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考制度是一项满足教育系统内外需求的重要制度,是推动中国人才培养、社会流动、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引擎,既具备公平公正、自由选择、公开透明的权利,又存在学科设置、教育适应力、教育公平的边界限制,其权利和边界的存在有效地回应了不同利益相关群体的多元诉求。为平衡高考制度的权利与边界,推进高考制度现代化,需要把握好公平与多元选择的平衡,处理好效率、科学与公平的关系,平衡好政府和社会的监管与参与,共促高考制度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 高考制度;高考改革;人才培养;教育公平;教育高质量发展
引用格式 覃创.高考制度的权利保障与边界限制[J].教学与管理,2024(34):62-66.
高考制度作为社会瞩目的教育敏感神经,关乎人才选拔、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流动多方面重大措施,受到政府、社会、家长各方利益相关群体高度关注,牵一发而动全身。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标志着启动新一轮高考制度改革,在考试内容与形式、招生录取与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改革,采取试点、总结、完善同步进行的方式,由点到面积极稳妥推进,基本形成多元录取、综合评价、分类考试的中国特色招生考试模式,在服务选才、引导教学、立德树人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更完善的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目前,高考制度改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高考改革存在的现实困境[1]、政策研究[2]、现状调查[3]、选科模式[4]等方面,但对新高考制度的权利与边界研究较为零散。为满足时代发展需求,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需对高考制度的权利、复杂结构的边际进行调整与优化,以培养国家所需的高素质人才。此外,教育强国背景下中国高考招生制度现代化改革往何处发展,有必要对高考制度的权利和边界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平衡高考制度的权利与边界限制相关建议,以期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诉求,为新时代中国式高考制度现代化改革提供借鉴。
一、高考制度的基本特征
高考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初创到暂停再到恢复创新的波折历程[5],在科学选拔人才、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已取得卓越成效,成功地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才选拔道路,不仅促进了中国人才培养、社会流动、文化传承与创新,还使高考制度改革向着更科学的方向迈进。
1.高考制度对人才培养的贡献
高考制度打破了旧社会的门第壁垒,为普通大众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选拔出一批批为国家建设和人民服务的专业人才,有力地推动了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激发了社会上下求学、求知、求进的热情。高考制度通过选拔优秀人才、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均衡教育资源分配等方式促进各类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和社会公平公正。其一,高考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优秀人才,为高等教育提供各类优秀的学生群体,包括学科专长突出型学生、全面发展型学生、创新素养型学生等,使高等教育资源得到合理分配,为国家培养各领域专业人才。其二,高考制度可促进学生素养的提升。高考作为一个全面综合的考试,学生需进行系统学习和全面备考,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养,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效果,也能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关键能力和必备品格。其三,高考制度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高考制度不仅有利于教育资源合理分配,避免资源浪费和淘汰优秀学生的情况发生,还能帮助弱势地区的学生和学校获得更多机会,平衡地域差异和财力不足导致的教育资源不均,助力相对滞后地区的人才培养,促进教育公平。
2.高考制度对社会流动的调整作用
高考制度不仅提供了公平的教育机会,还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使有才能、有理想的青年能够通过高考入学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新生力量。尤其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社会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加,高等教育变得日益重要。为更好地促进社会流动和个人发展,教育资源分配需要提供平等的教育资源和机会,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接受良好教育,而教育目标应更加关注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造能力,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发挥高考制度对社会流动的正向作用,以此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促进社会流动和可持续发展。因此,高考制度可通过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目标等因素来助力中国社会人才的正向流动。
3.高考制度对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促进作用
