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持续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有利于国家财政税收资金发挥更大应用价值,更好地服务人民。本文首先分析了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及取得的成就;其次探究了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财政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无法协同管理财政税收各职能部门、财政税收预算监管不足、专业型财政税收人才较少等问题;最后提出了加强财政税收政策宣传与执行、梳理调配好财政税收职能部门权责、加强财政税收预算监管、打造专业化财政税收工作队伍等措施,以期为相关财政部门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DOI:10.12433/zgkjtz.20242824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内生产总值一直处于稳步增长状态。虽然受到了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及国际经济局势的一定冲击,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下实现了最短时效内的经济复苏[1]。这一成就离不开全国人民的努力奋斗,更无法脱离财政税收体制深化改革所带来的积极帮助。持续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可以科学约束高收入人群的资产增长速度,提升低收入人群的物质生活水平,是实现共同富裕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增长速度不断加快,国内经济环境及国际经济格局均对财政税收体制优化、落实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如何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已经成为了当前财政部门重点关注的一个问题。
一、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从宏观角度分析,财政税收关乎国家财政体系运行稳定性、牵涉着全国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强化治理能力的重要战略部署。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有利于理清各级财税部门的权利与职责,制定统一化的财税管理制度、执行标准等。其对于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配合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具有积极作用[2]。基于此,可以维系好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确保国家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有利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借助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逐步形成规范化、高效化、统一化的财政税收征管体系、纳税服务体系,在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强化国家现代化税收治理能力发挥着显著作用。不仅可以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还可以加强税务工作队伍建设,最终打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财政税收改革所取得的成就
新时代发展进程中,我国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活动从未止步,并且推进至今已经取得了一定显著成效。第一,我国财政收入结构得到了合理调整与优化。其中政府部门采购活动、财政绩效管理的效果最为显著,出台了多项政策,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制度,为各项采购活动提供了制度支撑。同时,对政府采购支出结构加以调整,要求各部门分门别类制定采购清单,减少了采购资金浪费、贪污腐败等风险发生[3]。同时,以科学发展观念为指导思想,各地方政府对各项支出结构进行科学调整,重点加强了财政预算管理,确保地方政府将更多财政税收资金应用于社会公共服务活动中。第二,我国还将农业税收纳入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范围内,减少了涉农产业的税负压力,为广大农民争取了更多的经济收入。此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还加大了对农业发展、农村建设等活动的资金投入力度。第三,我国在税收体制上做出了巨大调整,将增值税作为主要流转税,并在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进程中多次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为提升人们生活质量、加快社会现代化建设进程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财政税收改革中仍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
财政税收是各类社会基础建设及治理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保障,在调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强化社会公平公正性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当前各地区在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进程中却面临着各类政策无法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极大程度上影响着财政税收体制的作用发挥。第一,财政税收体制无法落实到位[4]。一方面,由于各地方政府对最新改革的财政税收体制宣传力不足,影响纳税人员对财政税收政策的获取及时性与解读正确性;另一方面,各税务机在征缴税收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监督管理不当等问题,最终影响着财政税收体制的落实效果。第二,财政税收政策执法不严。我国现行的财政税收体制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状态等进行动态化调整的。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动态性与法律体系之间不匹配问题逐步暴露,导致税务机关在征收税务过程中无章可循,难以把握好执法力度。不仅会影响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还会影响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增加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难度。
(二)无法协同管理财政税收各职能部门
新形势下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需要依托多方力量支持,如财政税收征管部门、专业税收征管部门、综合征管部门与国家财政部门协同配合,从而合力推动财政税收体制深化改革与持续发展。然而,事实上,各部门距离协同管理这一理想目标仍然存在较大差距[5]。例如,财政税收征用、管理、审查等部门权责分离、“各自为政”,无法形成完善的财政税收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效果。以财政税务申报活动为例,不同税务机构在该项工作中承担着不同职责。其中,税务征收管理局负责接收纳税人的申报文件;税收管理局负责对这些文件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进行审核;税务稽查局则负责监督纳税人的税费支付进度。理论上各部门各司其职、分管财政税收各项工作,共同推进财政税收管理活动。但事实上,分割开来、独立运行的财政税收管理活动增加了工作复杂性,延长了处理时效,冗余的工作环节还会引发信息失真问题,不利于提高财政税收工作效率。每一个部门都沿用自身制定的工作体系、数据传输标准等,在部门沟通过程中很可能因财政税收数据遗漏、数据不精准等问题而无法及时反馈税务工作进展。
(三)财政税收预算监管不足
各地在财政税收管理推进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第一,财政资金配置与使用不合理。部分地区除了年度预算以外的资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发生不足、追加拨款的情况,给后续资金收支审核、监督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极为容易引发资金滞留、挪用等不合规。事实上,遵照我国现行的财政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预算需经过国家权利机关的审核批复,超出预算范围外的各类追加资金都需要经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带的审核。但是各地方政府在实际财政税收预算管理中并未严格遵照这项规定进行,时长发生未经申请与审核追加预算资金、仅凭领导签字执行预算资金追加方案的情况。第二,财政税收征管活动中潜在诸多风险。例如,企业通过逃税漏税、虚开发票、制作假账等行为降低自身赋税压力、逃避税费征缴等。上述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公共利益,也影响着财政税收体制的客观公正性与实效性。针对上述问题,财税部门应加强对财税征管风险的监督控制。
