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减贫增收的影响及发展对策研究

2024-10-31 00:00:00应和瑜李文川
中国商论 2024年19期

摘 要: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作为农民获取金融服务的渠道,逐渐成为促进农户减贫增收的新路径,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提供正规风险分担机制和非正规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农户的风险抵御能力,并有效增加农民的农业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然而,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发展过程中仍面临区域发展不同步、金融素养水平低、产品个性化不足、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本文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减贫增收的影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对策建议,以期进一步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在促进农民减贫增收方面的效用。

关键词:共同富裕;数字普惠金融;风险分担;金融减贫;农民收入;数字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4)10(a)--04

1 引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了重大成效,消除了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问题和潜在的返贫风险依然存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仍然突出。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减贫工作仍然是“三农”工作的重点之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是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主要表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增加农民收入是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1]。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如何切实有效地提升脱贫质量、助力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符合当前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需要,对于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农业发展升级有着重要意义。

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最初被联合国用于“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的宣传中,随后得到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的大力推广。2016年,G20杭州峰会通过的《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给出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大致定义:泛指一切通过使用数字金融手段从而促进普惠金融的行为,涵盖运用数字技术为无法获得金融服务或缺乏金融服务的群体提供一系列正规金融服务。与传统金融相比,数字普惠金融得益于网络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深刻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推广模式,极大拓宽了信息传播的触达广度,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作为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支撑力量,数字普惠金融能够覆盖更广TvhpiGDjI0uf//ZtPv9dSQ==泛的农村地区。

众多研究成果普遍认为数字普惠金融本身所具有的共享、便捷、低成本的特点,有效消除了传统金融服务获取方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减少传统普惠金融在信息不对称方面存在的问题[2]。数字普惠金融可持续以较低的成本向低收入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极大提高了金融产品的可得性、拓宽收入获取渠道、缩小城居民间的金融鸿沟[3]。本文在探讨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减贫增收影响的基础上,分析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帮助农民群体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在促进农民减贫增收方面的效用。

2 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减贫增收的影响

2.1 数字普惠金融通过风险分担机制减缓农户贫困

家庭的贫困状态受多种因素影响,风险是导致陷入贫困、返贫的主要原因,因此风险管理能力显得尤为关键。相较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生产经济活动更易受到风险因素的干扰,而且农村居民的风险管理意识较为薄弱,在缺乏完善保障制度的情况下,农村家庭通常只能依赖有限的经济条件来抵御外部风险的冲击。为缓解遭受风险冲击给家庭带来的致贫影响,农户需要借助数字普惠金融,运用正规和非正规的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家庭的风险抵御能力,预防生活水平下降,保障家庭经济稳定,实现脱贫的可持续。

2.1.1 正规风险分担机制

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进程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金融体系,加速了金融信息在农村地区的传播,有助于农民对金融知识的理解,增强其金融素养,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民的风险偏好。同时,数字普惠金融缓解了融资约束,资金的可获得性帮助农民有更稳固的经济条件参与多样化的投资,提高了农村家庭参与商业保险等风险资产投资的可能性,从而提升农民的风险分散能力。

数字普惠金融丰富的储蓄、信贷和保险类产品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公平、便捷的服务。保险作为重要的风险分担机制,具有风险保障功能,这些产品以经济补偿和风险分担的形式,有效弥补了外在因素对家庭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抵御收入波动的风险。丰富和创新的农业保险产品也覆盖到农业生产活动,农民通过为家庭或生产活动配置商业保险,能够增强家庭抵御风险冲击的能力,防止因风险抵御能力不足而再次陷入贫困。

2.1.2 非正规风险分担机制

根据社会资本理论,个人的社会网络范围与其可获得的社会资源呈正相关。社会资本是个人或团体在社会关系网络中获取资源的能力,是家庭资源禀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强化弱势群体抗击风险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农村地区,由于正式信贷和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农村家庭遭遇负面的风险冲击时,往往需要向亲戚朋友等社会网络中的成员寻求经济援助。这是农村家庭抵御冲击、规避风险的一种非正式风险应对机制,发挥风险分担的作用[4],其有效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庭的社会资本。

