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绿色贸易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新焦点和竞争的新领域。绿色贸易不仅是构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中国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条件。该研究基于2005—2019年中国海关数据和中国城市统计数据,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细致考察了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中国绿色贸易发展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表明:①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显著推动了绿色产品贸易,使得绿色产品出口额提高16. 79%;从数量与价格边际分解来看,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大幅提高了绿色产品出口数量,并降低了绿色产品出口价格,增强了城市绿色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上述结论均稳健。②低碳城市试点政策还可以有效推动贸易绿色化转型,使得低碳城市绿色产品出口占比提高1. 53个百分点,占低碳试点城市绿色产品出口平均比例的19. 29%。③低碳城市试点政策主要通过促进节能减排与绿色创新两个效应推动城市绿色贸易发展,节能减排效应表现为城市生产更低能耗的绿色产品以及扩大对清洁生产设备的使用,绿色创新效应表现为城市绿色创新数量和绿色创新质量的同步提升。④异质性分析表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同时推动了中间品与一般贸易产品的绿色贸易发展;促进了城市对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绿色贸易发展;在产品类别上则主要作用于可再生能源产品与环保产品。因此,政府应该:深入推进低碳试点城市建设进程,以更好地发挥其在推动绿色贸易发展中的作用;加强低碳城市建设在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好低碳城市建设在构建绿色产业链方面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绿色贸易;节能减排;绿色创新
中图分类号 F74;F062. 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24)09-0032-13 DOI:10. 12062/cpre. 20240730
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中国对外贸易经历了爆发式增长,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然而,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贸易对能源和物质的需求也不断上升,贸易的可持续增长对资源和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实现对外贸易和生态环境的协同发展成为中国当前亟待深入探究的重要经济议题。在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绿色贸易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新焦点和竞争的新领域。
绿色贸易既包括发展绿色产品贸易,也包括贸易的绿色化转型。在早期,中国作为加工贸易大国承接了大量来自发达国家低附加值、高污染且高排放的产业转移,致使贸易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日趋激烈。当前,全世界碳减排的呼声高涨,绿色贸易壁垒方兴未艾,为体现主动承担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大国担当以及应对贸易壁垒增多的外部环境,中国出台了一系列节能降碳的举措,如出台清洁生产标准、推行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实施“双碳”目标等。已有研究主要聚焦于环境规制政策的环保与经济效应,尚未有文献探讨环境规制政策对绿色贸易的影响。基于此,本研究聚焦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细致考察该政策实施对绿色贸易发展的影响,探讨中国绿色贸易发展的实现路径,旨在为环境政策如何实现贸易与环境协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及政策参考。
1 文献综述
与本研究直接相关的研究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两类。
一是低碳城市建设的效应评估。鉴于本研究基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来讨论环境规制对绿色贸易发展的影响,因此重点梳理低碳城市试点建设的相关文献。现有文献主要集中在对该政策的环境效应评估方面,部分学者分析了该政策对空气质量与碳排放的影响,研究表明该政策可以显著改善空气质量,降低碳排放浓度[1-3]。此外,还有部分文献研究了低碳城市建设对出口[4]、出口产品质量[5]、就业[6-7]、绿色全要素生产率[8-9]、绿色技术创新[10]、企业对外直接投资[11]的影响,结果表明低碳城市建设会抑制出口、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带动就业、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绿色创新水平以及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