(四)专业型财政税收人才较少
财税人员是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推动力,其对财政税收工作的认知态度、个人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素养等均影响着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成效,决定着财政税收工作质量。为了进一步顺利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各财政部门应注重加强财税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税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然而,当前我国仍然有一些财税部门存在财税人员专业能力与岗位要求不相符的情况,不利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整体推进。第一,部分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日常财税管理活动中存在“重管理、轻培养”的情况。即认为只要加强对财税人员的硬性管理,就可以保证财税工作质量,忽视了财税人员个人能力对工作质量及成效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部分财税人员因个人业务能力不足无法保障财政税收工作质量,但是碍于各项硬性规定及处罚措施不得不强行推行相关轰动,财政税收工作效率不仅无法提升,质量更为无从保障。第二,一些地方政府的财税职能部门管理者的思想较为滞后,尚未意识到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因而也无法及将改革意义传达给财税人员。财税人员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视度较低,从而影响改革进程与成效。
四、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措施
(一)加强财政税收政策宣传与执行
针对当前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进程中存在的政策无法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相关财政部门可以从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财政税收政策执行力度、提高执法力度等层面,确保各项财政税收政策、制度落实到位,以此强化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效果。第一,加大财政税收制度、政策宣传力度。各财政部门应面向全社会纳税人加强最新财政税收制度、举措的宣传力度。比如,定期组织当地企业负责人参与财政税收政策学习活动、财政部门人员深入到社区、村镇,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类财政税收政策。第二,加大财政税收政策执行力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动态化监管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要严格遵照执法标准打击违法行为,降低偷税偷税风险的发生概率。严肃查处财政税收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效果。
(二)梳理调配好财政税收职能部门权责
要想顺利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各财税部门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充分优化协调好财政税收职能部门的权责及工作内容。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应发挥好牵头组织效用,立足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发展潜力等,建立健全财政税收管理系统,对接好财政部门与各部门工作系统,为打破部门交流壁垒、提高工作协同配合效率提供实现渠道。以省、市、县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为例,其中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应对税收主体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发现各类财政税收违规行为并严肃处理。在这一过程中,省级财税部门应当积极与国家财税部门沟通,共享信息。市级财税部门则应当收集各类财税信息并及时上报评定,县级税收部门需要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为优质的基础税收服务。省、市、县税收部门的协同配合,既可以简化传统税收工作的冗余的工作流程,还可以降低因信息失真所引发的财税风险,进而确保财税工作质量,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成效。
(三)加强财政税收预算监管
加强对财政税收工作中的预算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是确保财政税收工作有序推进、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效果的重要举措。对此,各地方财政部门应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未来建设发展目标、当地产业结构等,深入改革创新预算管理工作。首先,建立健全资金配置与使用监管体系,动态化监管财政税收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执行力不足等问题,为地方政府部门优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效果待定坚实基础。其次,深入分析财政税收预算资金监管效率与操作情况,以日益复杂多变的财政税收环境为导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化财政税收预算监管模式。最后,简化财政税收审批环节,加强实践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资金需求等审核财政税收预算方案的可行性,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打造专业的财政税收工作队伍
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化的工程,离不开专业的财税人才支持。对此,各地方财税部门应在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严格遵循人本原则,持续加强财政税收工作队伍建设。第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新形势下的财政税收工作内容、开展形式、岗位要求等发生了诸多新变化。对此,各地方财税部门应当加大复合型人才储备力度,提高人才选聘标准。比如,择优选择财务专业领域、具备一定行政管理技能的人才,确保其在财政税收管理中可以形成客观判断,为财政部门制定财税管理决策提供指导意见等。在人才招聘过程中,相关财税部门还应重视应聘人才对财税体制改革的见解,确保其认知理念与当地财税改革方向相符,从而为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效果提供人才支持。第二,加强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不仅应当包含财税专业知识与工作技能培训,还应包含业务管理知识、财税政策解读、职业道德教育、信息技能培育等。借助培训活动最大化发挥好财税人员对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积极效用。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国内及国际经济局势愈发严峻复杂,既为各行业提供了全新发展机遇,同时也加剧了各类财务风险的发生概率,影响着我国市场经济环境运行稳定性,给我国现代化建设与发展进程带来了一定阻碍。立足实际,持续深化好财政税收体制,既可以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还可以为区域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基于此,相关财政管理部门应当把握好深化财政税收体制的积极意义,在看得见改革成效的同时,深入分析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仍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财政税收政策宣传与执行、梳理调配好财政税收职能部门权责、加强财政税收预算监管、打造专业化财政税收工作队伍等措施,进一步强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成效,推动国家经济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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