数字普惠金融的普及加深了农民对数字支付、投资软件的使用频率,互联网技能和工具在发挥其金融功能的同时也伴随着频繁的网络信息互动,因网络互动行为产生庞大复杂的社会关系网。这种基于数字网络渠道的社会互动突破了传统交往模式的空间限制,扩大了农民的社会交往半径,增强了社会网络的参与度。与亲友之间互动水平的提升重构了社会网络的强度,从而有利于农民获取信息并拓宽社会资源的获取途径[5]。

2.2 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户增收

农民收入主要由农业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构成。其中,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是家庭收入的两大支柱,随着农民财产增收渠道的日益丰富,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结构中的比重也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6]。因此,优化收入结构和积极拓展收入来源成为促进增收的重要一环,数字金融的普惠性有利于广大农民从中受益,实现增收目标。

2.2.1 农业收入

数字普惠金融的兴起和推广为农村地区提供了发展机遇,政府部门可以借助数字普惠金融的力量,优先扶持乡村生态产业和绿色产业,满足其资金需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创造有利条件。这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当地产业,带动农业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增值,推动农业产品向高附加值转型升级,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提高农业生产收入。

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信息采集和信用评级,降低了农户生产经营获得信贷的门槛。保障农民有充足资金购买生产资料和新型农用机械,发挥技术优势深入应用到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等产业链环节,优化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业产出,农村家庭收入相应得到提升。同时,电商平台的发展减少了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帮助农民直接与消费者对接,减少农产品价值的流失。

2.2.2 非农收入

数字普惠金融在推动农村就业与增收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可以为小微企业和农村绿色产业项目提供服务,间接推进农村减贫,同时为农村务工人员提供更多就业选择,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7]。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可以缓解农村劳动力对资金的需求,强化就业水平,助力农村劳动力转向非农岗位就业,进而有效提升农民工资性收入。

相较传统金融,数字普惠金融实现了服务市场的下沉,使那些传统金融难以兼顾到的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能够以合理价格获得正规金融服务[8]。拓宽和简化了农村居民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流程,更好地满足农民分散化的资金需求。同时,数字普惠金融能够快速进行风险评估,显著降低了农村居民的融资成本,激发创新创业的积极性。随着便捷的支付和信贷体系的普及,交易模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使农民能够低成本的开展经营性活动,经营性收入获得实质性增长。

由于金融素养和认知上的局限,农民往往难以主动进入金融市场,容易产生主观上的排斥。数字普惠金融将金融信息公开化,农民仅需通过数字网络以及联网的终端设备即可配置多种综合性的资产管理服务,缓解了双方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的风险问题。依托于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对散落的农民偏好信息进行整合,协助农民配置符合自身喜好的金融资产,扩大农村居民持有金融产品的可能性,多元化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

3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数字普惠金融在近年来实现了高速发展,为金融服务普及化、均等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总体状况来看,根据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2011—2020年)》[9],中国的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在10年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20年各省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中位值增长到334.8,是2011年的10倍,指数值平均每年增长29.1%,显示了金融服务向更广泛群体普及的趋势。《中国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研究报告2022》指出2021年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中位数得分同比增长9.49%,2017—2021年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转为常态化增长。数字理财较2017年增长419.63%,数字保险服务广度较2017年增长261.20%,数字金融有效扩展了县域居民的收入来源,有助于满足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在数字支付场景不断拓展的背景下,移动支付已成为县域乡村广泛覆盖、认可的支付方式。2022年《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显示,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10241.81亿笔,处理农村地区网络支付业务5919.25亿笔,农村地区网络支付业务占比显著。移动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延伸应用,提升了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普及性,也激发了乡村金融需求市场的巨大潜力。同时,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7.83万亿元,保持显著增长速度,同比增长14.5%,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219.43亿元,同比增长24.94%。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和农业保险服务的质效提升,均表明金融服务有效激发了庞大的乡村金融需求市场,不断在乡村地区普及与深化。

3.2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2.1 区域发展不同步

数字普惠金融在不同区域间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10],根据《中国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研究报告2022》,东部地区指数得分中位数分别是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1.35倍和1.31倍。根据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公布的2021年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东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最高,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发展水平较为滞后,总指数和覆盖广度、使用深度、数字化程度均有明显差距。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部分代表省份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如图1所示。

数字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会制约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根据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我国非网民规模为3.17亿人,其中非网民仍以农村地区常住人口为主。农村地区非网民占比达到51.8%,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仅为66.5%,远低于城市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业务推广和服务创新,对城乡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不均衡产生影响,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