二是绿色贸易的影响因素。目前关于绿色贸易发展的定量研究较为罕见,已有相关文献仅从贸易协定的环境规则、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绿色信贷3个方面讨论了其对绿色产品出口的影响。具体地,基于跨国数据,Brandi等[12]发现特惠贸易协定中的环境规则有助于提升发展中国家的绿色产品出口占比;韩剑等[13]研究发现区域贸易协定的环境规则可以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绿色贸易水平。王梦颖等[14]验证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发展中国家绿色产品出口的促进作用。基于企业数据,韩国高等[15]的研究表明绿色信贷可以促进棕色产品退出及绿色产品进入,推动企业出口产品的绿色重构。
以上研究为更好地理解低碳城市建设的政策效应及绿色贸易的影响因素提供了有益思考,但关于低碳城市建设与出口的文献无一例外地聚焦于总出口,无法获知其对绿色贸易发展的作用。另外,尽管已有少许文献从贸易协定环境条款、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及绿色信贷角度探讨了其对绿色贸易的影响,但仍未有文献立足中国视角从环境规制的角度探讨其对绿色贸易发展的影响,而环境规制的节能减排约束对绿色生产及绿色转型的影响往往是更直接且行之有效的。鉴于此,本研究采用2005—2019年中国海关的产品出口数据探讨低碳城市建设对绿色贸易发展的影响。区别于既有文献,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其一,率先研究了国内环境规制政策对绿色贸易发展的影响,且同时考察了绿色产品贸易与贸易的绿色化转型两个方面,既是对环境规制相关文献的有益补充,也可为如何进一步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参考。其二,基于最新的完整微观产品数据进行细致研究,如基于不同产品用途和不同贸易方式的异质效应分析,有助于探索更细致的影响路径并提炼更丰富具体的政策启示。其三,基于低碳城市建设的战略规划提炼低碳建设对绿色贸易发展的作用机制,厘清低碳政策如何发挥作用,同时也为后续的相关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理论参考。
2 概念界定、制度背景和影响机制
2. 1 绿色贸易发展:绿色产品贸易与贸易绿色化转型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进经济低碳转型已成为国际共识,绿色贸易也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新焦点和竞争的新领域,其包含的内容也愈发广泛。2021年《“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将“构建绿色贸易体系”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要求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完善出口政策,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与此同时,部分学者也对绿色贸易的内涵展开讨论,将狭义的绿色贸易定义为在产品贸易中防止由于贸易活动而威胁自然环境及对人类健康产生损害,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贸易经济形式。具体形式主要包括环境友好产品贸易、资源集约型产品贸易和安全健康产品贸易等[16]。
事实上,无论是政界还是学界,目前对绿色贸易的内涵都没有统一定论,但普遍涉及环境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协调发展、产品供应链的绿色化、绿色产品的贸易等几个方面。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本研究采用绿色产品贸易与贸易绿色化转型作为衡量绿色贸易发展的指标。具体地,将绿色产品的出口规模作为绿色产品贸易的衡量指标,将绿色产品出口占总出口的比例作为贸易绿色化转型的衡量指标。
2. 2 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建设进程
随着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的显著提升,CO2排放量也迅速增长。2006年中国碳排放水平已位居世界首位[17],近年来,CO2排放量仍在持续增长。在全球碳减排呼声日益高涨以及国内面临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的背景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广东、辽宁、湖北等5 省8 市作为第一批低碳试点城市,随后在2012年底又发布了包括海南省和28个城市在内的第二批低碳城市试点。为鼓励更多的城市探索和总结低碳发展经验,2017年再次扩展了低碳城市的试点范围,进一步确立了乌海市等45个城市(区、县)作为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低碳试点城市建设要求城市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及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公务管理层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本和蓝图来推动城市建设。政策推出以来,各试点地区碳排放水平得到明显改善,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展评估报告》,2017—2022年间试点城市以年均1. 30%的碳排放增速支撑了年均5. 80%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2. 3 影响机制
