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晚年在台湾收到友人赠送的钱锺书《宋诗选注》,对胡颂平说:“钱锺书是个年轻有天才的人,我没见过他。”(胡颂平《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这句话的下半句错了,因为据钱锺书说,胡适不仅见过他,而且见了三次。
1984年7月17日,钱锺书因收到汪荣祖寄赠的胡颂平《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写信对汪说,“博士虽知我不尽,而一言九鼎,足为鲰生增重。‘没见过’则博士健忘,亦区区人微位末,不足记忆也”;接着回忆道,“上海解放前一年,博士来沪,遇合众图书馆,弟适在翻检(弟挂名为该馆顾问),主者介绍握手。……因此结识。过数月,博士又来沪,从陈衡哲女士处得悉内人家世(陈女士极偏爱内人),欲相认识。陈因在家请喝茶,弟叨陪末座;……合众图书馆主人叶景葵先生请博士在家晚饭,弟与郑西谛先生皆被邀作陪,听其政论……”(汪荣祖《槐聚心史:钱锺书的自我及其微世界》)由此可见,“博士”即胡适不是“没见过他”,而是见了三次:“第一次在上海合众图书馆。第二次在陈衡哲家吃饭,……第三次(在叶景葵家)谈时事。”——这个“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是钱在汪1988年6月去拜访时说的。钱说的这三次见面,没有理由怀疑,但他说的次序似有误(如果汪没有听错、记错的话)。下面对这三次见面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情做些说明、补充。
先说胡、钱第一次见面。“上海解放前一年”即1948年,这年胡适五次到上海,3、5、9月各一次,10月两次(一次从145686520ccee6021ec9e01fda425d316cd4f197c1c311a3e6be4ef88f7f88077b日至18日,一次从20日至22日)。从胡适日记看,3月到上海,他可能有一两天空闲(22、23日),但没有材料可以证明他去了合众图书馆;5、9月到上海,他似无空闲,尤其是9月16日到上海,当天就转去南京;10月21日胡适日记有“再到合众图书馆”的记载,当年日记中提到“合众图书馆”的仅有这一次,而这个“再”字,说明他前些时日去过该馆。因此,钱既然确定他在合众图书馆“结识”胡适,则“结识”即第一次见面日期,或在3月22、23日,抑或在10月14日至18日中的一天,又或是10月21日。其中14日可能性较大,因胡适这天向合众图书馆赠送了“天津图书馆藏全谢山校《水经注》照片两张”(张人凤等编《张元济年谱长编》)。至于“介绍”他们“握手”的“主者”,可能是叶景葵(字揆初,合众图书馆创办人之一),也可能是顾廷龙(字起潜,合众图书馆总干事)。
从钱锺书给汪的信可以看出,他与胡适第一次见面是偶遇,所以这次见面在他们三次见面中时间最短,大概率不会超过一小时。在场者最少,很可能只有三人(加上做介绍的“主者”)。但在这次见面时,钱得到了胡的一件“墨宝”——用铅笔写在普通纸片上的一首旧诗,这是他另外两次与胡见面时没有的“待遇”。据钱说,“此纸保存至‘文革’时,与其他师友翰同付一炬”(《槐聚心史:钱锺书的自我及其微世界》);杨绛在《怀念陈衡哲》中也写到此事,“(胡适写的)那一小方纸,我也直保留到‘文化大革命’,才和罗家伦赠锺书的八页大大的胖字一起毁掉”,可见这页故纸在他们夫妻心中的分量。此外钱给汪的信还透露了一个信息:他与胡第一次见面时,“博士满面春风曰‘听说你是个humanist’”,钱认为此说“似有春秋之笔,当知弟为吴宓先生学生之故”(《槐聚心史:钱锺书的自我及其微世界》)。humanist即人文主义者,胡适的“满面春风曰”如确有“春秋之笔”,则说明当时他的记忆是不错的,因为他能在与钱偶遇时立即想起钱是吴宓的学生,这与十年后说“我没见过他”形成鲜明对照。
