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离岸贸易作为新兴贸易业态,在优化资源配置和对外贸易转型升级中扮演重要角色,主流地区主要通过采用多维数据交叉核验、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收支计量模型和企业画像等数字化手段,实行针对离岸贸易业务的风险防控监管。厦门作为外贸重要口岸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具有发展离岸贸易的产业基础和独特的创新优势,数字化创新监管对于探索监管新模式,对于推动其法规完善落地,提升国内国际双循环意义重大。本文旨在以厦门自贸片区为背景,探讨发展离岸贸易的监管所面临的诸多挑战,通过建设一体化平台、应用区块链安全架构、多主体协同监管、公共数据治理、完善监测手段、进行公海石油交易数字化监管创新等举措,开展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实践。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离岸贸易的发展的特色经验,提出通过健全离岸贸易监管法律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科技赋能等对策建议,以规范化监管手段促进离岸贸易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
中图分类号:F75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5559(- 2024)08-0096-06
一、引言
离岸贸易是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和国际贸易网络布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一个地区对外开放水平及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重要体现[1]。2021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包括:支持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相关跨境资金结算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鼓励银行完善内部管理、实行客户分类、优化自主审查、提升服务水平,为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加强风险监测和管理,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离岸贸易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态,能够推动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吸引大量的跨国公司入驻,实现产业集聚,带动区域经济蓬勃发展,同时进一步获得全球贸易货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主动控制权,形成全球化与生产要素流动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2]。而离岸贸易业务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在能实现金融性融资、为贸易企业提供结算便利的同时,又容易成为一些不法企业利用虚假贸易套利套汇和从事洗钱、商业欺诈的温床[3]。综上所述,针对离岸贸易开展有效的合规性监管,成为当前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对于管控市场风险、优化监管服务的当务之急。
二、发展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的重要意义
(一)探索离岸贸易监管新模式
国内各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对离岸贸易业务的开展都极为谨慎,尤其是地方金融机构,由于跨境商品交易和交割的离岸模式存在管理不便、征税主体模糊、防范贸易欺诈手段缺失等因素,在确保业务实质审查合规的前提下,如何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循环发展,成为离岸贸易监管的重要课题。通过建设一体化的离岸贸易数字服务公共平台,集成各方主体和资源数据,帮助政府相关部门、外汇管理局和银行实时掌握区域内经营企业的业务状态和贸易信息,降低金融机构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等服务风险,缩短审核流程和周期。探索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新模式,将加大区域相关产业扩大开放的力度,树立国际贸易管理制度新标杆[4]。
(二)推动离岸贸易监管法律法规完善和落地
从目前来看,由于我国在离岸贸易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尚存在模糊、不完善等问题,投机者仍可通过伪造贸易单证的方式进行骗贷或跨境非法资金流动,这对稳定离岸贸易市场经营秩序十分不利。因此,急需探索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离岸贸易监管中的应用前景,致力于通过数字化手段解决相关离岸贸易过程中对于贸易真实性核验的技术堵点,为我国对外贸易监管政策完善和制度创新积累宝贵经验,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构建,保证相关法规的履行落实。[5]
(三)提升国内外双循环发展格局
通过建立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创新机制,有助于促进离岸贸易监管手段的完善,推动离岸贸易产业的优化升级,释放新型国际贸易业态潜力,以此巩固壮大区域经济发展根基,推动外资外贸的稳定健康发展,吸引更多外资企业集聚,有助于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共建号召,优化国际市场整体布局,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多边机制更好发挥作用,提升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发展大格局[6]。
三、厦门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的实践与面临的挑战
(一)厦门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的实践
1.建设一体化离岸贸易数字服务平台