关于环境规制影响贸易规模的机制讨论由来已久。现有文献主要从“成本遵循”和“创新激励”两个方面讨论环境规制影响贸易的作用机制。关于“成本遵循”机制的讨论,Walter 等[18]率先提出“污染避难所”理论,认为环境规制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会显著影响国际贸易流向,使得重污染行业生产从环境规制高的地区流向较宽松的地区。张彩云[19]与Cagatay等[20]分别基于中国和多国数据证实了环境政策会引起生产成本上升,不利于企业出口。关于“创新激励”机制的讨论,Porter等[21]和Liu 等[22]指出环境政策导致企业治污成本上升,从而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伴随着技术革新的进行,企业生产率逐步提升,不仅能够抵消环境规制的合规成本,还能增加企业收益,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的出口竞争力水平。
对于上述两种作用机制的影响孰轻孰重,目前学术界并未形成统一定论。盛丹等[23]研究发现,一般性环境立法的“创新激励”效应强于“成本遵循”效应,能够扩大企业的出口规模,但针对性较强的环境立法所带来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康志勇等[24]认为环境规制强度和出口规模呈现倒“U”型曲线,适度的环境政策带给企业可负担的环境成本,才能发挥“创新激励”作用促进出口规模扩大。申萌等[25]认为技术性环境政策不仅不会增加节能降碳成本,还能持续推动技术进步,进而发挥节能减排和促进出口的双重作用。
鉴于目前尚未有文献讨论环境规制对绿色贸易发展的影响,本研究通过借鉴既有关于环境规制与贸易的研究以及低碳城市建设的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提炼低碳城市建设推动绿色产品贸易与贸易绿色化转型的影响机制。
2. 3. 1 低碳城市节能减排效应
一方面,《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明确提出温室气体控制目标,通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调整,有步骤地降低碳排放强度。同时,强调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各级地方政府严格监督地区内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迫使其采取污染减排相关措施。具体地,企业可以通过产品转换的方式,放弃高耗能产品的生产,转向清洁产品生产。此外,企业也可以加大治污投入力度,增加从前端生产到末端处理整个生产流程的清洁设备安装。总体而言,企业必须主动寻求降低能源消耗水平的路径,落实政府分配的减排任务,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减少高污染高排放产品生产,扩大绿色产品生产。另一方面,各试点城市通过宣传教育和科学引导,在试点区域大力推广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随着低碳生活意识逐步提高,居民会提高对绿色产品的消费,而需求偏好的转变会激励企业改变生产方式,促使企业绿色产品生产的增加。
根据本地市场化效应可知,企业通过扩大对绿色产品的生产可以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绿色产品平均生产成本,最终形成对绿色产品的出口竞争优势,推动绿色产品贸易。此外,当企业将更多的资源集中在绿色产品生产时,企业生产实现了绿色化转型,进而推动企业贸易的绿色化发展。因此,低碳城市建设的节能减排目标会推动城市生产向绿色产品转变,通过扩大生产实现规模经济效应,进而带动城市绿色产品贸易以及贸易绿色化转型。
2. 3. 2 低碳城市绿色创新效应
一方面,《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出台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有效的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有效的政策引导可以结合各地区资源禀赋和经济基础,寻求合适的绿色产业落地发展;同时可以通过相关鼓励政策,加强与国外科研机构的联合开发,积极推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是绿色产品的研发还是产品推广都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研发周期长以及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使得企业进行绿色创新的门槛较高。