3.2.2 金融素养水平低

金融素养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金融产品的信息和存在的风险,农村居民的受教育时间普遍较短,而且义务教育阶段缺少金融知识教育,因此农村居民在金融知识和使用技能等方面能力有限,金融素养水平整体较低。受信息渠道和基础设施条件的限制,农村居民用数字金融平台进行资产管理的技能落后于城镇居民,倾向于选择传统金融机构的实体网点办理业务,很少尝试新型的投资渠道,不能及时获取自身需求的金融服务。另外,金融素养水平的不足会导致农民风险意识的欠缺,更容易受到金融欺诈等风险的冲击。

3.2.3 产品个性化不足

农民的收入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呈现较大的波动性,迫切需要更灵活和个性化的产品适应家庭不同阶段的经济需求。农村地区的金融发展主要集中在支付、存贷款等传统领域,面对农村地区金融需求日益多元和复杂化的情况,市场上许多数字金融产品缺乏针对性的差异化设计,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和应用。此外,现有金融产品往往与农民的实际需求存在脱节,一些贷款产品无法适应农民经营活动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固定的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无法让农民获得满意的使用体验,与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不适配。

3.2.4 信息安全有风险

信息安全问题是数字普惠金融向农村市场推广过程中面临的重要挑战,在农村地区,中小银行和农商银行是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主体,在信息系统的维护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能力有限。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管控能力较弱,也存在信息泄露的安全隐患,信息泄露对财产安全产生的威胁加重了农民对数字普惠金融的不信任感。过去农村地区金融、电信诈骗事件时有发生,农民的金融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较弱。因此,不规范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和信息安全问题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和监管。

4 对策建议

4.1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区域差距

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起到减少数字金融排斥、构建用户与金融机构联系纽带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数字科技的引领作用,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数字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降低各大运营商规划建设通信网络基站的成本,保证农民可以无障碍使用互联网。同时,为农村居民购买电脑和手机等设备提供补贴,进一步降低联网费用。建立数字普惠金融资源中心,将农村地区各类金融机构纳入数字普惠金融体系,整合各类金融信息,合理布局金融机构的服务业务,实现线上线下的协调互动,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为农村地区提供资金扶持,如贷款贴息、税收抵免等措施,改善农民参与金融市场的条件,加快数字普惠金融的增收效应。

4.2 推广金融知识普及,提升金融素养

数字普惠金融相关知识的普及可以提高农民的金融素养,帮助农民进一步明确自身的金融需求。金融机构、基层政府需要深入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以乡镇为基础,通过定期开展知识下乡、巡回宣讲等形式,对农村居民进行金融素养培训。广泛借助自媒体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数字化的宣传途径,以及通过公告板、乡民广播等形式讲解真实案例,降低农民对新型金融模式的抵触心理,帮助农民提升互联网的使用技能,掌握相应的融资能力。在较偏57ac3e83bf2f36af22432bab664dcb34远的乡村地区设立线下金融服务站点,安排专业人员为村民普及各类金融产品的概念和收益,引导农民了解并进一步信任金融产品,增强农民对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认知水平与使用效率,促进农户通过合理利用从而实现收入的增加。

4.3 创新发展产品服务,优化使用效率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必须关注农村居民的现实场景需求,做到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数字金融产品创新。不同资产水平的农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大相径庭,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借助数字平台的大数据分析优势对农村用户的交易需求进行精确预测。同时深入农村地区进行调研,洞察农民的日常金融需求,提供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的多元化产品与农民需求进行精准和个性化匹配,增加农民对数字金融产品的配置率。另一方面,可以大力支持金融科技企业与各种农村信用社和乡镇储蓄银行等网点开展合作,做到传统服务和数字服务的有机融合,对原有金融产品进行改进和创新升级,适当简化产品的操作流程,改善用户体验。

4.4 健全金融风险管控,保障信息安全

面对金融风险,首先加强对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用户提供可投诉维权的平台处理纠纷;其次,农村地区应根据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及时创新金融监管手段,针对数字普惠金融不同业务的风险类型采取不同程度的监管方式,适当管控服务内容。政府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协作,利用科技手段建立数字监管平台,对异常的资金数据信息进行风险预警,对用户的支付和交易信息进行加密,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减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使用障碍,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使数字普惠金融真正用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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