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贸易合作分析

2024-10-31 00:00:00王姗姗张鑫森
中国商论 2024年19期

摘 要:能源贸易合作是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点合作领域,对于发展我国能源经济、推动能源结构升级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正值“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本文基于“一带一路”背景结合时代发展特色,研究中哈双方的能源贸易合作现状和发展特点,进一步剖析中哈双方能源经济贸易发展面临的困境,并提出具体的可行性意见。研究得出,中哈双方能源贸易往来有助于拓宽我国“一带一路”沿线贸易国家的能源研究口径分析,助力我国能源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一带一路”;能源经济;贸易发展;国际贸易;能源合作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4)10(a)--05

1 导论

1.1 引言

2023年正值“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是友好邻邦,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中哈双方的“一带一路”建设更是迄今为止“一带一路”发展成果的一个缩影。哈萨克斯坦无论是从地缘位置、能源资源分布还是区域政治地位和国家安全伙伴的角色来说,其对中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也是成为中国第一个选择合作的原因。“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中哈双方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之窗,同时中哈双方也积极响应全球发展的号召,建立安全和稳定的新伙伴关系。同时,为了落实中国能源安全和实现能源进口多样化,促进哈萨克斯坦传统能源的转型升级和绿色能源发展倡导,两国也应该在“一带一路 ”背景下积极发展能源贸易合作,加强贸易往来,推动构建世代友好、高度互信的中哈命运共同体。

目前,相关学者对于我国和哈萨克斯坦能源合作方面的研究分析角度都不同。大多表现为数据分析以及实证调查等,但是有关的研究缺乏时效性,所用的数据也脱离当前时代背景。本文收集了近年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发展和合作等方面的数据,结合时代发展背景对数据进行了全过程分析,然后对双方能源发展现状加以描述,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合作进行深入分析、找到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层层递进对“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与沿线国家能源合作现状加以分析并拓展研究视角。本文对我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合作现状与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指导现实实践,为进一步加强我国与沿线国家能源合作奠定理论基础,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1.2 文献综述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贸易领域的研究一直备受关注。艾伯根和郭韵(2020)指出,在“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中哈能源贸易合作得到进一步深化。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及中哈能源运输现状等,发现能源跨境运输方式主要以管道及水运运输为主,且两国存在运输成本偏高、运输结构不合理、能源运输人才匮乏及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艾伯根等(2020)建议从完善法律制度、加强人才培养及深化物流合作关系等方面提升中哈能源运输水平[1]。曾行等(2023)的研究发现,哈萨克斯坦天然气市场情况发生骤变,在能源转型的背景下,其天然气出口战略将迅速调整,这将对中国天然气进口西北通道造成严重影响[2]。谭思婧和苏刚(2020)基于引力模型的研究发现,哈萨克斯坦作为一个正在迅速发展的且直接与中国接壤的中亚内陆国家,与中国的贸易额逐年上升,贸易合作越来越密切[3]。于晨曦和李红(2021)研究表明,哈萨克斯坦是中国新疆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两者的贸易便利化水平紧密联系着贸易合作关系[4]。程云洁和孙稚茗(2020)的研究指出,中国与哈萨克斯坦都是农业大国,分析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农产品贸易增长路径,加深两国农业合作有着重要意义[5]。曾银等(2023)的研究表明,中欧班列对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可达性改善作用存在差异性,哈萨克斯坦州域改善程度呈由东向西递减的地域特征[6]。综上,国内外学者对于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合作现状以及解决措施的研究比较全面,但这些研究彼此孤立,对于现状、问题以及建议的叙述不够全面。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与哈萨克斯坦两个能源发展现状以及合作状况,在此基础上寻找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逻辑更加紧凑,切合实际情况。

以上研究成果充分展示了国内外学者对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贸易的深入研究,不仅对于当前的合作关系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还为未来的深入合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参考。

2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现状

从2000年开始,中亚国家逐渐成为中国油气资源的重要来源国[7]。近年来,中哈贸易额、投资额不断增加,中国已成为哈萨克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国和第四大投资来源国,2005—2021年,中国对哈累计投资350亿美元,其中能源领域的合作最为集中密集。