因此,适宜的财税政策不仅能缓解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以及绿色产品开发的融资约束,还能通过对绿色创新的资金奖励进一步鼓励企业开展更加广泛的创新活动。例如,武汉市通过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对低碳发展的重大项目和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采取引导、激励、奖励或者贴息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武政〔2013〕81号)。另一方面,《通知》要求大力发展低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各试点政府大力支持低碳产业在试点城市发展,积极引进大量具有较强绿色技术水平的企业和科研机构落地发展。大量企业和研发团队的不断聚集,最终能够在各城市形成绿色技术溢出效应,提升城市整体的低碳技术水平,实现低碳产品的快速推广和更新换代。在上述举措的综合作用下,城市绿色创新的数量和质量均得以提升,绿色产品生产的比较优势凸显,绿色产品生产扩大,进一步通过规模经济效应实现绿色产品贸易扩张以及贸易的绿色化转型。
综上分析,低碳城市建设无论是通过节能减排效应还是绿色创新效应都可以推动城市的绿色贸易发展。鉴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两个推论。
推论1:低碳城市建设有助于推动城市绿色产品贸易扩大并促进贸易绿色化转型。
推论2:低碳城市建设通过节能减排效应和绿色创新效应推动绿色产品贸易扩大与贸易绿色化转型。
3 低碳城市试点识别、数据说明与特征事实
3. 1 低碳城市试点识别
低碳试点城市的确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3批低碳试点城市为准。《通知》中试点地区为省份的,则包含省内所有城市;若确定的试点地区并不是城市总体,而是城市所辖部分区(县),囿于县级数据不可获得,用城市数据衡量缺乏准确性,则在研究中被排除。试点城市中涉及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4个直辖市,直辖市本身即为研究对象。
囿于微观贸易数据的可获得性,研究的样本期间为2005—2019年,因此研究对象包含2010、2012、2017年3批低碳城市试点。由于第二批低碳城市在2012年12月才初步确定,参考宋弘等[2]的做法,将第二批低碳城市的实施时间确定为2013年。
3. 2 数据说明
数据来自2005—2019年中国海关数据库、《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以及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Chinese ResearchData Services,CNRDS)地区绿色创新数据。鉴于中国海关数据库于2016年之后不再公布企业代码和名称信息,本研究的研究层面为城市-产品层面。
绿色产品沿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Programme,UNEP)于2018年提出的概念,即与环境无害技术相关的产品。绿色产品目录参照UNEP公布的《无害环境技术贸易: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报告中考虑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综合性绿色产品清单。该清单列出的152种绿色产品主要包括5类,分别为空气污染处理相关产品(air pollution control ,APC)、废水处理相关产品(wastewater management,WWM)、固体和危险废物处理相关产品(solid and hazardous waste management,SHWM)、可再生能源产品(renewable energy,RE)以及环保产品(environmentallypreferable products,EPPs)。
3. 3 特征事实分析
3. 3. 1 中国产品总出口与绿色产品出口的变动趋势
为了更好地掌握中国产品总出口与绿色产品出口情况,图1绘制了2005—2019年中国产品总出口额和绿色产品出口额变动的特征事实。如图1所示,在研究样本期间,中国绿色产品出口与总出口的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经统计,绿色产品出口占总出口的比例平均为7. 36%。通过纵向比较可知,自2011年起,绿色产品出口增长幅度略小于总出口增长幅度。图2进一步刻画了绿色产品5个子类别的出口变动趋势,表明可再生能源产品(RE)是最主要的绿色出口产品。随着废气、废水、废固处理相关产品(APC、WWM、SHWM)出口规模的快速增长,这3类产品在绿色产品出口中的占比大幅上升。
3. 3. 2 低碳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绿色产品出口的变动趋势
为了解不同组别城市的绿色贸易发展情况,图3刻画了低碳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绿色产品出口变动趋势。数据显示,低碳试点城市绿色产品出口规模高于非试点城市的绿色产品出口规模,且试点城市绿色产品出口规模增长速度更快。图4则刻画了总体绿色产品出口占比以及试点城市、非试点城市绿色产品出口占比的特征事实。从图4可知,在研究样本期间,绿色产品出口占比均明显上升。试点城市绿色产品出口占比(平均占比7. 93%)明显高于非试点城市绿色产品出口占比(平均占比6. 21%)。
4 低碳城市建设与绿色产品贸易
4. 1 模型设定
为了更加科学严谨地探究低碳城市建设对绿色贸易发展的影响,构建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分析,具体模型设定见模型(1)。