再说胡、钱第二次见面。按照钱的说法,他与胡适第二次见面是“在陈衡哲家吃饭”(“吃饭”当为“喝茶”之误),其实他们第二次见面不是在陈衡哲家,而是在叶景葵家(叶家和合众图书馆在同一幢楼)。据顾颉刚日记记载,1949年1月17日晚上,他“赴揆初先生之宴”,同席有“适之先生”“振铎”(西谛)“徐森玉先生”“钱默存(锺书)”“起潜叔”等。所谓“揆初先生之宴”,肯定就是钱给汪信里说的“叶景葵先生请博士在家晚饭,弟与郑西谛先生皆被邀作陪”。这次,因为郑振铎这年2月15日离沪转道香港去解放区(陈福康《一代才华:郑振铎传》;叶圣陶1949年2月19日日记,见《旅途日记五种》),而从现有材料看,在1949年2月15日前,胡、郑、钱、顾等同时应叶景葵邀请在他家里吃饭,唯有这年1月17日晚上这次。因此胡、钱于1948年3月或10月“结识”后,这天在叶家吃饭是他们第二次见面。这次见面和他们第一次见面一样,很可能也是巧遇:胡这天到合众图书馆,而钱这天正好有事去该馆,遂“被邀作陪”,一起吃饭。
胡、钱第二次见面是他们三次见面中最热闹的一次。据夏鼐说,郑振铎曾告诉他,“胡(适)离沪时,郑曾与之同桌共宴,胡之精神正懊丧,但主张其自由主义,郑劝之不必赴美,不但不听,反转劝郑不要投奔解放区”(夏鼐1951年8月13日日记)。所谓“同桌共宴”,就是1949年1月17日“叶景葵先生请博士在家晚饭”这次,所以胡、郑“互劝”当是这天晚上之事。但郑说的“胡离沪时”有误(或夏听错记错),因为这天“同桌共宴”后,胡在上海待了两个多月至4月6日(其间曾短暂赴南京、台湾)才去美国。另据顾颉刚说,这天吃饭时他劝胡适“勿至南京,免入是非之地”,因为在他看来,“当国民党盛时,(胡适)未尝与共安乐,今当倒坏,乃欲与同患难,结果,国民党仍无救,而先生之令名堕矣”(顾颉刚1949年1月17日日记)。由此看来,1月17日晚上在叶景葵家的这个饭局,由于客人与主人熟悉,彼此之间或是多年老朋友(胡与徐、郑),或是师生(胡与顾颉刚),其他作陪者也不是外人(顾廷龙、钱等),所以席间气氛活跃,可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其中既有胡的“政论”,也有胡、郑的“互劝”(“投奔解放区”这种话如公开说,在当时是有生命之虞的),还有顾对胡的规劝,可惜不知钱听后有什么反应。
最后说胡、钱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见面。据前,他们第三次见面就是钱说的“陈(衡哲)因在家请喝茶,弟叨陪末座”这次。据杨绛回忆,胡适1949年来上海时,她和钱曾去贝当路贝当公寓(今衡山路700号)任鸿隽、陈衡哲夫妇家,与胡适一起吃“家常tea”(据杨绛说,陈衡哲所谓“吃tea”,“其实吃的总是咖啡”),并记得“那天胡适得出席一个晚宴,主人家的汽车来接他了”(《怀念陈衡哲》)。查胡适1949年日记,3月11日这天他有两个活动:一是“4:00任宅Tea(?)”(这几个字可能是事先写的,因写时此事没有确定,所以加了一个问号),二是“7:00汤宅,西蒲石路1221”。雷震当时在上海为国民党站“最后一班岗”,从他这天日记得知,胡适日记里的“汤宅”指汤恩伯寓所,因为胡适“听到上海人士许多对恩伯之谣言”,所以这天早些时候他和汤约定当晚一起吃饭,这样“适之可说明其意见,使恩伯亦可了解外间之空气”,当晚在“汤宅”,“谈话甚久”(雷震1949年3月11日日记,见《雷震全集》第三十册)。把杨绛回忆和雷震日记联系起来看,胡适日记里的“任宅”当指任、陈夫妇家。也就是说,这天胡适先去“任宅”吃“家常tea”,然后“主人家的汽车来接他”去“汤宅”吃饭并“说明其意见”。此说如果不错的话,则胡、钱这次见面日期是1949年3月11日。唯一被杨绛认可的一部杨绛传记也说“1949年三四月间,锺书夫妇在任鸿隽家,同他们夫妇和胡适聚谈形势和个人去留”(吴学昭《听杨绛谈往事》)。