高考制度是现代中国文化传承和思想创新的重要载体之一,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科学文化的融合与交流,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学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展现中国古今文化的活力与魅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华夏民族的根与魂,对“培养什么人”具有重要意义。高考制度需要对学生进行分类考试和多元评价,引导学生按照国家规定的科目内容进行。如历史、政治、语文等人文科学领域知识,对传承国家优秀的文化价值观念、促进文化传承与延续、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增强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具有重要意义。在学科知识方面,高考制度强调对学科知识考查,学生需通过考试来展示对各学科知识的掌握,促使学生深入学习,扎实掌握学科知识。在创新方面,高考对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创造性思维提出了要求,需要在考试中展现自己的优势和才能,助力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和创新精神。因此,高考制度改革需要对高考的理论性问题、技术性问题和实践性问题高度关注,需要对学科知识、文化传承、创新思维等方面优化整合,不断地探索和改进人才选拔方式,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
二、高考制度的权利保障
权利的边界来源于制度的设定,权利的大小取决于制度的约束[6]。高考制度的权利保障主要指向高考对学生的权利保护,确保高考环境的公平、公正、公开,使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展示自己的才能,主要包括公平公正、自由选择、公开透明的权利。
1.公平公正的权利
高考公平公正是教育公平的敏感点与关键点,也是高考制度的核心原则,主要表现为参与公平、过程公平和分配公平。其一,参与公平。每个学生都应该有参加高考的权利,获得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公平公正地展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这需要坚持以全体考生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受社会背景、经济条件、地域差异等外界因素的干扰。其二,过程公平。高考要确保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评卷过程和录取程序,意味着应该为高考提供一个平等的考试环境,确保考生在相同条件下进行考试;评卷过程应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严格进行,不偏袒任何一方;录取过程应公开透明,体现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因其他因素影响录取机会。其三,分配公平。高考制度应推动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教育机会的平等享有,通过提供基本的基础设施、均衡的师资力量、统一的教育标准、多样化的学校选择和透明的信息平台等措施,推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避免优质资源过度集中,尽量保障每个考生都享有平等的学习机会。高考制度的公平公正权利是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重要基石,是维护高考制度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取向,只有维护好考生的权益,为考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方能彰显高考制度的公正与可信,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自由选择的权利
高考制度的自由选择主要指向学生在高考过程中,有权根据自身兴趣、能力和志向进行自主选择学校、专业和发展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选考科目和课程类型,这不仅关乎个体的生涯发展,还体现出教育公平和个性化发展的价值取向。其一,高考制度赋予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和专业的权利。不同学校拥有独特的办学特色和专业设置,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由填报志愿,在众多学校中寻找最适合自己的教育资源,选择更加符合自身需求的学校和专业,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潜力,实现个人价值与目标追求。其二,高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跨省招生政策,扩大学生自主选择范围。学生可以报考其他省份的高校,跨越地域限制,不再局限于所在省份的学校,为有意愿追求更广阔学习机会的学生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和竞争机会,但外省分配的名额通常比较少,竞争较为激烈。其三,新高考改革助力学生较早学会生涯规划。新高考改革的核心理念之一为增加学生自主选择权,发挥学生各自的天赋才华。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选择不同选考科目组合、做出职业生涯规划,助力学生全面且个性地发展,但高考制度的自由选择权也面临一定的限制,学生选择必须符合所报考高校专业的录取要求。高考制度的自主选择权需学生科学理性地抉择,根据自己的特长优势、职业规划和高校招生要求,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
3.公开透明的权利
高考制度的公开透明主要指向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和招生政策等相关信息应该公开透明,确保学生和家长能够清楚了解录取的规则与程序、考试的过程与结果、评价的标准与程度等。意味着高考制度应该公开发布有关的政策、标准、程序、考试成绩等信息,需求者可以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了解到不同学校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录取规则与程序,做出适当的选择和决策。高考制度的公开透明不仅有利于考生和家长了解高考制度的相关规定,也有利于高校和社会各界对高考制度的监督和评价,只有高考制度保持公开透明,确保每个学生在高考过程中获得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待遇,才能促进所有参与者对高考的公平性充满信心和信任,进而提高高考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这样既能充分保障需求者的知情权,又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增强社会对高考制度的信任和认同,促进教育评价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高考制度的边界限制
没有边界的权力必然会变恶,在赋予权利的同时也必然存在约束限制[7]。高考制度改革是一个永远逼近“完美”的极限过程,被赋予公平公正、自由选择、公开透明权利的同时,高考制度也存在边界限制,主要体现为学科设置、高等教育适应能力、教育公平的边界限制。