2.1 中国能源现状

2.1.1 我国能源供应保障状况

我国能源供应保障状况是多方面完善的。从产量来看,我国的煤、石油、天然气、核能、可再生能源等多种能源的供应体系一直在不断完善。过去10年间,能源生产总量增长了33%,这有力地保障了能源供需和价格的总体稳定[8],为国民经济增长提供了支撑。同时,科技水平快速提升和能源生态产业链的友好性也有明显改善。能源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都在持续完善,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果。此外,我国还在全面推进能源消费方式的变革,包括实行能耗双控制度、健全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节能低碳激励政策等,也在建设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比如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化石能源、加强能源储运调峰体系建设[9]、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10]。

2.1.2 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

近年来,我国抓紧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结构转型设计,能源生产结构进行以煤为主的多元化转变,在碳达峰和碳中和背景下,能源消费结构走向低碳化、绿色化,促进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建设,进一步推动了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随着能源技术的创新发展,我国开始对传统能源进行整合,推广清洁绿色能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以煤炭为主的单一模式,通过长期的努力,我国已经发展到现在多种能源种类全面有效开发,对煤炭的依赖性正在逐渐下降,2021年我国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57.7%同2020年相比下降0.9%;水电、风、核能等清洁能源占据能源消耗总强度的23.4%同2020年相比上升10%,能源绿色发展对碳排放强度下降起到显著的作用。

2.2 哈萨克斯坦能源现状

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大幅度增长,但是并未促进哈萨克斯坦能源利用强度的增强,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发展模式仍然是高密度集中类型,大部分产业经济发展过度依靠化石能源,哈萨克斯坦政府将能源效率的提高设为政府改革的首要位置,然而由于能源价格确定,能源技术支持,绿色新能源探索以及立法监督层面并未完善,在中央协调机构和对外能源贸易往来上仍存在很大缺口,哈萨克斯坦提升能源结构和能源效率仍然任重而道远。

2.2.1 化石能源领域现状

2020年哈萨克斯坦最终总耗3.715亿吨,较上年3.63亿吨增长2.3%。其中天然资源占比73.8%。其他能源占比26.2%。其中工业在哈萨克斯坦TFC中所占份额最大。2000—2012年需求持续增长,工业TFC增长超100%,然而在2012—2021年增长趋势逆转。住宅行业需求快速增加,截至2020年,住宅行业首次超过其他行业消费位居榜首。根据有关消息报道,在数据收集的过程中,工业消费显示下降40%,然而下降的原因可能与2014年哈萨克斯坦大型工业行距数据收集问题有关。同样,住宅行业消费量明显增加,虽然天然气的基础设施在其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仍然存在收集数据方法改善发挥的作用。

从哈萨克斯坦的最终消费总量来看,煤炭在所有行业都被广泛使用,煤炭占TFC的比例达21.6%。在总能源供应中所占份额占比高达56%,但其中大部分最终消耗中转为电力应用在各个行业,在住宅行业之中所占比例28%位居世界前列。

2.2.2 哈萨克斯坦电力发展

哈萨克斯坦的能源消费以化石燃料为主,其中煤炭在电力生产中和居民、工业部门的直接消费中,煤炭占主要份额,该国的工业产业的碳排放在世界高居榜首,其碳强度在全球排名第四。在哈萨克斯坦能源供应中,传统的能源仍然会占据很大份额,但是面对绿色增长背景需要,哈方势必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尽管哈萨克斯坦在能源储备上具有先天的优势,其过去的发展过程中也一直依赖煤炭,但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低碳资源的实用性使得在改善碳强度发展上取得有利地位。

水力发电是哈萨克斯坦最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其所占哈萨克斯坦低碳发电量的榜首,该领域潜力和相对较低的价格对外资吸引力较大。此外,水力发电的平衡特性可能会使风能和太阳能的整合过程简化,有望对哈能源转型、减碳和技术转型产生积极影响。哈方的水利发展技术的逐渐成熟其增速也呈现下降的趋势,同时期哈萨克斯坦已经依靠其强大的铀矿储量修建核电站,使得低碳发展模式多元化。

