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王永洪(1975— ),男,汉族,山东平度人,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风险减量、防灾减灾。
摘要:20世纪末,小型木器加工厂及各类家具生产小厂大量出现在乡镇,并逐步向中小城市的城乡接合部聚集,其使用的原材料及下脚料可燃、易燃。很多小加工厂的仓库厂房毗邻成片,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形成“火烧连营”之势,扑救困难,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为在保企业提供火灾风险勘查和隐患整改方案的增值服务。本文针对河北省廊坊市小型木器厂和小型家具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火灾隐患及火灾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整合共性,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小型木器加工厂;火灾隐患;火灾预防;消防措施;安全管理
一、廊坊市家具产业发展现状
(一)产业发展现状
廊坊市家具产业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适逢改革开放的好时机,历经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初具规模,文安的板材、香河实木家具、胜芳办公家具等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产业格局[1]。这些加工厂散布于廊坊各个县城,大大小小有几千家木器厂,包括家具厂、板厂,大部分位于城乡接合部,生产厂房和库房毗邻或者生产储存“混搭”,加工和使用的辅料基本为可燃物或易燃物,成品、下脚料更容易燃烧,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形成“火烧连营”之势,对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2]。本文针对此类加工制造厂的火灾隐患以及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二)火灾情况
此次实地勘查的廊坊市人保公司随机抽取部分木器厂、板厂,总数共计100余家,涉及家具生产、为家具配套的板材和家具销售场所等。在调查进行前,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统计数据,2015年11月—2016年4月廊坊市人保公司承保企业发生的火灾数量为7起,承保总金额22955万元,累计直接财产损失近3000万元,平均保额损失率达到12%,对财产险业务效益指标造成较大影响。
二、小型木器厂或家具厂的特点
对于小型木器厂或家具厂来说,主要原材料为木材、海绵、塑料、布匹等,主要生产的产品为板材、沙发、床垫、实木家具等,包装物主要为纸箱、泡沫等,经营业主的投资相对较少,厂房、库房等场地耐火等级低且普遍毗邻,生产设备简单,生产布局紧凑,消防设施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力量很难及时到达并有效扑灭[3]。
三、小型木器加工厂或家具生产厂的主要消防隐患
通过对廊坊小型家具厂随机抽取的一百家在保企业的火灾案例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木器加工场所常u4dJe7d7jn1kjvssr2PoiQ==见的火灾原因主要为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电气设备或线路老化、设备使用不当、人为动火、堆积物被引燃或自燃、制度不完善以及管理监管不善等几个方面[4]。
(一)厂房布局、建筑结构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
历史原因或既成事实导致一些木器厂、家具厂生产厂房、存储原材料的库房和成品库房未经审核验收就投入生产,先天性隐患突出。这些毗邻成片的连体建筑,无防火间距或防火间距不足,甚至个别木器厂使用多个小厂房“拼接”成大厂房、大库房,即使有防火分隔,也是采用不到顶的隔断或者塑料薄膜、木板分隔。有的虽有分隔,却通过洞口过道相连通,根本起不到防火分隔的作用[5]。当发生火灾时,火通过热传导、对流、辐射的形式向相邻建筑传递,小火变大火,火烧连营。另外,厂房耐火等级低。很多厂房是简易结构建筑物或民房改造而成,这种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非常低,相较于砖混或钢混建筑,具有施工周期短、投资少、见效快的特点,被大多企业所采用。
(二)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不足
某些木器厂或家具厂未按照厂房、库房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的规定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仅配有ABC干粉灭火器材且仅在大门口内外摆放。有的虽有配置,但已失效或超期未检测。有些企业即使配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但无水带、水枪或者虽配置齐全,但消火栓接口严重锈蚀或阀门无法打开、手轮无法转动等。