胡、钱第三次见面有两点不妨一说。其一,钱说胡适从陈衡哲处“得悉内人家世”,“欲相认识”,但这只是一面,另一面是杨绛听说胡适想见她,“很开心,因为我实在很想见见他”(《怀念陈衡哲》)。钱肯定知道杨的心情,但在给汪的信里不着一字。其二,这次见面除了“谈天说地”,钱杨夫妇、任陈夫妇还和胡适“谈近事,谈铁托,谈苏联,谈知识分子的前途等等”,“谈得很认真,也很亲密,像说悄悄话”(《怀念陈衡哲》)。可见胡、钱三次见面,当有两次而不是一次“谈时事”,一次在叶景葵家,一次在任陈夫妇家。钱只说“第三次”(实为第二次)在叶家“谈时事”,显然漏了一次。
无独有偶,杨绛也认为胡适说“我没见过他”,“很可能是‘贵人善忘’”,但她又“怀疑胡适并未忘记”钱锺书,理由是胡适知道大陆当时正要“清算”钱(其实是当时中科院学部文学所奉命组织的对钱的《宋诗选注》的一次小规模批判,后不了了之),这是“很严重的事”,因此“怀疑”胡适是“故意”说“我没见过他”(《怀念陈衡哲》)。这两个“怀疑”是汪荣祖所谓“宅心仁厚,不愿牵连”的翻版,似乎不能成立。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如果说在台湾公开议论钱锺书,可能会给远在北京的钱本人带来一些麻烦,但私下谈论对他不会有任何危险。何况胡颂平(杨绛误记为唐德刚)是胡适的学生、秘书,他崇敬胡适,也见过钱锺书并有好感。所以,胡适当时如果还记得钱,对胡颂平完全可以坦然相告,根本不必隐瞒。
钱先生在给汪的信里说了“博士健忘”和他与胡适的三次见面后,把胡适的记忆和钱穆相提并论:“弟Saunter down the memory lane,而渠Sink down the memory hale,此犹家宾四《忆双亲》中有关弟一节之全属子虚,Galieo嘲历史家为‘记忆专家’(O istorici o dottori di memoria);胡、钱皆以史学自负,岂记忆之‘专’,只在思想史、国史,而私史固容自由任意欤?一笑。”(《槐聚心史:钱锺书的自我及其微世界》)开头两句意思是“我还能悠闲地忆旧,而胡适的记忆力衰退了”。Galieo即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钱这个玩笑似有苛责之嫌。钱穆《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中关于他的“一节”是否“全属子虚”,这里不论,而胡适说“我没见过他”,确是“博士健忘”,这也是钱承认的,所以谈不上是记忆的“自由任意”。老年人多有这种“健忘”,或者说多少有点“Sink down the memory hale”,钱自己不也把他与胡适第二、第三次见面的次序记错了吗?
最后,顺便指出一个差错。杨绛在《怀念陈衡哲》中写了他们夫妇在任、陈夫妇家与胡适吃“家常tea”并“谈天说地”“谈时事”后说,“以后锺书还参加了一个送别胡适的宴会,同席有郑振铎”。此说肯定有误。胡适是4月6日离沪赴美的,所谓“送别胡适的宴会”,如果有的话,当在4月初或3月中下旬举办,而郑振铎早在2月15日就离开上海了,根本不可能参加这个“宴会”。杨先生显然把“锺书”“被邀作陪”的1月17日“叶景葵先生请博士在家晚饭”,误以为是“送别胡适的宴会”了,而之所以如此,想来也是老年人“Sink down the memory hale”的缘故吧。