1.学科设置的边界
学科设置是高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生的选择和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需求和进步。而高考制度学科设置的边界限制不仅考虑学科的范围、难易程度,还需兼顾社会对学科的需求。其一,学科范围限制是高考制度学科设置的基础,须遵守学科范围限制,主要指向所考学科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学科范围,不能随意增减,其反映的是国家对学科的认知和需求,以保证学生接受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其二,学科内容限制是由学科本身和相关政策共同决定的,是高考制度学科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确保学科的教学质量和水平,其主要指向高考学科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学科内容,反映学科的内涵和特点,不能随意改动,否则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和应对能力。其三,学科需求限制主要指向高考学科必须考虑社会对学科的需求。学科需求是由社会发展所决定的,反映的是社会对学科的认知和供需关系,以保证学生的未来发展和社会进步。尤其在新高考制度下,普通高中育人方式实施以选考、选学、选课为育人新机制,强调学生个人成长与立德树人、个人兴趣与未来职业、科学选才与社会公平的协调一致,引导学生从做题转向做人做事做学问[8]。因此,学科设置需平衡好高考选拔与育人方式的关系,根据社会发展与学生需求,优化学科设置的边界,促进高考改革的公平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2.高等教育适应能力的边界
高考制度通过考试内容、评分标准、学生选拔等方面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和适应能力。新高考改革是集考试、招生、育人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育人为本基本原则,不仅是基础教育的“指挥棒”,指引着基础教育教学的方向,也决定着高等教育生源的质量,影响着高等学校的特色和人才培养[9]。因此,高等教育机构在适应高考制度方面需要做出一定的调整和改进,加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联系,构建与新高考相匹配的政策制度,以确保录取和培养的质量。新高考在制度上突破了传统的育人模式,家长和学生需重点关注职业生涯规划和专业选择,重视教育质量的提升,加强创新能力、实践经验和职业准备的培养,这对学生素质的提升、发掘高层次优秀人才具有重要作用,并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搭建了互通的桥梁。但是以往高等教育多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对实践经验、职业准备等方面培养相对不足[10],这就需要高等教育系统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推动人才培养模式转型,拓宽高等教育适应能力的边界。因此,高考制度应当根据社会发展和学生需求,优化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建立多元化评分标准和学生选拔机制,拓宽高等教育适应能力的边界,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高层次人才。
3.教育公平的边界
高考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教育公平存在一定的边界限制。其一,地域差异的公平性问题。不同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发达地区通常拥有更好的师资力量、教育设施和学习环境,相对滞后地区则面临资源匮乏等问题,从而造成由地域差异带来的教育资源不公平现象。其二,高考制度带来的压力和焦虑。新高考制度需要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优势进行科目选择,一些学生可能会由于对未来职业规划的迷茫和焦虑造成选择的困惑和压力,对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对此需要及时发现和正确引导,帮助他们科学规划和建立信心。其三,高考制度引导教育倾向对教育公平造成边界限制。高考命题改革已从知识导向转向素养导向,衡量学生的关键能力和必备品格,而高考要求学生掌握广泛的知识,并在有限时间内完成大量考试题目,容易造成机械化的学习方式和应试技巧,忽略学生创造力、批判性思维和实际应用能力等重要素质。除此之外,还包括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考试形式以及录取标准等多方面因素都会影响教育公平[11]。这就需要高考制度探寻合适平衡点,明晰其权利与边界限制。
四、高考制度的权利与边界的平衡
平衡高考制度的权利与边界需要在保障学生权利的同时,兼顾高考制度的边界限制。只有平衡好高考制度的权利与边界,才能使高考制度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
1.公平与多元选择之间的平衡
平衡公平和多元选择之间的关系旨在确保每个人享有平等机会和待遇的同时,尊重和鼓励人们进行多元选择。在追求公平的过程中,基于我国人口规模巨大、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和发展不均衡的特点,需坚持统一的高考制度不动摇,这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基本前提,也是当前最公平、科学、高效的选拔方式,能为中国式现代化选拔合适人才。但公平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获得相同的结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技能、兴趣爱好和目标追求,可能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形成多元选择态势,意味着需要尊重和鼓励个体在不同领域做出符合自己意愿和优势的选择。
实现公平与多元选择之间的平衡,可以重点关注以下问题。其一,公平的原则。公平是考试的内在要求与本质属性,是衡量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尺度,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政策法规,消除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确保公平得到贯彻执行,维护好中国式考试现代化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公平公正的考试评价不仅是衡量教育健康运行的试金石,也是衡量社会流动、多元选择价值导向的风向标[12]。其二,个体自主权。教育在于解放个体,教育内容的选择、方法的设计、评价的实施都必须以自由为圭臬,以促进人的自由发展为根本价值诉求,这需要尊重每个人的自主权,允许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正确价值观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其三,信息公开与资源分配。对学生的选择应提供广泛的资源,包括必要的咨询与指导,帮助那些难以决策或需要帮助的人实现自己的目标和发展愿景。追求公平与多元选择间的平衡,应意识到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需形成起点、过程和结果都公平的考试评价体系,为每个人提供公平和多样化的发展机会,以彰显富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世界先进水平的中国考试评价体系。