哈方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将会挖掘本国潜力来解决电力供需失衡问题,降低电力对外依存度,从长期发展来看哈方在电力贸易过程中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稳定的过程,进出口的数值上总体保持稳定。在过去的发展中,由于哈萨克斯坦天然气的增产带动石油收产率的提高,降低了哈萨克斯坦对外的依赖度,能源进出口在数值的绝对数值下呈下降趋势,然而由于天然气消费一直不景气,阻碍了天然气的消费发展,这也促使哈方政府刺激国内电力系统朝向多元发展。

3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合作发展现状

3.1 中哈能源贸易规模呈平稳上升趋势

哈萨克斯坦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哈中贸易额241.5亿美元,同比增长34.1%,其中哈出口131.7亿美元,同比增长34.7%,哈方进口109.8亿美元,同比增长33.5%,哈萨克斯坦能源贸易规模呈平稳上升趋势。

近年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能源贸易表现出逐年上涨的态势,说明两国之间的贸易发展比较稳定。2012—2013年中哈贸易呈现出迅速发展的态势,两国贸易额在2013年达到最高点102.1亿美元。2014年,为维护自身的地位,避免能源危机,哈萨克斯坦出台了贸易限令,此外受国际能源价格的影响,两国的能源贸易合作额开始下降,并在2016年到达最低点9.62亿美元。2017年以后,中哈双方能源贸易更加密切,贸易额开始上涨,2019年上升到29.16亿美元,2020年受国际形势及能源价格下降的影响,中哈能源贸易将总额与2019年相比下降10.8%,其数额为26.02亿美元。

在两国的能源贸易往来中,中国一直担任着进口方的角色,从出口来看,仅仅在2013—2014年超过1亿美元。从进口能源数据变化就能够大致反映出两国能源贸易呈现出稳定上升趋势。2020年,中国从哈萨克斯坦进口的能源总能为1.261亿美元,“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贸易的平稳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2013年,中国从哈萨克斯坦的能源进口达到顶峰为100.9亿美元,但是最后由于政策的调整产生了较大的波动开始下降。2017年以后开始回升,2019年达到最高值为28.94亿美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以及整体国际价格环境的影响,中国在该年从哈萨克斯坦进口能源25.97亿美元。中国地理面积广阔,人口数量较多,对于能源需求量一直较高,使得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一直以中国进口为主,存在较大的贸易逆差,就比如2012年能源贸易逆差为1.21亿美元,在2013年时其能源逆差额达到巅峰99.69亿美元,后受环境变化和哈萨克斯坦国家政策影响,贸易逆差得到缓解,2020年两国能源贸易逆差为25.92亿美元[11]。中哈两国要利用好地理位置优势,积极开展贸易合作,需要在能源贸易政策上达成共识,强大合作力度,进一步扩大投资与合作力度,促进和保障能源贸易的稳定发展。

3.2 中哈能源合作领域

3.2.1 中哈水电合作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水电领域的合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21年7月中国水利水电对外有限公司承建的哈萨克斯坦图尔古松水电站实现全部机组投产发电[12]。这一合作项目不仅加强了两国之间的能源联系,还为哈萨克斯坦提供了稳定的电力供应。中国水利水电对外有限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经验,借助国家政策的支持,帮助哈萨克斯坦解决问题,同时该项目的合作还有效提升中国深入可再生资源市场的参与度。

在与哈萨克斯坦的能源合作中,中国不仅注重与哈萨克斯坦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合作,还积极与当地社会合作,共同建设与能源相关的产业链。这种深度合作帮助哈萨克斯坦建立了完整的油气工业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在炼油厂、水电站等项目中,中国能源企业提供的技术高达90%,这进一步证明了中国在技术和经验方面的领导地位。