(三)存在大量可燃易燃物
工厂中堆放着大量的原木材料、泡沫、海绵,半成品组件、成品件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木纤维碎屑及粉尘,容易发生火灾。倘若大量堆放、不及时清理,一旦因积热自燃或外来火星引燃而发生火灾,火势将迅速蔓延,后果不堪设想。另外,在加工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木粉尘随空气流动飘散,遇到点火源,极易产生火灾甚至爆炸[6]。各种木材加工机械在运转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热量,积聚在机器周围的粉尘碎屑进一步加快热量积累,若通风不畅,周围温度随之升高,容易造成锯末的自燃现象。生产中产生的纤维粉尘漂浮,如有合适的点火能量,便会导致粉尘爆炸。喷漆房、调漆间、油漆存储间等常有油漆、稀料等挥发的爆炸性气体,如没有采用防爆电气设施设备,排风不畅,开关电气动作触点的微小“打火”,也极有可能导致可燃气体爆炸。
(四)电气装置及线路
在生产场所,特别是有粉尘的加工场所,电气设备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电气、防爆电机、防爆开关、防爆灯具、防爆轴流风机等,并严格按照粉尘环境接地要求进行接地处理。电缆应使用防爆电缆以上等级电线电缆,并根据粉尘或纤维特性和设备负载大小来选用线径。粉尘场所使用的电线电缆埋地或架空套管,接头应使用专用接头并设置接线盒,粉尘环境中使用的开关、配电箱及灯具底座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防护等级应满足粉尘环境要求。
(五)喷漆作业的火灾危险性
喷漆作业时由于喷枪的高流速射流,很容易产生静电;喷漆房内使用普通照明灯具开关,也极易打火。在喷漆场所内,空气中弥漫含有大量稀释剂、溶剂等挥发出来的易燃气溶胶。这些悬浮的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如果静电放电、电气打火或明火等,极其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尤其是操作台、排风管网、水帘沉淀池内到处都有油漆漆垢附着物,一旦着火,火势将会迅速蔓延并扩大到其他区域,特别是有些喷漆车间为了工作方便,在门口处堆放大量油漆和稀料,更容易助长火势。
(六)热源设备
一些家具厂使用电烙铁加工,若工人下班忘记断电,将产生高温,可引燃周围可燃物;木材烘干设备、热压成型机械底部散落大量木屑及粉末,这些粉末及木屑混合着液压油,长时间烘烤,很容易引起这些可燃物自燃,从而引起局部火灾,通过热压设备不断电的电缆电线延烧,进而导致大面积火灾。
(七)明火、飞火及静电
在有木屑、粉尘、海绵、泡沫、布匹、纸箱包装物的场所,因吸烟、锅炉烟囱火星、柴油机械排气管冒火星、电气打火、接头接触不良发热或者因身体静电引燃周围可燃易燃物。
(八)涂胶、喷胶
板材、木材部件胶合用的胶以尿素、酚醛、甲醛等为原材料,制作粘合剂时使用易燃液体稀释,遇到电火花或者明火极易导致火灾。
(九)管理不善
小型木材加工厂企业管理不善体现在企业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易燃可燃原材料存放和领用问题、不规范安全用火用电问题、私拉乱接电线问题、危险区域抽烟问题、生产加工区域不规范操作问题、喷漆作业不完全封闭或封闭不完全问题、易燃可燃物不及时清理问题或清理不彻底、电气设备设施不符合防爆要求、成品半成品不安全堆放问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不足问题等。
四、小型木器加工厂的防火措施
(一)厂房库房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
木器加工场合存在噪声、污染、易燃、易爆等,选址宜在远离人员聚集区或在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的地方,尽量保证附近有水源或厂内有消防水池,根据耐火等级确定厂区内各建筑间的防火间距,如因历史原因或空间所限,应采用降低火灾载荷、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实体墙隔开、更改生产工艺、改变使用性质、直接拆除部分老旧建筑等方式,以确保满足防火间距。
木材加工厂房对可燃物质的加工属于丙类,其厂房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烘干房或干燥室、涂漆房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
原材料堆积区、锅炉房、油漆间等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规范要求,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厂区内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或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二)变配电设备过载、三相不平衡以及线路老化