厦门自贸区积极探索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的新模式。这一模式考虑了区域内石油等大宗商品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以离岸贸易融合创新为特点,致力于构建一个数字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通过整合海关报关数据、船舶轨迹信息、空运和海运的多维物流数据,与碎片化的合同、发票、商检单证等交易数据实现聚合,以此打造成完整的离岸贸易数据链条。这为金融机构提供了高度集成化的数据辅助核查服务,帮助他们验证离岸贸易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这些举措有助于金融机构建立智能关联分析和风险控制模型,以防止虚假贸易、骗汇骗贷、重复收付汇及重复融资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结算便利化程度,厦门自贸区正在构建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企业离岸贸易业务常态化模型。
2.嵌入区块链实现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变革
如图1所示,基于联盟链设计离岸贸易数字服务平台区块链网络安全架构,在联盟链中建立去中心化的账本节点,保证每个节点开放、扁平、平等、高度自治,且数据公开、透明。由账本节点组成,将离岸贸易的物流、资金流、商流等数据信息和企业行为信息,通过FabricSDK访问并存储到整个网络的各个账本节点中。在各个用户角色之间建立涵盖安全加密算法和授权访问机制的智能合约,促使组织中的关键角色能实时监控各个节点账本记录的贸易相关信息数据,无缝链接共同完成每一次核验申请审核。将每次更新的信息以及核验报告应用时间戳和非对称加密的方式,以唯一且不可篡改的哈希值的形式存储到数据区块,进一步提升数据源的管理。
通过与历史上链数据的对比,助力用户快速有效验证离岸贸易信息的真实性。同时,银行和监管机构可根据上链的查询、核验、核销等行为信息,可有效实现对相关行为的追踪溯源,从而防止权力滥用造成的信息泄露和违规操作。
3.实现多主体协同监管消解信息困境
在离岸贸易数字服务平台中,由多方银行、监管部门所组成的监管链条中,由于银行同业竞争和业务保密性质,各银行间无共享数据机制和平台,难以核实及管控同一套单据是否在不同银行重复办理跨境收支或者重复融资的情况,无法通过有效监管手段实现重复收付汇或融资的风险防控。如图2所示,由原有的以监管部门为主体的“多中心”的离岸贸易监管架构优化成的“去中心化”的网状结构,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将贸易核验数据进行存证,保证每条数据区块信息通过隐私加密和版本留存,使其具有内容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高安全性特征。同时,多银行主体之间共享关键脱敏的风控数据信息,防控离岸贸易企业重复收付汇或融资的风险,将消解各方银行主体之间的信息孤岛困境,实现安全监管赋能。4.强化公共数据治理水平
在确保数据安全合规的前提下,通过数据中台深化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挖掘、脱敏、服务、交换共享等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为厦门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提供有效数据支撑。依需合规开展多元多维数据汇集,包括特定货物跨境物流数据、企业交易数据、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智能设施设备数据等,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提供安全、可靠、大容量的数据存储环境,根据数据源特性和数据分级规范设计数据模型,在进行解析、抽取、清洗、计算、整合后纳入数据仓库,并开展数据质量检核评估。为使用平台的企业、金融机构和各监管部门按需提供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文件数据等异构数据的实时查询、批量抽取、数据订阅等多种模式的共享服务。通过建立数据服务和数据交换标准,对业务应用中全流程数据交换、数据处理过程进行安全管控,实施全生命周期的数据管理,从而实现高效、安全的公共数据治理。
5.完善离岸贸易内控和监测管理手段
在帮助企业办理离岸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时,银行通常会强调遵循业务实质而非形式。然而在审查阶段,会发现存在涉嫌协同第三方公司伪造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虚假凭证,借机开展信贷融资诈骗、资金境外非法转移等犯罪活动。银行需要对所办理的贸易结算业务建立事后监测管理机制并完善内部监督手段。
协助外汇管理局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对非现场核查的主要指标即时统计并实现数字化监控,助力银行及时、完整、准确地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数据实现在线报送,与监管机构的三方监测系统形成互补。对于全部在线递交的结算申请相关交易单证、客户尽职调查、事后监测管理等资料上链存储备查,加强银行和等机构的信息共享,遵循“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面对市场的需求波动能够实现积极引导,逐步完善离岸贸易的内容和检测管理手段。
6.开展大宗商品交易数字化监管创新
离岸贸易业态高速发展的同时,粗放式管理所带来的弊端进一步显现,尤其是大宗商品交易过程中的仓储货运,支付结算,票据融资多个环节给监管带来诸多挑战。应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科技工具,进一步推动离岸贸易场景下大宗商品交易数字化监管进程,实现大宗商品在交易、交割、融资过程中,数据真实可溯,交易过程清晰透明。
以公海石油交易为例,通过开展石油购销业务管理、监控商品交易船舶轨迹、实时监测浮仓内石油存储液位和压力变化情况等,确定完整清晰的跨境交易链条,大大降低石油商品走单和空转的贸易风险,为银行和海关机构精准监管石油商品交易真实性提供有效举措,推动大宗商品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厦门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面临的挑战1.数据安全治理难度加剧
在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过程中,需要处理大量涉及货物资产、交易行为、个人身份等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敏感信息数据。这不仅要求外贸企业、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等多方角色基于用户数据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以消除数据孤岛的问题,还必须确保在数据的采集、使用、处理和存储等相关环节,杜绝数据泄露事件的发生。可见,数据的安全治理和隐私保护已成为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中的一项重要议题。
2.离岸贸易监管体系碎片化
离岸贸易监管存在多主体、多层次、多环节监管要素叠加的特征。目前,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等监管机构对于新兴离岸国际贸易监管规则尚未形成明确共识,导致信息披露和行为约束的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此外,不同部门的监管职责可能交叉重叠或界限模糊,致使监管体系碎片化,既增加监管工作成本,又易造成监管真空风险。因此,监管部门按照分业职责开展监管行动的现状,亟待向多主体协同联动的监管体系实现转变。3.数字化监管手段发展滞后