3.2.2 中哈风电合作

除了水电开发建设外,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两国的风电合作逐步推进。2023年5月,两国领导人共同签署的《中哈联合声明》强调了深化石油、天然气、天然铀等领域合作的重要性,同时也积极拓展风电、光伏、光热、核电等清洁能源领域合作。例如,由国家电投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和哈萨克斯坦维索尔投资公司共同投资的扎纳塔斯100MW风电项目,已经于2021年6月底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13]。此外,寰泰能源联合远景能源通过中国资本和中国技术改变哈萨克斯坦能源供应结构,助力哈萨克斯坦绿色能源转型。

这些合作项目不仅加强了两国之间的能源联系,还为哈萨克斯坦提供了稳定的电力供应,有力推动了其绿色能源转型进程[14]。

3.2.3 中哈光伏发电合作

与水电和风电相比,中哈两国在光伏发电领域的合作相对不足,这是由于哈萨克斯坦光伏发电领域的项目融资主要源于欧洲市场[15],但是中国也在积极推进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多元化发展。具体来说,中哈绿色能源合作项目之一的阿拉木图州卡普恰盖100兆瓦光伏电站,由寰泰能源与哈萨克斯坦合作伙伴共同投资建设。这个项目的推进不仅加强了两国之间的能源联系,为哈萨克斯坦提供了稳定的电力供应,有力推动了其绿色能源转型进程。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可再生能源合作模式正在从设备进出口向工程承包,以及组建项目公司参与项目开发运营深入发展。这种深度合作有助于推动哈萨克斯坦现代化建设,还能激发其产能潜力,满足其经济发展的需要。

4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合作发展面临的困境

4.1 中哈能源贸易合作层次不够深入

我国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一直是供不应求的状态,导致对于能源的需求量一直很大,而哈萨克斯坦因其地理位置比较优越,拥有丰富的能源储备,且在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开采能力也在不断增加。我国通过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能源合作,可以有效解决我国面临的能源缺口,但是从哈萨克斯坦出口的能源结构来看,大量的能源都被出口到欧洲,我国占比仅有很少一部分。我国从哈萨克斯坦进口的能源占我国从全球其他国家进口的能源总额的比重较低,在2021年,我国从哈萨克斯坦进口的能源仅占我国总能源进口比例的2.13%。哈萨克斯坦还未成为我国最主要的能源进口国,同时中哈两国的能源贸易还停留在产业间贸易层面上,并未进行更深层次的合作。当前,哈萨克斯坦所出口的能源还是主要流向欧洲地区,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能源上的合作范围以及合作层次都不是很理想。

4.2 中哈能源贸易合作政策不够完善

尽管当前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能源合作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旧缺乏全面的能源合作机制和相关政策。当前,中哈双方的合作都是在已有的能源合作基础下进行合作交流,并没有签署专项合作协定以及投资指南等规范性的能源合作性文件。大多数的能源合作交流都为会议纪要,签署的文件数量较少,也没有能够实现常态化的能源合作交流。当前能源交流机制缺乏,交流平台较少,也进一步制约了中哈两国在能源领域上的合作,导致能源合作项目得不到及时推进,中国无法从能源上进一步扩大进口,导致双方在贸易合作领域的地位和利益都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另外,相较日本所建立的针对能源合作的风险处理方法,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并未针对具体问题构建争端解决措施,这也加大了两国能源贸易合作风险和跨国企业的投资风险,对于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来说,需要进一步强化彼此之间的交流合作,持续完善能源合作机制和合作政策,继续推进能源合作进程。

4.3 中哈能源贸易的投资环境存在风险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建立紧密的能源贸易合作伙伴关系,实现持续性的能源输送,可以有效缓解中国面临的能源困境,解决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新能源需求量较大的问题。但是从哈萨克斯坦当前的情况来看,基础设施仍不完善。开采能力有限,且双方的投资政策不健全,汇率风险等问题仍旧存在,这都对双方开展能源领域的深层次合作产生了较大影响。从两国能源贸易总额的角度来看,中哈两国能源贸易额自2013年达到顶峰的102亿美元,自此之后到2016年出现大幅度下跌,直至10亿美元;2016—2018年该数值出现小幅度增加;2019年开始受疫情影响,两国贸易总额又开始呈现下降趋势,直到2021年达到18亿美元的水平。中哈两国能源贸易额大幅度波动,趋势不稳定也从侧面说明两国能源贸易环境不稳定。中国虽然在积极投资改善哈萨克斯坦的基础设施建设条件,但是由于当前哈萨克斯坦国内的投资政策并不完善,企业投资的金额无法得到合理利用,对改善哈萨克斯坦技术措施起到的作用相对较小。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的发展需要与美国、日本等国家进行竞争,同时,中国企业在能源储备技术和金融技术方面也缺乏竞争优势,这也是两国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提升合作水平的重要原因之一。