变配电设备及用电设备的配备按照设计功率型号选择,不应出现“小马拉大车”的现象,负载过大并长时间运转,造成设备温升超过设计最高允许数值。配电线路上的负载应平衡布置,防止出现三相不平衡现象,致使某一路或二路过载,使线损电损升高、电能质量下降,线路温升超过规定数值,变配电设备、用电设备烧毁,甚至引起线路着火并引燃周边可燃物。车间线路的老化,会使线路失去绝缘功能,导致电流泄漏甚至短路起火,并导致供电电压异常,电损过高,引起短路,诱发火灾;线路接头老化或氧化,会增大接触电阻,阻碍导线上的电流通过,导致接头发热或着火,并引燃周边可燃物。
(三)对可燃易燃物的管理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家具的堆放应有防火间距,并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木屑、粉尘、下脚料、贴花等及时清理干净。油漆、稀释剂等每天领用,不得堆积在喷漆或调漆区域内。
(四)采暖和通风设施
保证生产区域空气流通,减少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是减少火灾和粉尘爆炸发生的方法之一。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时,增设机械通风,以保证生产区域空气流通。对有粉尘和锯末充斥的加工部位,利用吸尘系统除尘,尽量减少粉尘逸散,及时清理除尘系统中的粉尘。加工区域禁止使用电炉、油汀取暖。
(五)车间设备的布置
操作场所中可燃材料与加热设备、导热管路等的距离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并应大于或等于1m。生产部位尽量采用满足生产环境的电气设备,绝缘等级和防护等级满足生产环境的需要,并及时清理,避免因锯屑和木粉进入电气设备内部而引发事故。使用的导线类别应符合工作场所要求,导线穿金属管或金属软管加以保护。开关和配电箱等电气设备不得设置在可燃基材上,并应设防护装置,避免木屑、粉尘侵入,经常清扫,保持干净。叉车、汽车等车辆进入高危生产场所时,应加装阻火装置。
(六)严格审批动火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入作业区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之类的火源。动火作业按照动火审批要求,清理或隔离动火区域内可燃物,专人监护,做好防护措施,备好灭火器材,焊后清理,不留火种。
(七)特殊工种操作流程
1.控制温度
严格把控切割工具,如带锯、圆锯以及机械摩擦部位的温度,木材加工前应充分检查原木上是否有铁钉、石块等异物硬物,彻底清除,以免因撞击或摩擦产生火星。
2.远离火源
木质材料与发热源的距离要控制在0.40m以上,烘烤房内温度不超过80℃,水平烟道表面温度控制在100℃以下;烟道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检查烟道的排烟情况,发现烟道表面出现裂缝时及时处理;定期清理室内散落的粉尘、碎屑、废料等;木材摆入烘干房应注意摆放牢靠,严防出现烘件变形、跌落至阴燃的锯末上被引燃,导致火灾。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小型木材加工厂及家具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企业除了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外,更需要与消防、公安、工商、环保、规划、保险、市政、供电等部门通力合作。消防机构、环保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标准化体系,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应急预案,按要求对场所设备进行完好性检测和检验;做好教育和培训,巡查检查重点部位,重点防范,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对隐患部位及时进行整改,不留漏洞和死角。通过职能机构或服务机构的检查、督促、服务,降低事故发生频次,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企业安全性。通过联动服务监督机制,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林永顺,张桂智,张永民.对胜芳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及金融服务情况的调查[J].河北金融,2011(09):59-60.
[2]刘加恩,贾桂东.木器加工需防火[J].消防视点,2002(12):15.
[3]王文学.浅谈小型木器加工厂的火灾预防[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8):256.
[4]刘道良.木器加工行业环保设施的火灾风险及预防[J].今日消防,2022,7(07):28-30.
[5]焉树娟.关于木材加工工艺防火技术的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35):246.
[6]刘花莲,刘苑.小型木器加工企业的防火[J].消防视点,20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