从监管角度来看,目前海关、外汇管理局主要是依靠银行人工参与统计离岸贸易收支数据来进行事后跟踪。以预付货款及预收货款为例,银行人员需要手工登记台账并且定期联系企业了解报关信息。这一现状反映出我国离岸贸易监管人员在掌握和应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方面存在滞后,尚未充分利用这些新兴技术手段来提升监管工作的效能。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监管机构在业务情况跟踪方面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四、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的国际经验借鉴
从国际视角来看,中国香港、新加坡、迪拜作为全球三大自由贸易港,凭借其高度自由的贸易与经济制度,以及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展现出了极强的区域性优势。尽管这些港口在形态特点和离岸贸易发展路径上各不相同,但它们对我国内陆地区的离岸贸易发展建设具有很强的参考借鉴意义。
(一)香港离岸贸易发展经验
自20世纪起,香港依托口岸优势,与华南地区合力形成了“前店后厂”的创新发展布局。近年来,香港依托其简化的税制和远低于全球25%的企业税率、支持多种贸易币种结算和无限制资本流动的贸易便利化政策,以及实行自由投融资汇兑制度的开放金融市场等有利因素,吸引了全球众多生产加工服务业跨国公司的总部在香港聚集,为离岸贸易的发展创造得天独厚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香港每年离岸贸易业务规模已超过5万亿港币。在离岸贸易业务监管层面,香港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并由证监会和金融管理局等监管机构依照“充分发挥市场规律,谨慎考虑干预”的原则,实施离岸贸易风险的防范与保障。
近年来香港积极搭建不同类型的技术平台,努力营造贸易结算便利化、航运自由化、通关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包括支持无纸化贸易、电子认证和签章、线上报关、结算清算等多样性业务。同时,香港也在推动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提高其监督管理能力,为监管单位拉起审计预警检查防线[7]。
(二)新加坡离岸贸易发展经验
新加坡作为亚太地区以及全球服务贸易高度发展的聚集地,自1990年开始持续推行离岸贸易政府扶持计划,鼓励驻地内的跨国贸易商以新加坡设为公司总部,对外开展经营性贸易业务。新加坡拥有优秀的硬件条件,包括与1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签署双边贸易协议,拥有世界顶级集装箱超级大港、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环境、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国企业商务环境和税收优惠政策。再加上高度现代化的现代信息服务水平、汇集了全球适应外向经济的各类人才等软件实力,致使新加坡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新加坡聚集了约2.6万家国际公司,近1/3的世界500强企业把亚洲总部设在新加坡,极大地推动了离岸转手交易贸易的增长,促使其一跃成为贸易商占主导地位的世界级离岸贸易中心。
新加坡通过搭建Network Trade数字信息服务平台,将多家贸易商、物流服务商进行整合对接,合理获取海关报关数据、国际海运业务的船公司及港口装卸信息、海运物流信息等,通过多维度数据信息的汇集进行交叉匹配,验证离岸贸易业务存在的真实性,大幅增强跨境资金流动的便捷性。
(三)迪拜离岸贸易发展经验
迪拜作为典型的工贸结合型自由贸易港,对港区内大量的制造企业免除进出口关税、公司所得税等多样化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开放的外汇管制条款支持资本获利自由外流而不设限制。2019年,阿联酋转口离岸贸易总额达到1248亿美元,其中迪拜凭借其容纳数的百家世界500强企业,贡献了超过30%的份额。
迪拜通过打造“数字监管沙箱”,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优化业务审核,实施事后监控管理,动态实施内部客户风险分级评估,促进跨境贸易发展,在真实市场环境下,为全球的客户主体、经营性质、关联交易等提供穿透式审查、实施贸易合规监管等风险防控服务,也同时提供了更为健康、广阔的市场机会。
中国香港、新加坡、迪拜等地在推进离岸业务创新的同时,持续优化并完善对外贸易市场的监管制度,确保事中和事后监管的有效性。他们的创新措施包括构建离岸交易对象限制名单、分离管控本国货币账户与外币账户、加强反洗钱监控等诸多举措。此外,通过搭建离岸贸易数字技术服务平台,助力企业实现贸易便利化,促进了区域内离岸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相比之下,我国内陆地区的离岸贸易业务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如厦门、海南、上海、北京等一线自贸试验区的离岸贸易业务,直到2013年才开始逐步探索。
五、厦门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创新发展的建议
在当前贸易投资便利化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外汇管理和金融监管部门需要面对如何平衡贸易便利化和风险可控的新考验。传统的监管模式在初期阶段能够对离岸贸易业务发展起到宏观调控作用,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发展进程以及对待市场主体的响应能力提升,传统监管模式的效能会逐渐减弱。尽管厦门通过在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多项探索实践,全市在2023年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量总额达165.2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3个百分点,但是对于虚假贸易的风险防范上依然不能松懈。
厦门相关监管机构应当在借鉴国外对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丰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厦门离岸贸易的实际情况,持续坚持“宏观审慎+微观监管”的原则,确保离岸贸易业务数据的安全合规,同时加大贸易便利化的推进力度,鼓励当地银行和企业积极发展与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的完整性相关的新型离岸贸易业态[8]。因此对于促进厦门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创新,应从健全法律体系保障、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科技赋能的角度,引导离岸贸易业务有序、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健全离岸贸易监管法律体系,提供顶层制度保障