EGs_expvcgt = α + βTreatc × Postct + Z'ct δ +D'ct ϑ + ωc + ωt + εcgt(1)
式中:c,g,t 分别表示城市、产品和年份;被解释变量EGs_expvcgt 为城市c 绿色产品g 在t 年的出口总额,取自然对数之后加入模型,用以衡量城市的绿色产品出口。核心解释变量是Treatc × Postct,其中Treatc 用以识别处理组和对照组城市,即识别城市c 是否为低碳试点城市,若城市c 是试点城市,则Treatc 赋值为1,否则为0;Postct 用以表征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发生前后,城市在试点设立之前的年份赋值为0,设立当年及之后赋值为1。ωc 为城市固定效应,ωt 为年份固定效应,εcgt 是随机扰动项。α、β 为待估参数,Zct和Dct为特征变量向量,δ、ϑ 为待估参数向量。
参数β 用于衡量低碳城市建设对绿色产品出口的影响程度。为了确保参数β 的无偏估计,还需要细致讨论模型核心解释变量Treatc × Postct 的内生性问题,并对内生变量进行控制。此外,为了缓解模型可能存在的序列相关问题,模型标准误差在城市层面进行聚类调整。
4. 2 内生性讨论
为了得到无偏的估计系数β,核心解释变量Treatc ×Postct 需要与残差项εcgt 无关,即要求试点城市选择的随机性以及试点城市设立时间的随机性。
首先,低碳试点城市选择的随机性。《通知》重点给出了低碳城市的试点范围、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通知》文件可以大致梳理出低碳城市试点确立的参考条件,选择如下可能影响低碳城市选择的先决因素:城市经济发展水平(dev,用地区生产总值表示)、城市化水平(urb,参考李佳等[4]用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表示)、政府能力(gov,用每万人均财政支出表示)、SO2 排放(sul,用城市SO2 排放量表示)、工业废水排放(was,用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表示)、工业发展水平(ind,用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表示)、服务业发展水平(ser,用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表示)、基础设施水平(infra,用城市公路客运量表示)、文化设施(cul,用公共图书馆藏书量表示)、科研支出(sci,用城市科学支出表示)、移动电话用户数(mob,用城市移动电话用户数表示)。采用OLS方法检验以上城市特征变量是否是影响低碳城市选择的先决因素,检验结果发现低碳城市试点选择主要受到城市经济发展水平(dev)、城市化水平(urb)、政府能力(gov)、SO2排放量(sul)、基础设施水平(infra)以及移动电话用户数(mob)的影响。进一步地,将上述6个影响低碳试点城市选择的先决变量分别与post 变量交乘后加入模型中(Zct),使得试点城市选择变得条件随机。
其次,低碳城市试点确立时间的随机性。低碳城市建设是中国经济转向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随着经济发展阶段应运而生的产物,作为绿色发展的有益探索,具有不可预见性。为稳健起见,后文将进行预期效应检验进一步论证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实施时间具有随机性。此外,鉴于在低碳城市建设提出后,国家在同时期也出台了一系列其他城市层面的环境政策,后文将进一步控制同时期其他政策可能对估计结果带来的影响。
最后,为缓解因遗漏其他变量引起的估计偏误,将其他各城市特征变量的单独项作为控制变量加入模型中(Dct),具体包括城市工业废水排放(was)、工业发展水平(ind)、服务业发展水平(ser)、文化设施(cul)、科研支出(sci)以及总出口水平(totexp)。
4. 3 平行趋势检验
双重差分模型的适用性取决于是否满足平行趋势检验,具体模型设定如下:
EGs_expvcgt = α + ΣβtTreatc × ryearct + Z'ct δ+D'ct ϑ + ωc + ωt + εcgt(2)
式中:ryearct 是相对年份的指示变量,由于不同城市试点的时间不同,因此相对时间期数有所不同,ryearct 的取值范围为[-5,5],其中-5表示政策冲击前的第5年,0表示政策冲击当期,5则表示政策冲击后的第5期。借鉴Jiang等[26]的方法,若相对时间小于-5,则统一设置为-5;若相对时间大于5,则统一设置为5。在模型估计中将-5期作为基准期。其他变量的含义与基准模型(1)一致。
平行趋势检验结果如图5所示,在低碳城市建设之前,对照组与处理组在政策冲击前满足平行趋势。此外,图5还示意在政策冲击之后,试点城市绿色产品出口明显高于非试点城市绿色产品出口。
4. 4 基准结果与稳健性检验
表1的列(1)汇报了基准回归结果,模型控制了影响试点城市选择的6个先决变量与post 变量的交乘项(Zct)、其他城市控制变量(Dct)以及城市与年份的固定效应,以最大程度降低因内生性问题给模型估计带来的偏误。估计结果表明,低碳城市建设可以显著促进城市绿色产品出口的扩张。具体而言,低碳城市建设可以推动城市绿色产品出口额提高16. 79%。
