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皇子午线示意图》是教材中一则很有教学价值的材料,具有丰富的教学意蕴。从世界格局的视角看,教皇子午线的划定反映了开始确立以西方为主导的世界格局。从国际法的视角看,荷兰在突破教皇子午线的过程中,客观上刺激了近代国际法的诞生。从文明观的视角看,教皇子午线体现了一种以西方为中心的文明观,其本质是种族主义和文明等级论。教师应当对教科书中的资源进行充分理解、灵活运用。
关键词:教材开发教材资源教皇子午线
历史教科书是历史教学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教材,在教科书中具有丰富的教学资源。教科书编者指出:“(教材的)功能性辅助栏目不是可有可无的,教师一定要用足功能性辅助栏目提供的各种材料、信息和要求,引导学生深度学习。”[1]以《中外历史纲要(下)》(以下简称《纲要(下)》)第7课《全球联系的初步建立与世界格局的演变》为例,本课辅助栏目极为丰富,有十多则材料。这些材料的教学价值高、教学意蕴深。如其中的《教皇子午线示意图》(以下简称《示意图》)在教学中就是一则很有价值的材料。本文围绕《示意图》,探讨如何用好教科书资源。
第一次开发:基于教学主旨,挖掘基本内涵
教学主旨是一节课的主题思想,决定着教学资源开发的方向。课程标准对本单元的“内容要求”为“通过了解新航路开辟所引发的全球性流动、人类认识世界的视野和能力的改变,以及对世界各区域文明的不同影响,理解新航路开辟是人类历史从分散走向整体过程中的重要节点”。[2]第7课共三个子目:“人口迁移与物种交换”“商品的世界性流动”“早期殖民扩张”,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新航路开辟对世界的影响。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课文内容与教材最后一段的总结“人类社会开始进入大变革的时代”,可以将“新航路开辟与人类社会的大变革”作为本课的教学主旨。
《示意图》旁边的文字部分介绍了教皇子午线确立的过程。从确立过程来看,教皇子午线的确立不仅仅是西班牙、葡萄牙两国争夺殖民地的结果,更反映了新航路开辟后世界格局的深刻变革。基于教学主旨,笔者设计了两个问题,对《示意图》进行第一次开发:
问题1:结合前两个单元的所学内容,对照上古、中古时期的世界格局,思考教皇子午线的确立对近代的世界格局产生了哪些深远影响?
教皇子午线反映了中古时期的区域秩序到近代全球秩序的深刻变革。上古、中古时期,各大文明呈现出孤立分散以及多元发展的特点。尽管存在一些庞大的帝国或疆域辽阔的国家,但始终没有形成一种整体性的、囊括世界的全球秩序。新航路开辟后,使得世界各地开始建立广泛的直接联系,人类历史逐渐由分散走向整体。教皇子午线是西葡两国划分世界的产物,他们将地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重新划分和安排。通过教皇子午线,两国确立了一个世界性的国际秩序,“是西葡两国划界规治全球和确立世界秩序的肇始”。[3]此后,随着西方国家的殖民扩张和工业革命,资本主义世界殖民体系逐步建立。西方列强这种瓜分世界、划分势力范围的做法,无疑可以追溯至教皇子午线。
问题2:教皇子午线所确立的世界格局显然是不平等的,其不平等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教皇子午线是西葡两国在殖民扩张过程中争夺势力范围的结果,反映了近代以来开始建立以西方为主导的不平等的国际秩序。它的不平等不仅体现在殖民者掠夺财富、屠杀原住民、贩卖黑奴等方面,更体现在殖民活动背后的强盗逻辑。
15世纪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并不是当时世界上综合国力最强大的国家,他们之所以能瓜分世界和敢于划分势力范围,其背后的理论支撑是“发现论”。[4]教皇和西葡两国国王当然知道这些土地并不是无主土地,早就有原住民在此生产生活,但是他们认为只要这些土地是被他们率先“发现”的,两国就可以占有原属于原住民的土地,完全否定原住民的事实占有。教皇子午线正是对“发现论”的实践,最终两国通过在地图上划定分界线的形式确立了对世界的统治,葡萄牙的势力范围为子午线以西,即占领非洲、亚洲大部分“新发现”的土地与海洋,西班牙的势力范围为子午线以东,即占领美洲“新发现”的土地与海洋。可以看到,“发现论”完全否定了原住民的权益,是殖民暴力的具体体现。
通过对以上两个问题的探析,可以明晰本课的教学主旨,即新航路的开辟和西欧的殖民扩张改变了世界格局,是人类社会大变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世界历史格局的演变来看,教皇子午线是新航路开辟和早期殖民扩张的产物,新航路开辟和早期殖民扩张打破了上古、中古以来的多元文明格局,开始确立了以西方为主导的世界格局。
第二次开发:通过学习迁移,建构历史联系
在历史教学中,面对繁多且零碎的史实,建构历史发展的前后联系成为历史教学的应然追求。同时,建构历史联系可以引导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解决新问题,有利于实现学习的顺向迁移。选择性必修一第12课“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的第二个子目是“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这一部分的许多内容是学术新成果,在教学中难度不小。通过研读教材发现,《示意图》对于理解国际法的形成有所帮助。基于此,笔者对《示意图》进行了第二次开发,设计了以下问题:
问题3:结合教皇子午线的确立过程,指出中世纪解决国家间争端的方式。教皇子午线对国际法的诞生有何影响?