由于离岸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开放的特殊性质,需要建立健全更92ecaaee9567f4675335eb6672e59aec加完备的法律体系来保障国内离岸贸易市场的稳定性。奉行“法制优先”的原则,通过法律形式明确自贸区的发展定位,保障厦门自贸区运行有法可依,维护公平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对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的程序架构、信用体系、风险识别范围等核心事项通过立法作出细化规定。
(二)形成监管合力,完善企业主体的风控管理
联合外汇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精准识别新型离岸贸易境内企业身份和业务模式,根据厦门区域内企业诚信状况、合规水平和风控能力等,动态实施区域内企业风险分级评定,对境内企业主体、业务性质和关联交易进行穿透式审查,对于离岸贸易渠道滋生的虚假单证非法套利、恶意违规等行为保持高压打击。
(三)强化科技赋能,推广数字化技术在离岸贸易监管中的应用
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型数字化技术,实现部分跨境收支信息的加密共享,以实现数据共享、信息追踪和监管效能的提升。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企业和平台探索数字化监管创新模式,例如利用区块链技术确保货物来源可追溯,使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风险预警等,提高对离岸贸易活动的监测和管控能力。建立基于风险评估的监管模式,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提高监管资源利用效率,更有效地防范离岸贸易中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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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Digital Supervision Model for Offshore Trade:
A Case Study of Xiamen Free Trade Zone
ZHANG Lv1, WANG Shuai1, SHI Shanshan1, CHEN Xinzhong2
(1.Unicom Internet of Things Co., Ltd., Nanjing, Jiangsu 210006, China 2.Management Committee of Xiamen Section China(Fujian) Pilot Free Trade Zone, Xiamen, Fujian 361006, China)
Abstract:As an emerging trade nU8AqNaRwRPnfsViv30Bgg==trend, offshore trad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optimizing resource allocation andtransforming and upgrading foreign trade. Mainstream regions mainly employ digital means such as multi-dimen-sional data cross-verification, digital service platform construction,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measurement models,and enterprise profiling to implement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upervision for offshore trade business. Xiamen,as an important port of foreign trade and the location of the free trade pilot zone, has the industrial foundation andunique innovation advantag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offshore trade. Digital innovation in supervision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exploring new regulatory models, promot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gulations and enhancing the du-al circulation of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es. Based on the case of Xiamen Free Trade Zone, this paperaims to discuss the challeng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offshore trade regulation. Through initiatives such as buildingan integrated platform, applying blockchain security architecture, multi-subject collaborative supervision, public da-ta governance, improving monitoring methods, and innovating digital supervision in high seas oil trading, the prac-tice of digital supervision for offshore trade can be conducted. Drawing on the distinctive experiences of developedcountries and regions in the development of offshore trad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offshore trade by standardizing regulatory means through improving thelegal system of offshore trade supervision, forming regulatory synergy and strengthening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empowerment.
Keywords:offshore trade; digital supervision; free trade zone; Xia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