为了提高回归结果的可信度,本研究进行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一是预期效应检验。将Treatc与政策冲击前一年识别变量Postct - 1 的交乘项加入模型(1)中。估计结果见表1列(2), Treatc × Postct - 1 的估计系数不显著,表明城市对低碳城市试点政策不存在预期效应。二是替换绿色产品的分类标准。除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之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APEC)也公布了权威的绿色产品目录。参考既有研究的做法[12,14],本研究使用OECD和APEC绿色产品合并目录进行稳健性检验见列(3)。三是采用滞后一期控制变量。将其他城市控制变量(Dct)替换成滞后一期的形式(Dct - 1)重新进行估计,得到结果见列(4)。四是考虑同时期其他环境政策的影响。在模型中控制碳排放交易权和空气质量标准两个政策的可能影响,估计结果见列(5)。五是加入产品固定效应。考虑到产品层面的个体差异可能也会影响其出口,模型进一步控制了产品固定效应,估计结果见表1列(6)。
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低碳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绿色产品出口增长这一结论十分稳健,且估计系数的大小也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
为了检验模型得到的估计结果是否由不可观测因素导致,本研究通过随机选定低碳试点城市和试点设立时间进行安慰剂检验,并重复操作500次,得到估计系数与P 值的核密度图,如图6所示。结果表明,安慰剂检验的估计系数均在0值附近,且基准回归系数在安慰剂检验系数的分布之外,故排除基准结果是由不可观测因素引起的可能性。
4. 5 绿色产品贸易的数量与价格边际分解
从上述分析可知,低碳城市建设显著推动了城市的绿色产品贸易。但仍有一个问题悬而未决,即低碳城市建设是促进了城市绿色产品出口数量的增加,还是促进了绿色产品出口价格的上升,进而推动绿色产品出口额增大?厘清这一问题有助于理解低碳城市建设推动绿色产品贸易的路径以及把握低碳城市建设的成效。鉴于此,故将绿色产品出口额进一步分解为数量边际与价格边际,以考察低碳城市建设对绿色产品出口数量及出口价格的影响。
具体模型设定如模型(1),分别将被解释变量绿色产品出口额(EGs_expvcgt)替换为绿色产品出口数量(EGs_expqcgt)和绿色产品出口价格(EGs_exppcgt)。出口价格由出口额与出口数量的比值得到,出口数量与出口价格均取自然对数。表2列(1)汇报了绿色产品出口数量边际与价格边际的回归结果,估计系数表明低碳城市建设大幅度提高了绿色产品出口数量,同时降低了绿色产品出口价格。具体地,低碳城市建设使得城市绿色产品出口数量提高了32. 46%,绿色产品出口价格降低了15. 57%。类似地,基于模型(2),将被解释变量分别替换为绿色产品的出口数量和出口价格进行平行趋势检验,结果表明绿色产品出口数量和出口价格均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
为了提高上述估计结果的稳健性,类似地,分别对数量边际和价格边际进行了预期效应检验、替换绿色产品分类标准、采用滞后一期控制变量、考虑同时期其他环境规制政策、加入产品固定效应以及安慰剂检验。结果表明上述所得结论稳健,尽管在部分稳健性检验中绿色产品出口价格的统计显著性有所降低,但其经济显著性仍维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安慰剂检验结果均排除了模型估计结果是由不可观测因素引起的可能性。由此得到,低碳城市建设不仅可以大幅提高城市绿色产品出口数量,同时还可以有效降低城市绿色产品出口价格,即低碳城市建设既可以有效推动绿色产品贸易,又可以提高绿色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5 低碳城市建设与贸易绿色化转型
由前文分析可知,低碳城市建设显著扩大了绿色产品出口规模。然而既有研究表明,环境措施也会促进总出口扩张[25,27]。若低碳城市建设可以更大程度推动城市总出口规模扩张,此时城市绿色产品出口在总出口中的占比将会下降,意味着低碳城市建设并不利于贸易的绿色化转型。为了厘清低碳城市建设是否可以有效推动城市贸易的绿色化转型,本研究进一步探讨低碳城市建设对贸易绿色化转型的影响。具体模型设定见模型(3)
EGs_expscgt = α + βTreatc × Postct + Z'ct δ + D'ct ϑ +ωc + ωt + εcgt(3)
式中:模型(3)是在模型(1)的基础上将被解释变量绿色产品出口额(EGs_expvcgt)替换为绿色产品的出口占比(EGs_expscgt)。
绿色产品的出口占比用城市绿色产品出口与城市总出口的比值来表示,由于该变量中含有城市总出口信息,模型不再加入城市总出口这一控制变量,得到的估计结果见表3列(1)。类似地,基于模型(2)构建平行趋势检验模型,将绿色产品出口额(EGs_expvcgt)替换为绿色产品的出口占比(EGs_expscgt),得到的估计系数如图7所示,表明处理组与对照组绿色产品出口占比在政策冲击之前的变动趋势满足平行趋势。
从表3列(1)的基准回归结果来看,低碳城市建设显著提高了城市绿色产品的出口占比。从系数大小来看,低碳城市建设使得城市绿色产品出口占比提高1. 53个百分点,结合低碳试点城市绿色产品出口平均占比7. 93%,可知低碳城市建设可以推动绿色产品出口占比提高19. 29%(1. 53 / 7. 93 × 100%),即低碳城市建设显著促进了城市贸易的绿色化转型。
本研究还分别进行了预期效应检验、替换绿色产品的分类标准、采用滞后一期控制变量、考虑同时期其他环境规制政策、加入产品固定效应以及安慰剂检验,得到的估计结果见表3列(2)—列(6),结果十分稳健。安慰剂检验结果如图8所示,排除了估计结果是由不可观测因素引起的可能性。
6 机制检验和异质效应分析
6. 1 机制检验
结合前文的机制分析,低碳城市建设推动绿色贸易发展的作用机制主要体现为:一是通过节能减排效应督促企业淘汰高耗能产品,实现生产的清洁化,进而推动绿色贸易发展;二是通过绿色创新效应促进绿色技术发展和绿色产品研发,提升绿色产品生产的比较优势,进而推动绿色贸易发展。为验证上述机制,本研究构建中介效应模型如下:
