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书法美学研究成果中曾出现一种将古代书迹“超理性”分析的趋势,如在分析颜真卿《祭侄文稿》过程中,将其人为地分成几个情绪变化阶段,甚至依据该作品中笔墨线条的变化而推出颜真卿书写过程中的不同心理状态,这就有些绝对化和纯理性化了。

(四)书法美学研究对象较为混乱

可以说近百年来的书法美学研究史,也是一部书法美学研究对象的探索史。前辈书法美学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虽然也在努力界定书法美学的研究对象,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少书法美学研究者将书学理论、书法史、书法批评等与书法美学研究混为一谈,这一倾向在上述研究成果的列举中也可以明显看出,其中不少专著和论文游走于书法美学、书学理论、书法史和书法批评之间。我们必须将书法美学研究、书法理论、书法史与书法批评的研究区别对待,方可从真正意义上把握书法美学的研究对象。

总之,书法美学是一门较为年轻的学科,其起步于20世纪20年代,发展于20世纪80年代。近20年来,无论是研究范围还是研究方法均得到明显扩大和提升。但笔者以为,在“书法与美术”已经成为一级学科的现实背景下,书法美学虽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但要使“书法美学”真正成为书法与美术学科中一个重要的二级学科,尚有诸多工作要做,如书法美学研究者自身哲学素养和书法实践素养的提升、书法美学教材体系的完善、书法美学教学队伍的充实、书法美学研究对象的进一步界定等问题,均有待于我们去思考和探究。

参考文献:

[1]白鹤.书法美学方法论批判[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6):63-69.

[2]张邦基.墨庄漫录 [M].郑州:大象出版社,2019:272.

[3]梁启超. 饮冰室合集 [M].北京:中华书局,2015:6.

[4]朱光潜. 谈美 [M].南京: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22:26.

[5]刘纲纪.书法美学简论 [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53.

作者单位:上饶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