5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合作发展对策

5.1 拓宽双方能源合作领域,激发能源合作潜力

从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格局来看,很多能源都具备互补性的特点。基于这种关系,双方可以进一步加强能源上的合作,以促进双方经济的发展。中国可以继续加大对哈萨克斯坦的技术投入,通过技术的不断输送从而改善哈萨克斯坦的能源开采条件和技术水平,帮助哈萨克斯坦进一步提升自身的能源出口贸易优势。中国可以通过加大石油开采力度,稳固哈国在石油领域的竞争地位。从哈萨克斯坦与中国的地理位置来看,双方在强化贸易合作,扩大贸易规模上有先天的优势。借助于这种有利的地理条件,可以加大天然气管道建设,完善液化天然气的运输,解决近年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贸易合作层次不够,合作领域有限的实际问题。我国在解决能源问题的同时,帮助哈萨克斯坦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从当前中国从哈萨克斯坦进口的各类能源占比情况可以看出,虽然天然气进口一直在增加,但是整体数量仍旧较低,还无法完全满足我国对于天然气的要求。我国要进一步加大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工作,保障哈萨克斯坦天然气向我国有效输出,优化两国的能源贸易结构,丰富我国的清洁能源储备。通过加大能源贸易合作领域,继续扩展两国能源贸易合作空间。

5.2 为中哈能源合作奠定坚实的政策基础

中国要继续坚持“一带一路”倡议,在良好的制度基础上,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能源贸易与合作。当前的世界格局十分复杂,各个国家之间相互竞争变得日益激烈,也对能源贸易带来了较大的风险。持续落实“一带一路”内容,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开放,保障国家间的相互合作,进一步规避风险。除此以外,要重视欧亚经济联盟的发展,作为其中的成员国,与其他国家积极开展经济合作,在这些良好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建立坚定的政策基础,中哈双方政府应该加强高层交往,增强政治互信,通过贸易投资合作实现政治互补,借助文化交流,增强两国深厚的友谊,借助上海合作组织加强区域合作,推动区域和平与发展。同时积极利用多边能源与合作机制,减少因为世界格局变动而引发的各类风险问题,为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能源贸易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还能有效解决中国与其他国家中亚地区的贸易争夺问题,以保证我国能够从外部有效地获得能源支持,以免出现能源风险。

5.3 推进人民币结算,优化投资环境

当前,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能源贸易采用的是美元结算[16],同时为了降低企业和金融交易成本,减少外汇风险,加速人民币的国际化发展进程,进一步提高人民币结算在能源贸易中的地位,中哈双方需要构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提高人民币在能源贸易中的地位进而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双方贸易和投资合作,实现互惠共赢的发rQnqjUI8XuYnetLc+ZVY4w==展格局。

针对这种情况,中国首先要积极与哈萨克斯坦开展能源贸易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要结合哈萨克斯坦的实际需求,为其提供具备较高技术价值和经济价值的产品,比如加强政策的沟通与协议,中哈双方政府政策进行适当的倾斜,制定有利于人民币结算的措施,简化审批程序,优化贸易环境同时扩大人民币的结算范围,包括能源贸易、商品物流贸易等,促进双方有序高效发展。其次,我国还可以采用期货交易的方式来开展能源贸易活动,利用人民币原油期货市场并结合中国能源消费结构的变动,提供各种交易方式。同时加强金融合作,构建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相关机构和贸易互认机制,借助于当前的边境口岸开展现货平台交易,减少汇兑成本和汇率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样可以有效改善人民币在能源贸易上的结算地位,还能够扩展易货贸易,降低风险,加速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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