Mechct = α + βTreatc × Postct + Z'ct δ + D'ct ϑ +ωc + ωt + εct(4)
Ycgt = α + βTreatc × Postct + γMechct + Z'ct δ +D'ct ϑ + ωc + ωt + εcgt(5)
式中:模型(4)的被解释变量Mechct 为机制变量,分别表示城市单位产值的能源消耗(energy_conct)和城市绿色创新水平(green_patct)。模型(5)的被解释变量Ycgt 包括绿色产品出口(EGs_expvcgt)和出口绿色化转型(EGs_expscgt)。其他变量的含义与基准模型(1)一致。
6. 1. 1 节能减碳效应检验
无论是生产低能耗的绿色产品还是使用清洁的生产设备,都会使城市单位产值的能耗水平降低,采用单位产值的能源消耗水平(energy_conct)来检验地区生产是否实现节能减排。城市工业能源消耗主要来自电力、液化石油气和燃气[28],本研究参考万攀兵等[29]的做法,采用化石能源消耗总量与总产出的比值代表能源消耗水平,其中化石能源消耗总量是电力、燃油和燃气消耗水平之和。基于模型(4),当被解释变量为城市单位产值的能源消耗时,得到的结果见表4列(1)。结果表明,低碳城市建设显著降低了城市的能源消耗水平,意味着试点城市生产方式实现了节能减碳。结合表4列(2)、列(3)的回归系数可知,低碳城市建设通过推动城市节能减碳,促进城市绿色产品出口规模扩大以及出口绿色化转型。
更进一步地,为了检验单位产值能耗降低具体是通过生产低能耗的绿色产品还是使用清洁的生产设备得以实现,基于模型(4):首先,将被解释变量分别替换为城市单位产值的煤炭消耗量(coal_conct)和单位产值的天然气消耗量(gas_conct)重新进行模型估计,结果见表5列(1)、列(2),结果显示低碳城市建设显著降低了对煤炭的使用,提高了对天然气的需求。其次,将被解释变量替换为城市清洁生产设备的需求(imp_egcapct)重新进行模型估计,结果见表5列(3),结果表明低碳城市建设显著增加了城市对清洁生产设备的需求。囿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城市清洁生产设备需求用绿色资本品进口数量占总资本品进口数量的比例来衡量。综上可知,低碳城市政策能同时改善能源使用结构以及增加清洁生产设备使用实现生产的节能减排。
6. 1. 2 绿色创新效应检验
参考宋德勇等[30]的做法,采用城市人均绿色发明专利申请数来表征城市的绿色创新水平(green_patct)。当模型(4)的被解释变量为城市人均绿色发明专利申请数时,得到的结果见表4列(4),结果表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显著提升了城市绿色发明专利数量。这一结论与现有相关文献的研究结论不谋而合,环境规制可以促进绿色技术与绿色产品创新[21,31-32]。进一步结合表4列(5)、列(6)的回归系数可知,低碳城市建设通过提高绿色创新水平,促进城市绿色产品出口规模扩大以及出口绿色化转型。
此外,作为稳健性内容,将模型(4)的被解释变量替换为人均绿色发明专利授权数,绿色发明专利授权数可以作为绿色创新质量的代理指标。由于专利授权相对于专利申请存在一定的时滞,因此在模型估计时,将人均绿色发明专利授权数分别前置1期、2期、3期重新进行估计,结果均表明低碳城市建设显著提升了城市绿色发明专利授权数,进而推动了绿色产品贸易和贸易的绿色化转型。
6. 2 异质效应分析
考虑到产品用途、贸易方式的差异性以及不同国家对绿色产品偏好程度不同,下文分别基于产品不同用途、产品不同贸易方式以及不同出口目的国样本进行异质效应检验,并对不同类别的绿色产品进行异质性分析。
6. 2. 1 基于产品不同用途的异质效应
参考联合国主要经济类别(broad economic categories,BEC)产品分类,根据最终用途的不同可以将产品分为消费品、中间品和资本品。表6列(1)—列(3)分别汇报了消费品、中间品与资本品的估计结果:从绿色产品贸易来看,低碳城市建设主要促进了绿色中间品出口规模的扩大;从贸易绿色化转型来看,低碳城市建设对消费品、中间品与资本品出口的绿色化转型均有显著的推动作用。综上可知,低碳城市建设可以促进各环节的绿色化发展,尤其体现在中间品上。鉴于中间品是用于生产其他商品和服务的产品,中间品的绿色发展有利于构建绿色产业链,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6. 2. 2 基于产品不同贸易方式的异质效应
自2011年以来,一般贸易替代加工贸易成为第一大对外贸易方式。尽管近年来加工贸易的比重在不断降低,但其占比仍接近四成,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依然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表6列(4)—列(5)分别为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绿色产品的估计结果,从绿色产品贸易来看,低碳城市建设同时推动了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的绿色产品出口扩张;但从贸易绿色化转型来看,低碳城市建设主要促进了一般贸易的绿色化转型,对加工贸易的绿色化转型效应暂未显现。可能的原因在于,加工贸易“两头在外”的特征使得加工贸易的进口来源与出口去向都较为稳定,且企业主要赚取加工费用,企业进行绿色创新的激励不大。
6. 2. 3 基于出口目的国收入水平的异质效应