要回答这一问题,需要联系其他史实进行理解。一是教皇子午线与教皇的权威。《纲要(下)》第3课“中古时期的欧洲”指出:基督教会在中古西欧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西欧社会有重大影响。教皇在中世纪欧洲的国际舞台上往往扮演仲裁者的角色,“在解决争端的过程中,教皇被公认为是在代表上帝,享有对所有基督徒至高无上的仲裁权力”。[5]所以由教皇出面来调节西、葡两国在争夺殖民地时产生的尖锐矛盾。总之,教皇的仲裁,反映了基督教在中世纪晚期、近代早期的西欧仍具有强大的影响力。
二是教皇子午线与国际法的形成。随着国家主权意识的增强,民族国家逐渐形成,以及宗教改革冲击了天主教会的权威,各国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希望建立法律制度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在16世纪后半叶,西葡两国走向衰落,荷兰逐渐崛起,到17世纪成为“海上马车夫”。在国际格局出现新一轮变动的情况下,国际法逐渐诞生。荷兰人格劳秀斯所著《战争与和平法》就是这一新秩序的理论支撑,“格劳秀斯集中讨论了战争的正义性,战争的合法性等问题。在罗马教廷不再具有世俗的国际权威之后,格劳秀斯号召建立新的国际法,提倡国家之间认同与合作,建立公认的法律、习俗与惯例来调整和约束国家间的关系,明确国与国之间交往的准则”。[6]可以说,在突破教皇子午线的过程中,客观上刺激了近代国际法的诞生。
第三次开发:立足历史事实,探寻历史意义
对前面两次的教学设计进行反思,可以看到两次开发都注重对历史事实的叙述与解释,第一次开发是力图挖掘史事背后的历史内涵,第二次开发则侧重建构不同史事之间的历史联系,但是都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史事背后的育人价值。历史教学承担着以史育人的重要功能,不仅要“摆事实”,还要“讲道理”。也就是说,在挖掘内涵与建构联系之余,还应当引导学生理解史实背后的意义。基于此,笔者对《示意图》进行了第三次开发:
问题4:教皇子午线是西方列强瓜分世界、划分势力范围的开始。教皇子午线的划定体现了殖民者怎样的文明观?
文明观是对人类不同文明及其关系的看法与认识。《纲要(下)》介绍了人类文明的演进历程和世界历史的发展过程。教科书编者指出:“《纲要(下)》注意破除世界历史编纂中经常存在的西方中心论,努力展示世界历史是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人类共同创造的结果,每个文明和族群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对世界历史的发展作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7]在教学中,需要引导学生树立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若要达成这一目标,首先需要理解近代西方中心地位和西方中心论是如何形成的。从文明观的角度可以对《示意图》进行更深层次的理解。
教皇子午线的划定,折射了近代以来以西方为主导的话语霸权的开始确立。不管是“发现论”,还是教皇对世界秩序的仲裁,其背后都体现出以西方为中心的价值观念。在《纲要(下)》第6课提到:传播基督教是新航路开辟的重要精神动力。在发现新大陆之后,“欧洲人在殖民过程中产生了强烈的优越感,认为只有西方基督教文明才是高级文明,其他地方都处在愚昧中,等待西方去拯救”。[8]也就是说,殖民者在殖民扩张的过程中,确立了自身关于文明和野蛮的标准,即是否信仰基督教。在殖民者看来,那些不信仰基督教的地区是野蛮地区,原住民是野蛮人,没有自然权利,他们的土地是无主荒地,可以被占有和掠夺,亚非拉广大地区成了待列强开发的无主财产。总之,划定教皇子午线体现了一种以西方为中心的文明观,其本质是种族主义和文明等级论。
在这一文明观的影响下,西方列强开始了长达数百年的瓜分世界、划分势力范围的历史,而揭开了非西方世界被殖民与反殖民的艰难篇章。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文明观的恶劣影响一直持续至今。
如何在课堂教学中用好教科书,如何发挥统编教科书的育人功能,是一线教师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面临的最主要难题之一。近两三年,在笔者所在的区域,定期开展教科书研读活动,以课为单位,进行分工合作,对每课的正文部分与辅助部分进行爬梳钩沉、探赜索隐。在研读的过程中,我们都感到统编教科书中的教学资源量多质优,具有很高的教学价值。在教学中应当对教科书中的资源进行充分理解、灵活运用,而不是盲目的寻找课外资源。在对《教皇子午线示意图》进行三次开发后,可以进一步认识到教科书资源在课堂教学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当然,上述设计与理解还存在许多不足,若要充分挖掘教科书的价值,还需要不断地进行实践和探索。
【本文系昆山市高中历史名师工作室“研读教科书,理解教科书”活动成果,且得到沈为慧老师生前指导,特此表示感谢!】
【注释】
[1]徐蓝:《对教师使用统编高中历史教材的一些建议》,《中国教师》2020年第10期,第24页。
[2]教育部:《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20年,第16页。
[3]屈文生:《〈托德西利亚斯条约〉与世界秩序的形成——近代国际法的思想基础》,《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第169页。
[4]万立:《近代早期的国际法理论与欧洲殖民帝国对殖民地的“财产化”》,《世界历史》2023年第1期,第26页。
[5]林建华、雷春柳:《海洋占有论——葡萄牙西班牙分割全球海洋的合法性依据分析》,《黑龙江社会科学》2017年第5期,第116页。
[6]崔凤、陈墨:《突破教皇子午线:荷兰的海洋强国之路——社会变迁的视角》,《中国海洋大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第22页。
[7]晏绍祥:《统编高中历史教材〈中外历史纲要(下)〉的总体构架及主要线索》,《课程·教材·教法》2020年第6期,第18页。
[8]钱乘旦主编:《新世界史纲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第1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