2.合理平衡效率、科学与公平的关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历史时期我国高考改革的侧重点各有不同。高考制度发展的初创时期,注重人才选拔的效率性;改革开放后,恢复发展的相当一段时期侧重于高考改革的科学性;而深化发展时期重点转到公平性方面,突出我国高考制度改革总是围绕“最优选拔人才”为主题的优化发展[13]。效率、科学与公平已成为高考政策演变的三大支柱,不仅是高考制度现代化的关键因子,还是高质量高考体系建设的内部动因。当前,我国教育改革正向着教育强国方向迈进,需加强科学、效率、公平之间的和谐互动,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形成协同发展,共促高质量高考体系建设。因此,效率、科学、公平是促进高考制度现代化的核心价值取向,需形成积极良好的博弈,选拔出国家急需的拔尖创新人才。
处理好效率、科学与公平三者之间关系是平衡高考制度权利与边界的重要组成部分,需体现高考制度是高效可持续、公平有质量、科学生态和谐的发展观。其一,效率是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要求教育不能仅依靠资源的投入来助力发展,还需通过技能创新、结构调整、制度优化来提高效率,但在追求效率的同时,需要防止“唯效率论”的出现,不能只顾着追求量化指标而牺牲学生和教育者的身心健康。这就需要强调可持续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形成资源高效利用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教育理念。其二,教育公平有助于社会公平,高质量公平是中国式现代化教育的新高度、新境界。教育高质量发展需契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展现出公平有质量的发展;需合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深化更有质量、更具内涵的教育公平,从而缩小教育差距,增强供给充分与平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其三,高考制度需具备科学生态和谐的发展观,倡导公平、协调、开放的发展理念。这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使区域内外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形成和谐共生、科学合理的发展态势[14]。总之,高考制度现代化进程需要辨清效率、科学、公平的权利与边界,平衡好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而保障人口规模巨大的中国式现代化在教育分流和社会流动进程中健康运行,共促教育高质量发展。
3.政府和社会的监管和参与
高考制度是一个涉及多层面的综合制度,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来确保其公正与合理。对于高考制度的权利与边界问题,政府和社会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双方的合作与协调有助于建立更公正、透明的高考制度。
政府监管和参与方面,政府负责制定高考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建立公正、客观的选拔标准、评估体系和质量监控机制,应明确权利与边界的范围,确保高考制度的公平、透明与合法;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高考的全过程,应确保考试流程的公平、公正和合规,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维护整个教育评价系统的公平性。政府还应致力于消除地区间和学校间的差距,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和资源,使每个学生都有公平参与高考的机会[15]。政府对高考制度的监管也需要注意权利与边界,干预过度可能导致过度竞争和资源使用不合理等问题。因此,政府在制定相关教育法规时,应考虑学校和教育专业人士的权威性,多与教育专家进行沟通与协商,以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社会监管和参与方面,社会的参与对平衡高考制度的权利与边界同样至关重要。社会可以提供学习资源的帮助与支持,普及高考制度的相关知识,增强人们对高考的理解和认同,为学生和家长提供职业规划指导服务;可宣传成功的案例和多元选择的经验,鼓励学生追求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多样化发展路径,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还可以开展公益项目,为贫困地区和弱势学生提供支持和帮助,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社会的参与也需要在一定的边界内进行,过度的干预可能导致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斗争和不正当竞争,使高考制度失去公正性和科学性。因此,社会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意见,积极与政府和教育部门进行对话协商,以实现对高考制度的合理监督和有效参与。总之,政府和社会的监管与参与对平衡高考制度的权利与边界发挥着重要作用,二者要遵守相应规则与边界,保证高考制度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共促中国高考制度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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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武星】
*该文为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中国教育现代化的理论建构和实践探索研究”(VAA230006)的研究成果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2024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