鉴于不同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环保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各国对绿色产品的需求也会存在明显差别。高收入国家的生产与消费往往更偏好绿色产品,且出于对国内生态和健康的考虑,高收入国家通常会设置更高的绿色贸易壁垒。基于此,本研究进一步考察低碳城市建设对绿色产品出口至不同目的国的差异化影响,表6列(6)—列(7)估计结果表明,从绿色产品贸易与贸易的绿色化转型综合来看,低碳城市建设同时推动了城市对高收入国家与中低收入国家的绿色产品贸易扩张以及贸易绿色化转型。这表明低碳城市建设带动的产品绿色化发展既可以满足中低收入国家的消费需求,又可以满足高收入国家的绿色产品标准。
6. 2. 4 基于绿色产品不同类别的异质效应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绿色产品分为空气污染处理相关产品(APC)、废水处理相关产品(WWM)、固体和危险废物处理相关产品(SHWM)、可再生能源产品(RE)以及环保产品(EPPs)5大类。结合特征事实分析,可再生能源产品(RE)在绿色产品出口中占主导地位。为了更好把握绿色贸易发展的产品特征,本研究对上述5类绿色产品进行分样本回归,结果见表7列(1)—列(5)。无论是从统计显著性或经济显著性来看,低碳城市建设主要促进了可再生能源产品(RE)与环保产品(EPPs)这两类绿色产品的出口增长与贸易绿色化转型,而对与废气、废水和废固处理相关产品的贸易发展没有显著影响。
7 结论与政策启示
发展绿色贸易,既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推动开放型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本研究采用2005—2019年中国海关数据和中国城市统计数据考察了低碳城市建设对中国绿色贸易发展的影响。研究表明,低碳城市建设显著推动了绿色产品贸易,使得绿色产品出口提高16. 79%。从数量与价格边际来看,低碳城市建设大幅促进了绿色产品出口数量的扩张,并降低了绿色产品出口价格,提高了绿色产品出口竞争力。此外,低碳城市建设可以有效推动贸易绿色化转型,使得城市绿色产品出口占比提高1. 53个百分点。机制分析表明,低碳城市建设主要通过促进节能减排与绿色创新两个效应推动城市绿色贸易发展。从异质效应分析来看,低碳城市建设推动了中间品与一般贸易品的绿色贸易发展,且促进了城市对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绿色贸易发展。
本研究可为中国进一步推动绿色贸易发展提供参考,立足该研究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启示。
(1)深入推进低碳城市建设进程,更好发挥其在推动绿色贸易发展中的作用,助力提升中国供应链的绿色竞争力。低碳城市建设或可成为推动绿色贸易发展的重要抓手。低碳城市建设现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行,政府可进一步深化低碳城市建设:一方面,各城市根据其经济基础、资源条件等情况,加大温室气体控制力度,深化生产与消费的低碳发展理念,继续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另一方面,鼓励各城市出台更多的政策工具支持企业提升低碳发展创新力度,鼓励城市之间的联合研发,将更多的科技风险投资引入低碳经济领域。
(2)加强低碳城市建设在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中的作用。研究表明,低碳城市建设暂未有效推动加工贸易的绿色化转型,而“提升加工贸易,推动产业链升级”仍是当前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构建绿色贸易体系,推动绿色贸易发展,加工贸易的作用不容忽视。在未来的低碳城市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对加工贸易企业设置碳减排的阶段性目标,倒逼企业加快生产制造加工各环节的绿色化转型。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节能减排的经济激励与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主动实现绿色化生产加工。
(3)充分利用好低碳城市建设在构建绿色产业链方面的推动作用。低碳城市建设可同时推动中间品的绿色出口增长与贸易绿色化转型。中间品是国际与国内产业链和供应链合作最紧密的产品。2023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部署中提出要“拓展中间品贸易”并将其列在首位,凸显出中间品贸易的战略地位。中间品贸易的绿色发展将有助于中国更好向全球价值链与供应链的中高端迈进,有利于中国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构建绿色产业链。因此,低碳城市建设在推动中间品绿色贸易发展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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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爱萍)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外资进入与中国制造业扩大进口:理论分析与经验证据”(批准号:72373023),“数字经济赋能制造业出口升级:理论分析与经验证据”(批准号:7227302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贸易自由化对国有企业杠杆率的影响研究”(批准号:71903029)。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4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